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学生记者,记者团团长,宣传统战部 | 使用场景 | 校园新闻采编,院报内容生产,学生媒体运营 |
|---|---|---|---|
| 制定目的 | 院报和网站需要学生记者帮忙办,但人多了得管起来,不然乱糟糟的,想让大家干得有劲儿、有规矩、有成长。 | ||
| 适用范围 | 管外国语学院所有学生记者,管采访、写稿、发稿、开会、培训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宣传统战部是老大,定规矩发聘书;团长副团长带队伍开例会;各记者自己守规矩干活;老师随时盯着看。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不交稿子,不能乱采访领导,不能借记者证给别人,不能三次不请假就缺席例会,不能发假消息或负面稿子。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开例会,每学期交三篇稿,宣传统战部年底统计打分,不合格就解聘,发稿少的登报收回证件,团长先考核再报批。 | ||
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的规定
学生记者是办好《院报》、建设好网站的一支重要力量,为了加强对学生记者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聘任和条件
学生记者在我院学生中选聘。应聘的学生记者应做到:
(一)政治坚定,思想进步,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二)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有一定的课外工作精力。
学生记者经推荐或本人申报,进行面试、考核、试用后,由宣传统战部决定聘任,聘任后正式颁发聘书,并通知所在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学生记者颁发记者证。学生记者聘期为一年,工作合格者可续聘。在聘期内因学习等其他原因难以继续参加工作者,经本人申请,由宣传统战部解聘,并收回其学生记者证。
二、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学生记者享有在院内通过正当渠道采访并报道各种新闻动态,应邀参加院(系)活动,报道先进事迹及好人好事的权利。
2.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及优秀学生记者,在评先选优中,党委宣传部将予以优先推荐。
3.学生记者可定期参加由宣传统战部举办的短训班。
4.学生记者有参加宣传统战部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5.对工作成绩突出者,本人可被评为“优秀记者”,其作品可被评为“优秀作品”。
(二)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
2.积极主动地向《院报》、网站投稿,稿件内容健康、真实,以正面报道和正面引导为主。
3.每学期每位记者必须在校内外媒体、网站发表至少三篇通讯报道稿件或摄影作品。对于发表文章数量少,表现不积极的,将予以解聘,并收回其学生记者相关证件,并在《院报》中公布其记者证编号。
4.深入了解学生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追踪、挖掘有新闻价值的采访线索,及时向记者团反映,共同讨论确定选题,有组织地完成一些重头文章、深度报道的采写工作。主动加强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分团委的联系。
5.学生记者采访学校领导,需事先向宣传统战部说明采访目的、内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6.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加会议内容的讨论;按时完成宣传统战部交给的一些任务,对于三次无故不参加例会又未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照违纪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结合参加新闻宣传工作的实践,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新闻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8.在采访中要注意文明礼貌,衣着整齐,遵守宣传工作纪律。对学院一些重要活动,要按照宣传统战部的统一安排进行报道,不得擅自行动或以个人名义进行采访。
9.学生记者所持的学生记者证件,仅用于采访场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用于租赁抵押等用途,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10.了解和反映广大同学对《院报》、网站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地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办好《院报》、网站出主意、想办法。
11.积极参加学生记者团的集体活动。
12.完成宣传统战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三、组织和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学生记者团设团长一名、副团长二名,负责记者团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学生记者团团长、副团长由宣传统战部任命或竞聘产生。
3.记者团团长直接向宣传统战部部长负责。
(二)学习例会制度
1.宣传统战部每年为学生记者举办一至二次学习、培训、参观、实践等活动。
2.学生记者团例会每月一次,由团长或副团长主持,全体学生记者参加,必要时请宣传统战部老师和其他人员列席,记者团作好会议记录,并整理存档。
3.不出席学生记者例会者须向团长请假,写好请假条。如遇紧急情况不能请假的,事后应向团长说明并进行补假,对于无故旷会超过三次者予以除名。
(三)记者团团长工作职责与考核制度
1.记者团团长要对记者团工作总体负责,根据宣传统战部意见,作好分配与监督工作,记者团如没按时完成任务或出现重大错误,由团长负责。
2.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及时将宣传统战部意见或记者团内决定通知记者,并总结上月工作,部署下月工作。
3.记者团团长须严格把握新记者入团与老记者退团的原则,把有才能且致力于记者工作的优秀学生吸收入团,对老记者视其情况准予退团,对违纪、违规的学生记者要严格按章处置,并及时报宣传统战部审批。
4.重大活动须征求宣传统战部意见,不能解决的问题须报宣传统战部协调解决。
5.记者团团长负责对记者进行初步考核,考核分优秀、合格与不合格,针对考核情况,对每位记者提出初步奖惩意见。
四、考核和奖惩
(一)宣传统战部每年对学生记者的投稿情况、发稿情况、参加例会培训活动情况及完成其他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写出工作鉴定,并发至其所在院(系)党总支(直属支部)。
(二)根据工作表现,每年对优秀记者、优秀作品进行表彰奖励。
(三)优秀记者将择优推荐到省内外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等媒体实习。
(四)特别优秀的团员将依据其成绩推荐加入作家协会等团体。
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规定:外国语学院宣传栏板报
| 适配人群 | 分团委书记,宣传统战部,院系编委会 | 使用场景 | 校园宣传,舆论阵地,板报出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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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学院宣传栏板报太乱,想让内容更整齐、更有用,大家看了能明白学校在忙啥,校园气氛也热闹点。 | ||
| 适用范围 | 管全院所有宣传栏和各院系板报,管贴啥内容、啥时候贴、咋排版。 | ||
| 职责分工 | 宣传统战部牵头定方向,团委和各院系分团委具体做内容,学生处教务处一起盯进度,宣传统战部最后检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贴跟党中央不一致的话,不能乱用错字病句,不能拖着不按时出刊,不能擅自改栏目分区。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学期初交计划,每月查一次内容和时间,没按时贴要重做,年底评比打分,差的要整改再评。 | ||
外国语学院关于宣传栏、板报的管理规定
宣传栏、板报是我院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为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活跃校园文化,必须加强对宣传栏、板报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的宣传栏由院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归口管理并根据需要进行划分,划分到宣传栏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切实利用好宣传栏这一舆论工具。各院系自用的板报,须报宣传统战部备案。
二、宣传栏的宣传口径,必须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由宣传统战部、团委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布置每期出刊内容。各院系的板报,由其分团委具体负责确定宣传内容并报所在总支批准。
三、每学期初制定出刊计划,原则上各院系每学期要出刊四次。
四、宣传统战部、团委可根据宣传任务的需要,与宣传栏使用部门协商,统一收回使用宣传栏。
五、宣传统战部、团委对宣传栏、板报的思想内容、语言文字、安排形式、出刊时间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每期宣传栏均拍照存档,年终对每期宣传栏进行评比。
七、为规范宣传栏及板报的管理及编辑工作,院成立宣传栏管理及编辑委员会,由宣传统战部负责人任组长,团委、学生处、教务处负责人为成员。各院系成立宣传栏、板报编委会,由各院系分团委书记任编委会主任,各分团委、学生会宣传组成员为成员。
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规定:外国语学院对外宣传报道
| 适配人群 | 信息联络员,党总支书记,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媒体采访接待,重大活动报道,突发事件响应 |
|---|---|---|---|
| 制定目的 | 学院想让更多人知道我们,提升名气和口碑,推动各项工作进步,所以得把宣传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各部门和师生,管所有对外发稿、接待记者、提供材料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宣传统战部牵头定计划、审稿件、联系媒体;各部门书记或负责人管本单位宣传;信息联络员跑具体活儿。 | ||
| 禁止行为 | 没经宣传统战部同意不能接待记者;重要数据和会议稿不能乱发;个人采访必须先审批再备案;不能擅自提供未发布的工作思路。 | ||
| 检查与监督 | 活动前联络员交材料,宣传部策划定稿,媒体采访统一安排;宣传部定期查执行情况;没按时交材料或乱发稿的,要重新补流程;每季度汇总通报一次。 | ||
外国语学院关于对外宣传报道管理的规定
对外宣传工作是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对扩大我院在社会上的影响,提高我院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作用。为规范对外宣传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搞好对外宣传工作是全院各部门、每位师生的共同职责。学院鼓励支持每个部门、每个人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树立宣传意识,积极对外宣传报道我院。
二、对外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统战部统一负责。凡有关对外宣传工作事宜,须经过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提出全院对外宣传工作的宏观计划,组织落实全局性的重大对外宣传活动,负责学院与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负责学院与各新闻媒体单位的联络、协调,协助各单位、各部门对外宣传工作的策划、包装,负责做好全院性的对外宣传工作的总结。
三、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落实宣传工作责任制,建立分工负责制。对外宣传工作事关学院的改革、发展,要高举*理论伟大旗帜,贯彻“****”重要思想,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坚持团结、稳定、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贯彻“三贴近”的原则,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和各单位、各部门实际,要增强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大力宣传学院改革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宣传师生员工教育教学改革的新面貌、新形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四、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主管对外宣传工作(原则上是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安排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
学院开展的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主办(或承办)单位、部门的责任人要提前通知宣传部。要指定信息联络员事先提供新闻稿件及相关背景材料。党委宣传部负责策划、定稿,牵头与新闻媒体联络采访宣传事宜。党委宣传统战部要给予必要的协助、指导或协调。信息联络员要加强与宣传统战部的联系、沟通,适时做好对外宣传报道信息的提供,材料的整理、归档、总结、上报工作。
五、建立对外宣传和新闻稿件审查把关制度。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工作实际和宣传的需要,积极为媒体提供稿件。凡涉及到学校有关重要数据、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的新闻稿件,由党委宣传统战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对外宣传报道;各单位、各部门的一般性稿件,必须经主要领导(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审查把关;师生员工个人接受采访或发表言论,无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代表学院或部门发稿,均应经基层单位负责人审稿批准,报宣传统战部备案。未经党委宣传统战部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待媒体进校采访。各单位拟对外提供的广播、报纸稿件、电视录相、图片等,在报宣传部审查后方可外送。
六、各新闻单位来我院采访,由宣传统战部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对记者的采访各有关单位要热情接待,详实地反映有关情况。记者采访是对外宣传工作的重要手段与途径。要加强和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联系,广交朋友,增进友谊。尽力满足记者的正当采访要求,使学校的亮点、特色、成就和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全面地宣传报道。
学院安排的重要采访活动,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热情接待。在接受记者登门采访或电话采访时,凡涉及学院今后工作思路尚未发布的有关文件,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等问题,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更不得提供相关材料。接受记者采访,哪些可以发,哪些不能发,是否需要审稿,要向记者提出明确意见。
遇有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要及时与党委宣传统战部取得联系,以便协调处理与新闻媒体的关系,以避免影响学院美誉度的事件发生。
七、未经宣传统战部统一安排,直接到各部门采访的记者,各部门可告知其到宣传统战部接受安排。如不服从,各部门可拒绝接受采访。
八、提高警惕,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假冒记者身份行骗。一经发现,师生均有义务告知保卫处查处。
九、对在对外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院将予以奖励。
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规定:vv外国语学校高中部走读生
| 适配人群 | 走读生,学生家长,班主任 | 使用场景 | 走读审批,门禁通行,校外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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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学校是寄宿制,但真有特殊情况不能住校的,得管起来。不让乱进出,保证安全和秩序。 | ||
| 适用范围 | 只管批准了走读的学生,管他们怎么进校、出校、证件、接送、校外行为。 | ||
| 职责分工 | 学生处定能不能走读、发证、收证;班主任和年级组长初审复审;门卫查证放行。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没证进出,不能乱画证,不能借给别人,不能中午出校,不能去网吧酒吧游戏厅。 | ||
| 检查与监督 | 家长带材料来办,层层签字,领证才准走读;门卫天天查证;没证或乱来就警告、收回证、取消资格;每学期初两周集中办。 | ||
**外国语学校高中部走读生管理规定(试行)
为了加强走读生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本着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生本人负责的态度,学校决定对在校走读生进行统一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我校是寄宿制学校,原则上学生一律不准走读。若确有特殊原因不适宜住宿的学生可向学生处提出走读申请。
二、走读申请的程序:①学生家长来校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家长和学生签字),并附必要的材料,②班主任初审、签字,③年级组长审核、签字,④学生处审批、备案,⑤若得到批准,须上交两张照片(大一寸)、填写"走读生登记表",⑥ 领取"走读生出入证",⑦凭"走读生出入证",到学校门卫室登记。
三、走读生进出校门时须出示(佩戴)"走读生出入证"(以下简称"出入证"),进出校门的时间规定如下:早上6:40-7:30到校;中午一律不得出校;下午16:50-18:00离校。若在其他时间进出校门凭 "出入证"无效,须按学校"请假程序"或"补假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出入证" 不得故意损坏、乱涂乱画,不得丢失、转借。丢失或损坏者应及时向学生处申请挂失补办,丢失期间进出校门需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只能进出校门一次(出校门时由门卫盖章,回学校时交给门卫);乱涂乱画者,学生处有权收回"出入证";转借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取消走读生资格,收回"出入证"。
五、走读生的退宿退餐规定:走读生不得在学校住宿,午休和晚就寝时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不需交纳住宿费;走读生的退餐申请按学校生活服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走读生上学、放学时必须由家长接送,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在校外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走读生在校外期间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严禁涉足游戏厅、网吧、酒吧、卡拉ok等场所,要特别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
七、经学校同意走读的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参加学校规定必须参加的一切活动。
八、每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内为办理走读申请的时间,上一学期已经办理者也需向学生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学期中途一般不办理。
九、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走读生,学校有权取消该生的走读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走读生毕业时须将"出入证"交回学生处。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生处。
**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生处
____年3月3日
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规定:外国语学校公物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年级组长,处室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班级管理,特种教室,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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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公物老坏,影响上课和生活,想让东西多用几年,老师学生都省心。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教室桌椅、录音机、实验室器材这些学校的东西。 | ||
| 职责分工 | 总务处管采购维修,班主任管班级公物,年级组长管办公室,政教处查学生行为。 | ||
| 禁止行为 | 不能故意弄坏东西,不能乱换桌凳,坏了不报,不赔钱就换新。 | ||
| 检查与监督 | 总务处登记申报、鉴定责任、开单收费;两天修不好要上报;没按时交钱扣班级分;学期末检查验收。 | ||
外国语学校公物管理规定
为管好用好学校公物,确保教育教学生活正常运转,延长公物使用寿命,提高管理育人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公物属于国家财产,管好用好公物是全校师生的共同责任,要关心学校,爱护公物,自觉同破坏公物现象作斗争。把公物管理纳入班级、处室考评的内容。
二、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政教处。属于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情节严重的按学校规定给予学生校纪处分。
三、教室、办公室的公物,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或处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成员集体赔偿。录音机直接配给英语、语文学科教师,使用期限为三年。
四、班级公物,实行使用包干。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总务处追查班级,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
五、特种教室、体育馆、实验室、会议室、活动室的公物,由相关负责人管理。凡公物损坏或丢失的,总务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总务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订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学期末要检查验收,对损坏、丢失的按规定赔偿。
六、赔偿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财会室收费。交款应持现金按时交财会室。
七、总务处是学校财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要建立采购、入库、保管、使用、维修的一系列制度,完善资料,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校产管理使用情况。
八、执行严格的公物维修程序,由班主任、生活老师、各处室负责人在总务处书面申报登记,总务处鉴定损坏原因、责任,确定是否赔偿后再维修、更换。维修人员须在两天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的要及时上报、通报情况。
附:宜昌外校部分公物人为损坏赔偿标准(标准随物价变化调整)。
宜昌外校部分公物赔偿标准
序号 品名 收费标准(元)
1 课桌(张) 120
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规定:外国语大学学院内部刊物
| 适配人群 | 学生编辑,社团负责人,院系团干 | 使用场景 | 学生办刊,社团出版,院系宣传 |
|---|---|---|---|
| 制定目的 | 校园文化要健康向上,刊物乱办影响风气,得管住源头,让内容清清爽爽,大家看着安心。 | ||
| 适用范围 | 学生办的院系班刊、社团报这些小范围发的印刷品,都算在里头。 | ||
| 职责分工 | 党总支和团委先点头同意,宣传统战部最后批和登记,谁主办谁盯内容,主编终审扛大头。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宗旨乱写,不准没人管就开印,不准私下卖广告,不准个人偷偷出报。 | ||
| 检查与监督 | 先找支部或团委签字,再送宣传统战部登记,每期交样本报存,不登记就停办,查到擅自出版要追责。 | ||
外国语大学关于学院内部刊物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规范学院内部刊物的出版行为,针对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学院内部刊物包括:我院学生以院(系)、年级、班或以团委、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名义编辑出版的各种定期、不定期的在一定范围内发行的报刊。
二、各类刊物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政策,遵守宪法、法律,遵守校规、校纪,内容积极向上,确保印刷质量。
三、内部刊物的管理
(一)内部刊物的主管部门是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各总支(直属支部)和院团委为分管部门。
(二)内部刊物的登记与审批。
1.创办内部刊物必须征得所属单位党总支或直属支部同意,团组织、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首先要征得院团委同意。各总支(直属支部)和院团委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出版物负有直接指导、监督和管理的责任。
2.经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或院团委同意后,报院党委宣传统战部审批,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不予登记注册:
(1)办刊宗旨不明确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2)不落实刊物责任人和无明确编辑班子的;
(3)无明确发行范围或从事广告等变相经济活动的。
4.师生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出版任何报刊。
5.凡未经登记审批而擅自办报刊的,严禁出版发行,一经发现,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有关管理规定
1.主办单位所在党总支(直属支部)或院团委应制定报刊审查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人,严格把关,未经审查,不得出版;内部刊物出版的每一期均须向党委宣传统战部报送样本,党委宣传统战部要存档备查。
2.刊物的主编和终审对刊物的内容及张贴、发行负有主要责任。
四、内部刊物的交流
批准印刷出版的刊物须在出版后两天内送院党委宣传部一份备案,各类出版物原则上限于内部交流。
宣传统战部
外国语学院学生记者团管理规定:外国语大学党费收缴、使用和
| 适配人群 |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企业职工党员,离退休党员 | 使用场景 | 党员交纳党费,基层党组织经费使用,困难党员补助 |
|---|---|---|---|
| 制定目的 | 党费这事太重要了,得让每个党员都明白为啥交、怎么交,不能糊里糊涂。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管每月交多少钱、啥时候交、咋交。 | ||
| 职责分工 | 党支部书记带头收,组织委员具体办,党委组织部盯着查漏补缺。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垫交扣缴党费,不准收“特殊党费”,不准挪用党费干别的事。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主动交,支部每月登记,党委每年检查,拖6个月不交就按脱党处理。 | ||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五条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 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五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六条 使用党费要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七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十八条 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九条 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条 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承办。
第二十一条 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党委组织部指定专人负责。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二条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三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委组织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党委组织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五条 对违***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____年4月30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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