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发电厂财务人员,安全监察部门,生产技术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高危企业,电力生产,工程建设 |
|---|---|---|---|
| 制定目的 | 厂里容易出事故,要留钱修设备、发防护用品、搞培训,让干活更安全,保护大家不受伤。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大唐南京发电厂自己人,管怎么掏钱、存钱、花钱在安全上,比如买工具、修防护、做演练。 | ||
| 职责分工 | 财务部算钱提钱,安监部盯着怎么花,各部门领导落实到班组,厂领导年底查账看有没有乱用。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把安全钱挪去发工资、买办公用品,不准不按计划花,不准混在普通账里,不准年底全花光不留余量。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初提钱进专户,每季度安监部查一次单据,年底交使用报告;没按计划提或乱花的,扣部门负责人绩效,重填计划补上。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____]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____]23号)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____〕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唐南京发电厂属于高危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四条 安全费用依据营业额按月提取,提取比例0.2-0.5%。
第五条 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六条 企业编制计划书的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安全标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安全培训、职业病防护和劳动保护,以及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和预防事故采取的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如工程建设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等。
(二)反事故措施:设备重大缺陷和隐患治理、针对事故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实技术标准及规范进行的设备和系统改造、提高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改造等。
(三)应急管理:预案编制、应急物资、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等。
(四)安全检测、安全评价、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整改以及安全保卫等。安全法律法规收集与识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与维护、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技能竞赛、安全文化建设与安全月活动等。
(五)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第八条 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安全监察部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第十条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二条 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各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费用以及承包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大唐南京发电厂财务部、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
| 适配人群 | 发电部人员,检修公司,物业公司 | 使用场景 | 长江防汛,汛期值班,江堤巡查 |
|---|---|---|---|
| 制定目的 | 厂里靠长江边,怕发大水淹设备,想让防汛更靠谱,不出事,保发电不中断。 | ||
| 适用范围 | 全厂所有部门,管江堤50米范围、厂内设备、排水系统、防汛物资和值班巡查。 | ||
| 职责分工 | 厂长带头,分管领导常抓,物业公司管日常,各部门头儿盯自己地盘,安监部盯着落实没。 | ||
| 禁止行为 | 江堤上乱堆东西,防汛物资私自挪用,值班时喝酒脱岗,巡查不到点,险情瞒着不报。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汛前改预案、查设备、清沟渠、补物资、练队伍;安监部每月查,没做到扣绩效,出事追责到人;6月1日启动全年检查。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公司公司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防汛工作是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本厂厂界对应的长江岸区江堤及向上游、下游方向延伸50米的江堤以及厂内区域生产设施安全度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抗洪抢险,保证灾后恢复电力生产供应。
第三条 防汛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所属各部室、公司。
第二章 防汛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物业公司,负责公司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厂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厂办公室、安监部、设备部、工会、策划部、人资部、财务部、思政部、物资部、检修公司、发电部、物业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实业总公司各部门行政正职组成。
第八条 防汛办公室主任由物业公司经理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设备部分管副主任、发电部分管副主任、检修公司分管副经理、安监部副主任、物业公司副经理、安全员、总务专职等组成。
第九条 防汛领导小组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 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决策和部署,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应急救援和决定应急结束等工作。
3. 统一协调和调度厂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
4. 接受上一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对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资源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5. 决定和宣布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组建各应急工作组。
6. 发生生产事故后,与有关政府部门配合,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7. 负责对事故(事件)进行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计划。
第十条 防汛办公室职责
1. 负责防汛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组织、督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和演练工作。
3. 负责监督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的落实。
4. 掌握应急处理和恢复情况,组织善后处置工作。
5. 负责汇总、通报事故(事件)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归口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及时向地方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有关单位汇报。
第三章 防汛工作的重点
第十一条 防汛工作应加强所管辖江堤安全管理,保证排水设施安全可靠,不发生倒灌和被淹,抗洪排涝措施齐全、完善。
第十二条 超前做好防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防汛准备工作。重点保证发电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的安全,保证可靠发电。
第十三条 做好防汛检查监督和抢险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的防汛抢险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第四章 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十四条 汛前应及时调整防汛负责人名单、防汛抢险队、值班电话及防汛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 严格按照防汛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每年汛前组织对防台风、防内涝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第十六条 认真落实防汛经费和防汛物资,保证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加强防汛器材的物资管理,确保汛期物资器材储备充足,完善可靠,汛期供应及时,不发生防汛物资器材管理不善贻误汛期抢险。
1. 日常防汛物资由物业公司负责储备。防汛物资器材必须充足完备,储备齐全、汛期供应及时可靠。
2. 每年对防汛器材进行补充和完善,做到在各种汛情情况下,满足汛期抢险的需要。
3. 在汛前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有关防汛器材,按计划对防汛物资进行相应的定期试验,做到防汛物资器材的安全可靠使用。
4. 建立防汛物资台账表,对防汛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及每年防汛物资的检查试验,及时进行填写,设专人负责。
5. 防汛物资的存放,必须遵循专库(专柜)存放,专人负责的原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作它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防汛物资、数量充足,符合质量要求。
6. 防汛物资的领用必须由防汛办主任签字方可领取。
第十七条 认真落实汛前检查和消缺管理制度。
1. 设备部、发电部负责制订汛期设备安全运行措施,检查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
2. 检修公司负责对露天马达、端子箱、接线盒等设备制订防雨、防潮措施,并组织实施;对现场重点设备、重点区域可能发生的汛情制订处置预案;制订对所辖设备加强巡检的措施;做好0.4kv、6kv开关室防潮降温措施。负责雨水泵及其系统的检修维护。
3. 物资部负责检查防汛物资的采购、储备,检查清点已有防汛器材的数量、品种及完好程度,及时按防汛应急办要求补齐备足防汛物资,确保24小时有人发料。
4. 物业公司负责对厂区四沟、窨井、管道进行清淤疏通,排除异物,确保畅通,对厂房屋顶防漏工作进行检查维修,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江边一、二道埂背水坡清理杂草。
5. 人资部负责做好防暑降温、医疗保健和疫情的处置准备工作。
6. 厂办公室、粉煤灰运输公司安排好防汛值班车辆和抢险车辆。
7. 安监部负责安全检查和督办考评工作。
第十八条 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和巡查工作。当进入台风预警或长江水位达到7.5米警戒水位时,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1. 防汛办公室认真组织安排好汛期值班,制定值班表,实行领导带班制。
2. 汛期值班要做好紧急抢修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工作准备,做到超前预想,提前布置。值班车辆、防汛物资要准备充分。各单位防汛抢险队员的所有通讯工具要在汛期24小时内全天开通,确保通讯畅通。
3. 汛期值班时间内,每2小时对江堤进行一次巡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脱岗,严禁喝酒,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加强值班力量。
4. 汛期值班时间内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紧急情况及重大事项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认真履行交接班制。
5.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汛值班各项规定。
第十九条 为及时作好防汛工作,增强汛期的控制力和救助能力,及时使上级组织了解灾情,采取措施,控制灾情,把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建立汛期灾情报告制度。
1. 当发现危情、灾情后,应立即向上级组织汇报,不得有误。危情、灾情特别严重时,要每10分钟或20分钟汇报一次,并随时与上级防汛部门取得联系。
2. 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一旦发现险情、灾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向防汛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汇报,通知有关单位,将灾情降低到最低水平。
3. 各抢险队要及时相互联系,积极配合,不得有任何推诿现象,必要时及时向当地防汛指挥部请求支援,以取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 凡配有移动通讯工具的防汛抢险人员,要随时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并保证汛期24小时处于开启状态,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回应,并按要求尽快到达指定现场或岗位。
第二十条 加强汛期信息管理,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气象信息和分管范围内的水情、汛情和灾情,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一条 汛期结束后(10月15日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对汛期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统计,不得虚报、瞒报,提出有效的防范措失,促进防汛工作水平。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对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 全面完成上级下达防汛任务,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贯彻上级及防汛有关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绩。
2. 在防汛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 在防汛期间,工作突出,处理事故果断及时。
4. 在防汛期间,对承担防汛任务能够早预料、早控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扩大者。
5、各抢险队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造成工作失误和防洪抢险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按照厂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
1. 对汛前有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处理,在防汛期间造成事故者。
2. 接到防汛通知后,各抢险队不能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人员、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者。
3. 防汛期间对由于责任不到位造成通讯联络中断。
4. 防汛期间防汛物资储备未严格管理造成供应不及时。
5. 防汛车辆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配备不能满足防汛的需要或不能满足事故处理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由大唐南京发电厂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大唐南京发电厂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
| 适配人群 | 工作负责人,班组长,值长 | 使用场景 | 设备检修,运行操作,事故抢修 |
|---|---|---|---|
| 制定目的 | 以前老出事故,人受伤、设备坏、机组停、着火。想让大家干活前先想想哪有危险,提前防住。 | ||
| 适用范围 | 全厂干活的人,修设备、改设备、开机器、倒闸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工作负责人带头分析危险、写措施票;班组长盯着落实;安全员检查;厂里安监部和工程部协调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分析危险点就开工;没填措施票就干;措施票不签字就上;照搬手册不结合现场实际。 | ||
| 检查与监督 | 接活后马上分析,填票、学习、签字;开工前现场交底;干完要总结;没做就停工;每月查执行情况,问题及时改;没落实的按“两票”扣分。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提高职工对作业风险的认识,全面分析、掌握各类作业的危险点并加以预控,从而有效地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以及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任何生产工作都存在着不同程度危及人身安全的因素,危险点是客观存在的,但也是可以预先进行分析和控制的。
第三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就是要引导职工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作业内容、作业方法、作业环境、人员状况等去分析可能产生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 一般要求和方法
第四条 凡在大唐南京发电厂内从事生产设备检修、改造、运行操作等工作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
第五条 各部门(公司)要把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结合我厂生产实际,发动广大职工,组织进行检修作业、运行操作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找出危险点,针对每一个危险点制定相应的措施,并汇编成册。
第六条 危险点分析结果应以车间或专业为单元进行汇总,最终由厂部统一编制成册,供班组在实际工作中使用。危险点分析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对于在使用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讨论解决,补充和完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经过不断地总结、升华,逐步形成规范的符合实际的危险点与控制措施手册,以便职工学习和作业前对照使用。
第七条 由于每次作业时的工作环境、人员状况不尽相同,对于汇编成册的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在使用时也不能完全照搬,必须结合当时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进行补充完善。
第八条 危险点控制措施的重点为预防人身伤亡事故、误操作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机组被迫停运事故、火灾事故。特别是要重点防范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等发生频率较高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九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具体工作程序为:
在接受工作任务后,工作负责人要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进行分析时,首先要结合以往的事故通报回顾此项作业是否发生过事故或不安全现象,并结合《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以及厂部制定的汇编手册,找出危险点,危险点分析着重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工作场地的特点,如高空、立体交叉作业、容器内、井下、邻近高温热体、邻近高压管道、邻近带电设备等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必要时应事先到工作地点进行勘察。
(二)工作环境的情况,如高温环境、大风、易燃、易爆、有毒、缺氧、邻近或相关班组作业(交叉作业)等环境因素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
(三)工作过程中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如电动工具、起重设备、安全工器具等有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的危险或设备异常;
(四)操作程序及工艺流程的颠倒、操作方法的失误可能给作业人员带来的危害或设备异常;
(五)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不适、思想情绪波动,不安全行为,技术水平及能力不能满足作业要求等可能带来的危险因素等;
(六) 工作负责人在组织作业时,要特别重视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思想情绪的异常波动,并作为首要因素。
(七)在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工作组成员学习掌握后在措施票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 目前我厂需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的范围:
(一)大、小修重大操作项目(如汽机扣盖件、锅炉水压试验等)、日常重大缺陷消除、重要运行操作(如倒闸操作、机组启、停)等作业,填写工作票(操作票)的同时,必须填写危险点控制措施票,检修工作还应履行签发许可程序;
(二)事故抢修,以及其他紧急情况下属于可以不开工作票的,必须有危险点控制措施,在所制定的措施所得到落实后方可进行作业;
(三)特殊情况下由单人进行的作业,作业开始前由工作人员根据作业性质和作业环境,自己进行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
(四)上述作业在办理工作开工手续时,工作负责人必须携带危险点控制措施票,否则不允许开工;
(五)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总结,对危险点与控制措施的准确性、严密性进行分析,提出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改进,为下次同类型作业提供安全可靠的经验;
(六)工作结束后,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交部门安全员长期保存,作为今后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原始资料。
第十一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应与工作票、操作票、检修作业指导书等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走向标准化作业轨道。
第十二条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经常组织检查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讨论解决的办法。对于时间跨度较长的工作,如作业人员、作业内容发生了变化,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和控制措施,在不同的时期要组织学习和落实措施;由于系统发生变化或设备更改的要及时修定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第三章 各级人员责任制
第十三条 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监督。
班组范围内的工作,作业危险点分析和控制工作的落实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监督。
车间(公司、部)范围内的工作,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落实由车间组织落实,车间安全员监督。
第十四条 对全厂范围内的工作由各车间组织开展各自范围的分析与控制工作,工程技术部、安全监察部组织协调和监督落实。
第十五条 工作负责人的职责:
(一)负责作业危险点的分析,组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填写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票,组织工作组成员学习,并保证每个成员都了解掌握;
(三)对工作组成员精神状态是否符合当时作业安全要求负责;
(四)对作业现场所做安全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工器具、正确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负责。
(五)开工前要在现场向工作组成员交代危险点及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十六条 工作班成员的职责:
(一)工作前应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运行及检修工艺规程中与本作业项目相关规定、要求;
(二)参加危险点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三)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规范作业行为,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七条 班长的职责:、
(一)监督工作负责人组织工作组成员根据作业情况召开作业危险点分析会。
(二)根据当天作业安排召开班前会,强调危险点与控制措施,重点进行安全提示;
(三)深入现场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第十八条 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审查工作票时必须检查作业危险点控制措施是否齐全、正确。签发工作票的同时签发作业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票。
第十九条 工作许可人的职责:
对没有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的工作票不得许可开工。
第二十条 值长的职责:
(一)组织或指定班长进行复杂的电气倒闸操作和热力系统操作的危险点分析和制定控制措施,并进行审查。不得签发没有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操作票。
(二)在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时,首先要审查工作任务是否与将要工作的地点、系统相一致。
第二十一条 倒闸操作监护人的职责:
组织操作人共同对操作项目的危险点进行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对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的准确、完整负责。
第二十二条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
认真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指导班组工作人员开展危险点分析及制定控制措施,在现场检查工作进度及质量时必须检查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分管生产领导的职责:
对本厂所有班组是否都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负责,应定期检查和指导现场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给予必要的考核。
第二十四条 安全监察部和车间、班组各级安监人员要认真监督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厂部将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作为等同“两票”考核。
第四章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同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二十五条 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关系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是长期反事故斗争经验的总结,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某项具体工作的危险性,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已明确指出,在规程中“不得”、“严禁”、“防止”等所指出的内容就是作业的危险点。同时规程中也明确了对危险点的控制措施,以及发生意外后如何处理才能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等。
在实际工作中,工作的场所、现场条件以及人员的情况是不断变化的,《安全工作规程》为找出现场的危险点提供了一般的指导性依据,但不可能面面俱到。所以开展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必须坚持以《安全工作规程》为指导,紧密结合现场及工作组成员的具体情况进行。
第二十六条 与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的关系
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主要是从热力或电气系统上所做的隔离措施,是防止电气或热力系统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工作人员造成的伤害,依据是《安全工作规程》及反事故措施的有关要求,在工作前由运行人员所做的措施。
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所提出的防范措施,是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安全措施的补充和完善。是由工作组成员对具体工作进行分析后提出的,由工作组成员自己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 与《作业指导书》的关系
在采用iso9001标准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实行的《作业指导书》,“作业要求”栏的安全措施条款中,除填写《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要求外,还要填写危险点分析所提出的控制措施。在编制《作业指导书》时,要将工作班组自理的危险点控制措施编入“作业流程栏”。
在现阶段可由工作班组自理,当危险分析及控制措施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再纳入计算机的规范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全监察部、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设施标准化
| 适配人群 | 设备专责人,运行值班员,检修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开关室管理,主变区域,输煤皮带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干活时出事,用牌子提醒危险地方,让安全东西整齐划一,少出事故。 | ||
| 适用范围 | 全厂职工,管各种安全标志牌、防护栏、方向标、色环流向这些看得见的东西。 | ||
| 职责分工 | 总工程师总管,安监部牵头协调,设备部发电部他们各管自己地盘,运行单位盯操作区设备牌。 | ||
| 禁止行为 | 不能乱动乱拆安全牌子,不能让牌子掉漆褪色看不清,不能让防护栏歪斜缺块,不能漏记台账。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小组检查一次,专责人自己常看看,坏了马上报安监部,月底交台账,没做到扣50到100元。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了在容易发生事故或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中安全标志牌的设置原则,目的是提醒和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使安全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安全设施的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安全设施的义务,对损坏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四条 本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划分的原则是依据《大唐南京发电厂生产区域设备划分和职责分工规定》划分界定。
第五条 本规定在执行中如发现不妥或漏划,界定不清区域,由安监部进行协调界定,并提出管理区域变更通知,各单位应按照管理变更区域执行,不得推诿。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实行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按照设备、系统分工,分别负责,安监部为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
第七条 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设备部主任、 安监部主任
成 员:发电部主任、检修公司经理、粉煤灰公司经理、设备部分管副主任、物业公司经理
第八条 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小组职责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进行,安监部是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牵头、协调部门。负责牵头、协调全厂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等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总负责人。负责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执行。
(三)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执行情况,积极开展安全设施标准化督促工作。
(四)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准化标志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完善并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
(五)安监部负责对安全设施标准化的牵头、协调、完善工作。
(六)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设备部、发电部、检修公司、粉煤灰公司、物业公司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上交安监部统一安排计划补充。运行单位负责对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标识牌的检查、统计、汇总、制作、悬挂增补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第三章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第九条 设备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各开关室、主变、升压站、电缆室、油区、制氢站等所辖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及防控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第十条 发电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等区域主辅设备操作管辖范围内设备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的管理工作。
(二)发电机、励磁小室、主变、开关站、启备变、高低压厂用变压器、6kv配电,400v母线pc及各mcc母线;汽机、锅炉、电气、化学、燃料、脱硫脱硝主辅设备、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燃料区域6kv系统、脱硫区域6kv系统、除灰区域6kv及400v系统电气设备等所辖区域的设备、阀门标志的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室、公司机务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机、炉、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设施标标志牌、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防止踏空线、禁止阻塞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管理。
(二)生产现场平台、人行通道、升降器等有坠落危险的场所固定防护围栏、临时防护遮拦、临时提示遮拦、输煤皮带两侧所设置的输煤皮带防护遮栏、跨越桥两侧设置跨越桥遮栏、输煤皮带滚筒设置滚筒防护网的安全防护管理。参数及规格符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设施标准》。
(三) 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转动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二条各部室、公司电气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6kv、220kv、500kv开关站、主变升压站、机、炉、燃料、化水、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主辅电气设备、直流系统、控制箱、柜、端子箱、配电盘、仪表盘变送器柜、开关室、电缆室等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牌、禁止阻塞线、安全警戒线的安全警示目视的管理。
(二)各配电室、电缆夹层、热控设备间等区域进出口门处所设置防动物板安全设施的管理。
(三)机、炉、化水、燃料、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电气设备转动方向设备标志的管理。
第十三条燃运部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输煤皮带系统、油泵房等所辖区域安全设施标志的管理。
(二)燃料区域设备标志牌的管理。
第十四条 粉煤灰公司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除灰、脱硫等所辖区域的主辅设备、系统管道等设备、阀门、系统管道色环、介质流向及设备标志的管理。
(二) 除灰、脱硫、电除尘器等所辖区域的安全标志及目视管理。
(三) 脱硫、除灰、电除尘器、各泵房等所辖生产区域的转动设备方向标志标的管理。
第十五条 安监部安全设施管理范围
(一) 厂区及生产区域安全交通标志、设施的管理。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 检查
(一)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应对各专责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提出考核意见。
(二)安全设施专责负责人应定期对所属区域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脱落、损坏、丢失及时统计、汇总,确保安全设施完好。
(三)加强对安全设施标准化日常管理,实行动态对标检查,每次检查要有详细检查记录,应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齐全,归类科学易统计易检查。
(四)各项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专责人应认真做好月度考评工作。
第十七条考核
(一)对损坏、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设施标志的行为。
考核-50元。
(二)安全设施管理专责人应定期对现场安全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因未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丢失一处。考核-50元。
(三)没有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标准化台帐,记录。考核-100元。
(四)未及时完成安全设施整改。考核-100元。
第一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大唐南京发电厂违章计分、积分与考核
| 适配人群 | 集控值长,班组安全员,部门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生产现场,作业准备阶段,设备检修过程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守规矩。安全第一,提前防着点。让每个人盯紧自己和别人,别乱来。 | ||
| 适用范围 | 全厂职工、长期实习的、外委单位的人。管干活时、准备时、收尾时的安全动作。 | ||
| 职责分工 | 厂领导、安监部牵头管。部门领导、班组长查现场。安全员记分、存档、报数据。大家都要盯着周围人别违章。 | ||
| 禁止行为 | 严禁碰“严禁”条款。不准不戴安全帽、不验电就操作、高处不系安全带。发现违章不制止也算错。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部每月在平台发积分榜。班组查到小问题不扣分但得记下来。超分要写检查、交材料、考试、罚钱、待岗。连带扣分真扣,不手软。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反违章工作的实效,杜绝人员违章而导致的事故,按照全员参与、制止违章、互相监督、群防群治、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章包括日常管理或作业过程中(含准备阶段、结束阶段)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技术标准的行为。
第三条 违章实行记分、积分制。在年度内进行违章积分,每月定期公布,最高积分为12分,年底清零。被查处的违章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都按记分规则记分。作业组、班组、部门、厂部各自进行的自查自纠且未造成后果的违章,免记分,但必须做好记录。
第四条 实行违章记分的对象为在厂区内的本厂职工及长期实习或长期外委单位人员。按管理层级,上一级查处的违章行为,原则上按管辖区域、层级实行连带记分、积分。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制止或举报现场人员违章行为。
第二章 违章分类
第六条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构成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按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章行为、比较严重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三种。
第七条 严重违章行为: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的行为。
第八条 比较严重违章行为: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带来伤害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的行为;或违反在《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应……”的行为。
第九条 一般违章行为: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前两条规定的其它违章行为。
第三章 积分管理与记分规则
第十条 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违章记分、积分与考核进行审批管理,日常工作由安监部负责。违章的检查、记分、考核实行厂级、部门、班组(值)三级管理。
第十一条 厂领导、安监部组织的检查为厂级检查,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的检查为部门级检查,班长(值长)、班组(值)安全员的检查为班组(值)级检查。各级检查发现的违章及时通知当事人所在的部门,所在部门应做好督促整改与记分工作。
第十二条 违章积分,原则上在安全生产一体化平台上统计、公布。安全简报中进行违章记分、考核及简要分析。
第十三条 厂部、部门、班组(值)安全员负责统计与建立违章积分与考核档案,厂领导或安监部、部门负责人、班长或值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 责任部门管理岗位人员在生产现场时,对周围生产现场职工的违章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者,与现场违章职工同等记分。
第十五条 违章记分一般以《发电企业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典型违章行为手册》为依据,每发现一项次,严重违章行为一次记8-12分;较为严重违章行为一次记5-7分;一般违章行为一次记1-4分。现场出现手册中没有的违章行为,除立即制止外,同时做好记录,待报安委会确认后记分。每年对《电厂典型习惯性违章项》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 连带记分原则。上级检查发现的人员违章、管理类违章,未产生严重后果的,每1人次或1项次,给厂级主要领导记0.01分,给厂级分管领导记0.015分,给责任人的部门(外委单位)领导(含书记)、分管领导、部门安全员分别记0.3分,给责任人的班长(值长)记0.5分。
部门(车间)、班组管理人员连带违章积分与所在部门、班组的个人违章积分总值挂钩。班组人员违章积分总值累计每6分,给予班长(集控值长)连带违章积分记1分;部门人员违章积分总值累计每11分,给予部门主任连带积分记1分。
第十七条 任务、问题整改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完成或评价差的,责任人每项记2分,检查人记1.5分,相应部门(外委单位)领导同等连带记1分,弄虚作假加倍记分。
第十八条 因违章导致事故或恶性误操作、严重违章未遂事故,主要责任者记5-12分,次要责任者记4-11分,管理人员连带记分2-6分,具体记分数由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因违章导致一类、二类障碍(含轻伤)、一类异常、二类异常主要责任者记5分、4分、3分、2分;次要责任者记4分、3分、2分、1分。厂级主要领导记0.1分-0.05分,分管厂领导记0.2分-0.1分,部门(外委单位)领导、安全员记分2分-0.5分,班长(值长)记分3分-1分。
第二十条 厂级领导、部门(外委单位)领导、安全员的违章积分为本人违章记分累计加上连带记分累计。
第四章 积分考核
第二十一条 厂级领导积分满11分,在厂班子会上作检讨,制定整改措施;积分满12分,在厂月度会上作检讨,制定整改措施,处罚1000元。
第二十二条 部门(外委单位)领导积分满10分,在厂月度会作检讨,制定整改措施,处罚1500元;积分满12分,厂级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戒免谈话,处罚3000元。
第二十三条 班长(值长)、安全员违章积分达9分、其他员工违章积分累计达6分的,必须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交安全监察部存档;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直到考试合格。
第二十四条 班长(值长)、安全员违章积分达11分、其他员工违章积分累计达9分的,处罚1000元;班长(值长)、安全员违章积分达12分,处罚2000元,分管厂领导与部门领导对其作戒免谈话;其他员工违章达12分,待岗1个月。
第二十五条 长期外委单位负责人违章积分达6分,必须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交安全监察部存档,处罚2000元;外委单位员工积分达6分-9分,劝退出厂或清退出厂。长期外委单位负责人违章积分累计达10分的,处罚4000元,违章积分达12分,要求更换负责人或更换外委单位。
第二十六条 劳务代理工、外来实习人员等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9-12分者,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内部待岗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按《岗位动态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连续一年无违章记录的职工,生产人员奖励2000元,非生产人员奖500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委会监督实施。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