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检修规程办法
| 适配人群 | 继电保护工,自动化检修员,二次回路技师 | 使用场景 | 水电厂检修,继保定检,断路器传动 |
|---|---|---|---|
| 编制目的 | 防止保护装置出问题,保证它能正确动作,不让设备被烧坏,也不让电网出事故。 | ||
| 适用范围 | 长潭水电厂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 | ||
| 职责分工 | 检修人员动手干,技术员在旁边看着,总工办定项目、管监督。 | ||
| 操作流程 | 先检查外观和接线,再测绝缘,接着调输入输出,最后带断路器实操跳闸。 | ||
| 执行标准 | 用校验仪来调微机保护,每点数据测3次,误差得在规定里;定值每年核对两次;新装一年内必须全检一遍。 | ||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检修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长潭水电厂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要求和项目。
本规程适用于长潭水电厂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的检验。
5 引用标准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继电器检验条例》
《微机保护调试大纲》
6总则
3.1 本厂所使用的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以下简称装置)及其回路接线,必须按本规程进行检验,以确定装置的元件是否良好,回路接线、定值及特性是否正确。
3.2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装置的具体检验方法和步骤按照调试大纲和继电器检验条例的要求进行。
3.3未按本规程要求进行检验的、新安装的及经过改造的装置禁止投入运行。
3.4为保证检验质量,提高检验进度,对微机保护应使用微机保护成套校验仪。
3.5为获得比较准确的数据,对所有特性试验中的每一点,应重复试验3次,每次试验的数值与整定值的误差应满足规定的要求。
4检验种类及期限
4.1检验分为三种。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简称定检),运行中装置的补充检验(简称补检)。
4.2新安装装置的验收检验,在下列情况时进行。
4.2.1当新安装的一次设备投入运行时。
4.2.2当对运行中的装置进行较大的更改或增设新的回路时。
4.3运行中装置的定期检验,分为三种:
4.3.1全部检验。
4.3.2部分检验。
4.3.3用装置进行断路器跳合闸检验。
4.4补充试验分为四种:
4.4.1装置改造后的检验。
4.4.2检修或更换一次设备后的检验。
4.4.3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后的检验。
4.4.4装置不正确动作后的检验。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____-03-18 批准____-03-18实施
q/155-1-02.15-____
4.5定检期限应根据以下所规定的期限进行:
4.5.1新安装的装置,新投运后的第一年内必须进行一次全部检验。
4.5.2已投运超过一年的,出厂年限少于十年的装置,每年进行带断路器传动试验,每5年进行一次完全检验。
4.5.3出厂年限超过十年的装置,每年进行带断路器传动试验,每3年进行一次完全检验。
4.5.4操作信号回路中的设备,结合所属的装置进行检验。
4.5.5回路绝缘试验,结合所属的装置进行检验。
4.5.6保护装置的定值核对,每年进行两次,以确保装置定值与定值单相符。
4.5.7对于运行环境和条件较差的装置,应适当缩短其期限,并有重点地选择检验项目。
4.6 检修一次设备(断路器、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等)后进行的保护装置及回路的检验,应由厂总工办根据一次设备的检修的性质,确定其检修项目。
4.7装置的二次回路检修后,应由厂总工办根据工作的性质,确定其检修项目。
4.8凡装置拒绝动作、误动作和动作原因不明时,均应由厂总工办根据事故情况,有目的地拟定具体检验项目及检验顺序,尽快进行事故后处理。
4.9 一般情况下保护的定期检验尽可能配合在一次设备的停电期间进行。
4.10同一元件的多套保护,如其定期检验不能安排在被保护元件停电期间进行,可安排在故障几率小的季节轮流将每套装置退出运行后进行检验。
4.11在进行带断路器传动检验及回路检查时,若发现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不符合标准而进行检修时,其检修部分的检验项目与全部检验项目相同。
5装置的检验项目
5.1新安装装置检验项目。
5.1.1现场开箱检验。
a.检验设备的完好性。
b.核查技术资料及备品备件。
c.检查产品的合格证。
5.1.2外部及内部检查。
a.装置的外部检查。包括装置的外部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回路的检验。
b.装置的内部检查。包括装置的屏板、端子排、连片、插件、屏接线、电缆、标示、接地线、箱体等是否完好。
5.1.3绝缘及耐压试验。
a.测量回路之间及回路对地的绝缘。
b.屏的耐压试验。
c.测定整个回路的绝缘。
5.1.4检验装置的输入、输出。
a.检验所有出口回路、报警回路。
b.检验动作信号能否正确传送至监控系统。
c.检验键盘、拨号开关、按钮的有关功能。
b.检验保护的打印机是否能联机正常工作。
5.1.5检验微机保护的模数变换系统。
a.检验零点漂移。
b.检验各电流、电压回路的平衡度。
c.检验各电流、电压回路的线性度。
5.1.6整组检验
a.检验动作值与定值是否相符,检验装置的动作特性与说明书是否一致。
b.与其他保护装置的联合动作检验。
c.实际带断路器作检验保护出口。
d.检验各组pt、ct极性是否正确。
e.投入运行前核定定值,检验保护方向。
5.2全部定期检验项目。
5.2.1绝缘及耐压试验。
a.测量保护屏内回路之间及各回路对地的绝缘。
b.测量整个回路的绝缘。
5.2.2检验装置的输入、输出。
d.检验保护的打印机是否能联机正常工作。
5.2.3检验微机保护的模数变换系统。
5.2.4整组检验
c.与其他保护装置的联合动作检验。
5.2.5实际带断路器作检验保护出口。
5.2.6检验各组pt、ct极性是否正确。
5.2.7投入运行前核定定值,检验保护方向
5.3回路定检检验项目
5.3.1检验装置的输入、输出。
5.3.2检验微机保护的模数变换系统。
5.3.3整组检验
5.3.4实际带断路器作检验保护出口。
广东省长潭水电厂 ____-03-18 批准 ____-03-18实施
5.3.5检验各组pt、ct极性是否正确。
5.3.6投入运行前核定定值,检验保护方向。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检修规程办法: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
| 适配人群 | 继电保护专责,现场运行值班员,微机保护整定员 | 使用场景 | 电力系统运行,继电保护整定,变电所运维 |
|---|---|---|---|
| 编制目的 | 让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用得安全、不出错,保障电网稳定运行,防止误动作或拒动。 | ||
| 适用范围 | 35kv及以上线路和主设备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 ||
| 职责分工 | 调度员负责下令和监督,现场运行人员执行投退、核对定值,继电保护人员做检验维护和异常处理。 | ||
| 操作流程 | 核对定值、定期采样检查、时钟校对、打印报告保存、异常时及时汇报、停用条件必须满足才可操作。 | ||
| 执行标准 | 定值变更后马上打印新清单并和调度核对;采样和时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打印纸不能乱撕,字迹要清楚;插件更换后要做必要检验;直流电源恢复后时钟不准就得重调。 | ||
code for operating management of microprocessor-based
relaying protection equipment
dl/t 587—1996
前 言
为了适应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的需要,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本标准规定了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规定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为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提供了全行业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工业部继电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北电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刚、孙玉成、毛锦庆、曾宪国。
本标准于1996年1月8日发布,从1996年5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委托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6-01-08批准 1996-05-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技术管理、检验管理、运行规定和职责分工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35kv及以上电力系统中电力主设备和线路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4285—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 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478—92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55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84—95 35~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3 总则
3.1 微机继电保护是继电保护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为了加强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实现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3.2 调度人员、现场运行人员和继电保护人员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中均应以本标准为依据,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制造等工作也应满足本标准有关章条的要求。
3.3 从事微机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水平。从事220kv及以上线路或200mw及以上机组的微机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并保持相对稳定。对继电保护专业人员、运行人员和专业领导应定期进行培训。
3.4 下列人员应熟悉本标准:
3.4.1 网(省、地区)调调度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及专业领导。
3.4.2 各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主管继电保护工作的调度(试验)所长、电气分场主任和继电保护所所长。
3.4.3 发电厂、变电所电气运行值班人员,电气专责工程师。
3.4.4 各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继电保护班长、继电保护专责工程师、微机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和检验维护人员。
3.4.5 各单位主管运行、基建、电气试验和电气检修的领导。
3.5 各网局、省局、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应依据本标准制定具体装置的运行规程,其中应对一些特殊要求做出补充,并结合本标准同时使用。
3.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月最大相对湿度不应超过75%,应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室内环境温度应在5~30℃范围内,若超过此范围应装设空调。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要求按dl 478—92中的4.1.1执行。
3.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使用年限一般为10~12年。
4 职责分工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应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1 网(省)调继电保护机构
4.1.1 负责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整定计算和运行管理。
4.1.2 负责全网(省)局各种类型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管理。
4.1.3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规程和标准,结合具体情况,为本网(省)调调度人员制定、修订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组织制定、修订本网(省)内使用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
4.1.4 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分析。负责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不正确动作造成的重大事故或典型事故进行调查,并及时下发改进措施和事故通报。
4.1.5 统一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各网(省)局对同一型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使用相同的程序,更改程序应下发程序通知单。
4.1.6 负责对网(省)调调度人员进行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方面的培训工作;负责对现场继电保护人员进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技术培训。
4.1.7 各网(省)调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指定专责人,专责人应熟练掌握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软、硬件。
4.1.8 各网(省)调应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维修中心工作,维修中心对每种微机继电保护应备一套完整的装置,并有足够的备品、备件。
4.2 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继电保护机构
4.2.1 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定期检验和输入定值。
4.2.2 按地区调度及发电厂管辖范围,定期编制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整定方案和处理日常运行工作。
4.2.3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规程和标准,负责为地区调度及现场运行人员编写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
4.2.4 统一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同一型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使用相同的程序,更改程序应下发程序通知单。
4.2.5 负责对现场运行人员和地区调度人员进行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培训。
4.2.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时,应调查不正确动作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4.2.7 熟悉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原理及二次回路,负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异常处理。
4.2.8 了解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中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有关内容。
4.3 调度人员
4.3.1 了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原理。
4.3.2 批准和监督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各种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正确使用与运行。
4.3.3 处理事故或系统运行方式改变时,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使用方式的变更应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3.4 在系统发生事故等不正常情况时,调度人员应根据断路器及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处理事故,并作好记录,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根据短路电流曲线或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测距结果,给出巡线范围,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4.3.5 参加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调度运行规程的审核。
4.4 现场运行人员
4.4.1 了解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原理及二次回路。
4.4.2 负责与调度人员核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值,负责进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投入、停用等操作。
4.4.3 负责记录并向主管调度汇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包括投入试运行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信号指示(显示)及打印报告等情况。
4.4.4 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规程和规定。
4.4.5 掌握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打印(显示)出的各种信息的含义。
4.4.6 根据主管调度命令,对已输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内的各套定值,允许现场运行人员用规定的方法来改变定值。
4.4.7 现场运行人员应掌握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时钟校对、采样值打印(显示)、定值清单打印(显示)、报告复制、按规定的方法改变定值、保护的停投和使用打印机等操作。
4.4.8 在改变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定值、程序或接线时,要有主管调度的定值、程序及回路变更通知单(或有批准的图样)方允许工作。
4.4.9 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进行巡视。
5 运行规定
5.1 一条线路两端的同一型号微机高频保护软件版本应相同。
5.2 各网(省)调应统一规定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中各保护段的名称及作用。
5.3 现场运行人员应定期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进行采样值检查和时钟校对,检查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5.4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中需要改变已固化好的成套定值时,由现场运行人员按规定的方法改变定值,此时不必停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但应立即打印(显示)出新定值清单,并与主管调度核对定值。
5.5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动作(跳闸或重合闸)后,现场运行人员应按要求作好记录和复归信号,并将动作情况和测距结果立即向主管调度汇报,然后复制总报告和分报告。
5.6 现场运行人员应保证打印报告的连续性,严禁乱撕、乱放打印纸,妥善保管打印报告,并及时移交继电保护人员。无打印操作时,应将打印机防尘盖盖好,并推入盘内。现场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打印纸是否充足、字迹是否清晰。
5.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时,当值运行人员应根据该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进行处理,并立即向主管调度汇报,继电保护人员应立即到现场进行处理。
5.8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插件出现异常时,继电保护人员应用备用插件更换异常插件,更换备用插件后应对整套保护装置进行必要的检验,异常插件送维修中心(或制造厂)修理。
5.9 在下列情况下应停用整套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a)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使用的交流电压、交流电流、开关量输入、开关量输出回路作业;
b)装置内部作业;
c)继电保护人员输入定值。
5.10 带高频保护的微机线路保护装置如需停用直流电源,应在两侧高频保护装置停用后,才允许停直流电源。
5.11 若微机线路保护装置和收发信机均有远方起动回路,只能投入一套远方起动回路。
5.12 运行中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直流电源恢复后,时钟不能保证准确时,应校对时钟。
5.13 微机高频保护年投入运行时间应大于330天。
5.14 远方更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定值或操作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时,应根据现场有关运行规定,并有保密和监控手段,以防止误整定和误操作。
5.15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与通信复用通道时,通道设备的维护和调试均由通信人员负责。当通信人员在通信设备或复用通道上工作而影响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时,应由通信值班人员通知当地变电所(发电厂)运行值长,变电所(发电厂)运行值长向主管调度申请停用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经主管调度批准后,由主管调度下令给有关变电所(发电厂)运行值长,将两端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停用,然后由变电所(发电厂)运行值长通知通信值班人员进行工作。
对于复用载波机接口装置的维护和调试工作应视安装地点而异。若安装在通信机房,则由通信人员负责;若安装在继电保护室,则由继电保护人员负责。
6 技术管理
6.1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投运时,应具备如下的技术文件:
a)竣工原理图、安装图、技术说明书、电缆清册等设计资料;
b)制造厂提供的装置说明书、保护屏(柜)电原理图、装置电原理图、分板电原理图、故障检测手册、合格证明和出厂试验报告等技术文件;
c)新安装检验报告和验收报告;
d)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定值和程序通知单;
e)制造厂提供的软件框图和有效软件版本说明;
f)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专用检验规程。
6.2 运行资料(如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缺陷记录、装置动作及异常时的打印报告、检验报告和6.1所列的技术文件等)应由专人管理,并保持齐全、准确。
6.3 运行中的装置作改进时,应有书面改进方案,按管辖范围经继电保护主管机构批准后方允许进行。改进后应做相应的试验,并及时修改图样资料和做好记录。
6.4 电力系统各级继电保护机构,对直接管辖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统一规定检验报告的格式。对检验报告的要求见附录b。
6.5 电力系统各级继电保护机构,对所管辖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应按照《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评价规程》进行统计分析,并对装置本身进行评价。对不正确的动作应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对策,并及时报主管部门。
6.6 为了便于运行管理和装置检验,同一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型号不宜过多。
6.7 各网(省)调应结合本网(省)实际情况,制定220kv及以上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配置及选型原则,使全网(省)保护装置规范化和标准化。按调度操作范围确定系统保护装置的配置及保护方式,并统一全网(省)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原理接线图。35~110kv电力系统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有基层局(厂)应用的经验总结,经网(省)调复核并同意后,方可在网(省)电力系统中推广应用,做到同一地区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规范化和标准化。
6.8 各电业局(供电局)、发电厂对每一种型号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配备一套完好的备用插件。
6.9 投入运行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设有专责维护人员,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
7 检验管理
7.1 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按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系统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和有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检验工作应尽量与被保护的一次设备同时进行。
7.2 每套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定检周期和时间原则规定如下:
新安装的保护装置1年内进行1次全部检验,以后每6年进行1次全部检验(220kv及以上电力系统微机线路保护装置全部检验时间一般为2~4天);每1~2年进行1次部分检验(220kv及以上电力系统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部分检验时间一般为1~2天)。
7.3 检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时,为防止损坏芯片,应注意如下问题:
7.3.1 微机继电保护屏(柜)应有良好可靠的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用使用交流电源的电子仪器(如示波器、频率计等)测量电路参数时,电子仪器测量端子与电源侧应绝缘良好,仪器外壳应与保护屏(柜)在同一点接地。
7.3.2 检验中不宜用电烙铁,如必须用电烙铁,应使用专用电烙铁,并将电烙铁与保护屏(柜)在同一点接地。
7.3.3 用手接触芯片的管脚时,应有防止人身静电损坏集成电路芯片的措施。
7.3.4 只有断开直流电源后才允许插、拔插件。
7.3.5 拔芯片应用专用起拔器,插入芯片应注意芯片插入方向,插入芯片后应经第二人检验无误后,方可通电检验或使用。
7.3.6 测量绝缘电阻时,应拔出装有集成电路芯片的插件(光耦及电源插件除外)。
7.4 使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发电厂、电业局(供电局)应配备微机型试验仪、记忆示波器等专用仪器、仪表。
7.5 装有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变电所、发电厂的试验电源,一次侧应为三角形接线,二次侧应为三相四线制的星形接线,相电压为(100/3)v,容量不应小于10kva。
7.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现场检验应做以下几项内容:
a)测量绝缘;
b)检验逆变电源(拉合直流电流,直流电源缓慢上升、缓慢下降时逆变电源和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c)检验固化的程序是否正确;
d)检验数据采集系统的精度和平衡度;
e)检验开关量输入和输出回路;
f)检验定值单;
g)整组检验;
h)用一次电流及工作电压检验。
7.7 根据系统各母线处最大、最小阻抗,核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线性度能否满足系统的要求。特别应注意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中电流变换器二次电阻、电流比例系数与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线性度之间的关系。
7.8 检验所用仪器、仪表应由检验人员专人管理,特别应注意防潮、防震。仪器、仪表应保证误差在规定范围内。使用前应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使用高级精密仪器一般应有人监护。
8 对制造、设计、审核、验收的要求
8.1 对插件结构的要求:
应满足dl 478—92中4.8.2的要求。
8.2 每面微机继电保护屏出厂前,应整屏作整组试验。
8.3 对装置的要求:
8.3.1 硬件:
在设计产品时,应考虑到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可扩性。软件版本的升级不应变更硬件。
8.3.2 软件:
软件编制一般按功能划分,做到标准化、模块化,并便于功能的扩充。对现场的信息参数宜编制独立的参数模块,以便于在运行中修改。具有录波功能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其模拟量的数据文件,应能转化成标准格式输出(如comtrade)。
8.4 不应使用在直流电源恢复(包括缓慢恢复)时不能自起动的直流逆变电源。
8.5 引至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空触点,应经光电隔离后进入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8.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只能以空触点或光耦输出。
8.7 微机高频保护中应能打印(显示)出收发信机的收信继电器触点的动作情况。
8.8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能保证在中央信号回路发生短路时不会误动。
8.9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具有足够的抗电磁扰动能力(如具有抗御1mhz和100khz衰减振荡波干扰、辐射电磁场干扰、静电放电干扰、快速瞬变干扰及冲击电压干扰的能力)。
8.10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设有在线自动检测。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中微机部分任一元件损坏(包括cpu)时都应发出装置异常信息,并在必要时自动闭锁相应的保护。但对保护装置的出口回路的设计,应以简单可靠为主,不宜为了实现对出口回路的完全自检而在此回路增加可能降低可靠性的元件。
8.11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所有输出端子不应与其弱电系统(指cpu的电源系统)有电的联系。
8.12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设有自恢复电路,在因干扰而造成程序走死时,应能通过自恢复电路恢复正常工作。
8.13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在断开直流电源时不应丢失报告。
8.14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具有自动对时功能。
8.15 对于同一型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停用段应规定统一的整定符号。
8.16 为提高集成电路芯片接触的可靠性,宜将除存放程序的eprom外的所有集成电路芯片直接焊在印刷板上。
8.1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应使用工业级及以上的芯片、电容器和其他元器件,并严格筛选。
8.18 制造厂应保证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内部变换器(如电流变换器、电压变换器、电抗变压器等)的线性度。
8.19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打印(显示)的信息,应简洁、明了、规范。
8.20 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中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功能应相对独立,当后台机或网络系统出现故障时,不应影响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运行。
8.21 110kv及以上电力系统的微机线路保护装置应具有测量故障点距离的功能。
8.22 微机变压器、发电机变压器组和母线差动保护装置应具有在正常运行中显示差流和差流超限报警的功能。
8.23 微机变压器保护装置所用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宜采用y形接线,其相位补偿和电流补偿系数由软件实现。
8.24 微机母线保护装置不宜用辅助变流器,该装置宜能自动识别母线运行方式。
8.25 为了便于运行管理,由不同制造厂生产的同一种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端子排排列宜一致。
8.26 同一条线路两端宜配置相同型号的微机高频保护。
8.27 同一种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组屏方案不宜过多。
8.28 组屏设计方面应注意:
8.28.1 微机线路保护屏(柜)的电流输入、输出端子排排列应与电力工业部“四统一”原则一致。
8.28.2 同一型号的微机继电保护组屏时,统一零序电流和零序电压线圈的极性端,通过改变微机继电保护屏(柜)端子上的连线来适应不同电压互感器接线的要求。
8.28.3 为防止由交流电流、交流电压和直流回路进入的干扰引起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不正常工作,应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交流电流、交流电压回路和直流电源的入口处,采取抗干扰措施。
8.28.4 微机继电保护屏(柜)应设专用接地铜排,屏(柜)上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和收发信机中的接地端子均应接到屏(柜)上的接地铜排,然后再与控制室接地线可靠连接接地。
8.28.5 与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出口继电器触点连接的中间继电器线圈两端应并联消除过电压回路。
8.29 微机继电保护屏宜用柜式结构。
8.30 为保证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可靠工作,其二次回路应按gb 14285—93中4.22给出的措施执行。用于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电流、电压和信号触点引入线,应采用屏蔽电缆,屏蔽层在开关场和控制室同时接地。
8.31 对于新建的220kv及以上线路、变压器和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变压器组,如全部采用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则宜配置双套。
8.32 所有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与其他数字设备之间的通信规约宜统一。
8.33 在新建、扩建变电工程及更改工程的设计中,安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时,应配置必要的试验设备和专用工具。
8.34 凡第一次采用国外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必须经部质检中心进行动模试验(按部颁试验大纲),确认其性能、指标等完全满足我国电网对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要求后方可选用。
8.35 对新安装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进行验收时,应以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设计图样和技术说明书等有关规定为依据,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调试,并按定值通知单进行整定。检验整定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允许投入运行。
8.36 新设备投入运行前,基建单位应按电力工业部颁布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启动验收规程》和gb 50171—92等的有关规定,与运行单位进行图样资料、仪器仪表、调试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试验报告等移交工作。
8.37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使用的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发现质量不合格的,应由制造厂负责处理。
9 定值和程序管理
9.1 各网(省)调应根据dl/t 559—94的规定制定220~500kv电网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原则。
9.2 各电业局(供电局)应根据dl/t 584—95的规定制定35~110kv电网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原则。
9.3 对定值通知单规定如下:
9.3.1 现场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变更,应按定值通知单的要求执行,并依照规定日期完成。
如根据一次系统运行方式的变化,需要变更运行中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时,应在定值通知单上说明。
在特殊情况急需改变保护装置定值时,由调度(值长)下令更改定值后,保护装置整定机构应于两天内补发新定值通知单。
9.3.2 旁路断路器代线路断路器时,若旁路与被代线路的电流互感器变比相同,则旁路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各段定值与被代线路保护装置各段定值宜相同。
9.3.3 对定值通知单的控制字宜给出具体数值。为了便于运行管理,各网(省)局对于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中每个控制字的选择应尽量统一,不宜太多。
9.3.4 定值通知单应有计算人、审核人签字并加盖“继电保护专用章”方能有效。定值通知单应按年度编号,注明签发日期、限定执行日期和作废的定值通知单号等,在无效的定值通知单上加盖“作废”章。
9.3.5 定值通知单一式4份,其中下发定值通知单的继电保护机构自存1份、调度1份、运行单位2份(现场及继电保护专业各1份)。
新安装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施工单位应将定值通知单移交给运行单位。
运行单位接到定值通知单后,应在限定日期内执行完毕,并在继电保护记事簿上写出书面交待,将“回执”寄回发定值通知单单位。
9.3.6 定值变更后,由现场运行人员与网(省)调调度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调度人员和现场运行人员应在各自的定值通知单上签字和注明执行时间。
9.4 110kv及以上系统微机继电保护装置整定计算所需的电力主设备及线路的参数,应使用实测参数值。新投运的电力主设备及线路的实测参数应于投运前1个月,由运行单位统一归口提交负责整定计算的继电保护机构。
9.5 各网(省)调应统一管理直接管辖范围内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各网(省)调应设继电保护试验室,新的程序通过试验室的全面试验后,方允许在现场投入运行。试验室线路保护静态模拟试验项目见附录a。
9.6 程序通知单管理
9.6.1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的程序变更应按主管调度继电保护机构签发的程序通知单严格执行。
9.6.2 程序通知单一式2份,其中下发程序通知单的继电保护机构1份、现场继电保护机构1份。
新安装保护装置投入运行后,施工单位应将程序通知单移交给运行单位。
运行单位接到程序通知单后,应在限定日期内执行完毕,并按规定向运行人员写好书面交待,将“回执”寄回发程序通知单单位。
9.6.3 程序通知单应按年度编号,注明程序版本号、crc校验码(或程序和数)、拷贝日期、签发日期、限定执行日期、拷贝人签字、审核人签字、使用单位签字和作废的程序通知单号等,并加盖“继电保护专用章”后方能有效。在无效的程序通知单上加盖“作废”章。
9.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定值通知单和程序通知单应设专人管理,登记在册,定期监督检查。
附 录 a
试验室线路保护静态模拟试验项目
a1 区内(外)单相、两相接地,两相、三相短路时的行为。
a2 区内转换性故障时的动作行为。
a3 非全相过程中再故障的动作行为。
a4 选相性能试验。
a5 瞬时性故障和永久性故障时,保护装置与重合闸协同工作的动作行为。
a6 手合在永久性故障上的动作行为。
a7 反向短路的方向性能。
a8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的单相、两相、三相断线后再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的动作行为。
a9 先区外故障后区内故障的动作行为。
a10 拉、合直流电源时的动作行为。
a11 跳、合闸出口继电器触点断、合直流继电器时的动作行为。
a11 检验模数变换系统。
a12 检验定值单的输入功能。
a13 检验动作值与整定值是否相符。
附 录 b
检验报告要求
检验必须有完整、正规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下列各项:
b1 被试设备的名称、型号、制造厂、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装置的额定值;
b2 检验类别(新安装检验、全部检验、部分检验、事故后检验);
b3 检验项目名称;
b4 检验条件和检验工况;
b5 检验结果及缺陷处理情况;
b6 有关说明及结论;
b7 使用的主要仪器、仪表的型号和出厂编号;
b8 检验日期;
b9 检验单位的试验负责人和试验人员名单;
b10 试验负责人签字。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检修规程办法: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
| 适配人群 | 电气值班员,继电保护工,运行监护人 | 使用场景 | 保护投退,定值调整,回路改造 |
|---|---|---|---|
| 编制目的 | 防止设备没保护就运行,避免误操作导致跳闸或事故,保证保护装置可靠动作。 | ||
| 适用范围 | 电气值班员、继电保护人员、值长和调度员,针对6kv厂用电源快切等装置。 | ||
| 职责分工 | 值班员执行投退操作,继保人员负责定值修改和回路改动,值长和调度发令监督。 | ||
| 操作流程 | 核对名称→查端子→测压板电压→投入压板→再测接触是否良好,全程两人监护。 | ||
| 执行标准 | 用万用表测压板两端无压、对地极性正确;压板无氧化;插板信号灯亮;端子不松动不开路。 | ||
1概况
6kv厂用电源快切装置是东大金智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生产的mfc2000-2型微机厂用电快速切换装置。发电机自动准同期装置是深圳市智能设备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sid-2v型发电机微机准同期装置。发变组、高厂变、启备变、自用变保护均采用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数字式gdgt801a型保护装置。工作变和备用变采用南京自动化设备厂生产的晶体管式保护。
2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和退出
2.1电气设备禁止在无保护及保护装置不完善的条件下投入运行,系统设备的保护定值及运行方式由调度给定,厂用设备的保护定值及运行方式由生技部给定,不得随意更改。
2.2正常情况下,保护和自动装置必须根据值长和调度命令投入和退出。因故停运的保护装置,经中调或生技部批准可使用备用保护或设置临时保护装置代替。
2.3当接到投入和退出某种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命令时,必须重复清楚无疑,记录发令人姓名及保护投退的时间、内容后,方可执行。并及时将执行结果报告命令发布人。
2.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投运前的检查项目
a.继电器外壳清洁完整,铅封、玻璃完好,线圈不发热,接点无伤痕、不振动,
轴承不脱落,罩内无水珠;
b.有无掉牌现象;
c.晶体管保护各插件插入良好,无突出、接触不良现象;
d.应注意检查各保护屏信号灯和表计是否正常,继电器有无胶臭味等;
e.保护定值正确无误,保护插板和出口压板的投退情况是否与当时运行方式一致;
f.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投、停应与当时运行方式一致;
g.保护屏的电流试验端子接触良好,无开路现象。运行人员切不可将此端子误作保护压板断开,防止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
h.各端子接线牢固,无松动现象;
i.各连接线布置整齐,电缆有联络标签,备用芯可靠接地并固定好;
j.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无开路现象,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无短路现象。
k.保护室环境温度不大于35(40)℃
2.5投入保护压板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a.核对保护名称。
b.检查试验端子是否紧固接好。
c.检查保护压板无氧化现象。
d.用万用表测量保护压板两端间无电压及两端对地极性正确后,方可投入保护压板。
e.保护压板上好后,用万用表测量保护压板应接触良好(对于微机保护装置的保护插板,保护插板插入后应检查插板信号灯亮)。
2.6在继电保护回路上工作或继电保护盘上进行打孔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凡对运行有影响者应将有关情况汇报值长及有关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同意后方可工作,工作前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误掉闸的措施,必要时应经调度和值长同意将有关保护暂时停用,并作好安全措施。
2.7保护的退出:只要将保护压板断开或将保护插板拔出即可。
2.8设备停运后如保护回路无工作或没有特殊要求时,不必操作保护压板。
2.9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投、退必须有监护人在场进行监护和核对。
3改变继电保护装置工作状态的规定
3.1系统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变更,应根据调度所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书或电话命令;厂用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变更,应根据厂生技部的保护定值更改通知单。经核对无误后由继电保护人员担任执行。改变继电保护定值前,必须将相应保护退出,改变后由改变定值的工作负责人将改变情况详细记入继电保护记录薄内并向运行值班做书面交待。
3.2系统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结线回路改变必须根据调度所有关领导批准的图纸进行;厂用设备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结线回路改变必须根据厂有关领导批准的图纸进行。经验收合格后,继保人员将设备异动报告及改动原因、内容和修改后的图纸送交运行分场。
3.3上述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会同工作负责人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投入已退出的保护。重要改接线必须经验收合格,全面试验方可投运。
3.4新安装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在投入运行前,其定值单、图纸、规程应齐备,并使运行人员掌握后方可投入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运行和维护
4.1值班员每日接班后,必须查看继电保护记录本,了解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变更情况,并及时在继电保护记录本上对新改变部分签名示知。
4.2电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对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两次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如本规程8.2.4款,每班清扫一次控制盘面和保护屏正面继电器等。
4.3值班人员检查时不应操作装置内的开关、按钮等,只能操作引至保护屏上的开关及按钮。
4.5值班人员发现保护装置和自动装置有异常时,应立即汇报调度或值长,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a.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开路或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短路时,应迅速将与互感器连接的保护退出,通知继保人员处理或值班人员自行处理;
b.发“电压回路断线”光字牌时,应退出相关的保护,并进行处理或通知继保人员处理;
c.当发现装置异常,有误动作可能(如继电器掉牌、冒烟着火或接点开闭异常,阻抗元件异常等)应立即将该保护退出,通知继保人员处理。
4.6直流系统发生接地现象时,应立即通知继保人员进行检查。
4.7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并准确记录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
a.哪些开关跳闸,哪些开关自投;
b.出现哪些灯光信号;
c.哪些保护信号继电器掉牌(检查掉牌时必须由两人进行,得到值长同意后方可恢复);
d.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动作时间;
e.电压、周波、负荷变化情况及故障原因;
f.如果为保护误动作,则应尽可能保持原状,并通知继保人员处理。
4.8在所有设备的同期回路上工作后,应由继保人员对同期装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试验其正确性。
4.9所有在差动保护、方向保护、距离保护等的电流、电压回路上工作后,必须检查工作电流、电压向量之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4.10采用晶体管保护的保护屏、箱、柜、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金属外皮的控制电缆外皮两端接地,无金属外皮的控制电缆,备用芯在两端应接地。
4.11运行中的设备不允许同时退出以下主保护:
a.发电机差动与发变组大差动
b.发变组大差动与主变、厂高变重瓦斯
c.启备变差动与启备变重瓦斯
5发变组和高厂变保护装置
5.1发变组和高厂变保护由a、b、c柜组成,a、b柜的配置和功能完全相同并互为冗余。
5.2发变组和高厂变保护a柜主要由两套微机、保护插板、出口压板、打印机、电源开关等组成。第一套微机有两块cpu即1cpu1和1cpu2,这两块cpu共同运算的保护有:发电机差动、主变差动、发电机逆功率、发电机定子接地、发电机过电压、主变零序、高厂变低压过流、断路器失灵、主变通风、高厂变通风、转子过负荷。第二套微机有两块cpu即2cpu1和2cpu2,这两块cpu共同运算的保护有发变组差动、高厂变差动、程序逆功率、定子匝间、发电机对称过负荷、发电机不对称过负荷、发电机过激磁、主变阻抗、高厂变ⅰ分支过流、高厂变ⅱ分支过流、发电机失磁、转子一点接地、转子两点接地、非全相。
5.3c柜主要由非电量微机保护、分相双跳操作箱、保护压板、出口压板等组成。非电量保护有:主变冷却器全停t1、主变冷却器全停t2(#2机组已取消)、发电机断水t1、发电机断水t2、主变重瓦斯、高厂变重瓦斯、灭磁开关联跳、紧急停机。
5.4a、b、c柜均有两路工作电源,一路交流220v电源由ups电源配电柜引至发电机电度表屏中间端子,再由中间端子分三路分别引至a、b、c柜经电源小开关供柜内照明、打印机使用。另一路直流110v电源由#2集控室电气电源柜经电源小开关引至保护屏,再经电源小开关向相应部件供电。
5.5a、b、c柜均有保护插板和出口压板,保护插板在需要退出某个保护或改定值等情况下退出,出口压板在保护装置检修或调试情况下退出。
5.6#1机组c柜的主变冷却器全停t1、主变冷却器全停t2、发电机断水t1、发电机断水t2保护,在改变其保护压板的投、退状态时,须在控制面板上输入9999密码,装置才确认保护的更改。
5.7转子一点接地保护在转子负极固定叠加直流电压50v。正常情况下,测量转子负极对地电压为50v,正极对地电压等于正负极电压加上负极对地电压。
5.8在停机对发电机转子摇绝缘时,须将信号继电器盘后ldk开关拉开;开机前应将ldk开关投入。
5.9正常运行时,a、b柜的转子一点接地保护只能投入一套运行。当a柜或b柜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时,退出故障柜的转子一点接地保护,投入正常柜的转子一点接地保护。(转子一点接地保护投、退小开关在保护屏后)
5.10转子两点接地保护正常运行时在退出状态,当转子一点接地保护动作时,经厂级领导批准或经检查核实转子回路确实出现接地时,方能投入转子两点接地保护。
8.5.11主变高压侧绕组中性点接地刀闸拉开时,主变间隙零序t0保护插板必须投入。主变高压侧绕组中性点接地刀闸长期在合闸状态时,主变间隙零序t0保护插板必须退出。
5.12发变组出口断路器在断开位置时,联动锅炉灭火保护装置mft出口。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检修规程办法:盛华电厂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 适配人群 | [集控运行人员,继电保护人员,单元长 | 使用场景 | [继电保护投退,微机保护调试,二次回路检修 |
|---|---|---|---|
| 编制目的 | 让运行人员懂保护怎么动作、压板怎么操作、事故怎么判断处理,避免设备没保护就运行。 | ||
| 适用范围 | 集控室运行值班员、单元长、继电保护人员,管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活儿。 | ||
| 职责分工 | 运行值班员动手操作压板开关,单元长或调度员下令指挥,保护人员改定值调接线,专人管资料。 | ||
| 操作流程 | 先送电源再投压板,停时反过来;投前测压板两端没电压;异常时先解保护再汇报;改定值要先停用保护。 | ||
| 执行标准 | 压板标志必须对,屏上名称标签不能错;保护投退只能用压板,不准拆线加临时线;清扫不碰端子排;手机对讲机不能在微机保护室用。 | ||
1运行人员要熟悉和掌握以下内容:
1.1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动作原理和配置情况;
1.2继电保护压板,控制开关等的作用及操作方法;
1.3根据继电保护情况能正确判断处理事故;
1.4根据继电保护异常情况能进行分析和处理
2集控室要配有下列资料,由专人管理,并保证其正确性
2.1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图纸和有关资料;
2.2继电保护定值记录簿;
2.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修交待记录簿;
2.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记录簿
3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一般要求及规定
3.1继电保护屏前、屏后要有正确的设备名称,屏上各继电器、压板、操作及试验开关、熔断器、交、直流电源开关等要有正确的标志,投入运行前均要检查正确无误。
3.2继电保护装置是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装置,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其保护及自动装置要投入,禁止无保护的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当保护装置故障时,将该保护退出运行,禁止无主保护运行,变压器差动和瓦斯保护不得同时退出运行。
3.3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要配合一次设备的停电进行。属单元长管辖的设备要经单元长同意。下列情况可经调度员同意后,对不停电设备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检查和试验。
3.3.1有两种以上的保护
3.3.2以临时保护代替原保护
3.3.3调度员或单元长同意退出运行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
3.3.4异常情况下的检查和调试
3.4正常情况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退出及保护方式的切换,应由运行值班人员用压板和开关进行,不得随意采用拆接二次线头和加临时线的方法进行。
3.5正常情况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停或改变方式必须按单元长或调度员的命令及有关操作程序执行。运行中,如发现可能使保护装置误动的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汇报,联系处理。对有明显故障且情况紧急时,可先解除该保护,再汇报。
3.6继电保护要改定值或变动接线,要按定值通知单或设备变动报告由专业保护人员执行(一次设备停电检修),并由保护人员将变动及传动情况写于“检修交待记录中”。更 改后的整定值记在定值记录簿上,属调度下达的定值,由单元长与调度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3.7更改运行设备保护装置的定值,均要先停用保护并要防止ta开路和tv短路。
3.8严禁在运行中的保护柜及自动装置柜上做任何振动性的工作,特殊情况下,必须做好安全措施或停用有关保护。
3.9运行人员在清扫保护室地面时,注意不要碰撞保护柜、继电器,运行人员不得清扫继电器、保护柜的接线端子排。
3.10在有微机保护运行的保护室内严禁使用手机或对讲机及其它高频无线电设备。
3.11在继电保护二次回路上的任何工作,必须使用工作票,必要时停用相应的保护装置。
3.12任何微机保护由“运行”方式改至“调试”方式前,必须整套停用该保护装置。
3.13当断开tv电源时,应先解除从该tv取得电源的保护和自动装置或采取相应措施。(如失磁、低电压、低压闭锁过流、匝间保护、强励、快切、dcs中的功率协调)
3.14拉开保护直流电源保险时,应先拉正极,后拉负极,装时相反。
3.15微机保护
3.15.1在下列情况下应停用整套微机继电保护装置
3.15.1.1微机继电保护装置使用的交流电压交流电流停用时,开关量输入、开关量输出回路作业。
3.15.1.2装置内部作业
3.15.1.3继电保护人员输入定值
3.15.1.4高频保护的微机线路保护,如需停用直流电源应在两侧高频保护装置停用后,才允许停直流电源。
3.15.1.5若微机线路保护和收发讯机均有远方启动回路,只能投入一套远方启动回路。
3.15.1.6运行中的微机保护直流电源恢复后,时钟不能保证准确时,应校对时钟。
3.15.1.7微机继电保护动作后,运行人员要做好记录,并将动作情况和测距结果立即汇报主管调度,然后复制总报告和分报告。
3.15.1.8微机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时,当值运行人员应根据现场运行规程处理,并立即向主管调度汇报,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3.15.1.9应保护打印报告的连续性,严禁乱撕、乱放打印纸,妥善保管打印报告,并及时移交继电保护人员,运行人员应定期检查打印纸是否充足,字迹是否清楚。
3.15.1.10不准用红外线测温仪,对微机保护盘面或背面接线端子排测温。
4对新装、检修后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检查及验收规定。
4.1继电保护人员在二次回路上工作后,不论变更与否,均应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修交待记录簿”内详细说明情况,单元长审阅后签名,并向全班人员传达。
4.2新装、检修后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应传动、信号试验良好,外观整洁,无破损。图纸、资料齐全,接线变更交待明确。
4.3保护定值与定值通知单相符
4.4二次接线无松动,装置无异常信号及掉牌,与保护正常运行无关的临时接线均已拆除。
4.5保护人员做新保护或变更后保护的简单书面介绍,并有“可以投运”的明确书面结论,交待清有关运行的注意事项。
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中的检查项目
5.1保护及自动装置无过热、无异音、无异常信号;
5.2装置电源指示正常;
5.3继电器罩壳无裂纹、玻璃罩上无水汽;
5.4继电器无动作信号、掉牌及其它异常;
5.5装置环境温度0-40℃;
5.6保护及自动装置所属各指示灯燃亮情况及保护压板的投停位置和当时实际运行方式相符;
5.7保护及自动装置内部表计指示正确;
5.8 保护及自动装置各跳闸压板符合投运要求,位置正确;
5.9各接线端子接线良好,无过热,各插件,插入良好并锁紧。
6 保护及自动装置投、停的注意事项:
6.1 原则上是先送保护电源,再投入压板,停时相反;
6.2投、停保护前要检查有无异常信号发出;
6.3投入保护压板前要用高阻抗万用表测量, 压板两端没电压,严禁用表直接跨接两个端子;
7 保护及自动装置动作后和异常情况下的检查:
7.1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动作后,值班人员要及时检查保护动作情况,并汇报单元长,同时做好记录,并经第二人复核无误后方可复归信号。
7.2保护动作后,要分析保护动作是否正确,若发现保护误动或信号不正常,要待查出原因处理后方可投入运行。
7.3保护动作开关跳闸,试送时值班人员首先检查开关和保护装置无异常后方可进行。
7.4运行中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当出现异常或有严重缺陷时要立即汇报单元长,决定是否停该保护。若有误动可能并威胁设备及人身安全时,可先停用,再汇报,联系检修。
7.5任何情况下运行人员不得触及与运行操作无关的保护装置的按钮、开关、键盘、打印机,不得移开防护罩,查找二次线。
8发电机纵差保护
用于保护发电机定子绕组及其引出线的相间短路故障,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9发电机定子100%接地保护
用于保护发电机定子绕组单相接地短路故障。保护动作于全停。
10 励磁变压器过电流保护
定时限部分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和动作于降低励磁电流;反时限部分动作于解列灭磁。
11励磁变压器差动保护
瞬时动作于全停。
12 发电机励磁过负荷保护
保护带时限动作于信号和动作于降低励磁电流。
13发电机定子过电压保护
用于发电机定子绕组的异常过电压保护。保护动作于解列灭磁。
14发电机定子绕组对称过负荷保护
用于由过负荷引起的发电机定子绕组过电流保护,保护由定时限和反时限两部分组成,定时限动作于信号,反时限动作于解列。
15发电机转子一点接地保护
用于反映发电机转子及励磁回路绝缘的保护。保护动作于发信号。
16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保护
用于反映发电机转子及励磁回路故障的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停机。
17负序反时限过电流保护
保护由定时限和反时限两部分组成,定时限动作于信号,反时限动作于解列。
18发电机失磁保护
保护作为发电机励磁电流异常下降或完全消失的失磁故障的保护。发电机失磁保护由发电机定子阻抗判据、转子低电压判据和系统母线低电压判据,发电机机端低电压判据共同组成,并具备tv断线闭锁功能,tv断线发信号。外部短路、系统振荡失磁保护不应误动,具体配置如下:
(a) 满足定子阻抗静稳判据,转子低电压判据,但系统母线电压未低于允许值,经t0动作于减出力。当机端电压低于允许值时,t1动作于切换厂用电;
(b) 满足定子阻抗静稳判据、转子低电压判据、母线电压低于允许值,当机端电压低于允许值时,经延时t2动作于解列;
(c) 满足定子阻抗静稳判据,转子低电压判据时,经长延时t3动作于解列;
(d) 保护应满足发电机静止励磁系统的特性。
19发电机定子匝间保护
作为发电机定子绕组匝间短路故障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全停。
20发电机热工保护
由热工提供的空接点引入保护装置,经两段延时,一段发信号,二段动作于解列灭磁。
21发电机复合电压过流保护
用于发电机内部或外部不对称故障的后备保护。由低电压判据和过流判据可记忆(自并励系统)以及负序电压判据共同构成,设两段延时, t1动作于母线解列,t2动作于全停。
22变压器差动保护
作为变压器绕组内部、出线套管及引出线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23主变压器复合电压过流保护
作为变压器相间短路的后备保护。t1动作于母线解列,t2动作于发变组解列。
24 主变压器冷却系统故障保护
保护为空接点引入,t1动作于信号,若主变温度升高至设定值时,温度保护动作,经t2动作于全停。
25主变压器瓦斯保护
保护为空接点引入,重瓦斯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可切换至信号),不起动失灵,轻瓦斯保护动作于信号。
26主变压器绕组温度保护
保护为空接点引入,动作于信号或全停,不起动失灵。
27主变压器压力释放保护
保护为空接点引入,动作于信号或全停,不起动失灵。
28 主变压器油温保护
保护为空接点引入,动作于信号。
29主变压器油位保护
保护动作于信号
30 主变压器过负荷保护
保护经延时动作于信号。
31主变压器高压侧零序保护
(a)主变压器应有零序电流电压保护:经t0动作于解列灭磁(启动失灵);
(b)零序电流保护(中性点接地运行时):设两段零序电流,t1动作于母线解列,t2动作于解列灭磁(启动失灵);t3动作于母线解列,t4动作于解列灭磁(启动失灵);
(c)间隙零序保护(中性点不接地运行时):由反应间隙放电电流继电器组成,经延时动作于全停。
32主变压器过负荷启动通风
启动通风接点应能接至强电回路
33 主变压器高压侧复合电压过流保护
设两段延时, t1动作于母线解列,t2动作于解列。
34220kv断路器失灵保护起动回路
由主断路器的辅助接点、保护出口接点(不包括瓦斯保护)、零序电流或负序电流判据构成,并解除母差失灵电压闭锁,输出接点应能经压板接至强电回路。
35高压厂用变压器保护配置
36高压厂用变压器差动保护
作为高压厂用变压器内部及引出线相间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全停。
37高压厂用变压器过流保护
作为高压厂用变压器主保护的后备保护。保护经短时限跳低压分支,长时限动作于全停。
38高压厂用变压器过负荷启动通风
由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压侧b相电流起动,起动通风接点应能接至强电回路。
39高压厂用变压器厂用分支复合电压过流保护
保护作为高压厂用变压器厂用分支故障的后备保护。设一段延时,动作于本分支跳闸。
40高压厂用变压器厂用a段分支复合电压过流保护
保护由高压厂用变压器a分支复合电压(低电压和负序电压)和a分支过电流共同组成,设一段延时,动作于本分支跳闸,并应闭锁厂用电快速切换装置。
41高压厂用变压器厂用b段分支复合电压过流保护
保护由高压厂用变压器b分支复合电压(低电压和负序电压)和b分支过电流共同组成,设一段延时,动作于本分支跳闸,并应闭锁厂用电快速切换装置。
42高压厂用变压器厂用分支限时速断保护
保护作为6kv厂用工作段母线故障时的后备保护
(a)高压厂用变压器厂用a段分支限时速断保护
带时限(0.2~0.6s)动作于本分支跳闸,并应闭锁厂用电快速切换装置。
(b)高压厂用变压器厂用b段分支限时速断保护
带时限(0.2~0.6s)动作于本分支跳闸,并应闭锁厂用电快速切换装置。
43 高压厂用变压器厂用a段分支电缆差动保护
该电缆差动保护瞬时动作于本分支跳闸,且具有闭锁ta断线功能并发出信号。
44高压厂用变压器厂用b段分支电缆差动保护
该电缆差动保护瞬时动作于本分支跳闸,且具有闭锁ta断线功能并发出信号。
45工作段备用分支复合电压过流保护(可在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组继电保护柜内实现)
46 6kv a段备用分支复合电压过流保护
设一段延时,动作于本分支跳闸。
47 6kv b段备用分支复合电压过流保护
设一段延时,动作于本分支跳闸。
48工作段备用分支限时速断保护(可在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组继电保护柜内实现)
保护作为6kv厂用工作段母线故障时的后备保护
(a)6kv a段备用分支限时速断保护
带时限(0.2~0.6s)动作于本分支跳闸。
(b)6kv b段备用分支限时速断保护
带时限(0.2~0.6s)动作于本分支跳闸。
49非电量保护
(a)高压厂变重瓦斯:瞬时动作于各侧开关;
(b)高压厂变轻瓦斯:动作于信号;
(c)高压厂变压力释放:动作于各侧开关;
(d)高压厂变油位:动作于信号;
(e)高压厂变油温:动作于信号;
(f)高压厂变绕组温:动作于信号;
(g)高压厂变通风系统故障:动作于信号。
50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组继电保护的配置
51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差动保护
作为变压器绕组内部、出线套管及引出线短路故障的主保护。保护瞬时动作于各侧跳闸。
52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复合电压过流保护
作为变压器相间短路的后备保护。保护带时限动作于各侧跳闸
53高压启/备变零序保护
保护作为高压启/备变发生单相接地的后备保护,保护接于启/备变中性点引出线的电流互感器或高压侧三相ct的中性线上,设一段延时,动作于各侧跳闸
54高压启/备变通风
高备变通风由高备变高压侧b相电流起动,起动通风接点应能接至强电回路。
55高压启/备变非电量保护
(a)高压启/备变重瓦斯: 瞬时动作于各侧开关;
(b)高压启/备变轻瓦斯: 动作于信号;
(c)调压重瓦斯:瞬时动作于各侧开关,也可切换至信号;
(d)调压轻瓦斯:动作于信号;
(e)高压启/备变压力释放:瞬时动作于信号,也可跳各侧开关;
(f)调压开关压力释放:动作于信号或跳各侧开关;
(g)高压启/备变油位:动作于信号;
(h)高压启/备变油温:动作于信号;
(i)高压启/备变绕组温:动作于信号;
(j)高压启/备变通风故障:动作于信号
56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过负荷保护
保护经延时动作于信号。
57发变组用程序手动与系统解列。
57.1检查6kv段已倒至备用电源供电;
57.2检查# 主变中性点接地 刀闸确已合;
57.3进入dcs“自动停机”画面;
57.4将自动停机指令切到投入位置;
57.5将励磁切除指令切至投入位置;
57.6检查#机发电机定子电压降至2kv;
57.7检查所有程序分闸条件已具备
57.8检查发电机有功负荷指令
57.9按下控制台“减磁”按钮将发电机无功符合降至近零
57.10点击#发电机出口 开关“分闸”按钮;
57.11检查#发电机出口 开关确已断开;
57.12检查励磁调节器装置确已退出
57.13检查发电机电压降至近零
57.14拉开#发电机灭磁开关
57.15汇报单元长,#机已解列
58解列时的注意事项
5 1解列前应检查主变中性点接地刀闸确已合好,6kv母线确已倒至备用电源供电;
5 2正常解列停机,应将有、无功减至零后,方可解列,记录解列时间;
5 3发电机解列后,应确认发电机定子三相电流确在零值时,方可减磁,发电机电压降至零,拉开mk;
5 4发变组解列后,应停运主、高变冷却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