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投标骨干人员,经营部负责人,招投标领导小组使用场景房建投标,市政投标,地铁投标
制度目标让公司投标更规范,提高中标率,增强市场竞争力,让大家更重视招投标工作,多拿工程任务。
职责分工总公司经营部管全局,各公司经营部管自己投标,技术部编方案,财务设备物资部给资料,经理办做宣传材料。
核心条款投标要按时交材料,标书必须盖章签字,不能弄虚作假,报价保密,开标必须准时参加,废标有八种情况。
执行要求投标前要预演,信息当天汇总,标书专人送达,开标会法人代表或副经理必须到场,唱标员要提前选好,统计报表七日内上报。

建筑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十)

1 .总则

( l )为了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适应建筑市场的新形势,根据国家、市政府颁发的有关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 2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计划经济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走向市场,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下大力提高企业的社会信誉,在工程质量、施工速度、施工管理和服务质员各方面都要有一个好的社会形象。同时还必须加强企业招投标工作,充实投标力址,强化公共关系,树立市场竞争观念,积极参与建筑市场竞争。

( 3 )招投标工作应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多业并举和主业的关系;二是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的关系;三是立足本地和外埠的关系;四是投标工作和经营活动的关系;五是投标技巧和成本的关系。各级都要正确处理好五个关系,不断提高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千方百计承揽施工业务。

( 4 )投标范围。积极参加房建、市政、地铁等工程的投标;搞好外省市大型房建、公路、市政工程以及国外上程的投标。

( 5 )要提高全体职工对招投标承揽工程任务重要性的认识,每个职工都应积极投人到招投标〔 作中来,搜集、提供工程任务信息,为企业投标承揽任务做出贡献。

( 6 )建立一支素质高,法律观念强,有一定公关能力,有开拓精神的招投标骨干队伍。为保持公关工作的连续性,投标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要不断提高招投标人员的业务水平。

( 7 )各公司在公共关系方面,应相互支持,互相补充。在参加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要互相帮助,有礼互让。同各企业竞争中,应当讲究竞争公德,讲究竞争策略。

( 8 )工程投标应坚持的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统一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相互支持,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体优势,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不承担义务或不履行职责。

2 .组织机构

( l )为了参加建筑市场的竟争,承揽工程任务,各级都要加强投标力量,要有招投构、常设机构和专门负责招投标工作人员。土建公司一般设3 一5 人,专业公司可根据需要酌定。机构可单设或合设。总公司设经营部,负责房建、公路、市政等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海外工程部负责国外工程投标工作。

( 2 )总公司及有投标业务的各公司,除设置专门机构负责投标工作外,还要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投标决策,审定重大项目投标文件。招投标领导小组由经理或副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综合计划部(科)、经营部(科)、技术发展部(科)、设备工业部(科)、物质经营部(科)、质量部(科)、安全部(科)等有关领导组成。大型工程要进行投标预演。

( 3 )总公司经营部和各公司经营部招投标机构人员,应直属主管经理领导,尽量减少决策环节和层次,以便得到信息后,决策及时,防止延误参加建筑市场竞争的机遇。

3 .职责范围

( 1 )总公司招投标工作职责

l )依据国家、市政府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法规,对集团系统的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 )起草和制订集团系统工程招投标管理规章和其他文件;

3 )搜集、整理、发布工程信息,组织信息反馈,总结交流投标经验;

4 )掌握中标工程跟踪情况,建立投标资料档案,按时向市招投标办公室报送招投标各种统计报表;

5 )协调和帮助下属各单位,做好内外公共关系疏通工作;

6 )负责组织以总公司名义承揽的工程投标工作;

7 )负责本企业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含开发、合建、自建、承发包)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 2 )各公司投标工作职责

l )根据上级招投标管理规章,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公司的投标管理办法;

2 )搜集信息,筛选信息,落实信息,及时向领导通报信息,确定投标项目,疏通好上下级、建设单位的关系;

3 )负责投标工程招标文件购买,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投标书函等手续;

4 )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调查投标工程环境,编制递送标书,参加发标、答疑、开标会,办理决标后事务;

5 )建立健全投标资料台账,按时完成上级各种投标的统计报表工作;6 )掌握中标工程项目的进展、存在问题和履行合同、结算等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做好中标工程跟踪工作。

( 3 )需要以总公司名义或需要总公司组织投标的国家、市重点工程,两个以上紧密层企业(二级公司)参加施工的大型工程项目,房建小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由总公司经营部组织有关单位实施投标。

( 4 )投标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各有关部门,需要密切协作。其分工原则如下:

l )经营部门负责本市和外省市招投标的全面管理工作;

2 )经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宣传广告和介绍企业情况的录像带及设备;

3 )综合计划部门负责提供各单位需要工程任务数量及完成任务月、季、年资料报表和办理招投标工程开工的各种手续;

4 )技术发展部门负责招投标项目施工方案的编制;

5 )基建部门负责提供本企业所属(不含土建施工企业)单位的每年基建计划项目;

6 )财务部门、设备工业部门、研究发展部门、物资经营部门负责提供有关投标需要资料。

( 5 )各单位提供有关招投标工程用的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给经营部门,由经营部门汇总,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再报送招标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

4 .投标一般工作程序

( l )工程投标一般工作程序大致分为:报送投标申请书,填写投标资格预审表,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发标答疑会,编制、报送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待决标,办理决标后有关事宜,经洽商最后签订合同。

( 2 )投标申请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l )营业执照和企业等级证书(复印件)或投标许可证(复印件);

2 )企业简历(组建时间和近三年承建工程情况);

3 )自有资金情况;

4 )企业全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平均技术等级,自有主要施工机械状况;

5 )近两年来承建工程质量情况说明;

6 )现有施工任务一览表(包括在施及拟开工项目,目前剩余能力等)。

( 3 )投标工程项目需要将部分工程分包的,要在投标书中明确分包项目范围,说明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及总、分包单位各自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

( 4 )参加工程投标,必须填写投标资格预审表,按时送到指定地点,接受招标单位资格审查,经市或区、县招标办批准后,方可参加投标。

( 5 )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要交付押金,决标后,退还甲方图纸资料,取回押金。

( 6 )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要求字迹清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证件。

( 7 )建设单位开标会。开标会要按建设单位要求时间、人员准时到会,一般性工程法人代表可委托主管招投标工作的副经理参加;重点工程、大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开标会,法人代表必须亲自参加,并亲自唱标和演讲施工方案。或者选派有表达能力、口齿清楚、声音洪亮、精明强干的同志唱标。各单位要选派1 一2 名兼职唱标员。

( 8 )开标的一般程序

l )由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介绍各方到会人员,宣布会议主持人及招标单位法人代表证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

2 )会议主持人检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证件;

3 )主持人重申招标文件要点,宣布评标办法和评标小组成员名单;

4 )主持人当众检验投标书,剔除废标;

5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申明对招标文件的确认;

6 )按标书送达时间先后或以抽签方式排列投标企业唱标顺序;

7 )各投标企业代表按顺序唱标;

8 )当众启封公布标底。

( 9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书无效:

l )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缺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2 )投标书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

3 )投标书逾期送达;

4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未参加会议,或者参加了会议但无证件者;

5 )唱标时弄虚作假或更改投标书的内容;

6 )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迟到巧min 以上到会者;

7 )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者;

8 )投标书报价超过标底价5 %上限的,应视为无效报价,对超过标底下限的(民用工程5 % ,工业交通项目7 % ) ,一般亦应按无效报价处理。但对其中确有先进技术措施或降低造价措施

,经评标小组讨论同意报市或区、县招标办认可后,可作为有效报价。

( 10 )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工程在巧日内,大型工程在30 日内与招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和标书为依据签订承包合同。

( 11 )收到未中标的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招标单位退回招标文件,取回押金和编制标书的补偿金。

( 12 )中标企业要以中标价格的4 %。,向市招标办交纳投标管理费。

5 .投标书的编制及注意事项

( 1 )投标书应以招标文件和补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单位答疑函规定的内容编制,对招标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异议或不清楚的地方,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以正式函件向招标单位询问,不得擅自修改,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 2 )投标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 )封面。包括招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企业所有制类别、等级、法人代表姓名、填报日期;

2 )标书。包括:

a .综合说明。主要有建筑面积,总工期,计划开工竣工日期,报价总金额

b .钢材、水泥、木材用量。其中实行议价承包的,应当写明单位价差及价差总额;

c .对招标文件是否确认和具体意见;

d .报价总金额中未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招标单位配合的条件。对报价未包含的内容应写明项目、数量、金额和理由。要求招标单位给予配合的条件应具体明确,并说明如不予配合,在造价、工期方面须如何解决的意见;

e .对报价需说明的问题,其中应着重说明降低造价的具体措施。

3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投标书中必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a .总平面图,主要施工方法,机械选用,施工进度安排,投入本工程的人力、物力安排;

b .保证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

c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工作简历等。

4 )单项(位)工程投标书:包括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檐高、层数、质量标准,单位工程总价及总价构成,分包的项目内容和拟用的分包单位或用什么方式选用分包单位。

( 3 )投标书编制完后,应将正本和副本(二份)装人投标书袋内,在投标书袋上口加贴密封条(由市招投标办统一印制),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

( 4 )投标书要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 5 )在编制标书过程中,如发现疑点问题,务必在开标前询问或通知招标单位,未经招标单位允许,不得擅自变动和修改。要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打印成册,不能马虎从事。

( 6 )投标价要严格保密,在开标前各单位不得互相串通,哄抬或压低报价。

7 )标价计算执行** 市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预)算定额,工期定额等,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报价进行合理浮动。

6 .企业内部自建工程的招标

( l )自建工程施工招标。无建筑安装施工营业执照单位的自建工程,必须由总公司经营部组织,在企业内部实行招标或议标。到市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招投标手续。招标单位必须编制招标文件,无能力编制的单位,可委托持有营业执照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咨询服务机构代编。

( 2 )招标文件须经市、区、县招投标办核准盖章后方能生效,否则不得发送投标企业,市合同预算审查部门也不受理标底文件的审查确认。市或区、县招标办应在收到招标文件10 日内批复。逾期不批,视为同意。

( 3 )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l )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a .工程名称、性质、地址、建设单位名称、电话、邮政编码、法人代表姓名、联系人姓名、监理机构名称(如有)、资金来源及批准投资单位、文号、建设工程许可证号、开户银行账号等。

b .施工场地所处地理位置、环境、交通条件、拆迁及"三通一平"情况、施工用地范围、面积、可提供临时用地情况。

c .工程概况(包括招标工程范围及其中的单项、单位工程名称、建筑面积、长度、结构类型、层数、檐高和附属管线工程、庭院工程、绿化工程的说明),设计要求,工程地质情况的说明,对工程质量、装修标准以及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要求。

d .总工期天数,计划开/竣工日期。

2 )招标方式及对分包单位的要求;

3 )钢材、水泥、木材等主要材料(包括特殊材料)与设备的供应方式,材料价差处理力、法。其中由招标单位供应现货的,应写明品种、规格和供货时间等;

4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及预付款的百分比;

5 )投标须知。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投标企业编制、密封、投送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b .无效投标书(即废标)的有关规定;

c .有关竣工结算调价系数的时限规定;

d .评标办法及中标优先条件;

e .对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的要求及名额限制;

f .场地勘察、答疑,投标书送达和开、决标时间、地点的安排;

g .对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时间要求及未中标单位退还招标文件的要求;

h .投标企业询问有关问题的方式和时间;

i .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6 )招标单位认为必须向投标单位明确的问题;

7 )招标文件附件的内容:

a .招标工程范围内的设计图纸;

b .招标工程范围内(指执行单价合同或以扩充设计进行招标的工程)的单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清单;

c .所有定额项目中注明是"参考价"、"暂定价"的材料项目清单中注明名称、单位、"参考价"、"暂定价";

d .招标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进口材料、设备)清单及其暂定单价。

( 4 )招标文件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以及城建集团的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还应做到内容齐全,要求明确、准确,并用16 开纸打印或复印。

( 5 )投标企业领取招标文件应交纳押金。押金数额,一般工程项目不超过300 元,大中型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1000 众)元。

( 6 )招标文件一经批准,一般不得修改,必须修改和补充的,须经市或区、县、城建集团总公司招标办(部)批准,并应在投标截止期7 日前以正式函件(视为招标文件附件)送达各投标企业及评标小组成员。

( 7 )招标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

l )公开招标。由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刊登招标通告;

2 )邀请招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有承包能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发出招标通知书;

3 )议标。由招标单位直接向参加议标的施工企业介绍工程情况,发给招标文件。

( 8 )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一般以邀请招标方式为主。公开招标和议标方式只限一定的工程范围。

l )公开招标方式适用外商及港澳台同胞的贷款、赠款建设的,且又要求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或本企业难以承建的工程项目或工艺复杂的特殊专业工程;

2 )议标方式适应下列工程:

a .外商及港澳台同胞的赠款建设的,且又明确要求采取议标方式的工程;

b .在建项目的配套工程;

c .在建项目与招标项目施工场地难以分开的工程;

d .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合同中明确规定议标的中外合资工程;

e .邀请招标没有成功的工程;

f .总公司领导指令采用议标方式的工程。

( 9 )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方式由招标单位在招标申请书中提出,经市或区、县、总公司经营部批准后实施。

( 10 )公开招标通告包括下列内容:

l )建设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

2 )工程情况简介。包括项目名称、建筑规模、工程地点、结构类型、装修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

3 )承包方式,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4 )对投标企业资质的要求及应提供的有关文件;

5 )招标日程安排;

6 )招标文件抵押金数额;

7 )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 11 )各种招标方式录取投标企业的数额

l )公开招标一般为2-4 个;

2 )邀请招标一般为3-4 个;

3 )议标一般为1-2 个。

( 12 )凡采用议标方式,招标单位应以核准后的标底文件为依据,与参加议标的施工企业分别协商工程造价、工期、质量标准、三材用量等指标,以选择最理想的建筑企业中标。在分别议标过程中,招标单位不得向某一投标企业透露另一投标企业

协商的内容。

( 13 )议标要及时决标。10d 内不能决标的,重新组织议标或邀请招标。议标失败后,招标单位应退还投标企业的招标文件押金并支付投标书编制补偿金。

14 )招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单位不能以任何借口更改被录取的投标企业,但投标企业有权放弃投标,并主动退回已领取的招标文件,招标单位要退还押金。

( 15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必须编制标底文件。标底文件可由建设单位有资格的预算人员(持市建委定额管理处颁发的合格证件者)进行编制,亦可委托持有营业执照的招标投标咨询服务机构代编。但不得委托建筑企业代编。

( l6 )标底文件的编制和核准的依据是:

l )全部设计图纸(其设计深度必须符合编制标底文件和投标书的要求)和有关的设计说明;

2 )市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预算定额(包括各项费用标准,中外合资建设工程概预算费用标准)、基本建设材料预算价格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3 )依照上述规定编制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设计概预算、修正概预算和投资计划等文件;

4 )建设部颁布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和本市实施工期定额的补充规定;

5 )根据工程技术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前工期等项要求而必须采取的技术措施。

( 17 )标底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l )招标工程综合说明。包括招标工程名称、建筑总面积、招标工程的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总金额、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定额工期、计划工期天数、计划开竣工日期等。

2 )招标工程一览表。包括单项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建筑物层数、檐高、室外管线工程及庭院绿化工程等。

3 )标底价。包括招标工程总造价,单方造价,钢材、木材、水泥总用量及其单方用量。其中没有三材指标需要采购议价材的应注明其数量、单位价差及差价总金额。

4 )招标工程总造价中所含各项费用的说明。包括包干系数或不可预见费用的说明和工程特殊技术措施费的说明。

( 18 )招标工程标底总价、总工期的计算中,一般不包括下列因素:

1 )增加建筑面积或改变结构类型;

2 )改变建筑设计标准和建筑使用功能;

3 )因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或地下管网、通道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而引起的工程处理费用;

4 )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

( 19 )在标底总价中一般不包括合同期内尚未公布的季度竣工调价系数(包括标底编制期已公布的季度竣工调价系数)和议价采购的价差部分。列入标底的定额材料基价、季度竣工调价系数、参考价格等材料差价的计算基数,应执行邯郸市建筑市政工程定额管理处颁发的有关规定。

( 20 )标底文件必须由招标单位先报送市合同预算审查部门确认,密封后再报市或区、县招标办核准方能生效。

经核准后的标底文件及其标底总价,由市或区、县招标办负责向招标单位交底,密封后,由招标单位取回保管。

( 21 )经市或区、县招标办核准后的标底,总价为招标工程的最终标底价,未经市或区、县招标办同意,任何人无权再变更标底总价。

( 22 )在开标会议上,当各投标书公开后,除各投标书报价均属无效报价外,招标单位应将标底公布。

7 .统计与资料管理

( l )及时准确地搞好招投标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1 ) "月施工任务情况一览表",于下月七日前报总公司经营部;

2 ) "企业人员、在施、已竣工程情况一览表",于下月七日前报总公司经营部;

3 ) "投标报价汇总表"在决标后七日内报经营部;

4 ) "招标工程完工情况报表",做到结算一个报一个,不能拖拉。

( 2 )建立健全招投标资料档案。各单位要设专人负责收集、登记、保管招投标资料,做到及时归档,建立以下五本台账:工程信息、投标项目、中标项目、未中标项目、中标工程竣工结算五种台账。对招投标工程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各种结构型式的投标报价,建立成本体系。招投标工作要逐步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管理。

8 .信息管理

( l )投标职能部门要设专职信息工作人员,应当密切注视建筑市场动态,广泛积极获取招投标信息,建立"招投标信息卡",定期向主管领导和投标领导小组通报。信息联络人负责处理投标业务有关的来信来访工作,提供投标咨询。

( 2 )投标主管领导,根据提供的"信息卡",及时确定"兴趣工程"、"非兴趣工程"。对兴趣工程,首先进行研究决策。凡是确定投标的工程,要签订投标会签单,再交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 3 )所属各单位职工都有提供信息的义务,对职工提供的信息,要认真积极筛选落实,及时把落实结果反馈给信息人。

( 4 )建立信息台账,分门别类存人微机中。做到及时搜集、及时传递、及时发布、及时反馈。

( 5 )信息和工程投标工作,时间性强,难度大,各单位要解决好投标人员的交通问题,以保证投标承揽任务的正常进行。

9 .发展公共关系

( l )发展公共关系是企业适应环境,争取社会各方面理解、信任和支持的强有力的渠道。发展公共关系的目的,是提高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企业的声誉,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 2 )发展公共关系坚持的原则: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以高质量产品和优质服务,既照顾企业本身利益,又对社会相关群体给予支持和援助。

( 3 )在开展公共关系中,严禁违法乱纪,歪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防止低劣服务的行为发生。

10 .招投标经费与奖罚

( l )招投标工作是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活动经费是开展招投标工作的特殊活动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业务洽谈,接待建设单位和外部人员等,特殊活动经费的数额由各单位酌定。纳人年财务收支计划,专款专用,严格收支审批手续,不得超出使用范围,防止不合理开支。

( 2 )投标工程未中标,建设单位退回的补偿金,用于投标有贡献人员的奖励,余不得私分,下年继续使用。

( 3 )投标经营活动经费和建设单位补偿费,开支都要提交主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 4 )公司总承包部承揽工程任务的洽谈业务招待费,由总公司支付;本公司紧密层(各二级公司)承揽工程任务,任务给谁,洽谈业务招待费由谁支付。

( 5 )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凡提供招投标信息,协助投标,为中标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由各级投标职能部门提出建议,交请领导审批,酌情给予适当奖励。奖金由中标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支付。

( 6 )各单位根据任务情况,可以实行投标任务指标承包,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内容进行奖罚。承包任务指标不包括自建、指令性、合建工程。

( 7 )对未按规定要求、规定时间完成任务的责任人员、泄密人员、妨碍正常投标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领导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

11 .跟踪管理

( l )凡中标工程都要实行跟踪管理,建立台账,掌握工程进展、质量、履约、结算等情况,并在竣工后按要求填表上报建委招投标办公室和总公司经营部。

( 2 )投标职能部门,要主动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协助现场解决有关涉及招投标中的问题,协调甲、乙方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 3 )对跟踪的工程,投标职能部门除发现矛盾和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还要积累资料,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和改进工作。

12 .附则

( l )本办法在执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总公司经营部负责解释;

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招投标及合同

适配人群经营部人员,生产计划部,信息科使用场景工程建设,材料采购,集团招标
制度目标让招投标和合同签得更规矩,不乱来,少花冤枉钱,保工程质量,别让人钻空子。
职责分工经营部管投标招标,信息科跑手续,生产计划部编预算,技术部写技术标,财务管钱和盖章。
核心条款投标要审批,预算要审定,标书按时交,保密不能漏,合同要货比三家,金额不同审批人不一样。
执行要求投标提前一天或三天报批,合同用审批表走流程,所有步骤留记录,文件要归档,罚款按条执行,谁出错谁负责。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制度

一、目的:

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

(一)投标

1、投标项目由经营部负责,集团内部招标由生产计划部进行协调,对外投标由信息科进行协调。

2、经营部、生产计划部与信息科共同搜集、调查市场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部初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对于初步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由生产计划部或信息科填写《投标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登记报名、索取招标文件等工作。

4、生产计划部获取集团内部的招标信息后,需要技术部提供材料计划的由技术部提供,生产计划部编制投标预算。

5、生产计划部编制的投标预算须报经营部进行审定。如生产计划部编制的预算未报经营部审定的,对责任人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损失重大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信息科获取的招标文件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安排投标工作。对于审批后确定投标的项目,由信息科牵头按照程序完成投标书的制作。

7、技术部负责技术标书的编制、提供材料计划、参加答疑会、进行咨询、澄清等。

8、经营部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使用与收回,财务部办理手续。

9、投标工作时间必须按标书要求进行,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至少提前一天报经营部审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报总经理审批,不得延误。

10、信息科负责打印、审查,装订、密封、投标(退标)文件。由于工作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时间延误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1、所有参与投标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保守公司投标机密,严禁将投标过程透露给其它单位及人员。若发生以上情况将对泄密人处于2000-5000元的罚款。

12、开标会议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13、信息科应尽可能的了解其他厂家的投标情况(名称、厂家、数量、价为等)、中标及未中标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团内部投标的文件资料由生产计划部存档保存,其余投标文件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二)招标

1、所有招标项目均由经营部负责。各部门提出的采购计划报经营部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项目由经营部决定自主采购或招标采购。

2、对于确定招标采购的,由信息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实施细则,发布招标信息。

3、投标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个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4、经营部与技术部共同负责审查投标单位的资质材料。

5、经营部组织初审,技术部、信息科、生产计划部相关人员参加审定。

6、由经营部牵头,前款规定的各部门参加组成评标小组,完成开标、定标。所有参与评标人员要认真负责,保守机密,违反者视轻重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7、招标结束后,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8、所有工作程序都应有文字记载、收发记录、交接记录等,以便责任的划分。

合同签订权限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经办人必须严把合同内容关、合同文字,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

经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后呈报总经理审批。合同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签订购买材料和其它经济合同前,必须对市场进行大量的调查,做到“货比多家”,心中有底。

第四条:

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权限及流程

1.由合同经办人统一使用《合同审批表》,并附合同草案,进行申请。

2.合同签订权限及流程:

合同金额1000元及10000元以下:

经办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批准→财务部经理批准→经办人负责合同签约

合同金额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

经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负责合同签约

3.合同盖章时,经办人须按《公章使用登记表》的要求进行登记。

4.所有签订的合同公司至少留存原件两份:一份部门保存,一份交

财务部。

附表13:《投标审批表》

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标定价

适配人群招标领导小组,经管部人员,工程部人员使用场景工程招标,材料采购,设备采购
制度目标让招标更规矩,管住招标过程,保护公司利益,保证工程质量,把工程花的钱控制好。
职责分工常务副总当组长,法务监察部长当副组长。总工、工程部、财务部、经管部经理一起管。经管部编文件,工程部管技术,财务管钱,采购管材料,法务审合同。
核心条款10万元以上必须公开或邀请招标,公开至少5家,邀请至少3家。零星维修不招标。少拆分工程,减少扯皮。
执行要求招标前要备案,发公告或邀请书,写清项目、地点、工期、资质等。资格审查看执照、能力、信誉。开标要当众拆封记录。评标按文件标准来,不能改。定标要审批签字才有效。

房地产公司工程招标定价管理制度(五)

一、 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程建设招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事宜。

三、招标组织机构及小组成员

1、公司成立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常务副总经理任组长,法务监察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分别由总工程师、工程项目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经管部经理组成。

2、招标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及设备采购的招标定价。主要职责是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签署授权委托书(公开招标)等。招标管理工作也可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完成。

四、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经管部负责办理招标备案、发布招标公告、编制和审查招标文件(包括制定和审查评标办法)。具体编写或审查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投标文件商务标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确定投标报价的范围、确定合同价格的方式、合同价款的调整的条件和方法、工程变更的确认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容。

2、工程部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标的条款和内容,编写招标工程的工程综合说明,确定工程地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工期、招标范围,各专业工程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内容。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发售招标文件、收取图纸押金、编写招标文件清单、做好收发记录。

3、工程项目部、经管部组织勘察现场、进行资格预审、召开投标预备会。

4、财务部拟订投标人有关财务状况的招标规定,确定和审查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担保书格式、资信情况等财务方面的内容。

5、采购部人员拟订甲供材料及设备的招标规定和要求。确定甲供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等内容。

6、法务监察部对拟定出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内容、程序、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审查和规范。

五、招标范围及规模

1、由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或材料及设备采购(单项采购价款在10万元以上)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5家,邀请招标时投标人不少于3家。

2、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可直接发包。

3、为便于工程项目的管理、减少各承包商间的推诿和各专业工程的交叉施工、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招投标应尽量减少单项工程的分解招标。

4、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和维修工程一般不采取招标形式,由公司工程维修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确定招标方式:

工程项目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采用何种方式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由经管部办理招标公告的发布;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施工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施工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2、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 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 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 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 对招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七、 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采取资格后审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采用资格预审时投标资格的确定详见第4条。

2、资格审查的内容。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实际考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需要,招标领导小组也可对潜在投标人已完工程和在施工程以及机械设备等组织现场考察。

4、投标资格的确定。采用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由工程部牵头,经管部、财务部、法务监察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从参加预审的单位中选出不少于3家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由评审小组在《工程招投标资格预审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呈报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向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八、招标文件的编制

1、招标文件由工程部牵头,经管部、财务部、法务部等共同拟订。

2、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投标邀请书(附投标邀请书格式)。

●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资格审查条件,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工程资金来源或者落实情况(包括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标段划分,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现场踏勘和答疑安排,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投标截止日期,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 合同的主要条款(附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与补充协议、通用条款)。

● 投标文件格式及附录(附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技术标格式、资信标格式)。

●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 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

● 设计图纸。

● 投标辅助资料。

3、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批准

(1)招标文件的审查由经管部经办,审查意见由评审领导小组人员签署意见并填写在《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表》中,评审表和经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呈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在招标文件上签字盖章。

(2)招标文件批准后(采用公开招标的,招标文件应报招标管理部门审查备案),工程部方可组织招标文件的发售和邀请投标人投标。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负责主持。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1)采用公开招标的工程,对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案。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工程,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和经营管理单位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对邀请招标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合同总价、工期承诺、工程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2、评标

(1)评标委员会组成。采用公开方式招标的,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确定,应当遵照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采用邀请方式的,评标委员会由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及其成员组成。

(2)评标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执行。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经管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应当重新招标。

4、定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小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1―3个排序合格的中标人,由经管部负责按《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报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定。

(2)根据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字的《工程招投标中标单位审批表》确定的中标单位,经管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工程部负责向政府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十、授予合同

中标人确定后,由经管部经办,相关部门配合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以中标价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评审见《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招投标工作纪律

(1)招标人及公司相关部门、各职能工作人员不得向投标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关招标的任何情况。

(2)经管部门编制的工程标底,编制人员应负责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门及任何无关方透露。

(3)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其小组成员、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形式馈赠。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公司监察部门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二、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法务监察部。

公司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工程招标

适配人群基建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部使用场景招标代理委托,隐蔽工程验收,进度计划修订
制度目标让招标更规矩,保护大家的正当权利,保证工程不乱来。
职责分工工程管理部门自己招或找代理;经办人审文件;领导们一层层批;中标后签合同。
核心条款该招标的一定要招;不招的得先批;招标文件要多人审过才能发;代理机构要挑好的。
执行要求招标前填审查表,经办人、主管、负责人、领导都得签字;中标后马上签合同,价格和条款不能变;材料没检验不能用。

第一篇 工程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工作,维护工程参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招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诚实信用和择优的原则。工程招标要严格按照国家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进行。

第三条 按照政府或港航局相关管理规定须招标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按照规定不必进行招标的工程,要履行审批手续,经审批后方可议标或直接进行发包。

第四条 工程管理部门,可直接编制招标文件进行招标;工程管理部门不具备编制分别标文件或组织招标能力时,可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五条 工程招标应选择资质等级高、信誉好、制度健全和管理完善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大于5000万的工程应通过招标或议标的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概算总额小于5000万的工程可直接进行委托招标代理结构。

第六条 工程相关经办人在发布招标文件前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填写招标文件审查表,严格履行招标文件审查程序,经过经办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领导审批后方可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文件。

第七条 中标单位确定后,主管部门应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文件相一致。

第二篇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 基建工程管理人员要熟悉和审查施工图和设计文件,协助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通过设计交底,使承包单位了解设计意图、质量标准和设计人员对施工的要求,通过图纸会审,消除图纸中存在的错误和遗漏。

2、 材料设备的选择,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坚持原则,不以权谋私,做到货比三家,增加透明度,为工程提供质优价廉的材料,确保每项工程质量。

3、 会同监理工程师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需要进行复试的材料,监理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人员一起进行现场抽样,共同送以检测部门进行复试,复试报告检测后方可使用。未经检验、无出厂证明或材质证明的原材料及构配件,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4、 加强工程质量检查,建设单位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职责,帮助业主把好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承包单位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主要项目如土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工程、防水等项工程)、给排水暖通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装饰工程、外部环境工程等。基建人员会同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及时检查隐蔽工程,做好施工纪录,合格后办理隐蔽工程签证事宜。及时检查分项分部工程,工序检查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应把重点放在工序过程中的检查和验收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应要求施工单位拆除和重新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到符合约定标准。

5、 严格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认真审核施工企业是否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6、 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单位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完善质量责任制。

第三篇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投资效益,控制项目施工进度,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施工进度计划的提交、审批和修订

(一)、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2份其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单位规定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拟采用的实施性的施工方案的说明。工程进度计划应按照时标网络和主要工作横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二)、年度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应每年11月底前,根据经审批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或其修计的计划,向监理单位提交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度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

(三)、工程进度计划的修订

1、施工单位根据实际进度的滞后和超前情况,在确保合同工期的前提下,每三个月对进度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并应在前一个进度计划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提交给监理单位。

2、施工进程中,如果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或者工程的实际进度不符合已经审批的进度计划,监理单位可要求项目部每1个月提交1次工程进度修订计划,以确保工程在预定工期内竣工。施工单位应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指令后的14天内将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提交给监理单位。

3、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仍应保证本工程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

4、修改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包括:

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影响进度的问题、赶工措施、纠偏措施。

(四)、进度计划的审批

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以上进度计划(或修订后的进度计划)后的14天内审查完毕并提出修改意见。监理工程师应主要审核以下几方面:

1、 总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

2、 施工顺序、平行搭接、技术间歇是否合理,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3、 项目是否有遗漏;

4、 资源供应计划是否满足、匀衡;

5、 施工单位的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6、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进度计划本身的风险分析,揭示目标实现和计划执行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并制定防范措施。

第二条 工程的开工

(一)、项目开工: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开工报告,监理工程师将在投标书附录规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单位开工令之后,应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开工期内开工,然后连续均衡地施工。

(二)、分项工程开工:施工单位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单位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分项工程才能开工。

第三条 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进度管理

(一)、月进度报告制度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25日前向业主提交进度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1、上月计划进度;

2、实际完成进度情况;

3、对比计划与实际进度,分析超前还是滞后;

4、如滞后,分析滞后原因;

5、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