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销售许可经办人,民爆押运员,仓库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销售,民爆运输,民爆仓储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民爆物品销售这事,不让乱卖乱买,保证安全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人秘保卫科管安全,3个专职人员盯现场,仓库、运输、销售各岗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买卖,银行转账,不收现金,品种数量不能超许可,信息全录入系统。 | ||
| 执行要求 | 卖完3天内要报备,运输得有证按路线走,仓库进出要登记,培训合格才能上岗,资料存2年。 | ||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民用爆破企业的行业规划要求,确定专门的销售场所和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专用仓库,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运输专用车驾驶员和押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人秘保卫科),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人),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对有资格要求的岗位,配备具有相关资格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凭《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或上级专营公司购买民用爆炸物品。
第四条五桥辖区内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凭《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并严格按照许可的品种、数量进行购买,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述规定销售。
第五条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通过银行账户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实物交易,同时将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存2年备查。
第六条销售民爆物品后3日内将销售数量、品种和购买单位向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和本区公安机关备案。
第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对民爆物品实行标识管理,监控民爆物品流向。并建立民爆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购买、销售、运输、储存的民爆物品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
第八条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向万州区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区公安机关开具的《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并按照许可规定的收货单位、存放期限、起始地点、运输路线、经停地点和品种数量运输。
第九条运输民爆物品必须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证》,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运输车,按规定安装有关警示标志,按照规定车速行驶。按。照公司《危险品运输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仓库储存民用爆炸物品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保卫制度》、《仓库进出库制度》、《危险品仓库管理制度》、《收发、储存管理制度》、《出入库登记制度》、《搬运装卸制度》、《运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若违反上述制度,根据情节后果,除有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将同时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从严追究。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冶金矿山民爆物品运输车
| 适配人群 | 押运员,爆破司机,井下车长 | 使用场景 | 矿山运输,爆破作业,井下配送 |
|---|---|---|---|
| 制度目标 | 防止运输中出事,保证炸药雷管安全送到工作面,不让人乱碰乱拿。 | ||
| 职责分工 | 驾驶员开车守规矩,押运员一路盯着,保管员到库房点数,车队队长检查车况。 | ||
| 核心条款 | 不能酒后开车,不能带火种,炸药和雷管不能同车,限速10km/h,雷雨天不准运。 | ||
| 执行要求 | 出车前查车,路上按指定路线时间走,人多时停车避让,到地方三方一起点数,每月查一次落实情况。 | ||
冶金公司矿山民爆物品运输车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民爆物品管理细则”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民爆器材的运输工作。
2、运送爆破物品时,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责任心,严禁酒后驾驶,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在运送途中严禁携带烟火。
3、驾驶员必须持驾驶证,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严禁炸药和起爆器材同车载运。
4、运输爆炸物品时,要做到遵章守法,安全运输,到达库区时押运员、保管员要清点核对数量。
5、运送爆炸物品时,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送、押运和看护,押运、看护人员在运输途中负监管责任。
6、出车前后要检查车辆,不准带病作业。如天气影响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禁止雷雨天气运输民爆物品。
7、在运输过程中,行驶过程中不得超过10km/h,不得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运输途中遇到前方有车辆应停车、躲避,在主运输巷道有放炮作业时,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将车停放在警戒线之外的安全区域,禁止在人多的地方停车,安全把民爆物品送到各个工作面。
8、在井下运输时,要按照井下车辆运输管理制度执行。
9、民爆运输车辆只允许运送民爆物品,不运送民爆物品时,车辆应停放在发放站附近。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民爆物品储存仓库
| 适配人群 | 爆破作业人员,民爆库管员,安全监管专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矿山开采作业,隧道施工管理 |
|---|---|---|---|
| 制度目标 | 防止民爆物品乱放乱存,避免出安全事故,保护人和周围环境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公安机关审批发证;单位设专人看管;库房要配消防器材;负责人每天检查。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储存;专库专管;禁发个人;禁混存;禁带火种;禁住人;禁超量。 | ||
| 执行要求 | 每季查登记本;雨季前测避雷;库区20米清杂草;消防器材常备完好;每月核对账物卡;发现异常马上报。 | ||
一、民爆物品的储存须经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方准储存。民爆物品应储存在专用的仓库、储存室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准任意存放。严禁将民爆物品分发给个人保存。
二、民爆物品库的设置、结构和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使用民爆物品的单位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批准。临时小量存放的,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四、存放民爆物品的固定库、临时库,与周围居民住宅、大型建筑物、铁路、公路桥梁、堤坝等公共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派足够的、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看管。
五、储存民爆物品的仓库、储存室,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民爆物品库区应设置避雷装置,避雷装置在每年雨季前进行检测一次;
(二)库区要设置安全防火标志牌,周围20m内无杂草,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
(三)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消防水桶、铁锹、铁钩等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
(四)临时储存民爆器材的库房应设置围栏。
六、民爆物品的存放应符合以下管理要求:
(一)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的发放民爆物品应进行登记,做到帐目清楚,帐、物、卡相符;
(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三)库内应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和动物破坏;
(四)库房内储存的民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五)民爆物品宜单库存放,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同一库房存放。性质相抵触的民爆物品应分库储存;
(六)报废民爆物品应分类单独存放。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民爆物品运输
| 适配人群 | 爆破器材驾驶员,民爆运输押运员,危货运输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器材运输,危险品押运,民爆物品装卸 |
|---|---|---|---|
| 制度目标 | 管住爆破器材运输安全,不让出事,不让人乱开车、乱装货、乱停车。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定规矩、查证件、做培训;司机自己守规矩;押运员盯紧货物和手续。 | ||
| 核心条款 | 证要齐、车要好、货要稳、标志要亮、衣服不能带静电、路滑要防滑、停车要挑地方。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必须考过试、拿证;车得按时年检;每次出车前核对单子和证件;路上随时注意火源和人群;企业每阵子就得复习安全知识。 | ||
第一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爆炸物品运输证》;
第二条承运人员(驾。驶员、押运员)首先核对用户所办理的《爆炸物品运输证》并与专用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发货单位、到达单位一致后,方可启运;
第三条运输车辆严禁带病出车,车辆应按时接受检验,逾期未经检验的车辆不应行驶;
第四条车厢内应有防止移动和撞击的固定装置;,
第五条车身外应有符合gb13392规定的标志;
第六条采用厢式运输车,要有良好的散热装置;
第七条车厢的黑色金属部分应用导静电胶皮、木板等不易产生静电的非金属材料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者除外);
第八条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车轮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
第九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10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由企业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从事运输、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人员,对所运的民用爆破器材应掌握其危险性质及应急措施。进入装卸作业区严禁随身携带火种,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第十一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押运员应随车携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应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识。押运员在接收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与库房管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从事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的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训练。应经常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进行安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i=i时,应注意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米以外:严禁超车抢行。行使速度应按jt618-____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各种车辆的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车辆起停时,应避免突然起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好车门,车辆不应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民爆物品运输、押运
| 适配人群 | 分管负责人,火工品专管员,民爆押运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运输,火工品配送,爆破器材退库 |
|---|---|---|---|
| 制度目标 | 管住民爆物品运输押运的事,不让出安全问题,让每辆车都安安全全跑起来。 | ||
| 职责分工 | 分管负责人总负责安全;火工品专管员办手续、登记、协调配送退库;大家都要检查车和消防器材。 | ||
| 核心条款 | 不许混装雷管炸药;不许超量超高;车要稳、链要带、速要控;装货得牢靠严实。 | ||
| 执行要求 | 每次出车前查车查装备;装货交货全程登记;运输中按规行驶;每月做车辆性能评估留档;安全检查天天有。 | ||
1、分管负责人是民爆物品储存、押运、运输的主管责任人,对民爆物品储存、押运、运输的安全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在公司的领导下做好民爆物品储存、押运、运输工作。
3、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押运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带有安全隐患车辆装货运行。装货要平稳牢固严实。带好安全防护链,按规定速度行驶,保证运输车辆押运安全可靠运行。
4、火工品专管员理办好装运提货、交货的交验手续,按计划装运品种、数量、及流向登记,作好车辆出领入登记。
5、火工品专管员、做好矿井爆破器材使用、配送、退库的协调工作,做到不超储存。
6、严禁雷管、炸药及其它物品混装,或超高、超量装运。
7、承担民爆物品车辆进行同时安全性能测试,和消防器材的检查;建立好运行车辆性能评估档案,确保民爆物品运输安全。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民爆物品流向登记
| 适配人群 | 爆破安全员,民爆库管员,爆破工程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停工停产期间,民爆器材领用 |
|---|---|---|---|
| 制度目标 | 管住民爆物品不乱跑,不让它流到外面去,防止出事,保证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领导把关审批,保管员盯出入库,安全员现场盯清退,谁出错谁负责。 | ||
| 核心条款 | 买要批文定点买,发要用单编号才给,用完当天退,登记必须天天填清楚。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检查登记本,每月对账,现场有安全员数数监督,退库表不能空、不能假,查到就处理。 | ||
1、设备、设施齐全有效,而且要养犬,实行“人防、技防和犬防”三结合,严格控制民爆物品流向,防患于未然。
2、爆破器材的购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制定的地点购买,严禁超区域审批,更不能自由买卖,违者追究责任。
3、爆破器材的发放使用,必须按照审批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超量审批的,领导不得批示,无计划和爆破指示单的,雷管未编号的,超期变质的,性能不详的保管不能发放使用,而且要做到“出入库登记天天有,数字清帐物符,日清月结无差错”。
4、爆破现场使用的民爆器材,必须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退的规定,对实际消耗和剩余的民爆器材,安全员要监督监察,严格清点,及时退库保管,而且认真填写使用、清退登记,即《爆破物品退库登记表》,不得漏填,不得徇私,否则按规定严肃处理。
5、停工停产期间,要将本单位的民爆器材送市物资总库保管,职工回家时,要严格检查,集中送站,绝不能把民爆器材带走,流失于社会,造成不安全隐患。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民爆物品财务
| 适配人群 | 财务负责人,出纳人员,安技措专员 | 使用场景 | 安全投入管理,劳保费用使用,现金支票审验 |
|---|---|---|---|
| 制度目标 | 让钱花得安全,不乱用,不丢钱,保公司运转不出事,防骗防盗防火。 | ||
| 职责分工 | 财务科管钱票印鉴,出纳盯现金,科长审材料,保安护票据室,领导批大额支出。 | ||
| 核心条款 | 现金不超限额,大额取现两人办、专车送,爆破品不收现金,支票汇票要验真。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盘现金,票据分档存好,铁门铁窗铁柜加报警,印鉴盖前必审,违规必查。 | ||
第一条 编制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时,要把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安技措计划、维修、专项资金计划等列入其中,保证所需资金足够投入、发放和使用,公司董事会决定,鉴于目前财税系统没有明确规定准许预提安全费用,凡是用于安全投入和技改的资金均实行实报实销,并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所需投入得以有效实施;
第二条 保证公司劳保用品、消防器材、职业病防治等费用合理使用;
第三条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财产保险等费用,协同有关部门作好理赔工作;
第四条 对需上报的书面材料、文件、数据和其它涉及公民个人的证明,必须经严格审查或领导审定,方可盖上企业或有关部门印鉴,执印人员必须谨慎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印鉴安全;
第五条 财务部门的资料和票据,按照规定分门别类建档归档,作好保存待查,并作好防火、防蛀蚀工作;
第六条严格现金、有价证券管理,按照银行库存限额规定,每天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发放工资、奖金,当天未发完的又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采取其它安全保卫措施;
第七条 向银行提取大额现金,必须两人以上办理,万元以上的,应派专车护送;
第八条 出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不准私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银行账户和现金储存情况。
第九条 财务科的票据保管室、现金存放室、应采取铁门、铁窗、铁柜、报警装置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 严格审验经济往来中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的真伪,严防有关印鉴被盗盖等诈骗犯罪活动的发生。
第十一条 用户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坚持用户转账或到银行进账,出纳不准收取现金。
有违反以上各条的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情节和后果予以追究。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民爆物品流向
| 适配人群 | 库管员,爆破作业人员,生产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器材出入库,生产工序交接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爆破器材,别乱用乱放,少出事故,保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库管员负责发前检查、退时核对、问题上报;生产管理人员盯去向;领用人凭审批单领。 | ||
| 核心条款 | 必须审批才可领;即领即用、用完退回;登记要实;有问题器材不发、分开放、快上报。 | ||
| 执行要求 | 领用当场登记,退回马上核对,登记不符立刻停用,问题当天报上级,库管每天自查,生产人员每周查去向记录。 | ||
为规范民用爆破器材的规范专用,减少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民用爆破器材要专人审批后才能领用,未经过审批的人员不得领用民用爆破器材,冒领或没有凭证发放,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为做好民用爆破器材的专用管理,做到即领即用,用完退回,不得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规定执行,领用要做好各项进出登记。
3、各项登记要与实际相符,库管员要做好发放前的审核、检查及退回是的核对,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不得拖延,更不得隐瞒不报。
4、库管员不得发放有问题的爆破器材给领用人,对已经发现有问题的要与其他完整的区分开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5、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核查爆破器材的去向登记,发现不符合相关制度要求的,要及时终止或制止使用,做好防范工作。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民爆物品收发、储存
| 适配人群 | 爆破器材保管员,民爆库管员,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民爆仓储,装卸作业,库存盘点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仓库出事,保证爆破器材放得安全,不着火不爆炸,大家干活心里踏实。 | ||
| 职责分工 | 仓库主任总负责,保管员天天盯现场,安全员定期查隐患,谁发现不对马上报。 | ||
| 核心条款 | 不能有明火,不能穿钉鞋,堆高有数,箱子要隔开,十防十二无必须做到。 | ||
| 执行要求 | 每天看温湿度,记在本子上;每周清点库存,每月大扫除;安全员不定期抽查,查到问题当场改。 | ||
第一条 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应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泣设专职人员保管,库房储存量不得超过设计襻存量;
第二条 库内严禁明火,孳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等物质;
第三条 库内应保持干燥和通风良好,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库房有温度计和湿度计,经常检查、记录,使室温不得超过35~c:
第四条 进入库区不应穿带钉鞋和易产生静电衣服,不应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启箱,启箱应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
第五条 民用爆破器材堆放时,.炸药箱(导火索箱)堆垛的总高度不应大于1.8m,堆放雷管时总高不超过1.6m,每堆不超过300箱,同库贮存的不同物品应分别堆放,各类箱堆间距不小于o.3m,堆垛与库房墙的距离不小于0.3m,人行检查、清点道宽度不小于o.8m,装运货物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1.2m;
第六条 根据民爆物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虫、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房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气凝结、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差错、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周围25m范围无树林或竹林,水沟无阻塞(十二无);
第七条 各类民爆物品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当受条件限制时,需在同一仓库内存放两种以上民爆器材时,应按表1规定执行,民爆器材包装应是完好无损的成品方能同库存放; 。
第八条 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发放时必须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做到账物相符,心中有数,账目清楚,随时对库存民用爆破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公司领导,对过期或变质的民用爆破器材严禁发放;
第九条 民爆器材的编码登记应按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管理。
民爆物品经营管理制度:民爆物品档案
| 适配人群 | 销售许可证经办人,民爆仓库管理员,配送运输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销售许可办理,仓库建设验收,民爆物品运输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民爆档案,防止资料乱放丢掉,让检查时能马上找到。 | ||
| 职责分工 | 业务科管流转资料,人秘保卫科管安全设备和仓库资料,财务科管财务资料。 | ||
| 核心条款 | 销售许可、仓库建设、购买运输证、票据凭证、特种人员证、流向监控、车辆证件、例会检查记录都要存档。 | ||
| 执行要求 | 各部门日常管好自己那块,每月最后一天交公司统一归档。档案员收齐后编号上架,领导不定期抽查。 | ||
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将下列相关资料纳入民爆档案管理:
第一条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申请办理销售企业的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资料;
第三条民爆专用仓库建设的相关资料;各类安全设施相关资料;
第三条经营活动中民爆物品的购买证、运输证及货物入库资料;购买单位的购买证、运输证、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复印;
第四条经营活动中各类票据、银行转账凭证;
第五条特种人员的培训资料、上岗资格证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监控民爆物品流向的相关资料,如:配送运输资料、民爆物品交接清单、雷管的编码及备案存查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对专用车辆的合格证、行驶证、年检年审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公司安全例会记录安全检查记录;
第九条安全检查及安全整改资料;
第十条经营流转业务中的相关资料由业务科人员资料、安全设备资料及仓库建设资料由人秘保卫科、财务资料由财务科分别进行日常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整理,每月月末纳入公司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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