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

适配人群尾矿库巡检员,围板作业工,水上施工员使用场景尾矿库作业,溢流井维护,水上施工
制度目标防止尾水外溢,保障作业安全,控制水质波动,减少泄漏风险。
职责分工厂调度指挥安排任务,车间安全员现场监督,6人小组分工协作。
核心条款必须会水、身体好,禁高血压等病者参与;围板要检查无裂痕;必须穿救生服、戴安全带。
执行要求作业前洗净围板污泥,加板后抹水泥砂浆堵缝,完工当天记人数块数,马上报安环科。

一、根据尾矿库内尾水水质变化情况和生产耗水情况,服从厂调度指挥安排,做好溢流井围板添加等工作。

二、因加围板需用铁船在水上作业,作业人员要求必须懂得一定的水性,并且身体素质要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患者等病的人员不能安排从事此项工作。

三、加围板工作人员不得少于6人(井边撑船两头各1人,加板4人,包括1人指挥在内)。车间安全员必须到场监督。

四、工作人员必须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好救生服。

五、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所用的围板是否符合要求,两面是否有裂痕,确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六、加围板前必须把将用的围板的上下面污泥和原加好的围板面上的污泥用水洗净。

七、作业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带。起围板时指派1人统一指挥,要齐心协力,步调一致。

八、每加好一块周边围板,必须将两头、上下间隙用水泥砂浆抹好,溢流口要用软布或黄泥浆,将两头、上下间隙补好,尽量减少泄漏。

九、工作完毕要认真做好当天参加工作人员,加高围板块数和累计好溢流口加高块数的记录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汇报厂安环科。

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排洪设施和防汛措施安全

适配人群尾矿库管理员,排洪设施运维员,防汛值班员使用场景尾矿库排洪,汛期值守,坝体巡检
制度目标防止尾矿库被水淹,避免垮坝出事,保护人和周围环境安全。
职责分工企业负责建排洪设施;值班员盯水位和坝体;指挥部统一管汛期;维修队常检查疏通。
核心条款排洪设施必须建好用好;汛前清淤打开挡板;不准在井顶封堵;不能随便用子坝挡水。
执行要求汛前检查维修一遍;24小时两人值班;配电话和强光灯;备好抢险物资;洪水后马上查坝清沟。

一、排洪设施

1、尾矿库必须设置排洪设施,并满足防洪要求。

2、尾矿库的排洪方式,应根据地形、地质条件、洪水量、调洪能力、回水方式、操作条件与使用年限等因素,经过技术比较确定。通常宜采用排水井(斜槽)排水管(隧洞)排洪系统。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溢洪道或截洪沟等排洪设施。企业遵循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建设设计文件确定的排洪设施。

3、其他的排洪设施如坝肩截水沟;坝体外坡面的坝面排水沟;汇水面积大时应设山坡截水沟。

4、排洪设施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5、尾矿库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及时封堵,并确保施工质量。严禁在排水井井筒顶部封堵。

二、防汛措施

1、汛前应成立防汛抢险指挥部,统一指挥汛期的防汛工作。

2、汛期应设置专人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注意库区、坝体、库区水位及溢洪道泄洪情况。

3、值班人员应配置有线和无线电话。

4、库区须设置强光照明。照明灯光应覆盖库区道路、坝体、排洪设施、汇水区及泄水口。

5、汛期应配备应急抢险物资,存放于便于应急使用的地点。

6、汛期前应对排洪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疏浚,确保排洪设施畅通。

7、汛期前根据确定的排洪底坎高程,将排洪底坎以上1.5倍调洪高度内的挡板全部打开,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

8、排出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9、非紧急情况,未经技术论证,不得用常规子坝挡水。

10、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与清理,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同时,采取措施降低库水位,防止连续降雨后发生垮坝事故。

11、连续降雨后,采取相关措施(降低库水位、维护坝面、疏通排水沟等),防止发生垮坝。

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a尾矿库建设安全

适配人群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场景项目立项,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
制度目标管好尾矿库建过程,不让安全出岔子,让每个环节都稳当。
职责分工安监部门组织专家审报告;设计单位编安全专篇;施工单位按规程干;监理盯着隐蔽工程验收。
核心条款选址避开居民区水源地;设计写清坝高水位等参数;施工先验后建;资质必须够级。
执行要求预评价、专篇、验收都要专家评;隐蔽工程分段验;图纸记录全归档;全程留痕可查。

一、尾矿库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

1、建设项目程序

(1)建设项目过程阶段划分

①可行性研究阶段 ②设计施工验收阶段 ③生产运行阶段

(2)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流程

①立案 → 备案 → 征地 → 地质勘察 → 环境评价 → 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预评价报告报批 → 专家评审 → 预评价报告备案)

②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专家评审) → 施工建设(施工监理)→ 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建设项目验收 → 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 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尾矿库投入生产运行

2、建设项目各阶段的评审、验收

(1)建设项目立项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发改委审批备案。

(2)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3)初步设计与安全专篇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主持的专家评审。

(4)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后应经设区市或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验收。

3、建设项目各阶段对承办单位的要求

(1)勘察、设计、施工须满足法律法规及安全、健康要求。

(2)勘察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并考虑到设计有关要求。如尾矿库选址勘察应遵守下列原则:

--不宜位于工矿企业、大型水源地、水产基地和大型居民区上游;

--不应位于全国和省重点保护名胜古迹的上游;

--应避开地质构造复杂、不良地质现象严重区域;

--不宜位于有开采价值的矿床上面;

--汇水面积小,有足够的库容和初、终期库长。

(3)初步设计

①尾矿库设计文件须确定下列安全运行控制参数:

--尾矿库设计最终堆积高程、最终坝体高度、总库容;

--尾矿坝堆积坡比;

--尾矿坝不同堆积标高时,库内控制的正常水位、调洪高度、安全超高及最小干滩长度等;

--尾矿坝浸润线控制。

②设计还应考虑自然灾害、外来因素和内部因素对尾矿库溃坝造成的风险,并制定相关建议和措施。

③尾矿库初步设计应同时编制安全专篇,安全专篇的主要内容包括:

--库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对策;

--初期坝和堆积坝的稳定性分析;

--尾矿库动态监测和通讯设备配置的可靠性分析;

--尾矿库的安全管理要求。

(4)施工建设

①尾矿库施工建设中初期坝、副坝、排洪设施、观测设施等安全设施的施工、监理及验收须遵循《尾矿设施施工及验收规程》和其他有关规程规定。

②隐蔽工程经分段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施工。

二、承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单位的资质要求

1、勘察

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乙级资质。

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勘查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2、设计

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乙级资质。

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3、施工建设

承担尾矿库施工建设的单位应具有二级以上资质。

4、施工监理

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

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三、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和”验收评价”的要求

承担四级、五级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乙级资质;

承担三级及以上尾矿库安全评价的单位应具有甲级资质。

四、资料、图纸及施工纪录的保存

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纪录和验收文件和图纸均归档、妥善保存。

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磷石膏尾矿库安全

适配人群尾矿库现场管理员,安全环保科人员,尾矿班组操作员使用场景尾矿库运行,汛期防汛,坝体巡检
制度目标管好磷石膏尾矿库,别出事,保人命和财产安全。
职责分工总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安全环保科管制度、预案、培训、隐患整改。现场管理员盯堆放、巡检、记数据。
核心条款水位不能高,排水不能堵,坝体不能裂,山体不能滑,库内不许乱爆破、乱堆、乱排。
执行要求每天要巡检,汛前汛后必须大检查,暴雨地震后马上查,记录都要留着。发现危险马上报、马上处理。

为了加强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尾矿库的建设与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条 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第三条 公司员工对一切损害公司磷石膏尾矿设施安全的行为有权监督、检举和制止;当发现事故隐患或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时,除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外,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节 尾矿库管理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是尾矿库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规定管辖的范围内指定或设立相应的机构负责实施本规定中对尾矿库安全所规定的各项要求,组织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配备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尾矿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必需的安全生产资金。

第五条 公司安全环保科为磷石膏尾矿库安全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尾矿库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技术规范;

(2)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3)编制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4)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保存和整理工作;

(5)组织落实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工作;

(6)负责尾矿库抢险和工程救护,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要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应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协助;

(7)组织尾矿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六条 公司磷石膏尾矿库现场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2)做好磷石膏堆放管理工作,确保车辆及人员安全;

(3)做好日常巡检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对尾矿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测作出及时、全面的记录。

第七条 公司必须建立下列尾矿库管理档案:

(1)建设文件及有关原始资料;

(2)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

(3)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4)防洪抢险组织和防洪物资的准备情况;

(5)尾矿库抗洪抢险措施;

(6)尾矿库各构筑物运行指标和实测数据;

(7)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八条 加强尾矿库的运行管理,严格控制库内水位,确保防洪安全:

(1)沉积滩坡度应在1%以上,库内平时不要积水,暴雨时应检查排水系统是否畅通以便及时排走库内洪水;

(2)排水系统在任何时间和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树枝、泥沙等淤堵或堵塞,库内进口段和下游管道须保证畅通;

(3)排洪构筑物应注意有无异常变形、位移、冲刷、损毁等影响构筑物安全的情况,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允许裂缝开展宽度为0.2mm;

第九条 为防止尾矿库在汛期发生重大事故,应采取下列措施做好防汛工作:

(1)明确防汛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值班、巡查和下游居民撤离方案等各项制度,组建防洪抢险队伍;

(2)疏浚库内截洪沟、坝面排水沟及下游排洪河(渠)道;详细检查排洪系统及坝体的安全情况,提前排除库内蓄水,降低库内水位,清除排洪口前水面漂浮物,确保排洪设施畅通;库内设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3)备足抗洪抢险所需物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4)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确保上坝道路、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可靠和畅通;

(5)加强值班和巡视,密切注视库内水情变化和坝体两侧沟谷地表径流和山体、尾砂边坡的稳定、泥石流动态,发现险情及时报告,采取紧急措施,严防事态恶化;

(6)洪水过后应对坝体和排洪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准备连续暴雨的袭击。

第十条 排除库内蓄水或大幅度降低库水位时,应注意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

第十一条 尾矿坝的安全管理:

(1)定期检查坝体位移,当位移量变化出现突变或者有增大趋势时应通知设计部门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2)检查坝体有无裂缝发生,应查明裂缝的范围、形态、深度、性质,判定危害程度,妥善处理;

(3)不允许出现大面积浸润线逸出,一旦发现必须及时查明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情况,及时通知设计院,然后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妥善处理,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 尾矿库区安全管理:

(1)检查周边山体稳定性,当发现有山体滑坡、塌方、泥石流等情况时,应详细观察周边山体有无异常和急变,并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分析周边山体发生滑坡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采取应急方案妥善处理;

(2)尾矿库内严禁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

(3)尾矿库内严禁设计超标高堆放尾矿、违章尾矿回采和开垦等;

(4)尾矿库内禁止违章排入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

第三节 尾矿库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尾矿库的安全检查的目的是:

(1)掌握各种设施的工作状态及其变化规律,为正确管理、处理事故、维修等提供依据;

(2)及时发现不正常的迹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对原设计的计算假定、结论和参数进行验证;

(4)了解尾矿库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四条 尾矿库的检查工作可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

(1)经常检查:由尾矿班组组织进行,交接班应有记录,并保留记录;

(2)定期检查:由安全环保科组织进行,每年汛前、汛后应对尾矿库进行全面检查;

(3)特别检查:当发生特大洪水、暴雨、强烈地震及重大事故等非正常情况后,尾矿库班组应及时组织检查,必要时报安全环保科会同检查;

(4)安全鉴定:对于大、中型及位于地震区的尾矿坝,当尾矿坝堆积坝高度达到总堆积高度的一半至三分之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现行规范标准进行一至二次安全鉴定工作,其重点应为抗洪能力及坝体稳定性。

第四节 处罚

第十五条 对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擅离职守、虚报情况、伪造材料者,根据性质、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予100-1000元罚款,并作降职或离职处理,处罚刑法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对一切损害公司为矿库设施的行为有监督和举报权力,隐报、瞒报、不报者给予200元罚款,屡犯者作离职处理。

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a尾矿库渗流控制排渗设施安全

适配人群尾矿库工程师,坝体安全员,排渗运维工使用场景尾矿库运行,坝体渗漏处置,浸润线监测
制度目标防止尾矿坝渗水出问题,保护坝体稳定,避免漏水变浑或沼泽化。
职责分工运行人员负责日常检查;技术人员负责浸润线观测和论证;安全员盯异常现象处理。
核心条款要查排渗设施好坏、看渗漏点在哪、测浸润线高低;发现集中渗流、管涌、水变浑就得马上动手。
执行要求天天看坝面和坡脚,每周测浸润线,一有异常立刻报、立刻做;记录要写清时间、位置、水量、颜色;班长每天收记录,技术员每周核一遍。

一、排渗设施

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排渗设施:

1、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2、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3、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二、防排渗措施

1、防排渗检查

①运行期应经常检查排渗设施是否完好、排渗效果及排水水质。

②应经常检查坝体有无渗漏出逸点,出逸点的位置、形态、流量及含沙量等。

2、浸润线观测

①运行期坝体浸润线观测须按设计要求实施。

②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应经安全技术论证增设或更新排渗设施。

3、坝面或坝肩出现集中渗流、流土、管涌、大面积沼泽化、渗水量增大或渗水变浑等异常现象时,可采取下列措施处理:

①在渗漏水部位铺设土工布或天然反滤料,其上再以堆石料压坡;

②增设排渗设施,降低浸润线。

4、上游式尾矿堆积坝可采取下列措施控制渗流:

①尾矿筑坝地基设置排渗褥垫、水平排渗管(沟)及排渗井等;

②尾矿堆积体内设置水平排渗管(沟)或垂直排渗井、辐射式排渗井等;

③与山坡接触的尾矿堆积坡脚处设置贴坡排渗或排渗管(沟)等;

④适当降低库内水位,增大沉积滩长;

⑤坝前均匀放矿。

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安全

适配人群尾矿工,筑坝作业员,安全监测员使用场景尾矿库运行,汛期防洪,解冻期巡查
制度目标管好尾矿库安全,防出事,保人命,保环境,让运行稳当些。
职责分工矿上定规划订制度;设计施工找有资质的单位;尾矿工日常巡查观测;领导检查执行情况。
核心条款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巡查管线,发现问题马上处理并报告;跑浑一次,当班人担责。
执行要求按标准加筑流井和坝,确保废水澄清;春冻夏汛期重点盯防,有应急措施;每月查落实,领导带队看现场。

一、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第20号令,落实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

二、尾矿库的勘察、设计、安全预评价、施工及施工监理等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和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三、支持和鼓励尾矿库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尾矿库安全运行,开展尾矿工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一是和安全作业技能。

四、制定尾矿库安全工作和长远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尾矿库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五、尾矿库属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尾矿工负责对全部管线日常巡查和观测,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六、尾矿库库容小于100立方米为五级库。技术要求为:最小干滩长度40米,最小安全超高0.4米。

七、按照矿上的要求和标准定期加筑流井和筑坝,做到无漏浆、无跑浑,确保废水澄清排放。若跑浑一次,当班人负责安全责任。

八、加强对春季解冻期和夏季汛洪期的管理,制定应急措施,确保无冲刷、无隐患、无决坝事故的发生。

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水位控制安全

适配人群尾矿库管理员,水文监测员,安全工程师使用场景尾矿库运行,汛期调度,回水利用
制度目标防止尾矿库水位过高出事,保护坝体稳定,避免漏水或溃坝。
职责分工值班员每天看水位标尺;技术员负责调洪演算;安全员检查水边线和坝轴线是否平行。
核心条款汛期必须按设计控水位;回水和安全冲突时先保坝;岩溶区要控制水深;水边线得和坝轴线差不多平行。
执行要求水位标尺要天天看,记录在本子上;汛前必须做完调洪演算;发现水位超警戒马上报;每月由安全员抽查三次标尺和记录。

一、在排水构筑物上或尾矿库内适当地点,应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二、控制尾矿库水位遵循如下原则:

1、在满足回水水质和水量要求前提下,尽量降低库内水位;

2、在汛期必须满足设计对库内水位控制的要求;

3、当尾矿库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在汛前进行调洪演算;

4、当回水与尾矿库安全对滩长和超高的要求有矛盾时,必须保证尾矿库安全;

5、水边线应与坝轴线基本保持平行;

6、岩溶或裂隙发育地区的尾矿库,应控制库内水深,防止落水洞漏水事故。

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作业现场安全

适配人群尾矿库巡检员,电力运维工,安全警示管理员使用场景尾矿库作业,夜间巡检,坝体维护
制度目标管好尾矿库的电线、灯、警示牌这些事,让员工干活时更安全,心里有底。
职责分工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和监督;各岗位人员要照着做;班组长盯现场执行。
核心条款不许挖电缆沟,盖板要盖好,线头不能松,接地线不能断,灯要亮,警示牌要清楚。
执行要求每天巡检一次,每月测绝缘电阻并记本子上,发现坏的当天修,班组长每周查落实情况。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选矿厂尾矿库电力线路、照明、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等工作、岗位安全教育及相关设备的安全管理,保证员工管理工作和岗位安全情况处于掌控之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尾矿库。

第二章 电力电缆线路安全管理

第三条 禁止挖掘地埋电缆沟上部及两侧,保持电缆沟盖板完整,沟内无积水、淤泥堵塞情况,无机械损伤。

第四条 定期检查电缆终端盒,中间接线盒接头,保证其牢固,无发热渗油现象。

第五条 保持户外露天电缆钢带完好、外护层麻被无脱落。

第六条 接地线必须良好,无松动、断股现象。

第七条 定期测试绝缘电阻,并要有记录。

第八条 库区内电力线路必须按要求敷设整齐,禁止乱扯乱接。

第九条 架空线路、牵引网路、通讯线路的对地距离要符合规程要求,线路通道要及时清理。

第三章 照明管理

第十条 夜间作业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有足够照明。

白班作业时,注意节约用电。

第十一条 变电所(室)内照明设备和防火设施完好,照明(包括事故照明)充足。

第四章 危险地段安全警示标志管理

第十二条 供配电设施及危险地段(山坡、坝体、深水区等)的安全警告标示牌齐全、清晰、正确、规范、安装牢固。

第十三条 安全标志牌要悬挂端正、保持清洁、严禁人为恶意涂抹破坏。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桦甸矿业公司安全环保部。

第十五条 本制度若与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相抵触,按国家和通钢矿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月1日起实施。

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浓缩设施安全

适配人群尾矿工,坝体巡检员,放矿管理员使用场景尾矿输送,筑坝作业,放矿管理
制度目标让尾矿输送、筑坝、排放有计划有步骤地干,不乱来,不出事。
职责分工班长盯现场,技术人员验收签字,工人自己检查设备、清杂物、填记录。
核心条款泵要检查再开机,管路漏了马上修;筑坝前清干净树根坟墓;放矿不能冲坝,要均匀分段来。
执行要求班前班中都要查,问题当场处理,不行就喊班长;每期子坝完工必须检查签字存档;记录写清楚尺寸高程和质量。

一、总则

编制季度作业计划和运行图表,统筹安排和实施尾矿输送、筑坝、排放的管理工作。

二、人员

1、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属于尾矿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尾矿输送、筑坝、排放人员应熟悉输送、排放操作规程及技术要领并能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

三、输送

1、班前应对输送泵检查,设备运转正常、管路无泄漏方可开机作业。

2、班中应检查输送管路的线路是否有损坏,是否存在堵、漏、跑、冒等现象,如有应即处理,处理不了应即向班长汇报,找修理工立即维修。

四、筑坝

1、筑坝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实施。

2、每期子坝堆筑前进行坝肩、岸坡检查,将树木、树根、草皮、废石、坟墓及其他有害构筑物全部清除。若遇有泉眼、水井、地道或洞穴等,应作妥善处理。清除杂物不得就地堆积,应运到库外。

3、岸坡清理应作隐蔽工程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冲填筑坝。

4、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5、尾矿坝滩顶高程应满足生产、防汛、冬季冰下放矿和回水要求。

6、尾矿坝堆积坡比不得陡于设计规定。

7、坝外坡面维护工作须按设计要求进行。

8、坝体出现冲沟、裂缝、塌坑和滑坡等现象时应及时妥善处理,情况严重时必须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五、排放

1、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离岗。

2、坝前均匀放矿,维持坝体均匀上升,不得任意在库后或一侧岸坡放矿。

3、矿浆排放不得冲刷初期坝和子坝,严禁矿浆沿子坝内坡趾流动冲刷坝体。

4、为保护初期坝上游坡及反滤层免受尾矿浆冲刷,应采用多管小流量的放矿方式,以利尽快形成滩面,并采用导流槽或软管将矿浆引至远离坝顶处排放。

5、放矿口的间距、位置、同时开放的数量、放矿时间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进行操作。

6、坝体较长时应采用分段交替作业,使坝体均匀上升,应避免滩面出现侧坡、扇形坡或细粒尾矿大量集中沉积于某端或某侧。

7、坝顶及沉积滩面应均匀平整,沉积滩长度及滩顶最低高程必须满足防洪设计要求。

8、冰冻期、事故期或由某种原因确需长期集中放矿时,不得出现影响后续堆积坝体稳定的不利因素。

六、记录

每期子坝堆筑完毕应进行质量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经主管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签字后存档备查

记录应注明:

1、子坝长度、剖面尺寸,轴线位置及边坡坡比。

2、新筑子坝的坝顶及内坡趾滩面高程、库内水位。

3、尾矿筑坝质量。

尾矿库溢流井添加围板安全管理制度:尾矿库自动化检测系统安全

适配人群尾矿班班长,工业水处理员,尾矿副段长使用场景尾矿库监管,水位动态监测,浸润线预警
制度目标管好自动化检测系统,让数据准、反应快,帮大家盯紧尾矿库安全。
职责分工班长和水处理站人员每天看设备、报数据、接警就跑现场;副段长管培训和人工比对;设备副段长找人修故障。
核心条款每天查设备一次;7点前发昨天数据;报警马上打电话 去现场;数据不对要分析原因、提整改。
执行要求检查要有记录,数据邮件发调度,报警电话 现场双确认,异常必须分析并写整改方案,不干扣钱。

1目的

为充分发挥自动化检测系统工程的作用,及时掌握动态数据,加强对自动化检测系统安全监督管理,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刘家沟尾矿库自动化检测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2工程简介

刘家沟尾矿库自动化检测系统分为四个检测子系统,分别为水位监测子系统工程、渗压(浸润线)监测子系统工程、坝体位移监测子系统工程、视频监控子系统工程。各系统现场采集的数据传输采集机房,经数据库服务器处理后在监控主机上形成检测数据,工业水处理站内设一台监控机。

水位监测是通过水位传感器对库水位高低进行监测,库水位传感器安装在;渗压(浸润线)监测是通过在坝体渗压观测孔内安装渗压传感器对尾矿沉积体内自由水面线高度进行监测;坝体位移监测是通过gps观测墩来对尾矿坝外部形变位移进行监测;视频监控是通过视频监测设备来实时对尾矿库库区的情况和运行状况进行监测。

3管理职责

1)工段尾矿班班长及工业水处理站工作人员负责自动化检测系统的日常管理、监护、检查,信息报告。

a、每日检查一次自动化检测系统,确保设备完好、可靠。

b、每日七点将前一日的监测数据,以电子邮件形式汇报厂调度.

c、在监控主机发出报警、预警时,立即以电话形式报工段或厂调度,并到现场核对警报的真实性。

2) 主管尾矿生产副段长负责自动化检测系统的管理工作,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负责每季度对主坝坝体位移监测数据进行人工测量,与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对比并做好详细记录。

3)设备副段长负责设备技术性问题,在自动化检测系统出现故障时联系相关技术人员(供应商)进行维修。

4)在检测数据异常、监控主机发出报警、预警时,到现场核实,确认检测数据超出安全数据时,工段必须进行数据异常分析并提出隐患整改方案。

3考核细则

1)未及时检查或检查未作记录扣50元/次。

2)设备损坏未及时汇报扣50元。

3)未及时报监测数据扣50元/次。

4) 检测数据异常、监控主机发出报警、预警时,未及时汇报处罚责任人200元/次。

5) 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按设备折价对责任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