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 > 工作职责
栏目

县人大工作机构工作职责(优选3篇)

时间:2026-09-10 17:13:28
适用场景:执法检查组织

县人大工作机构工作职责

适配人群人大办公室人员,工委专职委员,代表联络专员使用场景人大会议筹备,规范性文件审查,代表议案督办
制定目的怕开会乱、文件错、监督漏、群众信不过。怕代表意见没人理,法律落实不到位。
适用范围县人大常委会所有办公室、各工委、信访室、联络中心。
职责分工主任盯全局,副主任抓分管,办公室统协调,各工委管本块,信访室接访办访。
管理要求会议材料必须核三遍,文件印发前要签字,群众来信七天内登记,重大问题马上报领导。
监督与检查办公室每月查一次落实情况,主任会议每季度听汇报,没做到的要说明原因,两次不改要当面说清楚,记录留底备查。

职责一:县人大工作机构职责

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法律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代表联络与选举工作委员会,是常务委员会的场工作机构,在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

一、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材料、总务工作;

(二)负责检查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三)负责草拟、审核、印发常务委员会的各类文件和领导的讲话;

(四)受理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五)处理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六)负责处理和管理机关文书、公务、行政事务;

(七)负责常务委员会的内外接待工作;

(八)负责向主任会议汇报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重大的来信、来访案件及时送主任、副主任审阅处理;

(九)承办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各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向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二)审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办法以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作出的决议、决定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向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三)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主任会议提出报告和建议;

(四)起草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和规定;

(五)组织讨论全国和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

(六)检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七)负责区、市、县人大代表的衔接和联络工作,督促和检查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

(八)负责人大代表接访群众及建议会办制的具体工作;

(九)承办县人大代表评议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具体工作;

(十)根据工作需要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参加县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有关会议;

(十一)承办代表联系事宜、人事任免、代表视察、检查、人代会的筹备以及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汇总县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评议工作情况及经验总结;

(十三)负责法制宣传工作;

(十四)办理常务委员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及主任、副主任交付的其他事项。

职责二:县人大工作机构职责

和顺县人大常委会目前内设“两室六委一中心”共九个工作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经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农业农村工作 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信访室、代表联络中心。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的关系是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关系。人大常委会 内设工作机构的职责如下:

1.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是人大常委会的综合办事机构,在整个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中起着组织、协调、联络作用。主要职责是贯彻党组会议和主任会议的议定事项,组织和协调各委、室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搞好后勤服务、文秘服务、三会(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主任会)服务。

2.法工委。法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法律、法制方面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法制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 ,承办具体事务。

3.财经工委。财经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财政、经济方面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财经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4.教科文卫工委。教科文卫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方面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5.农工委。农工委是县人大常委会涉及农业、农村方面的专门办事机构。职责是按照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农业、农村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6.人事代表工委。人事代表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代表和人事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7.城建环保工委。城建环保工委是人大常委会涉及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城建、环保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8.代表联络中心。代表联络中心是人大常委会涉及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关于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联络方面的工作任务,搞好联络沟通,承办具体事务。

9.信访室。信访室是人大常委会涉及信访工作的专门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确定的法制涉法信访方面的工作任务,负责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转交和重点信访件的督促办理工作,搞好文秘服务,承办具体事务。

职责三:县人大工作机构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承担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的各项服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代表大会、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人大理论、政策,提出人大履行职权的工作建议;起草县人大的文稿;协调和组织人大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调研计划和开展机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五)负责在东源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以及有关视察、学习等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六)参与县人大代表的协调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七)负责与“一府两院”和省、市人大办公厅(室)的工作联系。

(八)负责县人大机关的外事工作、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九)承办省、市人大办公厅(室)和县人大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四:县人大工作机构职责

1、井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职能: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党组会等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常委会文、电、会 议纪要的起草、审核把关,人大机关文书收发处理、档案机要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决定事项、工作部署、重要 文件及领导批示的传达和督办;负责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综合性文字材料及领导交办的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拟稿任务;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编办人大信息和机关刊 物;负责年鉴、大事记和组织史的编写工作;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和对外公务接洽;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同上级人大、外地人大的联系事宜;负 责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和岗制运行工作等。

2、政法文卫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能:负责调查了解和掌握 本行政区域内宪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做好对政法和文卫方面的工作监督,促进工作开展;负责起草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以人 大常委会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及有关工作总结、报告、领导讲话、决议决定草案;负责初审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有关部门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 告,联系“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了解情况,进行调研,提供调查报告或资料;组织对有关部门或工作的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办理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 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案件;协助有关部门抓好“两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和依法治县工作。

3、城乡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能:负责调查 了解和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做好对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监督,促进工作开展;负责起草属于职责范围内以人大常委 会名义上报和下发的文件及有关工作总结、报告、领导讲话材料、决议决定草案;负责初审职责范围内有关部门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联系政府有关 部门,了解情况,进行调研,提请调查报告或资料;组织对有关部门或工作视察、调查和检查活动;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案件。

4、 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能:制定、修改与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有关的办法和规定;检查督促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关 代表和选举法律法规的咨询;负责省、市、县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收集、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人大代表的投 诉和控告;组织安排代表的视察、调查、评议等活动;承担人事任免的服务工作。承担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指导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负责对被任命干部的目标 责任书、述职报告的督办工作。

职责五:县人大工作机构职责

1、承担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党组会议等有关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2、负责常委会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打印分发;办好《公报》、《人大信息》、《调查与研究》、《参阅材料》;做好机关公文的收发、传阅、立卷、归档和保密、保卫工作以及阅文室的管理;

3、负责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5、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移送、统计与存档,以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

6、负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及理论研究工作;

7、负责承担换届选举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

8、负责机关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负责机关党务、工会、妇代小组、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治法律学习的组织工作和目标管理工作;

10、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包括办公楼、宿舍等),承担机关财务、房屋维修、医疗保险、资产管理和车辆调度、管理工作;

11、负责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办、县委研究室、县接待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及县级部门的联系、协调和对外联系接待工作;

12、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大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县人大

适配人群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乡镇人大主席,专委会工作人员使用场景街道人大工作,乡镇人大指导,执法检查协同
制定目的街道代表活动多,群众找代表反映问题多,怕活动乱、意见漏、事情拖。
适用范围街道人大工委、所有市县级代表、来办事的群众。
职责分工工委主任盯全局,干事管具体事,代表自己守规矩,群众按流程提意见。
管理要求活动要报计划,意见要登记转办,公文要签收传阅,印章要专人保管。
监督与检查县人大定期查记录,街道工委每月对账,没做到的补材料、重开会、扣绩效分。

职责一:县人大工作职责

一、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制定有关工作方案,组织在本街道辖区的市、县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情况报告;

二、协助本街道的市、县人大代表联系群众,为代表履行职务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帮助本街道群众联系代表,向代表反映意见和建议;

四、督促涉及本街道的人大议案和建议的办理;

五、在县人大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做好本街道人大代表参加会议的服务工作;

六、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做好本街道的县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做好代表学习和培训的相关服务工作。

八、做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转办及督办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九、签收、传阅、保存公文,根据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项;

十、管理、使用人大街道工委及其办公室印章;

十一、做好人大街道工委的日常后勤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二:县人大工作职责

一、指导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人大业务工作和换届选举工作,协助办理选举中的违纪违法事件。

二、代表工作:负责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检查等活动,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巩固、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组织好每年的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研讨会和人大代表之家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工作;办理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有关会议;负责代表活动计划、代表经费预算及代表工作方面的材料。

三、选举任免:负责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任务的筹备工作和“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人事任免具体工作;做好州、县人大代表的选举、补选、任命、罢免等具体工作。

四、评议工作:负责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对“一府两院”、垂直上划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评议。

五、文书工作:负责起草换届选举、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等相关材料的初稿。

六、检查工作:协助办公室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考评工作。

七、协调工作: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服务,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联系,做好相关调研情况的反馈。

八、其他:完成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委室的公物保管,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

九、积极参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工作,维护、管理好《金平人大网站》。

职责三:县人大工作职责

一、检查了解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情况,并向主任会议、常委会提出报告;做好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中的有关工作;

二、根据工作职责,向主任会议、常委会提出与本工委工作有关的方案和建议;

三、围绕主任会议、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或组织视察,为主任会议、常委会审议做好准备,并起草相关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草案;

四、按照职责分工,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通报;

五、联系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方面的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意见,督办相关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六、接待和处理与本工委工作职责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

七、负责县政府报送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八、承办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与本工委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九、负责对口联系全国或省、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来凤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或调研等工作,并提出初步对接方案;

十、承办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人大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县人大常委会

适配人群人大农工委委员,常委会办公室人员,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使用场景农业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大专项监督
制定目的怕农业农村工作出错漏,法律执行不到位,代表意见没人理。
适用范围县人大农工委、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对口农口单位。
职责分工主任会议定方向,农工委抓落实,委员做调研,机关后勤保运转。
管理要求查法规执行情况,盯政府文件合不合法,听代表和群众声音,办实议案建议。
监督与检查主任会议每季度听汇报,办公室查档案和会议记录,没完成的要补,拖太久要说明原因,年底全盘清点。

职责一: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属于本工作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建议。

二、对征求意见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三、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关于农业与农村工作的决定、命令、规章和行政措施进行初审,并对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条文提出修改或废止意见。

四、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对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农业与农村法律、法规和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五、调查农业与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人代表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执法调查研究和视察检查活动。

六、围绕县人大常委会有关本县农业与农村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七、办理县人代会或人大常委会交办的议案、建议。

八、联系农业与农村方面的县人大代表,接待有关来信、来访。

九、参加县直农口有关单位召开的全县性的会议,约请县直农口有关单位汇报,通报工作情况或进行专题座谈。

十、组织县人大农工委委员及县人大农工委负责人考察学习外地经验。

十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全年工作。

十二、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以及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二: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负责组织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档案管理、证件印制和印鉴管理等工作。

(三)牵头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综合性或专题性的调查研究;起草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主要领导综合性的重要讲话;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和信息技术管理;组织、策划、实施人大宣传工作。

(四)负责人大机关后勤服务和财务管理,承担各类物资的采购、保管、分配和发放;承办对外接待;负责车辆调度和管理;办理机关医疗保险;承办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承办机关办公区管理及值班工作。

(五)负责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组织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考核;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的工作;承办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直机关工委、党群系统党委等交办的工作。

(六)负责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七)完成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组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三、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属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或报告进行调查研究。

四、对相关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五、负责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六、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沟通思想,了解情况,督促其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好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按照职责范围,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进行指导。

八、办理好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本工作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九、广泛联系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时反映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十、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管副主任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职责四: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十、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局长的任免。

十一、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 二、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是否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出的辞职,常务委 员会决定接受辞职后,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其中接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辞职,应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十三、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四、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职责五:县人大常委会职责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实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督办落实。加强执法检查工作并督促整改,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二、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适时作出有关决定并督促落实,依法做好各项人事任免工作。

三、做好县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的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和集中视察工作,加强对新一届县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

四、提高会议服务保障水平。做好市人大会议沁水代表团的服务工作,做好县人大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各次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

五、加大督查办理工作的力度。做好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机关会议等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做好人民群众对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的受理工作。

六、加强工作联系,协调落实好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加强与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面及“两院”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市人大、乡(镇)人大之间的联系与联动。

七、做好常委会和机关的各项保障工作。做好来文来电、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议文件、文件印发等文秘工作,做好行政管理、接待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提高机关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

《县人大工作机构工作职责(优选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