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科 工作职责
| 适配人群 | 民政科负责人,社区居委会干部,敬老院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双拥共建,优抚对象服务,社区养老服务 |
|---|---|---|---|
| 制定目的 | 怕优抚对象没人管,流浪人员冻着饿着,老人没人照顾,殡葬乱搞出问题。 | ||
| 适用范围 | 民政科全员、社区居委会、敬老院、爱心家园、所有帮扶对象。 | ||
| 职责分工 | 科长盯全局,副科长跑现场,社工天天访,志愿者帮手搭,居委会守门口。 | ||
| 管理要求 | 每月必访困难户,流浪人员当天接回,敬老院每天查房,殡葬宣传到户,捐款专账专管。 | ||
| 监督与检查 | 科长每周抽查台账,街道办每月听汇报,漏访一次扣绩效,出事马上报,瞒报直接停职重学。 | ||
民政工作职能职责
一、指导地区双拥工作,组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负责地区国防教育。
二、按政策调整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补助标准,落实各项待遇,组织优抚对象出游,负责走访慰问优抚对象。
三、做好社救工作,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
四、按政策调整地退、军退人员工资标准,落实各项待遇。组织地退、军退人员开展文体活动、负责走访慰问地退教师、护士及有特殊困难的地退人员和地退遗属。
五、贯彻有关殡葬管理规定,开展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宣传工作。
六、负责地区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七、负责有关民政工作的法规宣传。
八、负责区域勘界统计工作。
九、负责地区捐款捐物工作。
十、负责爱心家园及敬老院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地区民政统计台帐信息系统,统计、汇总、报送工作。
十二、负责地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护送工作。
十三、负责地去爱心慈善工作。
民政科设科长1名、副科长1名。主要职责是:
一、对辖区内困难群体进行生活保障、医疗、扶贫、帮困等救助。
二、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志愿者各类为民服务活动。
三、负责残疾人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组织、协调精神病防治工作;开展多形式的居家养老等工作。
五、指导社区敬老院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组织社区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七、加强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居委会开展“四自”建设。
八、为困难对象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并做好相关工作。
九、组织开展各项拥军优属活动;提供优抚对象的各类工作;提供优抚对象的各类服务工作。
十、负责日常性计划生育及目标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民政科 工作职责:社区民政
| 适配人群 | 社区民政专干,居委会工作人员,街道民政协理员 | 使用场景 | 低保审核,优抚服务,残疾人帮扶 |
|---|---|---|---|
| 制定目的 | 低保审核容易出错,有人乱报假材料,有人该保没保上,怕漏人、怕不公、怕钱发错。 | ||
| 适用范围 | 社区民政干事、低保专干、志愿者、所有办低保和帮扶的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主任盯流程,干事查材料,网格员入户看实情,志愿者帮跑腿送温暖,大家各管一段。 | ||
| 管理要求 | 必须上门问、邻居访、开听证会、贴公示单;不准代签、不准瞒报、不准拖着不办。 | ||
| 监督与检查 | 街道每月抽查档案,群众可打电话举报,查实就通报批评,三次出错调离岗位,服务态度差被投诉两次要写检查。 | ||
篇一:社区民政工作职责
一、宣传有关帮扶救助的政策法规,提供有关帮扶救助工作的政策咨询服务;
二、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及时审核上报,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严格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程序,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召开听证会、集体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不得弄虚作假;
三、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保障资金和保障标准三公开,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四、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暖气费、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
五、经常开展民情调查,及时掌握困难人群的底数,做好扶贫解困工作。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助互济传统美德,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六、开展对辖区内优扶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户等的帮扶救助服务工作;
七、建立低保、困难、医疗救助家庭、城镇三无对象、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等的档案资料和各类帮扶救助工作台帐;
八、定期组织辖区党团员、文明家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有至少占社区总人口2%以上的志愿者队伍,为孤、老、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
九、为辖区内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系列配套的养老服务;
十、做好社区残疾人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文化、体育、就业、康复等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十一、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做好老年人维权信访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大力宣扬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十三、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篇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
1、事物受理。接受街道民政办交办的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及其他民政对象的调查复核工作,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救助、大病救助的审查工作,并将调查、复核、审查的结果及时上报。
2、款物发放。接受街道民政办委托的临时救济救灾款物、危房改造补助款及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等民政对象的慰问金、补助金等款物的发放,并将发放手续及时上报。
3、业务指导。经街道民政授权,对社区的城镇低保、救灾救济、优抚优待、基层组织建设、残疾人等各项民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居民自治工作进行指导、监促。
4、为民服务。端正作风、深入实际,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态度和蔼、礼貌周到、文明服务,杜绝一切扯皮、拖拉、不文明现象,严防因服务不到位造成群众不满意的事发生。
5、接待来信来访。认真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接待登记、政策解释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4小时内上门走访调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当日反馈给街道民政办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3日内答复给群众。
6、协助管理,协助街道民政办管理公益性公墓的日常事务,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7、上报资料。根据街道民政办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民政对象统计数据,发放款物的基础台帐、低保户和困难户的申报及调查资料;及时上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的结果;及时提供各类民政信息。
篇三:曙光街社区民政工作职责
1、经常开展民情调查,及时掌握困难人群的底数,做好扶贫解困工作。
2、定期走访优服对象,社会救济保障对象,帮助孤老残幼解决生活困难。
3、做好残疾人工作,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篇四:社区民政工作职责
一、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低保工和的方针、政策。
二、准确掌握政策法规,善于研究和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
三、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及时审批,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低保待遇。
四、严格执行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严格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程序。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公示、公告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不得弄虚作假。
五、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保障资金和保障标准三公开,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六、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自谋职业、自食其力,逐步改善生活状况。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保障对象给予必要扶持。
七、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助互济传统美德,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八、组织社区各单位及家庭敬老认亲、扶贫认亲、联络济困、对口帮扶、包户扶贫等形式与保障家庭结对子,帮助解决各种困难提供生活与精神援助。
九、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等政策。
十、杜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
十一、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低保对象档案。
十二、对社区内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定期检查,并提出调整保障待遇意见。
十三、完善各项制度组织社区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或低偿性劳动。
篇五:社区服务科(民政)工作职责
1. 认真宣传、贯彻《居委会组织法》,加强居委会基层组织建设搞好社区服务,负责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及居委会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认真宣传《殡改条例》,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坚决查处负责辖区内弃婴、盲流的收容遣送,及时处理无名尸体。
3. 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及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
4. 做好扶贫救灾工作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核审困难户的临时求救上报工作。
5. 认真配合区教委做好“普九”及“普九”巩固提高工作。
6. 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
民政科 工作职责:街道民政
| 适配人群 | 街道民政干部,社区居委会,敬老院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抗灾救灾,低保审核,优抚金发放 |
|---|---|---|---|
| 制定目的 | 怕救灾款发错、优抚对象闹意见、低保审核出问题,也怕老人小孩没人管、捐款物乱用。 | ||
| 适用范围 | 街道民政办、社区居委会、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 | ||
| 职责分工 | 领导管方向,干部管发放,社区管摸底,财务管钱账,大家都要听群众意见。 | ||
| 管理要求 | 款物公开分,动态查低保,禁土葬烧纸,严查优亲厚友,投诉马上回,来信及时答。 | ||
| 监督与检查 | 街道每月查台账,上级不定期抽查,群众能举报,不落实就通报,整改不到位扣绩效,问题多要写检查。 | ||
篇一:街道民政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本街道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街道办的抗灾救灾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社会捐赠,负责本街道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助。
三、廉洁从政,健全民政财务制度,优待、抚恤等经费足额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分配公开、合理,无优亲厚友现象和受贿现象。
四、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服务、管理规范、主动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五、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经常深入群众,准确掌握本街道民政对象的状况,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做好优抚对象的稳定工作,确保无理*的现象发生。处理来信来访,做好教育和劝导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七、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投诉渠道畅通。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及时认真处理和解决,落实整改措施。
八、按时完成街道办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民政工作。
篇二:街道民政所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对社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指导社区做好软硬件的管理。
二、做好城市低保工作,为居民提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咨询服务;受理辖区居民的低保申请,严格按照市政府9号令规定对低保户进行动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低保金的发放工作,及时准确的将低保金发到低保户手中,及时将低保户的情况输入微机。
三、做好优抚工作,面向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特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服务;做好优抚金的发放工作。
四、做好社区社会捐助工作,宣传和发动居民群众,组织代收本社区内居民及驻社区单位的救灾捐款物,统一包装送上级民政部门。
五、做好社团管理工作,认真做好社区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组织的登记建档工作。 六、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加大殡改工作宣传力度,严禁土葬、搭设户外灵棚和焚烧纸钱的迷信活动。
七、做好老龄委工作,负责老年人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老年人社会福利福利服务工作,办理好老年证。
八、做好双拥工作,积极开展社区军民共建活动和社区双拥服务活动,努力满足社区军民不同服务要求,提高服务质量。
篇三:街道民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盛市、区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社区工作,加台社区基层政权建设,增强居委会自治能力。
2、做好社区服务,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社区服务。
3、做好双拥、优抚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4、负责救灾救济工作,完善救灾捐赠网络,组织开展好常年性救灾捐赠工作。
5、做好老年人和残疾人工作,增设老年人服务设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建立以低保为主体,以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形成最低生活保障金、优惠政策、实物救助、社会互助“四位一体”的保障制度,使贫困居民得到多方面的帮扶。
7、负责辖区地名设置和门牌更改。
8、做好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
9、抓好合法婚姻、殡葬改革等社会行政管理工作。
篇四:硖石街道民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街道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 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建设和村民自治工作。
(三) 负责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街道活动;做好辖区内烈军属、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的管理与发放,以及革命烈士、残疾军人评定工作的调研与申报。
(四)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无”及“五保”人员集中供养工作;负责指导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
(五) 负责救灾救济、助困、助医、助学、助残、走访慰问等各类帮扶救助工作;负责接受各项慈善捐赠和分配发放工作。
(六) 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加强生态墓地建设,规范村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寄存堂的长效管理。
(七) 负责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事务;指导村(社区)老年群众组织(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做好老年电视大学工作。按规定做好老年人优待证汇总上报工作。
(八) 负责本辖区地名命名、更名的申报和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行政区划调整、更名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九) 协助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十) 协助做好民间组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一) 负责做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和日常帮扶工作。
(十二) 负责做好民政财务统计、信息报送工作。
(十三) 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五:街道民政工作职责
1、负责申请准格尔旗城镇低收入家庭入户调查、初审上报、复核、动态化管理工作。
2、认真抓好民政优抚、救灾救济、三民定补、孤儿育补、精简退职老职工、三无人员、五保户供养等工作;
3、抓好老龄工作,落实政府对老龄人的各项优惠政策;
4、指导协助社区建设、政务公开、志愿者服务工作;
5、抓好慈善事业,组织募捐,大力开展公益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