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
| 适配人群 | 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经办人,法务专员 | 使用场景 | 公司变更登记,章程修订备案,工商年检准备 |
|---|---|---|---|
| 制定目的 | 怕章程改了没效力,别人不认,公司办事被卡住。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公司章程修改这事,盖章那一步。 | ||
| 职责分工 | 法人要签字,行政同事管盖章,财务要看金额对不对。 | ||
| 管理要求 | 必须用公司公章,不能用部门章或合同章,签字日期得写清楚。 | ||
| 监督与检查 | 行政部每次盖前查签字和内容,漏盖或错盖要重走流程,三次出错要面谈,主管每周翻记录本检查。 | ||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章程。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是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所以需要盖公司公章。
章程修正案
对公司章程 修正前: 第五章第七条 如下: 第四章第六条 第四章第六条 公司由 第五章第七条 进行修正 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
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认缴情况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 (万元)
设立时实际缴付
分期缴付
分期 出资比 出资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 出资额 出资 缴付期限 缴付 例(%) 方式 (万元) (%) 式 (万元) 方式 次数
修正后:
第四章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第七条 公司由 下:
方股东出资设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 适配人群 |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国企章程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公司治理,章程修订,股东会决策 |
|---|---|---|---|
| 制定目的 | 公司要改章程,怕改得不对出问题,也怕股东们不放心。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国有独资公司,只管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这些开会的事。 | ||
| 职责分工 | 股东会定大方向,董事会写修改条文,监事盯着别乱改,法定代表人签字把关。 | ||
| 管理要求 | 改哪条写清楚,原文和新文都列出来,签名盖章不能少,还得报监管备案。 | ||
| 监督与检查 | 董事先审一遍,再交股东大会投票,没走完流程不算数,漏报或乱改要重来,监管查到要补材料。 | ||
广西------------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股东会(注: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章程修正案,此处改为“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公司 、 (注:填写需变更的事项),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条原为:“„„„„„„”。
现修改为:“„„„„„„„”。
二、第条原为:“„„„„„„„”。
现修改为:“„„„„„„”。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文
| 适配人群 | 公司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企业登记经办人 | 使用场景 | 公司变更登记,股东会决议,章程条款修改 |
|---|---|---|---|
| 制定目的 | 公司改名字、加股东、涨注册资本,怕乱套出错。 | ||
| 适用范围 | 有限责任公司办变更登记时用。 | ||
| 职责分工 | 股东自己签字,法人代表盖章,谁签谁负责。 | ||
| 管理要求 | 整条改,不能只改一半;黑笔蓝笔写,不能涂改;a4纸打,骑缝盖章。 | ||
| 监督与检查 | 窗口收材料时查格式和签名,不对就退回重交。超期不交,变更不算数。 | ||
公司章程修正案【1】
(公司登记文书范本之十五: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司(登记事项1)、(登记事项2),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条原为:“………………”。
现修改为:“………………”。
二、第**条原为:“………………”。
****有限公司(盖章)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年**月**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2】
根据本公司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_______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司在______________工商局登记注册,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公司。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章程第二章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万元。
三、章程第三章第七条原为:“公司股东共二人,分别为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章程第二章第六条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体股签字盖章: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意事项:
1、本范本适用于有限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的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公司章程修正案,不涉及的不需提交;如涉及的事项或内容较多,可提交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但应经股东签署)。
2、“登记事项”系指《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事项,如经营范围等。
3、应将修改前后的整条条文内容完整写出,不得只摘写条文中部分内容。
4、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签名;股东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签名处盖上单位印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不得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5、因转让出资变更股东,若提交的是新章程,应由变更后持有股权的股东盖章或签名。
6、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款缴足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7、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 适配人群 | 公司登记经办人,法务专员,股东代表 | 使用场景 | 章程修订,登记变更,股东决议 |
|---|---|---|---|
| 制定目的 | 公司改名换地址换业务换钱换人换时间,怕乱套出错。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家有限公司自己人自己事。 | ||
| 职责分工 | 股东签字认账,法人盖章把关,办事员照着写清楚。 | ||
| 管理要求 | 改哪条写哪条,原内容新内容都列明白,不能漏不能错。 | ||
| 监督与检查 | 股东会现场表决,100%同意才生效,签字盖章后交工商局,没按这做就不算数。 | ||
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 有限公司章程修改规定,经本公司股东研究决定,对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第 条:公司名称修改为: 有限公司;
第 条:公司住所修改为:
第 条:经营范围修改为:
第 条:公司注册资本修改为 万元;
公司实收资本修改为 万元;
第 条:股东修改为:
第 条:营业期限修改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修正案-范本
| 适配人群 | 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理事会成员,登记注册经办人 | 使用场景 |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章程修订备案 |
|---|---|---|---|
| 制定目的 | 果园里人多了,设备多了,怕干活时出意外,怕果子种不好。 | ||
| 适用范围 | 合作社所有成员,杨店镇种植基地,果树、农机、仓库。 | ||
| 职责分工 | 刘务极管总,余华清查田间,杨秀甫盯农机,张秀峰管仓库,其他人按分工守好自己那块。 | ||
| 管理要求 | 打药戴口罩,拖拉机不坐人,仓库不堆杂物,雨天不爬树,发现虫害马上报。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由刘务极带人检查三次,谁没做到记一次,两次提醒,三次扣工分,严重就暂停用工。 | ||
孝感市将军贡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修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社20**年11月13日召开的成员大会变更决议,对本社章程修正如下:
一、章程
第 二 条原为: 本社由刘务极、余华清、杨秀甫、张秀峰、刘敬安、刘云等6人发起,于 20** 年 9月10日召开设立大会,20**年9月30日注册成立。
本社名称:孝感市将军贡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65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刘务极本社住所:孝南区杨店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邮政编码:43____。
现将该条修改为: 本社由刘务极、余华清、杨秀甫、张秀峰、刘敬安、刘云等 同意新增易建涛等10名出资成员,详情见成员花名册和出资清单。
本社名称:孝感市将军贡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500万元。
二、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法定代表人签字:孝感市将军贡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____年8月1日
**专业合作社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本社 ①于 年 月 日做出的变更决议,对本社章程修正如下:
一、章程第 条原为:
现将该条修改为:
二、章程第 条原为:
三、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法定代表人签字:②
(合作社盖章)
年 月 日
———————————————————————————————————
注:①此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
②章程修正案也可以由全体成员签署;如由全体成员签署,此处应修改为“成员(签字、盖章)”。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 适配人群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股东(自然人) | 使用场景 | 住所变更,章程修订,工商登记 |
|---|---|---|---|
| 制定目的 | 公司地址搬了,法人换了,经营范围改了,章程得跟着更新。怕登记不成功,怕资料出错。 | ||
| 适用范围 | 只管一人有限公司,改地址、改法人、改业务、改注册资本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股东自己签字盖章,法人要确认内容,办事员负责交材料,谁出错谁重来。 | ||
| 管理要求 | 新旧条款全写清楚,不能只写一半;签名必须手写,不能盖章代替;地址变更得先搬完再交。 | ||
| 监督与检查 | 工商窗口当场查格式和签名,漏一项打回重做;超期30天材料作废,重新跑流程;签字潦草或用印章直接退回。 | ||
********有限公司
股东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于****年**月**日就以下公司事宜作出如下决定:
一、决定将公司原住所:“*******。” 变更至:“*******。”
****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谁签字
| 适配人群 |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股东代表 | 使用场景 | 公司变更登记,章程修订,股东会决策 |
|---|---|---|---|
| 制定目的 | 怕章程乱改出问题,股东利益被损害,公司运作不稳。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还有董事会秘书这些人。 | ||
| 职责分工 | 股东会定大事,董事执行,监事盯着,董事长带头签,秘书管材料。 | ||
| 管理要求 | 修正案要股东会2/3通过,再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 ||
| 监督与检查 | 登记机关收材料时要看股东会决议和签字是否齐全,缺一样不给办,办了出事要追责,内部还要定期查有没有漏签或代签。 | ||
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谁签字
应该是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你可以去想,宪法的修正案能否由委员长签字就生效了公司的章程如何修改呢公司法将其列入股东会特殊表决事项(2/3表决权),这就是章程修正案的生效要件,那么与此对应的应当是有限公司股东的签字而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由于股东大会与有限公司股东会的人数和形式有别,比较适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这种形式,公司登记条例中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修正案的规定是与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及同时审查相对应的,不能孤立适用该条款和孤立审查章程修正案的签认方式。
否则,修改章程这种最严格最审慎的事,岂不反而变成由一个人说了算的简单之事,届时股东会否认章程修正案或股东对登记的章程修正案提出异议,登记机关是否可以主张"我是形式审查,不负责实质审查"或者说我是依法审查。
因为公司登记条例就是这么规定的那不是为法定代表人私自篡改公司章程大开方便之门吗严格地肯定地说,公司登记条例中该条规定是有缺陷的。
公司法顾,知识产权,你看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许可贸易,商务调查,行政方案、项目咨询等律师服务。
tel法律,包括宪法,公布的职权不是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而是国家主席。
学会合同修正案范本。
人大或者其常委会通过的只是法律草案,只有经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对外公布才正式成为法律。
二楼说得对,是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
法人不是人,是组织,当然不能签字。
支持"列子御风"观点,不能孤立说只是法定代表人签字。
学习,继续关注。
应该是公司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中提出章程修正的内容.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即可。
只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章程修正案只需法定代表人签字,股东会决议才需2/3以上股东签字。
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如果设立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应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一百三十五条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四)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
保留意见及其理由。
反对意见及其理由。
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一百三十六条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
当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二)公司应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四)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六)公司可以建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以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26、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修改为:第一百三十八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
27、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将导致会计师出具上述意见的有关事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影响向股东大会做出说明。
如果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有直接影响,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孰低原则确定利润分配预案或者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8、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四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三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29、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30、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联名提议时。
(四)监事会提议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31、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九条修改为: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以电话或书面通知(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三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节前条第(二)、(三)、(四)、(五)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副董事长或者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副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议。
32、原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二节增加如下条款(以下各条顺延):
第一百五十七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应遵循合法、有利于公司运作及提高决策效力的原则。
第一百五十八条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应遵循合法、有利于公司运作及提高决策效力的原则。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33、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修改为:第一百六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由董事会委任。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下述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有足够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专业知识。
(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处理能力。
(四)经过证券交易所专业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本章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34、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一条修改为:第一百六十二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一)董事会秘书为股份公司与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准备和提交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二)准备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报告和文件。
(三)按照法定程序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并作记录,保证记录的准确性,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负责保管会议文件和记录。
(四)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新闻发言人,负责协调和组织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包括健全信息披露的制度、接待来访、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回答社会公众的咨询、联系股东,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及时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
股份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
公司在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六)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
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以解释和澄清,并报告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
(七)负责保管股份公司股东名册资料、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名册、大股东及董事持股资料以及董事会印章。
(八)帮助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股票上市协议对其设定的责任。
(九)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十)协助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作出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所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及时提醒董事会,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的,应当把情况记录在会议纪要上,并将会议纪要立即提交股份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
(十一)为股份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十二)负责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及股东访问公司的日常接待工作。
(十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35、新增第一百六十五条: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另外委任一名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具有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36、原章程第一百三十九条(新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新增第二款:监事在任期内不履行监督义务,致使公司、股东利益或员工权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视其过错程度,分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可按照规定程序解除其监事职务。
37、原章程第一百四十条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二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
监事辞职应该向监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监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监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监事填补因监事辞职产生的空缺。
任职尚未结束的监事,对因其擅自离职致使公司遭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监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生效后的合理期间以及任期结束的合理期间之内仍然存在。
其对公司的保密义务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其他义务的存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确定。
38、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一条(新章程一百八十三条)新增第二款内容:
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9、原章程第七章第二节新增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0、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修改为: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设监事会。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公司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
由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更换。
监事会的人员和组成,应当保证监事会具有足够的经验、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其对董事、经理履行职务的监督和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41、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修改为:第一百八十六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向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七)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2、原章程第一百四十四条(新章程第一百八十七条)新增第二款内容: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43、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新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修改为: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
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如期召开,应公告并说明原因。
监事会会议应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
监事会可以要求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出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44、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第二节新增以下条款:(以后各条顺延)
第一百九十条监事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
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并由委托人签名和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监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一百九十二条监事会议事的主要范围为:
(一)对公司董事会决策经营目标、方针和重大投资方案提出监督意见。
(二)对公司中期、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方案和披露的报告提出意见。
(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提出审查、监督意见。
(四)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风险投资、抵押、担保等提出意见。
(五)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议,提出意见。
(六)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七)监事换届、辞职、讨论推荐新一届监事名单或增补名单提交股东大会。
(八)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及其他待遇。
(九)其他有关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的问题。
45、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八条修改为:第一百九十四条监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监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
监事会决议需经全体监事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46、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一条修改为: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及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以内编制完成公司的季度财务报告。
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以内编制完成公司的中期财务报告。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以内编制完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
本次章程修改后,章程由修改前的二百零六条增加为二百五十二条,增加了股东大会及独立董事等相关内容,请股东大会审议。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一人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
| 适配人群 | 公司登记经办人,股东会秘书,法务专员 | 使用场景 | 公司变更登记,股东出资调整,法定代表人变更 |
|---|---|---|---|
| 制定目的 | 公司发展了,名字、业务、股东、钱、法人这些要变,章程得跟着改。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家一人公司自己改章程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股东自己开会决定改啥,签字确认;法人要配合办手续;没人替他们担这事儿。 | ||
| 管理要求 | 必须开股东会,写清楚哪条怎么改,新旧内容都列明白,签字不能少。 | ||
| 监督与检查 | 股东自己盯紧改的内容对不对,签字当天就算数,没签字就白忙活,工商不认,改了也白改,还得重来。 | ||
根据本公司 年月日第 次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增加股东和注册资本,改变法定代表人、特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原为:“公...
****** 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章程有关规定,****** 公 司于 ** 年 ** 月 ** 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决议(一致)通过变更公 司股东持有股份及企业法人,并决定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四章第九条:
姓名:***, 女, 现住 ******, 身份证号:
*****,认缴出资额为 **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姓名:***, 女,现住 ******,身份证号:******,认缴出资额为 ** 万元, 占公司股份的 **%。其他项目不变。现修正为:姓名:***,女,现 住 *******,身份证号:*******,认缴出资额为 *** 万元, 占公司股份的 **%;姓名:***,女,现住 *******,身份证号 为:*****,认缴金额出资额 **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原企 业法人为 ***,现变更为 ***。其他项目不变。
二、自股东签字之日起,报工商部门登记生效。 股东签字:
****** 公司 **** 年 ** 月 ** 日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章程为:第一条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 ...
章程修正案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公司于 年月日召开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 (登记事项) 、 (登记事项) ,并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第 条原为: 现修改为: ...
公司创建后,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而修改公司章程,而章程修正案就是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内容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而出具的书面决议。
一人公司章程修正案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章程修正案-签字
| 适配人群 | 公司法定代表人,全体股东,企业登记经办人 | 使用场景 | 公司章程修订,股东会决议,工商变更登记 |
|---|---|---|---|
| 制定目的 | 公司改名换地址,股东开会同意要改章程。怕以后出乱子,得把新规矩写清楚。 | ||
| 适用范围 | 只管这家公司,股东签字后就管用。 | ||
| 职责分工 | 股东自己签,自己担责。没人代签,不签字不算数。 | ||
| 管理要求 | 名字、地址、期限、业务、类型这几块必须写对。错一个就得重来。 | ||
| 监督与检查 | 看签字页日期,没签字的修正案无效。股东互相盯着,谁漏签谁补。发现写错马上改,不改就不生效。 | ||
章程修正案签字【1】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年*月*日股东会议精神,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和第*章第*条进行如下修正:
第六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货币
合计
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以上出资股东已约定于****年**月**日前足额缴纳。
第*章第*条修正为:公司名称唐山***有限公司。
第*章第*条修正为:公司住所高新区***。
第*章第*条修正为:经营期限至 年 月 日。
第*章第*条修正为:经营范围***。
第*章第*条修正为:公司类型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
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本章程修正案自全体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全体股东:
年 月 日
章程修正案签字【2】
根据*年*月*日股东决定,对《公司章程》第*章第*条和第*章第*条进行如下修正:
章第*条修正为:公司名称唐山***有限公司。
第*章第*条修正为: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本章程修正案自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章程修正案-盖什么章:章程修正案-需要几份
| 适配人群 | 控股股东,董事候选人,现任董事 | 使用场景 | 公司治理,章程修订,董事会改选 |
|---|---|---|---|
| 制定目的 | 怕公司新项目出问题,怕董事不认真干活,怕股东利益被乱搞。 | ||
| 适用范围 | 全体股东、董事会成员、监事会、公司高管。 | ||
| 职责分工 | 股东提名人选,董事做决定守规矩,监事查履职,董事会管风险准备金。 | ||
| 管理要求 | 董事必须参会或委托,不能代投太多,要写清楚意见再投票,风险金专户管。 | ||
| 监督与检查 | 监事会每年考董事,缺会多的要公告,不改错的得下台,没做到就扣考评分,严重就换人。 | ||
章程修正案需要几份
每个股东一份,工商局一份,企业留存一份
章程修正案范文
一、取消股东代表的设置,在章程里所有涉及股东代表的部分改为股东。
二、第三十七条改为: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7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股权变更、转让等的日常工作。
三、增加: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人”),可以向董事会提交董事候选人提名,并就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事项向股东大会提交专项说明,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所列行为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董事候选人应在审议其选任事项的股东大会上接受股东质询,承诺善尽职守,并在任职后向董事会提交《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公司董事会在确定董事候选人时,应全面考虑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和其他规范运作的需要,认真审查董事候选人的综合素质,以保证公司董事会能有效实现对公司的管理、稳定有序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选取。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公司利益或推卸应对公司承担的管理责任。
董事应当毫无保留地代表全体股东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怀有善意,审慎决策,并遵守回避制度。公司应为董事履职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阻碍董事了解公司运营情况。
董事应在董事会休会期间积极关注公司事务,主动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对于重大事项或市场传闻,董事应要求公司相关人员予以说明或澄清,必要时应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
董事应监督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及时纠正公司日常运作中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不符的行为;发现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时应要求相关方立即纠正或停止,并及时向董事会及监管机构报告。
董事应积极配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有效。加强与股东的联系沟通,听取股东建议,维护股东利益。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董事至少每一年度接受一次公司监事会对其履职情况的考评,董事的述职报告和考评结果应妥善归档保管。一年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的,监事会应及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审议,就其是否勤勉尽责做出决议并公告;一年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二分之一以上,且无疾病、境外工作或学习等特别理由的,不再适宜担任公司董事。
四、第四十一条改为:董事会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过两名以上董事委托;委托书中要载明授权范围。
第四十二条改为:董事应就代决策事项发表明确的讨论意见并记录在案后,再行投票表决。
风险准备金制度
公司设立风险准备金制度,在公司启动新项目时,有新的收入,则按照新的风险准备金制度执行。风险准备金专户管理由董事会授权启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