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大学医务处服务承诺

适配人群校医岗位人员,医务处经办人,高校健康管理员使用场景校内医疗服务,医保业务办理,计生手续申办
制定目的怕师生找人办事找不到人
适用范围校内所有来医务处办事的人
职责分工首问人先接事,不管是不是自己活都要帮着指路;主岗副岗互相补位不空岗
管理要求一次说清要啥材料;上班时间必须有人在岗;政策信息全挂网上
监督与检查处长不定期查岗看有没有人;谁脱岗被发现要被提醒;师生投诉一次记一次,三次要谈话

某大学医务处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待来电、来信、来访的校内外人员,若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认真负责地处理有关事宜;若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耐心细致地向来电、来信、来访者说明情况,并介绍至有关单位或经办人办理,并留有单位和经办人电话。

二、实行规范服务。对于服务对象所涉及的政策、程序、要求提供材料等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办事人员为一件事多次奔波。为防止空岗误事,对于工作量较大的对外服务,在岗位之间实行主岗和副岗互补制度。保证上班时间有专人在岗,及时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实行文明服务。对有关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医疗保险的求助、办事和咨询者做到礼貌待客、态度和蔼,热情接待,答复明确,服务到位,讲究办事和服务指导的效率,并追踪结果。让师生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认真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对医保五项特殊疾病办理、计划生育相关手续办理、预防保健服务咨询等及其他能够公开的办事程序、工作信息、通知告示等在网络上进行公开,保证管理和服务对象对所涉及信息的知情权。如当事者对所涉及信息不知情,经办人有责任和义务向当事者告知。

x大学医务处服务承诺:x大学医院部门工会工作条例

适配人群工会委员,小组长,工会主席使用场景医院工会建设,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实施
制定目的医院人多事杂,职工开会、活动、福利常乱套,怕出乱子伤感情。
适用范围全院工会委员、小组长、普通会员,所有科室和职工之家。
职责分工主席带头干,委员分块管,小组长盯好本组人,大家都要守规矩不掉链子。
管理要求开好职代会,慰问生病老人,组织文体活动,管好职工之家,保护女职工。
监督与检查校工会和党支部一起查,记录要全,没做到就补会补材料,严重就重选委员。

大学医院部门工会工作条例

1、院部门工会委员由全院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设委员5-7名,分设民主管理、文体宣传、生活福利、组织委员、女工委员。部门工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四年。工会主席由院同级副职担任。主席、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委员的,应及时按民主选举程序进行补选,报校工会批准。

2、部门工会在校工会和院党支部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积极配合和协助院党、政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党政领导应重视和支持部门工会开展活动,将工会工作纳入医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有计划地给予资金投入。

3、按行政分科成立工会小组,设小组长1人。工会小组长由小组会员民主选举产生或由工会委员会提名、通过小组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小组长任期与部门工会委员相同,因人事变动空缺,应及时补选。

4、部门工会应协助院党政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落实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在审议本单位重大事宜、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作用,检查职代会决议的执行和提案落实情况。

5、协助院党政抓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开展“服务育人”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6、积极组织会员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部门工会应有计划、有组织的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和技术竞赛活动,增强职工凝聚力,培养职工在各种赛事中勇夺优胜的拼搏精神。

7、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多办实事,作好对生、老、病亡职工的安抚慰问工作,主动为职工服务。

8、加强职工之家基础建设,不断充实必要的文体活动器具,定期开放职工之家,经常开展活动,健全“职工之家”管理制度。

9、认真做好女职工的教育保护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配合院领导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0、加强部门工会自身建设,不定期培训工会干部,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

10、工会委员每学期召开一次委员会或委员扩大会议,遇有重大事宜随时召开会议或共同协商,

11、工会委员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工作中要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

12、工会必须工作必须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会议有记录,各项活动有资料记载,各小组活动制度化、经常化。

x大学医务处服务承诺:x大学医院职代会实施细则

适配人群医院工会干部,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使用场景医院民主管理,二级单位教代会,院级干部评议
制定目的医院要落实党的依靠工人阶级方针,贯彻几部法律,完善管理体制。
适用范围全院在职职工、各科室、工会小组、院级和科级干部。
职责分工院长负责报告工作,代表提意见;支部领导方向;工会组织筹备;代表监督干部;职工守制度干好活。
管理要求每年开一次会;草案先征求意见再修改;表决要过半数;评议干部用无记名打分;结果要反馈本人。
监督与检查党支部检查落实;工会督促提案办理;没做到的下次大会通报;代表不履职会被撤换;职工有申诉渠道。

e大学医院职代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医院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职代会),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方针,贯彻落实《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体现。为建立和完善我院的职代会制度,根据教育部和中国教育工会颁布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 例》等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医院实行职代会制度,是学校二级单位领导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院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党支部领导下的

第三条 职代会要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保障发挥职工在参与医院重要决策、维护合法权益、监督医院工作等方面的作用和积极性。

第四条 职代会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坚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五条 职代会每年召开一次,也可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形式进行。

第二章 职权

第六条 职代会在本院权限范围内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院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医院建设、发展和重大改革方案等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与通过本单位改革方案,考核、聘任、奖惩办法及其他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 制度;讨论劳务奖分配办法及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等事项。

(三)监督医院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对他们的工作业绩进行评议,必要时可以建议上级机关给予批评、表扬或奖惩;参与民主推荐本单位行政领导的人选。

第七条 职代会行使职权的民主程序

(一)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决定的议案、方案、制度、办法和事由,均由院行政相关人员起草,并将草案的指导思想、依据和条 件报告支部、工会,由支部、工会负责征求职工意见和建议。

(二)在职代会召开前将草案初稿印发给职工代表或科室,然后由职代会筹备组组织相关代表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对草案进行评析和论证,提出修改建议。

(三)院行政根据修改建议对草案进行修正和补充,形成正式草案,经职代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代表大会表决。

(四)评议医院领导干部的对象和程序

医院领导干部包括院党政领导干部、科主任、护士长。院级领导干部在职代会上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科主任、护士长在职工中进行无记名书面测评或召集各方面人员座谈会进行评议(口头评议和书面评议相结合);科主任、护士长评议范围也可扩大到责任医师一级。评议结果分别在职代会和科主任、护士长会上进行通报并向本人反馈。院级领导在评议前应作述职报告,党政一把手如参加学校述职评议,在参加院内评议时,可以免述职(原则上仍参加述职)。

第八条 院级领导应认真对待职代会有关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职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职代会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医院和职代会通过的各项规章 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落实职代会的提案,完成医院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九条 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和具备职工代表条 件的在职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第十条 职工代表一般以院属科室或工会小组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在职职工人数的20-30%比例安排(因部门过多、人员分散,比例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40%)。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科室各方面的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60%。

第十一条 职工代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到期改选,可以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部门职工监督。对不适宜继续做代表者,原选举单位、部门有权依照民主程序予以撤换。职工代表离休、退休后,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原选举单位、部门应按民主程序补选代表。

选举职工代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举时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得票数超过实到人数的半数以上时,选举结果方为有效,按得票数多者当选;得票数相同时,应重新选举,以得票数多者当选。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的条 件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各项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医院各项规章 制度。

(二)顾大局,识大体,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谋私利。

(三)热爱医院,关心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职业道德,在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起表率作用,能出色完成医疗、保健、教学等本职工作。

(四)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和一定参政议政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密切联系群众,能正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十三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提出提案和方案、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

(三)有对医院工作讨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干部有评议、监督的权利。

(四)有对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的权利。

(五)有对职代会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六)因正当行使民主权利遭受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控告。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模范执行劳动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 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二)积极参加职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并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五条 职代会根据每次会议的需要,邀请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参加会议。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现任各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部分离、退休职工人员等;特邀代表一般为主管校级和相关部门领导,也可邀请原医院老领导、民主党派负责人、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有关人士。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评议院级领导和表决,但不行使选举权。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职代会以医院为单位,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或职工大会制度,并接受学校教代会常设主席团和校工会的指导与检查。

第十七条

召开职代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大会期间的工作。大会主席团为职代会大会期间的领导机构(也可不设主席团)。

(一)凡职工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可当选大会主席团成员。

(二)主席团成员应由医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院党、政、工领导和代表团主要负责人。

(三)主席团成员由院党支部会同行政、工会协商提出人选,交大会预备会选举产生。主席团推选每次大会执行主席主持会议(如不设主席团可由党政协商确定大会主持人)。主席团主席原则上由部门工会主席兼任。

(四)职代会主席团可设秘书长1人,与主席团一并产生,负责做好大会期间主席团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大会主席团讨论问题时,要坚持“个人服务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必须充分反映广大职工和代表的意愿。

第十八条 职代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的表决必须有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召集代表团长会议说明原因,代表团长征求代表意见,取得多数同意方可推迟。

在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问题,经医院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或由主席团或主席团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并向下一次全体会议报告。

第十九条 职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医院的中心工作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经职代会主席团审议,并报院党支部批准后,提交大会通过。

第二十条 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应认真执行,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处理。落实、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职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一条 职代会应根据人数多少组成代表团,选举产生正、副团长。代表团的主要任务是:(1)大会前,组织代表调查研究群众意见,综合整理提案,及时向提案工作组汇报;(2)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开好会议;(3)大会后,积极传达大会精神,动员本科室、部门职工认真贯彻大会决议。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 院工会委员会作为职代会闭会期间常设工作机构,在院党支部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每次职代会召开前,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筹备组,做好大会筹备工作,包括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议题和安排意见,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批。

(二)职代会换届时组织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开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交代表团团长会议协商后,报院党支部委员会批准。

(三)职代会期间做好会务工作。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主持职代会日常工作。组织代表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大会决议和提案的贯彻与落实。

(四)组织职工代表的培训,促进职工代表素质提高,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建议和申诉。

(五)每次大会召开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两个半天。要保证大会既有领导作报告和讲话的时间,又要有代表们比较充分地讨论和审议领导报告与讲话的时间,还要有大会表决和做总结的时间。

(六)定期向院党支部汇报职代会的工作情况。在大会召开期间,部门工会主席和有关人员应向大会作工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也应在大会开始和结束时,分别作动员讲话和总结讲话。同时,应该邀请校工会负责人到会指导和讲话。

(七)医院应为工会承担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其他条 件。处理职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 在大会召开前,应做好充分的材料准备。大会的主要报告应事先印制成书面材料发给每位代表和与会人员。同时,要认真做好会场的布置工作,包括主席台和发言席等(有条 件的还应有会标、国旗、)。大会开始时要奏国歌。大会结束后,还要及时做好大会精神的宣传与贯彻工作。

第二十四条 医院和工会组织要落实职代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和维护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施行,在实施中不断加以充实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