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
| 适配人群 | 检测技术人员,卫生监测人员,授权签字人 | 使用场景 | 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调查,中毒事件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食品安全出事没人管,数据不快不准,没法帮上忙。 | ||
| 适用范围 | 中心里做应急检验的人,采样、收样、检测、出报告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主任管总,分管领导盯检测,卫生科组织协调,办公室管样品和报告,检测科做实验,办公室还管后勤和设备。 | ||
| 管理要求 | 人员要培训、24小时待命;方法得备全;设备专人保养;试剂耗材要够用、在有效期内。 | ||
| 监督与检查 | 谁干谁负责,质量科查记录,领导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补课重来,严重就通报批评。 | ||
1 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在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时,提供科学、快速、准确的检验数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中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时的相关工作,包括样品采集、受理、检验、结果报告等环节。凡是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一律以本程序为准,本程序未提及的部分,仍然执行本中心管理体系文件的其它规定。
3 职责
3.1 中心主任负责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和协调。
3.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中心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立即对食品样品实施快速检测,食品安全检测任务优先于其他检测任务。
3.3 卫生监测科负责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进行组织处理、总结分析、信息报送和资料归档管理,安排专业人员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危害因素分析、采样、送检和编制调查报告。
3.4办公室( 质量管理科)负责检测样品的受理、样品管理、检测报告的签章和发放以及质量控制等。
3.5 检测科负责食品安全事故样品的实施、检测过程的质量监督、检测报告的编制及审核等。
3.6 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物资和交通工具等的后勤保障工作。
3.7 本中心授权签字人负责检测报告的批准。
3.8 办公室负责保障应急检验所需的物资、设施、环境等。
4 工作程序
4.1 食品安全事故微生物应急检验
4.1.1 准备工作
4.1.1.1 人员准备
① 培训 微生物检验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接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相关的技术培训,掌握常规的病原微生物分离培养技术、抗原抗体检测技术、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技术等应急检验相关的采样和检测技术,熟悉应急检验的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样品采集工作要求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要求,能够胜任微生物检验的相关技术岗位工作。
② 要求 实验室检验技术人员保持24 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随时上岗工作。
实验室合理安排人员外出、休假,保证应急检验有足够的实验人员。
4.1.1.2 检测技术方法准备
① 实验室为保证应急检测需要,应建立涵盖病毒、细菌分离培养及其鉴定的技术方法,核酸检测技术方法,抗原抗体检测技术方法,病原体快速筛查技术方法,并确保实验室的检测技术方法处于有效运行状态。
② 实验室建立细菌的常规分离培养、厌氧分离培养等技术方法,细菌的血清学鉴定技术、生化鉴定技术、分子生物学鉴定技术,对常见致病菌的检测鉴定能力保持有效状态。
4.1.1.3 检测设备准备
食品安全事故微生物应急检验相关的主要仪器设备由微生物实验室专人负责制订标准操作规程 , 包括操作步骤、设备维护、技术资料目录、维修及技术支持;仪器设备应得到良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保持在正常使用状态;实验室负责人应至少安排两人能够独立操作,确保熟练使用者不少于2人,以保证应急检测时的需要。
4.1.1.4 试剂、器材准备
储备食品安全事故微生物应急检验相关试剂器材,保证有足量的个人防护设备、采样器材、检测试剂耗材储备并及时补充,确认检测试剂在有效期内。试剂、器材采购清单由微生物检验提出,办公室负责采购。
4.1.2 样品采集
4.1.2.1 卫生科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人员尽量参与,并做好采样前的准备工作,包括采样器械、培养基、保存液、个人防护用品、记录表格等。
4.1.2.2 样品采集原则:样品采集要有针对性,要采集早期、用药前的各类样品,要足量采集,采集过程中要避免污染并做好保存,及时运送。
4.1.2.3 卫生科负责做好样品采集对象的病情背景资料和个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记录。
4.1.2.4 样品采集种类:食品样品、呼吸道样品、消化道样品、血液样品及为了明确病因而采集的尸检样品,可能的环境标本等。
4.1.2.5 样品采集方法
① 采集方法:用洁净的容器(采样瓶、塑料采样袋、洁净纸袋等)采集 100至500克样品。
② 注意事项:食物样品种类繁多,突发事件中应着重采集相关样品,避免盲目、重复采集;对于食物中毒事件,由于中毒患者的相关食品相对较少,则应尽可能分别采集全部剩余食物。
③ 重视食物样品的污染问题,对于微生物检测的样品,采样过程和容器污染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它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对样品的最后评价。
4.1.3 检测
4.1.3.1 确定检测项目
① 按照食源性疾病症候群确定病原体检测范围;
② 根据现场调查提出的病因假设优先安排检测项目;
③ 根据食品风险因素一般分布规律或本地局部分布规律判断,可能性大的病原体优先检测;
④ 优先进行病原学快速检测和病原分离,病原学检测无阳性结果可通过血清学检测寻找病因线索。
4.1.3.2 检测流程及方法的选择
① 实验室应与现场充分沟通,获取样本相关信息。根据样品种类、发病时间、采样时间、采样部位等情况综合考虑,选择分子扩增、分离培养、抗原检测、抗体检测等方法,避免无意义项目检测。
② 基本检测流程
确定检测的基本流程,综合考虑病人的症状、样本的状况及可能的病原体类别,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首先采用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病原体定性筛选,特异性核酸检测、抗原检测具有病原学诊断意义,在确定病原体性质上有较高的价值;病原体分离鉴定是病原学诊断的金标准;血清学试验时,双份血清抗体检测四倍升高才具有诊断意义。
4.1.4 实验室生物安全
4.1.4.1 食品安全事故微生物应急检验中,病原微生物的检测要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进行工作。
4.1.4.2 己知病原体或高度疑似病原体检测 , 按照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条例进行相应级别的防护,在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测。
4.1.4.3 不明原因感染性疾病标本检测原则上按怀疑的、可能产生最高级别生物危害的病原体进行生物安全防护,并在开始工作前进行严格的生物安全风险评估。
4.1.5 结果评估
4.1.5.1 假阳性风险
检测中首先应排除由于样品污染、操作过程污染、交叉反应造成的假阳性结果。分子扩增试验要严格按照4个分区进行,确认操作过程中阳性对照品未造成污染或不使用阳性对照。首次使用的 pcr 方法扩增产物应测序确认。血清学检测原则上要设阳性、阴性和空白对照。
4.1.5.2 假阴性风险
任何试验方法都有检测限,应谨慎使用阴性检测结果排除诊断,除非业内公认可以作为排除诊断指标。
4.1.5.3 出现一种以上病原体阳性检测结果
首先应评估所有阳性结果是否准确,如果是评估是否具有同等的诊断价值。不应机械地用实验结果解释病因,谨慎作“多种病原体协同感染”之类的结论。
4.1.5.4 病原诊断病原诊断应综合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人的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测结果进行。尤其要注意不同采集部位样本的检测结果诊断价值不同。尽可能有不同方法实验结果的相互验证。 单一快速过筛试验方法的检测结果一般不宜作为最后的病原诊断解释。
4.1.6 结果报告
4.1.6.1 采用快速诊断方法得出初步检测结果经评估后可用电话等方式初步报告,供现场处置参考,结果确认后出具正式检测报告。
4.1.6.2 检测报告签发按中心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签发。
4.1.6.3 实验室恪守结果的保密原则,不得对公众发布重大疫情实验检结果,只能上报卫生主管部门。
4.2 食品安全事故理化应急检验
4.2.1 化学性食品安全事故可能的原因
4.2.1.1 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污染食品
① 直接污染,如误食用农药拌种谷物加工的食品或喷洒农药不久的蔬菜、水果。误用盛装化学毒物或被污染的容器盛装食品等。
② 间接污染,主要有食用己吸收有毒化学物的动物或植物。如滥用氟乙酰胺、毒鼠强造成二次污染。
4.2.1.2 把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误作为食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摄入。如将非食用油作食用油、亚硝酸盐作食盐、碳酸锁作发酵粉等。
4.2.1.3 食品中添加了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4.2.1.4 食品中滥用有毒化学物,如用甲醇经勾兑后作白酒出售。
4.2.1.5 食品中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如油脂酸败。
4.2.1.6 食品中人为投入有毒化学物。
4.2.1.7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其他原因
4.2.2 准备工作
4.2.2.1 人员准备
① 培训 理化检验技术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相关的技术培训,掌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中相关的采样和检测技术,掌握各类样品的前处理技术和相应的检测方法,熟练掌握检验工作相关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技术;熟悉理化应急检测的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样品采集工作要求和实验室安全相关要求,能够胜任理化检验的相关技术岗位工作。
② 要求 实验室检验技术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随时上岗工作。实验室合理安排人员外出、休假,保证应急检验有足够的实验人员。
4.2.2.2 检测技术方法准备
① 实验室为保证应急检测需要,平时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方法的技术练兵,以确保实验室的检测技术方法处于有效运行状态。
② 实验室对毒物的新检测技术和快速检测方法进行跟踪,适时引进新的检测设备和检测技术方法,同时要对方法的有效性进行专家评估。
4.2.2.3 检测试剂、标准物质储备
实验室应根据日常检测中处置过的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毒物项目 ( 例如毒鼠强、氟乙酰胺、钡盐、金属铅、砷、汞、镉及其化合物等)储备对应检测方法所要求的试剂和标准物质,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在有效期内。
4.2.2.4 采样及现场应急处置设备及实验室分析仪器的储备
① 采样设备
冰箱、液氮罐、骨髓采样包、真空试管(抗凝、不抗凝)、试管架、碘伏、止血带、注射器、酒精灯、各种采集样品 ( 尿液、粪便、唾液、痰液、呕吐物和其他体液或分泌物、组织、指甲、毛发、衣服、口罩、饰品以及气体、水、土壤、动植物等)的器具、设备、容器及固定保存液,样品保温箱/保温瓶、标记笔、不干胶标签、透明胶带等。
② 常见化学中毒现场检测处理设备
毒物查询系统、气体检测仪、化学法毒物快速检测箱(常见毒物、药物的化学法或简单仪器分析)、其他便携毒物检测仪器、洗眼器、洗胃机、重伤员皮肤洗消装置等。
③ 常用实验室分析仪器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以上各类设备应保证数量足够,并且处于可使用状态。
4.2.3 检验程序与方法
4.2.3.l 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因子分析的特点
① 很多情形下,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情节是不明确的,由中毒过程及现场无法提供目标化合物,如伪劣药物、伪劣产品、不明原因的食品和水污染、蓄意投毒等。所以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因子分析具有探索性和研究性,其分析目标常常是不能事先明确肯定的。
② 毒物品种繁多,样品来源各异,分析方法及样品处理手段各不相同。因此除建立一些常见毒物的分析方法外,对非常见的毒物应在技术、设备条件和检测信息上有所储备,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因子分析技术信息库,随时准备研究或构建新的分析方法。
4.2.3.2 深入现场,了解情况为了检验工作及时、准确,必须对食品安全事故经过和毒物来源做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首先要了解中毒经过、中毒人数、性别、年龄、症状,中毒前吃过哪些食品和药品,同食者是否有同样的症状。如系中毒事故,则应了解制作食物原料(盐、碱、油等)有无拿错或混入有毒物质情况,食品加工过程如何,装食物的器具有无毒物污染,周围环境有无有害气体,是否经过医生的治疗,效果如何,对中毒死亡者是否经过法医检验,结果如何。
4.2.3.3 正确采集、保存和运输样品
① 正确采集样品
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因子分析中,正确采集样品非常重要,可以说分析试验的成败与所采样品正确与否关系很大。它不仅可以确定诊断,而且可以帮助查清毒物来源。在采样时要注意:
a 毒物进入机体的途径。如从呼吸道或皮肤吸入毒物,采集胃内容物分析就没有意义。
b 应取含毒物最多的部分,除中毒者吃剩的食物,药物是最好的检材外,呕吐物、胃内物也是很好的检材。这是因为胃内容物中毒物量最大,而且尚未被吸收,也未被分解。
c 结合中毒时间,毒物在体内的分布情况未来集样品。一般来说尿是分析非挥发性毒物的较好检材;血液是分析一氧化碳的唯一检材,也可用来分析挥发性毒物;肝、肾是分析急性金属中毒的较好检材。
d 采样的量要充足,除能够满足正常检验需要的量外,还要留出足够的量以备复核之用。
e 采样要有代表性。
② 样品的运输
对温度有特殊要求的样品要低温保存运输,样品的包装要确保其基本特征不变,确保密封性良好,防止污染,如有剧毒物按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件要求执行。
③ 样品的保存
采集的样品要低温保存,以减缓样品的降解和变质,并要尽快分析测定。样品一般在2 ℃以下可保存二周,在-20℃以下可保存二个月。玻璃器皿在冷冻或化冻时可能会冻裂,应放在塑料袋或烧杯内。样品运输前应在低温下冷冻数小时,然后移入保温瓶或保温箱,并放入冰块或干冰。
④ 应急样品的交接、管理
a 建立应急样品的数据库,记录事件、样品来源、保存、处理情况及使用记录。
b 检查应急样品与编号一致性,包装的完整性,标签的准确性。
4.2.3.4 检验程序的拟定
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因子分析工作比较复杂,而且责任重大。送检材料的数量往往较少,而且常常又不能重复采样。所以要求检验人员在化验之前对情况做周密的研究和分析,从中探索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因子分析的方向和缩小检验范围,并拟定合理的检验计划,以便合理地使用检材,准确、迅速地完成任务。在检验过程中要十分注意选用适宜的分离程序和灵敏可靠的检验方法。要做空白试验和己知对照试验,以便检查操作是否正确,这是极其重要的一环。
① 预试验
预试验的目的是在消耗少量检材的情况下,提供检验方,从而决定检验的方法和步骤。这样既可节省化验时间,又可获得正确的结果。如检材具有某种物质的特殊气昧,即可据此直接进行检验,立刻得出结论。如发现检材中有微小的药物颗粒等异物,即应拣出进行外表观察和物理性质检验,判断可能属于某种毒物,以便直接进行某种毒物的反应,迅速得出结论。在全面了解情况及做好预试验的基础上,定出试验计划;包括检验程序、检验方法及检材分配。第一次检验最多用使用检材1/3,另 1/3备重复检验及定量使用,保留 1/3 以备复核用。
② 确证试验
经过预备试验,得出毒物的线索后, 必须进行毒物的确证试验。如系无机化合物,检验它的阳离子和阴离子;如系有无机化合物,检验各种官能团。某些毒物尚需生成衍生物的性质加以确证。确证试验前,预先将毒物从检材中提取分离,若提取物不纯,对反应有干扰,还必须精制。常用的纯化方法有透析、水蒸气蒸馏、液-液分配、柱层、薄层净化等。确证反应所选择的方法须灵敏可靠,方法不一定很多,但要选择不同性质的反应。因此采用的分析方法除常量、半微量分析方法外,常常根据检验的需要采取微量分析,如点滴分析、显微结晶分析、色层析等。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运用仪器分析。如光谱、色谱等分析方法。检出某毒物后,在可能的范围内,还应研究其化合状态。因为某些元素在一种化合状态下为剧毒。而在另一种化合状态下则毒性甚小或无毒。例如氯化高汞(hgcl2)为剧毒,甘汞 (hg2c12) 毒性较小,而朱汞(hgs) 则几乎无毒。
③ 含量测定
在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因子分析中不经常进行含量测定,因确定了是什么毒物,在大多数情况下就达到了送检目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含量测定对判断是否该毒物引起中毒致死的结论时具有重要意义。例如在部分脏器中测得的毒物含量已超过该毒物的致死量,那么中毒或死亡原囚就十分明显了。有些元素为人体组织正常成分,或可能为药用,在此情况下必须做定量测定后才能判定是否是该元素引起中毒死亡的主要原因。
④ 动物试验
在食品安全事故危害因子分析中有时利用动物试验,初步探索检材中是否有毒和所含毒物的量能否引起中毒。通过对动物中毒时所表现出各种症状的观察和研究,从而推测可能是何类或何种毒物。
5. 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其他
5.l 每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根据调查的结果进行资料的整理和总结,这对于研究和掌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制定预防措施以及积累有关资料具有重要意义。食品安全事故资料的整理内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经过、病人临床表现、引起中毒的食品、食品被污染的原因、检验结果、最后诊断、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预防措施等。
5.2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相关记录由质量管理科收集保管,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5.3 实验室应建立一个包括上级和同级实验室的检验专家库,保存每位专家的联络方式,以备信息的畅通和经验的交流。
5.4 应急样品检测按《现场检测和应急样品检测工作程序》执行;检测数据处理按《数据控制程序》执行;样品管理按《样品管理程序》执行;结果报告按《结果报告管理程序》执行。
5.5 检测采用多渠道、多方法进行比对验证,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检测样品按规定留存,确保不受环境污染和干扰。
5.6 实验室应确定几家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检测机构,与之建立委托关系。以备由于缺乏仪器、标准物质和化学试剂,或设备性能达不到、仪器故障、停电 等原因,导致无法具体实施应急检测时,能立即取得联系委托检测或请求技术支持,确保完成应急检测任务。
5 支持性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检测工作程序》
5.3《检测合同评审程序》
5.4《记录档案程序》
5.5《检测工作程序》
5.2 《样品管理程序》
5.6 《 检验结果质量保证程序》
5.7 《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6 质量记录
6.1 《检测协议书》
6.2 《抽样记录单》
6.3《应急样品送检单》
6.4《检测样品流转卡》
6.5《样品送检单》
6.6 《收样、留样登记表》
6.7 《样品状态标识》
6.8 《留样(剩余)样品销毁申报处理单》
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k镇幼儿园食品
| 适配人群 | 园长,保健教师,食堂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幼儿园食品安全,集体用餐监管,食源性疾病响应 |
|---|---|---|---|
| 制定目的 | 怕小朋友吃坏肚子拉肚子吐得厉害,怕食堂饭菜不干净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全园80多个娃、6个老师、1个食堂。 | ||
| 职责分工 | 园长带头管总,副组长盯现场,老师发现马上报,食堂师傅留样封存。 | ||
| 管理要求 | 饭要留24小时样,生熟分开装,不买现成菜,桶要盖严实,老鼠要防住。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健老师每天查留样本子,园长每月翻食堂记录,漏记一次扣当月安全分,三次停岗培训。 | ||
乡镇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 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5个,在园幼儿80多人,教职工6人,食堂1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组长:zz
副组长:zz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长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六、应急保障工作
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七、如实反映情况
园长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八、食品安全日常工作要求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堂管理员,餐饮部主任,食品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集体用餐保障,食堂食品加工,食源性疾患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吃坏肚子,出食物中毒的事。最近检查发现卫生问题多,得赶紧定规矩。 | ||
| 适用范围 | 食堂所有人、所有厨房、所有食材和餐具。 | ||
| 职责分工 | 总务处主任管全面,餐饮部主任管日常,班组长管操作,每个人盯好自己手里的活。 | ||
| 管理要求 | 买菜要三证齐全,生熟分开放,每餐留样250克存48小时,剩饭冷藏不过24小时。 | ||
| 监督与检查 | 卫生部门来查,不达标就整改。内部天天看,谁没做到扣当月绩效。出事要追责,写进考核表。 | ||
为了切实保障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处置预案。
一、食品卫生制度
1.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卫生管理要求,餐饮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餐品留样制度。
2.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做到“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批次产品质量合格证)。
3.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类存放。
4.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做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观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
5.每餐各种食品应各取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48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6.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如超过2小时,应当在高于70度或低于10度的条件下存放。食堂剩余食品原材料,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二、监督管理
1.配合卫生监督机构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不符合规定的,限期整改。
2.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尤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让其掌握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预防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疫情监测报告组及时了解有无集体用餐人员出现群体性的腹痛、腹泻和恶心、呕吐等症状,发现问题,及时作相应处理。
三、应急反应
1.发生食物中毒后,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立即进行应急响应,根据情况确定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级,第一时间向沈北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汇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在沈北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指导下,应急卫生处置组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工作,联系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并及时送中毒人员到就近大医院进行救治,配合医院查明致病原因。应急后勤保障组保障救治工作的用车及资金。
3.应急卫生处置组追回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使用、食用可疑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可疑中毒物品;对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排查,对中毒现场的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隔离。
4.应急综合协调组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并请求支持与帮助;及时封锁和保护现场,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ⅰ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责任报告人每天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适时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
5.应急监测报告组协助做好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应急健康教育组开展相应卫生宣传教育,提高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四、处理要求
1.对中毒者的紧急处理
(1)停止进食中毒食品或可疑中毒食品;
(2)收集病人的呕吐物或腹泻物、中毒食品,以备检验;
(3)协助医疗机构对已中毒者进行救治。
2.对中毒食品控制处理
(1)综合协调组组织保安人员保护现场:
(2)封存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物、相关餐饮器具;
(3)为控制食物中毒范围,卫生应急处置组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回并销毁已售出造成中毒后果的食品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3.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器具,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的餐具和容器,以及贮存过食物的冰箱,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相应消毒处理。可采用煮沸消毒法或含氯化学消毒液浸泡消毒;
(3)对化学性食物中毒,可用热碱水彻底清洁接触过中毒食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4.调查处理
应急综合协调组成员赶赴现场,采取紧急布控措施,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现场调查处理工作,加强中毒情况监测,动态观察,并及时将综合情况上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规范流程图
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和安全责任体系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是: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是建立在层层负责的基础之上: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学院安全委员会关于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担当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全面管理工作,总务处、后勤服务中心部门一把手在这个层面上是第一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餐饮部负责搞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安全饮食进行全面监督检查,餐饮部主任在这个层面上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管理人员负有岗位责任;班组是食品加工的操作者,承担着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重要责任,班组在原材料加工操作这个层面上是第一责任人。
七、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1.高度重视,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层层把关,层层负责。
2.健全完善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机构、工作预案和安全责任体系。
3.健全完善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各种安全隐患。
4.认真搞好食品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
5.认真做好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资金准备、设施准备和资金投入。
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突发重大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安监管人员,疾控技术人员,基层卫生机构 | 使用场景 | 事故应急处置,跨区域协同,医疗救援响应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没人管,有人吃坏肚子没人救,现场乱成一团没人指挥。 | ||
| 适用范围 | 县里所有乡镇、卫生院、药监局、财政局、发改委、商管办、经贸委。 | ||
| 职责分工 | 县里领导拍板,药监局牵头干活,卫生院救人,财政局掏钱,发改委管物资,经贸委调货。 | ||
| 管理要求 | 出事马上派医生去现场,检测机构快采样化验,乡镇备好药和器械,钱要专款专用。 | ||
| 监督与检查 | 药监局查落实没,财政局和审计局盯着钱怎么花,谁挪用物资就追责,演练每年至少一次,不练就通报。 | ||
ly: 16pt; 楷体_gb2312; color: black; mso-font-kerning: 0pt>;;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发生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要求,组织救治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工作。上级卫生部门根据下级卫生部门的请求,应及时组织有关医疗专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援。
6.4人员保障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参加事故处理。
6.5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6.6物资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制订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县发展改革委、县商管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财政局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建立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县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应急物资的综合管理工作,制订应急物资保障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储备;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物资储备计划,负责组织应急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供应工作;县财政局保障物资储备必须的经费。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基本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县经贸委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供应。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物资供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地区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与需要,建立相应的物资储备制度。
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与本地有关企业签订协议,指定有关生产、服务企业作为预备转产、扩产和提供应急所需服务的企业。
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用、挪用、流散或者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当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6.7经费保障
县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业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保障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经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经县财政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经费主要用于: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化建设、人员培训、日常运作和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科研和成果转化、预案维护、演习演练、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资金等。
重大食品安全财政应急保障经费的支出渠道以及拨付和使用的管理等,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紧急情况下,财政部门应当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确保应急资金及时到位。
县财政、审计部门应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确保专款专用。
6.8演习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结合应急预案,制订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并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
应急演习演练结束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应当对演练进行全面的总结和评价,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6.9宣教培训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8附录
8.1事故分级
8.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8.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地)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1.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地)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地)级人民政府认定的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在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重大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安监管人员,疾控技术人员,应急指挥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流通消费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问题,比如大家吃东西中毒、生病住院、甚至丢命。也怕乱糟糟没人管,影响社会安定。 | ||
| 适用范围 | 种菜养鱼、做食品、装箱子、运货、卖货、吃饭这些环节都算。 | ||
| 职责分工 | 省里统一指挥,市里县里各管各的地盘,部门按分工干活,专家帮忙出主意,单位要第一时间处理。 | ||
| 管理要求 | 早发现早报告,控制现场不扩散,马上救人查原因,封存可疑食品,及时发准确消息。 | ||
| 监督与检查 | 指挥部办公室盯进度,各级政府自己检查落实,谁漏报瞒报拖沓,就给处分,严重了要坐牢。 | ||
1总则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食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发生食品污染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则
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快速反应、依靠科技的总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省政府统一领导、当地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分级管理。
(2)加强监测、群防群控。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3)依靠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系统,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应急指挥部”),负责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2办事机构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3工作机构
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4地方机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事故级别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5专家组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业专家,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提出咨询和建议,进行技术指导。
3运行机制
3.1监测与预警
全省建立统一、畅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1.1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
3.1.2信息报告
各级部门、各单位要广辟信息渠道,利用各种手段,通过有线、无线、网络等信息传输手段,收集、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3.2应急响应
3.2.1分级响应
i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省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组织救援,控制事态,及时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国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ⅱ级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各州、市政府在省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下,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县(市、区)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政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2.2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
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跨行政区域、影响严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省应急指挥部决定。
3.2.3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3.3后期处置
3.3.1善后处置
要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3.3.2调查与评估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理工作。
3.4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发布应当准确、及时、客观、全面。
4应急保障
4.1信息保障
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将全省各地、各部门现有的网络传输、软件、数据库等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建立快速、安全、保密性强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信息平台。
4.2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卫生部门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治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4.3人员保障
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4.4 技术保障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4.5物资保障
各级政府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5监督管理
5.1宣传与培训
各地、各部门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5.2预案演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
5.3责任追究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本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铺油中心小学食品
| 适配人群 | 校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后勤负责人,校医及保健教师 | 使用场景 | 学校食堂运营,集体用餐保障,生活饮水安全 |
|---|---|---|---|
| 制定目的 | 学校怕饭菜不干净害学生生病,怕出事乱了上课秩序,怕大家慌张不知咋办。 | ||
| 适用范围 | 管食堂、管喝水的地方,管所有老师学生。 | ||
| 职责分工 | 校长带头抓,副校长分块管,老师盯班里学生,校办打电话,教导处救人,政教处送医。 | ||
| 管理要求 | 中毒马上送医院,立马报领导和中心校,封住问题饭菜,不准乱传消息,安抚学生别害怕。 | ||
| 监督与检查 | 谁没按步骤做就查谁,领导小组天天看,出了事要赔钱、挨处分、甚至坐牢,每月查一次流程顺不顺。 | ||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科学、规范、有效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 指导思想
为了保障学校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在学校食堂、生活饮水等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对师生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一)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柳国喜
副组长:胡仲宇 柳东风 吴小平 张德舟 饶伟
成 员:胡雪占 石井方 於定兰 占志勇 於文龙 李曼
柳再军 夏园
(二)救急组织
一旦发生疑似或食物中毒,应立即启动学校食物中毒应急机制,学校相关部门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下列组织应迅速行动,听从指挥,组织疏散,紧急抢救。
1、报警组:校办室负责。以最快的速度,正确的方法拨打特种电话,请求紧急救援。
急救:120 中心学校:3391025
2、处置组:教导处负责,指挥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迅速对中毒学生进行救护,做好学生的疏导和安抚工作,消除学生的惶恐心理。保持校园安全稳定。
3、急救组:政教处及班主任负责。对受伤学生进行抢救、运送,安排车辆急送医院。并尽快掌握受伤学生的详细情况,通知家长。
4.应急处理预案
学校本着为师生身体健康负责的目的,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①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立刻通知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②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检查。
③同时向中心学校报告。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④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⑤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⑥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⑦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教育、卫生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处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责任追究
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配合纪检和监察等部门依据有关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组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
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重大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安委成员单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乡镇应急指挥人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跨部门协同响应,乡镇级应急启动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问题,比如很多人吃坏肚子、中毒、甚至死人,还影响大家生活和政府工作。 | ||
| 适用范围 | 全县所有管食品的部门、乡镇、学校、医院、市场、工厂、餐馆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县领导带头管,食药局牵头干活,卫生局救病人,公安抓坏人,农业管种养,工商管卖货,乡镇守好自己地盘。 | ||
| 管理要求 | 马上报、快调查、快救人、快封问题食品、快发消息、快查源头、快处罚、快安抚群众。 | ||
| 监督与检查 | 谁不按时报、不配合查、不落实措施,就通报批评;严重的一查到底,该处分处分,该送派出所送派出所;县食药局天天盯着,每月抽查。 | ||
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和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高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温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文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遵循原则(1)坚持统一原则、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2)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3)加强群防群控和日常监测,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原则。(4)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原则。(5)坚持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和整改落实的原则。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食物(食品)链各环节中发生的食物污染事故、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事故分级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2.1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全省及其他省(区、市)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3)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2.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2)超出事发地市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水平的;(3)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4)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5)需要由省政府或其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3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跨县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以下并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市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2.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内2个以上乡(镇)行政区域,给公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3.1 县应急指挥部3.1.1县应急指挥部组成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担任,必要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担任。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农业(水利)局、县林业局、县卫生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环保局)和有关乡(镇)政府负责人。3.1.2县应急指挥部职责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4、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重要事宜;5、向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3.1.3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2)县委宣传部: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协调对互联网新闻报道的管理以及负面信息的处理工作。具体按照《文成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3)县发展和改革局: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粮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4)县经贸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参与畜禽屠宰加工环节以及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5)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卫生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置工作。(6)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侦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7)县监察局:负责对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并作出处分决定。(8)县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及管理。(9)县农业(水利)局:负责组织农产品、初级水产品等环节造成的和水生野生动物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10)县林业局:负责组织陆生野生动物、可食林产品引起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11)县卫生局: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重大食物中毒的卫生学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12)县环保局:负责因环境污染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县政府的污染处置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13)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开展对食品流通环节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14)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3.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3.2.1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3.2.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检查督促各乡镇、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4)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5)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接受媒体的专访;(6)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3.3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医疗救治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专家咨询组、综合宣传组、现场检测组与评估组等。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3.3.1事故调查处理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惩办违法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3.3.2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3.3.3安全保卫组。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对肇事者及相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3.3.4后勤保障组。由县经贸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各类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救灾物资,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的食宿,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安排接待上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和相关工作人员事宜。 3.3.5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负责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为事故处置提供技术帮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必要时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3.6综合宣传组。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负责,县委宣传部门参与,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以及把握事故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指导、协调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报道工作。3.3.7善后处理组。协调民政、劳动保障、保险等部门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伤亡人员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3.3.8现场检测与评估组。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4乡镇应急组织机构。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应急管理工作的指挥机构。4监测、预警与报告4.1监测系统全县应建立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农业(水利)、林业部门发布有关农产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检测信息。环保部门发布农品产地环境监测信息。质监、工商、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县市场食品监督检查信息。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时机成熟时,应设立全县统一的举报电话。4.2预警系统卫生、工商、质监、农业水利、经贸局、环保、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经营、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库和信息报告系统,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4.3报告制度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4.3.1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乡镇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有关部门报告,或直接向县政府报告。4.3.2报告范围(1)对公众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2)30人以上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4.3.3下级向上级报告乡镇政府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县人民政府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
4.3.4责任报告单位(1)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及餐饮单位;(2)食品检验机构、医疗机构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4)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4.3.5责任报告人(1)行使职责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2)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3)消费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4.3.6报告时限要求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4.3.7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4.3.8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制度。4.3.9总结报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5应急响应5.1预警发布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发布预警。根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用蓝色(一般)、黄色(较重)、橙色(重大)和红色(特别重大)来表示。预警信息应包括事故的类别、可能波及范围、可能危害程度、可能延续时间、提醒事宜和应采取的相应措施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信息网络、宣传车、警报器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发布,对于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5.2分级响应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由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由市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县应急指挥部对乡镇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应急救援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积极配合并认真贯彻落实。5.2.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国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5.2.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浙江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相关工作。5.2.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温州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在温州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救援相关工作。
5.2.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1、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当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2、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向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可能涉及的乡镇通报情况。3、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根据事故评估确认的结果和县政府应急办公室的建议,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4、组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2小时内迅速到位;有关工作小组6小时内立即启动,迅速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指导、部署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应急指挥系统建立健全网络系统,开通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保持通讯设备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无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6、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开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号码。7、根据有关部门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当地乡镇政府或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8、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协调指挥。9、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工作。5.3响应终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特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报请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上级人民政府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终止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6后期处置6.1善后处置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6.2总结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6.3责任与奖惩县政府对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保障措施7.1 经费保障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高预算,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经费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等。7.2物资保障县政府及各有部门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等。
7.3 演习演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导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组织全县性和区域性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演练。8附则8.1名词术语解释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8.2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订,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堂管理员,食品安全员,后勤主管 | 使用场景 | 食堂供餐,集体用餐,食品加工 |
|---|---|---|---|
| 制定目的 | 怕吃坏东西害大家生病,怕出事乱套,怕公司没法正常干。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人、所有地方、所有吃的喝的。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带头管,副总配合,各部门领导一起查问题、做决定、救急。42字。 | ||
| 管理要求 | 马上去现场看、快报告县里、不瞒不拖、重点查高风险环节、控制有毒东西、救人要紧。 | ||
| 监督与检查 | 小组成员必须到场,县局来查要配合,不报不实不干的要追责,每天有人盯落实,漏了就通报批评。 | ||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司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本公司所管辖区域内及相关人员的食品饮用涉及有可能新的不明生物所引发,或者隐含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等因素,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启用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特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事件应急协调处理;组长由总经理李斌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李兴勇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加食品安全事故的排险减害工作,根据现场情况,研究处置、具体做出排险减害(救助)方案,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迅速有效开展,减少人员伤亡-,避免事故扩大,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组织实施。
三、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作出适当认定:
1、凡属轻微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助处理,及时清查事故根源;
2、凡属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外,应立即向县应急办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监督管理局报告。
四、本预案的实施
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或即将造成职工身体健康影响或即将受到严重危害,可能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时,实施本应急预案。其做法如下:
1、接到事发报告后,立即组织小组成员或相关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作出初步判断,同时报告县应急办及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贯彻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精神,统一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事故第一时间内向县应急办及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如实报告(事发时间、地点、类型和主要食品中毒物及危害程度、简要经过、波及范围、中毒人数、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临问题等),积极配合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在依法报告的同时,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应于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应急办和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4、任何部门和个人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5、对重大食物中毒食用染疫动植物及其产品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食品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食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高风险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防患于未然。
6、对发生有毒物质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消毁,做好防范工作。
7、查明原因后,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及当事人商讨,如何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措施。
8、消除或减轻危害方案、措施确定后,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9、对于中毒危害的人员,应积极组织,协调医疗机构抓紧实施抢救工作。
10、危害食品物排除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并通报全公司。
五、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食品
| 适配人群 | 食安委员会成员,职能部门调查员,食安办督办专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跨部门食安协查,媒体舆情响应 |
|---|---|---|---|
| 制定目的 | 怕出食品安全问题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委员会管大事,部门管自己事,领导要签字确认 | ||
| 管理要求 | 信息必须登记,通报要发书面通知,查办要有结果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盯着进度,超时没反馈就催三次,再不回就报领导 | ||
食品股份公司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
根据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对本公司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处理。
一、信息来源
(一)公司各部门和各党支部的报告;
(二公司有关部门的通报;
(三)国内公开发行媒体所报道的涉及我公司食品安全的信息;
(四)消费者的举报;
(五)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的批示;
(六)其他来源。
建立报告、通报、举报登记制度。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部门的报告、有关部门的通报、消费者举报的食品安全信息采用统一的格式详细记录,根据性质、情节、危害范围及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二、组织查办
(一)有公司直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的食品安全事故,各职能部门应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公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抄送《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
(二)涉及各部门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向相部门食品安全委员会发《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书》有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或组织调查处理。
(三)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查办,报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备案;对重大的或者造成较大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调查组调查处理。
(四)加强督办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通报》和《食品安全事故核查通知书》发出后,应当件件有查处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反馈结果的,应加强督办。
三、查处结果的通报与发布
(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工作,按照《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执行。
(二)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的案件,查处结果由查办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并向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报情况。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查处并负责督办的案件,由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向社会公布。
四、本制度经公司食品安全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食品安全事故 应急检验程序:浠水县重大食品
| 适配人群 | 县食安办负责人,乡镇行政一把手,市场监管所长 | 使用场景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乡镇应急响应,跨部门协同处置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大事,比如很多人吃坏肚子、有人死了、大家慌乱、社会乱套。得提前准备好怎么救、怎么管、怎么防。 | ||
| 适用范围 | 全县所有种菜养鱼的、做食品的、卖食品的、开饭店食堂的,还有管这些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县领导带头管,乡镇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食药局牵头干活,卫生局救人,农业局查地里水里,工商局管市场,质监局盯工厂,各部门各干各的活。 | ||
| 管理要求 | 发现事故马上报,1小时内必须动;查清原因、救人治病、封存问题食品、追查源头、公开消息;平时要演练、培训、监测、预警。 | ||
| 监督与检查 | 食药局天天盯着,乡镇和部门自己查自己;不按时报、瞒报、乱报,领导要被问话,严重了要处分;县里不定期抽查,出了事看谁没做到位。 | ||
1总 则
1.1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应对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 运行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妥善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湖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鄂政办发〔____〕46号)、《黄冈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黄政办发〔____〕3号)、《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浠政办发〔____〕44号),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在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各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1.4.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
(2)超出事发地省级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
(3)发生跨境(香港、澳门、台湾)、跨国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1.4.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市(州)级行政区域;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4.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iii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州)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市)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1.4.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5工作原则
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贯彻以人为本、依法规范、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信息公开、群防群控、依靠科学的工作原则。
2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ⅳ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根据事故处理的需要成立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领导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关机构。一般情况下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乡镇(场、区)行政一把手为本辖区第一责任人,并成立相应应急机构开展应急工作。
2.1.2应急指挥部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应急处理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
2.1.3成员单位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科技局、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局、水产局、畜牧局、林业局、粮食局、民政局、经济局、武警中队等。
2.1.4成员单位职责
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落实该办公室各项职责;拟订应急处理预案;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⑵县卫生局负责突发重大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及病员救治,依法开展对餐饮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⑶县农业局、水产局、畜牧局负责组织对重大初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依法开展对禁限用农(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植物疫病和农业环境污染导致的重大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⑷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物资的组织、供应,依法对屠宰加工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流通领域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⑸县工商局依法开展食品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⑹县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⑺县教育局负责协助县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在校营养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以及组织应急处理工作;
(8)县林业局负责食用林产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9)县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存、运输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工作,协助工商部门开展粮食流通环节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调查处理;
(10)县环保局负责因污染环境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调查及环境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各地污染处置工作,对受污染食品及处置受污染食品可能引起新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指导意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2)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对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13)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应急处理工作中,涉嫌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14)县财政局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保证应急支出的需要,并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价;
(15)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享受社会救助的特困受害人的生活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捐赠款物的发放,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16)县经济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的生产、供应;
(17)县科技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科技专家咨询队伍,组织支持食品监测检验、事故预警及反应处理等相关技术研究开发;
(18)县武警中队必要时迅速组织参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1.5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下设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依据情况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职责如下:
⑴贯彻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⑵检查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⑶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⑷向县政府、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⑸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1.6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及职责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处理需要,由县应急指挥部决定,成立相关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及其成员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及职责如下:
⑴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应急工作,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⑵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或销毁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消费渠道,及时移交相关案件。
⑶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迅速启动《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防范措施。
⑷案件查办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处分违法违规当事人;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⑸专家咨询组:由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成立专家咨询组,为事故处理提出咨询和建议,对应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制订控制措施。
⑹物资保障组:由县经济局、商务局负责启动医药储备应急预案,组织应急药品和物资的统筹调度,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及时有效供应。
⑺信息发布组:由县委宣传部依据《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受理记者采访事故发生现场的申请和管理工作。
⑻善后处置组: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公安局、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政府做好事故受害人善后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2.2乡镇(场、区)应急指挥机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场、区)应当按照事故级别相应成立由有关部门组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本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具体工作。
2.3日常管理机构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收集、监测、分析、预警、报告、通报、处理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4咨询专家库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和管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咨询专家库,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从咨询专家库中确定相关专家组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组,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出咨询和建议。
3预防与报告
3.1预防宣传
各乡镇(场、区)及有关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防御风险的意识。
3.2事故监测
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尤其是对高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进行日常监管检查和专项整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监测检验,掌握食品安全状况,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系统,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畅通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系统,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指标管理系统,及时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3事故预警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系统提供的信息,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在本区域内作出预警。
3.4应急保障体系
⑴信息保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同意,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县委宣传部向社会发布。
⑵医疗保障:县卫生局要建立医疗救治、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的资源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医疗急救队的分布,救治能力以及专业特长等基本情况,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制定救援方案。
⑶人员保障:县农业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务局等部门组建专业应急队伍,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提高装备水平,增强队伍实战能力。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参加事故处理。
⑷技术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机构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必要时由县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
⑸物资和资金保障:各乡镇(场、区)和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处理工作支出的需要。对受事故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县财政局根据事发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申请,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给予补助,并视情况积极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⑹演习演练:各乡镇(场、区)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⑺教育培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进行预案的业务培训。
3.5 通报制度
3.5.1通报范围
⑴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⑵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5.2通报方式
⑴县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
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与事故有关地区的相关部门通报,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及时将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险情,及时通报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3.6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有权举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管职责的行为。
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组织或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3.7应急准备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可能导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特别严重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应当经县政府同意后发布或解除。
3.8报告制度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系统,信息报告和通报系统,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系统等。
3.8.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当地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有关部门报告。
3.8.2报告范围
⑴对公众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损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⑵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8.3下级向上级报告
乡镇(场、区)和有关部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事故级别向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报告。县人民政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在接到iv级以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分别报市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市有关部门。
3.8.4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⑴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企业及餐饮业单位;
⑵食品检验机构、科研院所以及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单位;
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⑷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⑸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⑹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人员以及消费者。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3.8.5报告时限要求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做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做出动态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终结报告。
3.8.6报告内容
⑴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详尽地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伤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可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⑵动态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⑶终结报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9信息发布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发布的组织工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依照《浠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启动相应程序,做好新闻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响应与处理
4.1分级响应
4.1.1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ⅰ级)
ⅰ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通过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家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当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省应急指挥部的部署以及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⑴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
⑵启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成立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理;
⑶开通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指挥部的通讯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指导当地应急处理工作;
⑷保持与上级应急指挥部的联系,接受其统一指挥,及时报告有关应急处理情况;
⑸成立相应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4.1.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ⅱ级)
ⅱ级应急响应由市人民政府报请省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当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时,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按照省应急指挥部的部署以及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
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省人民政府或省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落实有关工作;
⑵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后,依据其职责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在开展应急救援的同时,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积极组织或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并加强对事发地相关部门的督导;
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预案规定的程序,启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召开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会议,提出应急处理工作措施;及时向有关部门、毗邻县市或可能涉及地区的相关部门通报情况;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赶赴现场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指导、部署乡镇(场、区)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4.1.3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ⅲ级)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决定。
⑴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报告和建议,启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并指导、部署乡镇(场、区)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⑶县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规定的职责,服从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履行各自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关应急处理措施,并随时将应急处理情况报告给市应急指挥部。市应急指挥部应当将有关事故以及处理情况及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市人民政府;
⑷乡镇(场、区)应急指挥部在组织应急处理工作时,积极与市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系,接受市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以及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困难。
4.1.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ⅳ级)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县人民政府决定。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按规定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有关事故情况可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报告。
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当地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支持。
4.1.5ⅳ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ⅳ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由事发地乡镇(场、区)按照法定职责和监管范围自行组织处理,涉及多部门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部门牵头,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协调,并将处理情况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报告县人民政府。
4.1.6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当上报指挥部确认,及时提升反应级别,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当上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
4.2指挥协调
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同级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应急处理工作。
4.2.1事故处理
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危害链。
4.2.2委托处理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上级应急指挥部应当指导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必要时可以派工作小组或派员参加相应的应急处理工作。县应急指挥部也可以委托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有关部门组织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4.2.3应急调用
根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各乡镇(场、区)和有关部门应当保证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供应,必要时,各级应急指挥部有权在本行政管理辖区内紧急调用人员,调集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4.3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能力。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在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下,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制定紧急处理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4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按分级响应权限,由同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的建议,报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工作小组撤离现场,预案工作程序随之终止,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随之撤销。
4.5善后处理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4.6责任追究
按分级响应权限,分别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依法对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惩处;对在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有瞒报、漏报、迟报行为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的,由监察部门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7总结报告
接到终结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认真总结分析应急处理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理工作的建议,10日内完成应急处理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5附 则
5.1预案管理
5.1.1县各职能部门要在本预案框架下,制定相应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部门应急预案。
5.1.2各乡镇(场、区)要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负责指导辖区内各单位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应急措施。
5.2解释机构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5.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