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

适配人群区级安监干部,镇街安全负责人,消防救援指挥员使用场景烟花爆竹零售,季节性销售,爆炸火灾处置
制定目的怕烟花爆竹炸伤人、烧房子,减少出事后的损失。
适用范围全区268家卖烟花的临时小店,9个镇街都算。
职责分工副区长总管,安监局牵头干活,公安管疏散警戒,消防灭火救人,卫生局管送医,环保测空气,财政出钱,民政帮善后。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报110、119、120,现场留痕迹拍照,不准乱动东西,各组按分工冲上去干。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平时检查预案有没有写,镇街要练演习,没按预案做就追责,指挥部现场盯进度,谁掉链子谁负责。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在《包河区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框架下,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做到统一指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2、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

二、烟花爆竹单位情况

目前我区零售商店268家(皆为季节性零售点),分布在全区所有9个镇街。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和目标

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对象是指突然发生的,具有巨大影响和破坏力,造成火灾、爆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一次死亡3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四、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成立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区的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织

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安监局、公安分局负责人。

成员: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环保局、交通局、民政局、商务局、财政局、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及事故发生地所属镇乡(街道)负责人担任。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区安监局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2、指挥部的职责

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后,总指挥应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进行现场指挥,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安监局:履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区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和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维护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区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防止发生二次事故;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4)区建设局(交通):负责制定区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5)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6)区环保分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7)区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8)区民政局: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区总工会: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区监察局: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重大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11)区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和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及善后工作的宣传报道。

(12)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全区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在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中,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五、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

为及时掌握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情况,传递信息,及时、准确下达指挥部的指令,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

1、事故情况报告

(1)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357100

(2)区安监局值班电话:3357193

(3)报警电话:110

(4)消防报警电话:119

(5)急救电话:120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转报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和区安监局。

2、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及安监、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

2、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照本镇、街道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进一步蔓延、扩大。

3、当各镇、街道确定烟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区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区消防大队、卫生局、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区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由区卫生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防工作,该组由区消防大队、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区公安分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区商务局(供销社)、区交通局、区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由区商务局(供销社)负责。

7、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

八、附则

1、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区安监局,必要时及时修订。

2、发生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包河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3、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应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并与本《预案》相衔接。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监局)备案。

4、本《预案》是区政府针对烟花爆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随机处理。

5、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烟花爆竹重大

适配人群应急指挥部成员,现场指挥人员,专业救援队员使用场景烟花爆竹储存,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经营
制定目的怕烟花出事伤人毁东西污染环境。怕爆炸火烧死人,怕财产损失大,怕空气水土变脏。
适用范围管全市所有存烟花、卖烟花、运烟花、用烟花、处理废烟花的地方和人。
职责分工市长总管,副市长现场盯,公安管警戒疏散,消防管灭火救人,环保测污染,卫生救伤员,各单位各干各的活。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报110,划警戒区,戴防爆工具干活,先救活人再清现场,专家到场定办法。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平时查预案练不练,出事时指挥部统一调人调车,谁不听指挥就追责,镇街单位都要配合。

一、总则

烟花爆竹事故是指在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查没烟花爆竹的处置过程中,由于烟花爆竹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烟花爆竹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采取预防和迅速控制手段,降低烟花爆竹事故的后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

2、以防为主,采取预防和迅速控制手段,使烟花爆竹事故局部化,并尽可能消除烟花爆竹事故。

3、降低烟花爆竹事故后果,最大限度缩小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影响。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必须在义乌市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参与现场救援的人员及车辆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调度。

2、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救援,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4、迅速准确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必须迅速有序进行,各有关人员应在总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指挥下迅速准确开展各项救援工作。

(四)本预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376号)

6、《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7、《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五)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及烟花爆竹事故的等级划分

1、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烟花爆竹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及废弃处理等各个环节中造成的烟花爆竹各类事故。

2、烟花爆竹事故等级划分

(1)一般事故:影响小,危险性、危害性不大的烟花爆竹事故。

(2)重大事故:较大量的烟花爆竹燃烧、爆炸,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0万-500万元经济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3)特大事故:大量烟花爆竹燃烧、爆炸,可能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0万元以上损失的烟花爆竹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义乌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义乌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义乌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总指挥:市人民政府有关副市长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经济发展局、供销合作社、供电局、民政局、气象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事故所在镇(街道)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2、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义乌市范围内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启动义乌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根据事故进展情况,向事故现场指挥部下达救援指令;

(4)紧急指挥调度应急救援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指挥调度、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驻义部队参加烟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

(5)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必要时由义乌市政府请示上级领导,启动更高级别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义乌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总指挥:总指挥委派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现场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经济发展局、供电局、民政局、供销合作总社、气象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事故所在镇(街道)等单位分管领导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经济发展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市委宣传部、供电局、民政局、供销合作总社、气象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治安大队、事故所在镇(街道)等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

2、义乌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职责

(1)分析事故现场情况,提出相应的救援措施,并向指挥部汇报;

(2)事故现场的指挥及协调;

(3)根据指挥部指令调动并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投入救援活动。(三)现场指挥部下设的专业组的组成及职责

1、安全警戒疏散组:组长由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公安局有关人员,当地镇街有关人员和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区的划定并组织警戒,维护救援现场的治安及交通秩序,确保救援车辆的通畅,疏散事故影响区域内的无关人员,转移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特殊物资。

2、信息收集分析组:组长由环保局副局长担任,成员有环保局有关人员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下列信息的收集:发生事故的烟花爆竹种类;发生事故的烟花爆竹性质,主要包括可燃性、可爆性等;事故源的位置;事故起因及过程;发生事故的烟花爆竹可能引起的后果;预计控制时间;是否需要额外援助;气候影响等。并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做出正确的分析和评估,为现场指挥部和专家技术组提供决策依据。

3、专家技术组:组长由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性质指定有关专家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领导和各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在对信息收集分析组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技术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严谨有效的救援方案和救援措施,为救援提供技术力量,解决事故救援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工程抢险组:组长由消防大队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事故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消防大队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现场的抢救工作,控制危险源,搜救伤员等。

5、后勤保障组:由事故单位和有关部门组成。负责救援资金保障、车辆调度、救援物资组织及运输、生活接待以及现场电力供应、通讯保障。

6、医疗救护组:组长由卫生局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的医护人员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抢救,保证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7、信息发布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或市府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府办、市安监局和各新闻媒体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现场救援有关情况的记录并向上级汇报和社会公布。

8、善后处理组:由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人员组成。对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损害和伤亡人员家属做好处置和安抚工作。事故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在市政府统一组织下进行事故调查,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的基本情况;(2)应急救援情况;(3)事故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4)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根据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先期自救工作,为前来应急救援人员创造救援条件。同时向“110”指挥中心报警,如实提供以下情况: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部位;

2、事故简要经过、遇险人数和遇险位置;

3、事故原因和烟花爆竹储量、性质等内容;

4、事故现场的当前情况,如烟花爆竹继续爆炸情况及波及范围;

5、事故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提供准确的事故位置以及有关技术资料和事故抢险的安全通道、避灾路线;

7、事故单位现有救灾设备和物资情况;

8、抢险救援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二)应急响应和救援程序

1、“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将有关信息报市委办、市府办和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接到“110”指挥中心报告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汇报给市委、市府有关领导,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指派应急救援总指挥,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初期, 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 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时, 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7、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讯等有关设施, 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8、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 及时抢救伤员, 保障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材的供应。

9、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 不得阻拦或拒绝。

10、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清除工作。

11、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和救援工作。

(三)烟花爆竹事故危害范围区域划分

1、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一般指以事故现场为中心、半径500米的区域。此区域有烟花爆竹爆炸、火灾、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的可能,有可能引发二次或多次爆炸和火灾的可能。

2、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域一般指距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有可能引发火灾的可能,还有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的可能。

3、事故影响区域。事故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域外可能受到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由事故中心区域烟花爆竹爆炸造成火灾、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伤亡的可能.还有因救援所造成的各种损失。

(四)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害人员,疏散事故区域内以及周边人员。事故发生后,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安全转送伤员和疏散人员,降低伤亡率、减小事故损失。

2、查明控制危险源。迅速查明危险源,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危害区域、性质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检测。对发生在城市或人口稠密地区的事故,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防止和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3、加强宣传,指导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域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清理,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员、建筑设施和周边环境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烟花爆竹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五)应急救援的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人污染区应实行分组制,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2、工程抢险队伍应接受现场指挥部的调度,主动配合公安、消防、医疗急救等专业队伍协调行动,采用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工具。

3、现场医疗急救按照先重后轻的原则,进行紧急救治,对伤员实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伤员错过抢救时机。

4、组织群众撤离事故现场时,指导群众做好个人保护,迅速向远离事故中心区域撤离。

5、担任应急救援任务的有关部门、单位、专业组应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由现场指挥部报请指挥部后,做出撤离现场、结束救援工作的决定。

四、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和后期处置

(一)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事故救援工作已完成,事故得到控制、受困人员得到救助、废弃物及时得以清理,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基本恢复,由实施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宣布结束。

(二)信息发布

1、发布单位

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信息由市府办或安监局核稿,市委宣传部统一发布,必要时由市新闻办负责人正式发布。

2、发布形式

信息发布一般采用向新闻媒体印发新闻通稿、直接接收新闻媒体采访和在政府网站直接发布的形式,必要时可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发布。

3、统一口径

信息发布必须征得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事故调查处理组得同意,下级部门在转发上级部门发布的事故信息时,必须与上级部门发布的信息内容口径统一,如确需更改,须征得信息发布方同意方可发布。

(三)善后处理

1、因救援工作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出其它处理。

2、协调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救济、补助和赔款,对应急救援过程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救护人员进行嘉奖。

3、事发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指导事故发生单位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的相关工作。

4、事故处理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严防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五、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单位的任务和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新闻报道,根据负责处置事故的市级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组织、协调市内新闻媒体统一发稿。涉及事故原因和责任问题的新闻发布、新闻报道要按有关规定报批。

2、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负责预案的完善修改,负责预案演练的组织。

4、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通道的畅通。

5、卫生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救护应急救援预案。确定救治医院,培训专业医护人员;指导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并统计、在院伤亡人员情况。

6、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程度,提出并落实控制措施进行监测,并统一烟花爆竹爆炸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7、交通局:负责制定公路道路交通引发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制定运输抢险物资应急救援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8、气象局:负责制定应急气象服务应急预案。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

9、民政局:负责启动突发灾害应急救援机制。对伤亡人员中符合政策规定条件人员发放抚恤救济,对受到事故威胁群众实施紧急转移安置和无家可归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

10、财政局:负责落实本预案实施所涉的经费。

11、供电局:负责提供电源和应急照明等,及时切断可能发生二次事故的电力线。

12、经济发展局、供销合作总社:负责部分抢险救援急需物资的供应。

13、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的火灾扑救,负责现场被困人员搜救,负责现场检测并划定警戒范围。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4、事故单位: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状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六、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

(一)应急救援队伍

我市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力量以公安消防大队为骨干,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专业救援队伍为辅助,社会兼职救援力量为补充,本预案启动后由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专业救援队伍要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救援技术水平,适应花爆竹爆炸事故救援的需要。

(二)演练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开展花爆竹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演练内容包括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爆炸源的控制、防爆隔爆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的疏散和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三)技术支持

义乌市烟花爆竹专家组提供有关应急技术与信息支持,协同做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技术咨询服务。

七、附则

(一)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应急救援管理单位为义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各子预案的制定

义乌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各自的子预案,以形成一个系统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其它

发生特大、重大烟花爆竹事故时,本预案与《义乌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烟花爆竹重大

适配人群应急指挥人员,消防救援队员,安全监管干部使用场景烟花爆竹批发,烟花爆竹零售,烟花爆竹储存
制定目的怕烟花爆竹炸伤人、烧房子,减少死人和财产损失。
适用范围全市烟花批发点、零售店,所有卖放烟花的人。
职责分工副市长总管,安监局牵头,公安管疏散,消防管灭火,卫生管救人,环保管测空气,交通管运东西。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报110、119、120;现场拉警戒线;伤员快救快送;火要灭干净;污染要测要清。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平时查各镇各店有没有预案,出事时看谁没到位,没做到的要被追责,演练不认真要被点名。

为进一步加强烟化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在《通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框架下,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必须形成统一的指挥部,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2、应急救援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

二、烟花爆竹单位情况

目前全市批发储存企业7家,零售商店约528家(分布在全市23个镇及开发区)。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对象

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对象是指突然发生的,具有巨大影响和破坏力,造成火灾、爆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我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一次死亡2人(含2人)或重伤4人以上的事故。

四、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成立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市的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安监局、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交警大队、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气象局、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2、指挥部的职责。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应急演练。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承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南通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监局:履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5)市交巡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市环保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市交通局:负责制定市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市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10)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1)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12)市民政局: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3)市监察局: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14)市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对有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道,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5)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的鉴定,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16)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全市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在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中,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五、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

为及时掌握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情况,传递信息,及时、准确下达指挥部的指令,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

1、事故情况报告。

(1)市公安局报警电话:110;

(2)市消防大队报警电话:119;

(3)急救电话:120。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转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安监局。

2、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属镇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安监、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

2、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镇、本部门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当各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市消防大队、质监局、卫生局、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由市消防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除工作,该组由市消防大队、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市消防大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由市发改委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市环保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安监局负责。

八、附则

1、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2、发生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通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并执行。

3、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并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和措施。

4、本《预案》是作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市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5、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通州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

附件二: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处置措施。

附件一通州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讯录(略)

附件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重特大事故处置措施

一、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同时实施切断电源、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灭火等措施以将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2、采取先控制后消灭,针对火势发展蔓延情况,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3、初起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息或减少火势。

4、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5、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还要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6、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7、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和燃烧物品是否有毒等情况。

8、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9、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10、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好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二、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1、由烟火药引起的爆炸事故,必须及时地、科学地进行现场救护。

①爆炸发生后,救护组成员马上到现场查看有无人员受伤。

②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用干粉灭火器喷射,扑灭火焰。

③立即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用醋冲洗脸部,并让伤者大量饮水,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抢救。

④如伤者有出现破伤出血,特别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采取临时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医院治疗。

2、在爆炸事故发生中,应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和抢救。以减少伤亡和损失,自救方法如下:

①卧倒自救

烟火药剂发生爆炸时,首先看到的是闪光,因为光速比声速快得多(光速每秒30万km,声速每秒340m),因此,现场人员看到较大的闪光,就应该立即卧倒,卧倒时尽量选择桌、凳架下,一只手在额前,另一只手盖住后脑,以防砖块,杂物落下时击伤大脑。

②离开自救

事故发生是突然的,部分现场的职工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得惊慌失措,乱喊乱跑,造成了现场混乱的局面,往往会失去自救的良机。其正确的自离方法应是迅速镇定下来,赶快离开现场,不论伤势轻重,应该挣扎出去,身姿低矮、沿墙行走,以减少事故扩大。

③滚地自救。

药物爆炸后,紧接着就是燃烧,现场职工如果身上粘有药尘,就很容易引火烧身。自救的正确方法,当衣服燃烧后,应立即脱掉或撕掉燃烧的衣服或用湿衣服、湿麻袋披盖,千万不要怆惶乱跑,以免借风之助使火烧得更旺。当在没有以上这些条件的时候,应迅速就地打滚,利用滚地熄灭身上的火焰,以达到自救的目的。

④止血自救

烟火药剂爆炸事故中,最容易出现破伤流血,特别是动脉出血,必须尽快进行自救止血,千万不能坐等来人抢救,一般迅速有效的方法是:指压止血法,其要领是在出血部位的上方一处,用拇指或其余四指把动脉管压在骨面上,以止住出血,紧急情况时可隔着衣服压迫。对动脉出血用指压法止血后,需立即换用其他止血法,再送医院治疗。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烟花爆竹重大

适配人群安监执法人员,消防指挥员,公安治安警使用场景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储存,烟花爆竹批发
制定目的怕烟花炸了烧了人和房子,以前出过死人的事,得赶紧想办法救火救人。
适用范围全市所有放烟花卖烟花存烟花的地方,还有管这些事的部门。
职责分工市安委会主任带头指挥,安监局写方案练队伍,公安疏散警戒,消防灭火救人,卫生局送药抬人,环保测空气,气象报风向,建设调挖机吊车。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打电话报信,现场不能乱动东西,要拍照画图留痕迹,各组按分工快上手干。
监督与检查谁没接电话没到场就追责,指挥部办公室盯着进度,安监局查各单位练不练预案,不练的要被点名,出事瞒报重罚。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协同作战,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基本原则: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烟花爆竹单位情况

目前全市共有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3家,其中:郊区杨家庄村西南一家,平定谷头村东一家,市区化工厂厂区内一家;批发储存企业3家,其中:市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仓库座落在南庄村东南原市军分区仓库内,盂县土产日杂公司仓库座落在贺村村北,平定土产日杂公司仓库座落在南暂石村南;零售商店216家,分布在市、县(区)的有关街道和各乡镇、部分村庄。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对象是指由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爆炸,造成巨大影响和破坏力、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我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

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组成及其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市政府成立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市安全委员会主任。

副总指挥:市安全委员会有关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监委等有关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局长担任。

2、指挥部的职责

负责组织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部门的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指挥部组成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由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的副总指挥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调集抢险力量,组织现场抢救。指挥部各成员按本单位应承担的职责分别组织实施救援。

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承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的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的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4、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安监局:编制修订完善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事故发生后,负责履行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咨询组为现场处置提供救援决策,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2)市公安局: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警戒及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市公安消防支队:制定火灾事故扑救预案。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现场伤员搜救和火灾扑救,控制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搜救工作。

(4)市公安交警支队:制定交通处置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禁止与救援无关的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市卫生局:制定突发事故医疗救护应急预案。确定突发事故医疗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6)市建设局:制定抢险设备应急保障预案;指定抢险设备保障单位和应急抢险设备,监督抢险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抢险的需要,负责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如挖掘机、铲车和起重机械(吊车)的调配。

(7)市环保局:制定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清除现场残留的危害物质。

(8)市气象局: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事故发生后,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9)市监委: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五、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

1、事故报告

为及时掌握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情况,迅速、有效地组织施救,要求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

事故报告电话

(1)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2033742

(2)市安监局值班电话:2033742____447

(3)市公安局值班电话:110

(4)市公安交警支队值班电话:6666741

(5)市公安消防支队值班电话:119

(6)市卫生局值班电话:2032247

(7)急救电话:120

(8)市建设局值班电话:66680006668111

(9)市环保局值班电话:12369

(10)市气象局值班电话:20329712033007

(11)市监委值班电话:2296616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与指挥部办公室联系;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请示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的副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做出启动预案决定后,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知指挥部所有成员;指挥部成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行动,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不得推诿或拖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救援的程序

1.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物资。

2.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和县(区)安监、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

3.各级政府应急救援机构到达现场后,事故单位负责向政府救援机构提供有关图纸资料和事故可能波及范围内的村庄、建筑物、人员分布状况;汇报事故中心位置及其周围场所内存放危险、危害物质的品名、数量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

4.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县(区)、本部门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制止事故蔓延和进一步扩大。

5.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当立即向市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通知指挥部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到达救援现场后,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协助指挥部快速实施救援:

1、专家咨询组:市安监局负责人任组长,由事故单位总工、技术人员和市、县(区)有关专家组成。负责为事故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和制定安全措施,为指挥部提供救援决策。

2、抢险救援组: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任组长,由市、县(区)消防队伍和事故单位义务消防队伍组成,大型机械设备由市、县(区)建设部门调配。负责现场救护、伤员搜救和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除。

3、警戒疏散组:市公安局负责人任组长,由市、县(区)公安、交警和事故单位保卫人员以及当地政府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负责人员疏散区域治安巡逻。

4、伤员抢救组:市卫生局负责人任组长,抽调有关医疗机构的人员组成。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去医院进一步治疗。

5、环境监测组:市环保局负责人任组长,由市、县(区)环保局人员组成,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6、气象资料组:市气象局负责人任组长,市、县(区)气象局人员组成,负责为指挥部和专业组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八、附则

1、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市安监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2、发生烟花爆竹特大事故时,本预案与《阳泉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3、各县(区)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

4、本《预案》是作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

适配人群烟花爆竹监管员,批发企业安全员,零售店主使用场景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事故,运输途中爆炸
制定目的怕烟花炸了伤人伤物,怕火势控制不住,怕大家慌乱没章法,怕损失太大没法收场。
适用范围保康县所有卖烟花的店、运烟花的车、存烟花的仓库。
职责分工局长总管,副局长盯现场,办公室传消息,综合股出方案,矿山股调物资,法制股搞教育,救护队冲一线,老板自己先救火。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打电话,拉警戒线,戴防护装备,疏散周边人,用专业办法灭火排险。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随时查落实情况,乡镇和企业要配合,不报不救不配合的,要被追责处理,严重就走法律程序。

1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控制,规范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烟花爆竹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湖北省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保康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国家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特别重大)响应、ii级(特大)响应、iii级(重大)响应、iv级(一般)响应。本预案为iv级(一般)响应。适用于保康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需要紧急转移安置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车站、人员密集场所、水利设施、军用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学校)的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本预案等级为ⅳ(一般)级。

1.3基本情况及分类

我县现有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一家,委托配送中心六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六百八十七家,分布在全县十一个乡(镇),涉及到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诸多环节。按规定分为三类:

a、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的储存区;

b、烟花爆竹运输工具;

c、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经营场所。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成立保康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县安监局局长任组长,分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矿山监管股、综合监管股、法制培训股、矿山救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综合监管股,承办县烟花爆竹救援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项。24小时报警电话为0710-5819937,0710-5813328(传真),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

2.2事故现场指挥部

县烟花爆竹事故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成立现场抢险指挥部,安监局局长任现场总指挥。负责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发布新闻信息;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开展工作,全权负责现场抢险救灾事务,确定应急救援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向上级救援中心发出救援请求(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为:0710-3456345,县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咨询电话号码为0710-5819937)。

2.3职责分工

2.3.1办公室

负责应急救援的现场综合协调指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协调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环保和乡镇政府等部门共同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传递事故抢险信息,统计事故报表,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2.3.2综合监管股

负责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处理突发灾变;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协调事故发生单位配合事故抢险救灾及调查处理工作;牵头进行事故调查,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安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学习和检查落实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习工作。

2.3.2矿山监管股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做好抢险救灾中物资、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2.3.3法制培训股

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单位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事故案卷的资料收集、立卷、归案等工作。

2.3.4矿山救护队

矿山救护队作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常设应急力量,也应积极参与非矿山领域的抢险救援工作,按照现场总指挥及专家组提出的抢险救灾方案,负责具体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责报告抢险救灾工作进度,提出抢险工作建议。

2.3.5事故单位

积极组织自救,主动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疏散群众,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和必要的救援设施和设备。

3应急救援程序

3.1事故报告

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时,必须立即向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企业名称、烟花爆竹储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周边情况等。

3.2救援程序

a、接到报告或报警后,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调集车辆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赶赴事故现场。

b、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掌握现场基本情况及事故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c、综合监管股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各专业救援队伍和处置小组按照救援指挥部的分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3.3救援要求

3.3.1医疗卫生救助

根据需要及时协调有关专业医疗救护机构和医院派出有关专家、提供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

3.3.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3.3.3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a、企业应当与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建立应急互动机制,落实相应的防护措施;

b、决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c、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疏散、转移;

d、启用应急避难场所;

e、负责治安管理。

3.3.4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事故现场检测、鉴定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上报。

3.3.5信息发布

局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事故灾难信息的发布工作。

3.3.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4后期处置

4.1善后处置

事故救援结束后,协调相关部门和事故单位做好事故灾难的善后处置工作,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

4.2保险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发生后,协调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3事故调查

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及时上报。

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后,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应当成立事故调查处理组,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县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负责或者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界定、事故处理及追究上报等。具体调查处理程序、责任认定、处理意见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重大以上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由市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以下烟花爆竹事故灾难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组调查。

5演习和评估

5.1救援演习

定期组织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并针对事故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模拟演习。演习前要制定周密的演习计划和程序,检查演习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习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5.2预案评估

经常检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战性,评估其有效性,针对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和更新。

6其它要求

a、本《预案》启用,由保康县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

b、保康县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生产经营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的重要力量。

c、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经费,按有关规定办理。

d、对应急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保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8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烟花爆竹事故灾难

适配人群县级应急指挥员,乡镇安监人员,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使用场景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点事故,县域应急联动
制定目的怕烟花爆竹炸了没人管,火着了没人救,死人伤人又赔钱。
适用范围全县所有卖烟花的店、仓库,还有管这事的部门和人。
职责分工副县长带头指挥,安监局盯日常,公安管疏散,消防灭火救人,医院抬担架,环保测空气,交通送东西。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打电话报县里,现场别乱动东西,先救人再查原因,警戒线拉好别让人靠近。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每两年查一遍预案熟不熟,乡镇和单位要练演习,没按预案做被监察局盯着看,出了事要倒查谁没到位。

为了快速、有序、有效的联络烟化爆竹事故灾难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在《宣恩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框架下,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必须形成统一的指挥,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2、应急救援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

二、烟花爆竹单位情况

目前我县有批发储存企业1家,零售80家(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

三、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和目标

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对象是指突然发生的,具有巨大影响和破坏力,造成火灾、爆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本《预案》所指重大事故是指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事故。

四、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成立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县的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安监局、县公安局负责人。

成员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监察局、县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

2、指挥部的职责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应急演练。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政府办:承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县安监局:履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方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5)县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县环保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害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县交通局:负责制定县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县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10)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1)县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12)县民政局: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3)县监察局: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

(14)县委宣传部:负责应急救援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事故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和对外发布信息;对有不符合事实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报道,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15)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全县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在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中,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附:专家组名单)

五、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

为及时掌握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情况,传递信息,及时、准确下达指挥部的指令,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

1、事故情况报告

(1)县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5831921

(2)县安监局值班电话:5824219

(3)县公安局值班电话:110

(4)县消防大队值班电话:119

(5)县卫生局值班电话:5832785

(6)急救电话:120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转报县政府值班室和县安监局。

2、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主管部门、公安及环境保护等部门。

2、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乡镇、本部门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当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七、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县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县消防大队、质监局、卫生局、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由县消防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由县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及当地卫生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由县卫生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除工作,该组由县消防大队、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由县消防大队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县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县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县商务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由县商务局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县环保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县安监局负责。

八、附则

1、本《预案》管理单位为县安监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2、发生重大事故时,本预案与《宣恩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并执行。

3、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和本行业特点,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并使相关人员熟悉和掌握预案的内容和措施。

4、本《预案》是作为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发生后,县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灵活处理。

5、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某某市烟花爆竹

适配人群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一线操作工使用场景烟花爆竹生产,仓库储存管理,插引编炮作业
制定目的怕烟花爆竹炸了伤人,怕火势控制不住,怕老百姓慌乱出事,怕财产损失太大,怕影响市里正常生活。
适用范围全市所有烟花厂、批发公司、小卖店,还有仓库和干活的工人。
职责分工市长带头管总,副市长分块盯,安监局日常跑腿,消防队灭火救人,公安维持秩序,医院快送快治。
管理要求配药上药时不能马虎,插引编炮要小心操作,仓库必须专人看守,报警电话110、119、120随时能拨。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不定期查,企业自己每月自查,发现隐患马上改,不整改就通报,出事要追责,平时演练不能少。

为了预防我市烟花爆竹行业的突发事故发生,避免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特制定我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横向协调、外援为辅”的原则,防止突发性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情况

全市涉及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如下:

1.全市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7家(八步区6家,富川县1家),

2.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专营公司5家(八步区2家,钟山县、富川县、昭平县各1家)。其它零售店约130家(八步区40家,钟山县、富川县、昭平县各30家)。

3.全市7家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和5家专营公司各自都有一个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

贺州市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分布在富川县富阳镇、八步区公会镇、沙田镇、贺街镇、仁义镇、灵峰镇和八步街道办事处。如果管理不严,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很容易造成突发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三、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救援的组织指挥机构

(一)成立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和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 长:由市人民政府市长担任

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公安、卫生、交通运输的副市长担任。

成员由市政府办、市经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等部门及市武警支队的第一把手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当发生事故时,以领导小组为基础,组成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指挥部设在事故现场附近,统一指挥救援工作。

注:若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公安、卫生、交通的副市长因公出差时,由在家市委副书记、常委和其他副市长为临时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二)指挥机构的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1)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演练;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

2.指挥部

(1)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自治区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4)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指挥部成员分工

总 指 挥:组织指挥全市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指挥部成员:

市政府办:按照总指挥长和副总指挥长的要求,协调做好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负责调度抢救受伤、人员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市经委: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开停车和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等工作的组织。

市安监局: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市消防支队:负责灭火和抢救受伤人员及各项救援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车辆调度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市武警支队:协助指挥部做好抢救人员工作。

市民政局、总工会:负责受伤人员及其它受害群众的安置工作。

市商务局、工商局等部门积极按照指挥部的部署,负责做好抢险救援物质的供应和做好各项抢险救援工作。

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如正职不在,由副职依次接上,职责和任务不变。

四、危险目标确定

根据我市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销售危险性及可能引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的后果,确定应急救援危险目标。我市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基本上是手工操作,工人在工作时稍微不慎就容易引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存在着严重的危险性。我市生产、经营最大的危险目标是:

1.生产企业的配药工序和上药工序。

2.生产企业的插引工序和编炮工序。

3.各企业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

五、建立和健全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队伍

救援队伍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担负烟花爆竹事故的处置任务。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各自的分工要求组织救援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器材、设施(应急队伍人员名单及器材、设施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一)通讯联络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安监局、公安局组成。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协助指挥部与各专业救援组之间的联络、协调和对外通讯联络任务。

(二)救援组:由市经委、公安局、消防支队、武警支队派出应急分队和消防人员组成救援队,由市消防支队负责。事故发生后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实施灭火和抢救受伤人员的任务。

(三)治安组:由市公安局、武警支队组成,由公安局负责。其职责是担负事故现场的警戒、治安、交通管制和指挥群众疏散、撤离任务。

(四)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局、药监局、防疫站和各医院的人员组成,由市生局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组织医务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担负受伤人员的抢救任务。

(五)善后处理组:由市经委、民政局、总工会组成,由市经委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解决伤亡者家属的实际问题,稳定群众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避免*等事件发生。

(六)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由市经委、监察局、安监局、技监局、公安局、消防支队、卫生局、总工会等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清责任,查明事故原因。由市监察局、安监局负责。

六、装备和信号的规定

为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针对烟花爆竹危险目标的各自特点,事先必须配备装备和器材。

(一)各危险目标企业必须根据需要,将个人防护一般医疗救援、通信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能有效使用。

(二)各类医院应配置有应急情况输氧设备及药物,保证24小时留有较足够医务力量。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各种物资器材配置。如:指挥通讯、灭火、抢险、救护等器材及各种交通工具。

(四)信号规定。

危险目标单位必须设有固定的联系号码(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救援信号主要通过电话和广播报警传递。

报警电话如下:

名称 报警电话

公安报警 110

消防报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市安监局 5123498

市 经 委 5292238

七、预防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对已确定的危险目标,根据导致事故的途径,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各种预防措施必须建立责任制,落实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及个人。主要根据《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八、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处理

当发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人员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事故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市公安、消防、急救中心、安监局及经贸委报警,并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切断事故源。

2.市经委、安监局、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要立即会同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查明事故源点、部位及原因,要果断下达应急救援指令,发出警报,尽快通知指挥部人员及各救援组赶赴事故现场。

3.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当机立断,迅速指挥工人撤离事故现场。

4.市消防支队接到报警后,应尽快赶赴现场,待爆炸声平息后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

5.指挥部成员到达现场后,要尽快收集事故情况作出相应的决策。

(1)视事故情况,作出全部停业停产的决定。

(2)派出人员查明事故原因。

(3)命令各专业救援组迅速投入救援。

(4)按专业对口原则,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6.各专业救援组接到指令后,要以最快速度召集人员,带上救援器材和装备,赶赴指挥部集合,然后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救援。

(1)医疗救护组要与救援组配合,分头到事故现场查点当班人员,发现有受伤人员时,应及时抢救并转移到安全区尽快送往医院抢救,如有去向不明者,应马上进行查找。

(2)治安组要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分禁区,设岗警戒,进行交通管制。

(3)通讯联络组负责指挥部与各救护组之间的联络、协调。视事故情况采取对外通讯联系。

7.当事故得到控制后,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市安监局、经委、公安局、消防支队等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进行事故处理。

九、现场医疗救护

及时有效的现场医疗救护是减少伤亡的重要一环。

(一)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应组建本企业的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二)医疗救护组应熟练掌握应急救援技术,平时多练兵,在发生事故时能起到应急救援的作用。

(三)医务人员应24小时留守值班,备好应急救援的药物及医疗器械,做好紧急准备。

十、社会支援

一旦发生重、特大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本市救援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社会安全时,指挥部必须立即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请求社会力量援助。

(一)通过电台、电视台向社会发出警报,以便做好安全疏散。

(二)报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单位名称、地址、事故性质、物料名称、电话号码,并派人到事故现场的路口等待救援队伍,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三)报警时,应报告伤员数量、伤情。对伤员进行转院时,必须同时通知所送医院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十一、救援队伍训练和演习

为加强各救援队伍的培训,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指挥领导小组从实际出发,针对各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组织一次模拟训练或演习。

(一)救援队伍挑选一些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人员和专家组成。

(二)为保证人员落实,每年一季度将根据人员的调动进行调整,以免虚设。

十二、有关规定和要求

为了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提高应急救援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各危险目标单位必须建立以下相应的制度:

(一)值班制度:各危险目标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各特别通信号码保持24小时畅通,要有人值班,遇到问题及时处理。

(二)检查制度:各危险目标单位应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市根据工作需要,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抽查。

(三)例会制度:企业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检查上月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季召开一次企业应急指挥成员及救援队负责人会议。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预防重、特大化学事故发生。

十三、奖惩规定

对事故应急救援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因玩忽职守或在事故发生时隐瞒事实,导致救援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对在救援躲避、临阵退缩和拒不执行救援命令者,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烟花爆竹事故

适配人群危化品企业负责人,危化品安全管理员,应急救援指挥员使用场景危化品泄漏,危化品火灾,危化品爆炸
制定目的怕事故变大控制不住,怕死人伤人赔钱,怕环境被搞坏。
适用范围舟山市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陆运和废弃处置。
职责分工副市长带头管总,消防管灭火控源,公安管警戒疏散,卫生管救人,环保管测污染,单位要自己先救。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报110或,穿防化服戴面具,设警戒线禁火种,分组干活不乱跑,洗消污染现场。
监督与检查市安监局平时查预案和演练,出事时看谁没到位、谁拖后腿,不听指挥的要追责,领导随时盯进度。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紧急情况不扩大,并尽可能地排除险情。

(2)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3)使承担抢险、救援的人员和队伍分工明确,各项工作有程序、有步骤,使应急处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达到迅速控制危险源、及时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疏散的目的。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3)《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意见》(浙政办发〔____〕75号)。

(4)《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舟政发〔____〕64号)。

(5)《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舟政发〔____〕59号)。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陆域)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的处理。

海上发生船舶火灾(爆炸)事故、海上污染事故时,应启动《舟山市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油库发生火灾事故、油污染事故时,应分别启动《油库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4)和《油库油污染事故应急预案》(附件5),当事故扩大,自救无效的情况下,应分别启动本预案和《舟山市海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不适用于民用爆炸品、城镇燃气、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事故处理。

1.4应急救援的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遵循单位自救、社会支援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事故单位自身组织的应急处理是最基本、最熟练、最快捷的有效处理办法。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该组织配备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专业人员对危险源进行普查、识别、整理、确认、列出危险源;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1.5事件分级

(1)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为ⅰ级事件。

(2)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29人,或重伤20人以上(含死亡、重伤、中毒),以及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事故,为ⅱ级事件。

(3)可茉斐梢淮嗡劳~9人,或重伤10~19人(含死亡、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500万元的事故,为ⅲ级事件。

(4)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中毒3~9人的事故,为ⅳ级事件。

1.6预案启动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

(1)ⅲ级及ⅲ级以上的事件;

(2)危及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人民生命安全的;

(3)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公共安全后果且事态发展超出事发地县(区)政府控制、协调能力的;

(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的。

1.6预案结束条件

(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且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隐患或后果及污染物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

(2)事态发展达到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上一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自动终止,按上级预案有关规定实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领导小组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全监管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

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建委、市交通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舟山港务局、舟山海事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气象局、市民航局、市消防支队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并以报警电话“110”为24小时值班接警电话。配备必要的防爆型现场通讯设备。

2.2现场指挥部

发生ⅲ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应急总指挥和现场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3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职责

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按其工作职能划分为十一个小组: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由专业防护队伍、消防队伍、安监部门人员和事故单位人员组成,危险源单位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该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专业防护队伍、消防队伍应配备专业的防护和急救器材。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点救治。由事故单位负责。

(3)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作进一步治疗。该队伍由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和事故县(区)人民医院共同组成。该医疗救护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制定抢救预案。由市卫生局负责。

(4)消防组:负责现场灭火、设备容器的冷却、喷水隔爆、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人员由企业专职、义务消防人员和当地公安消防队伍组成。由市消防支队负责。

(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现场周围物资的转移。由市公安局、交通委、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当地政府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车辆和船只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由市公安局负责。

(7)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工器具和后勤生活物资的市场供应,组织车辆、船只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分别由市经贸委、市交通委和当地县(区)政府负责。

(8)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区域范围和危险物质的成份及其浓度,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正确评估,为指挥人员决策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据;负责对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由市环保局负责。

(9)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方案和安全措施,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由安全监管局、环保局、质量技监局、气象局和危险化学品技术专家组成。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10)综合协调组: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沟通、事故新闻和应急公告发布。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公安局组成。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

(11)善后处理组:负责现场处置、伤亡善后工作。由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民政局、环保局、城建委和当地县(区)政府组成。由当地政府负责。

2.4应急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全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启动(结束)市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决定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作出重大救援决策;负责对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必要时向省政府请示启动省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向公众、新闻媒体发布有关信息;协调在舟部、省属单位和驻舟部队的应急救援行动。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检查督促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评价其有效性;检查配备的安全、消防、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组织检查有关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模拟演练情况。在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精神。

(3)总指挥职责: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和消除事故危害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队伍实施。

(4)事故单位职责:积极快速全力组织自救,配合现场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同时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工具。

(5)市委宣传部职责:根据领导小组指示,负责组织事故及应急救援情况的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对事故新闻的报道,及时、准确地在相关媒体上发布应急疏散、应急救护和区域警戒的重要公告。

(6)市经贸委职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调配;组织抢险物资供应和输送;参与组织事故调查,组织恢复生产。

(7)市公安局职责:负责实施事故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疏散现场无关人员和搜救受害人员;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确认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8)市消防支队职责: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参与被困人员的搜救工作。

(9)市卫生局职责:负责制定重大危险目标存在的物质对人体伤害的抢救预案;确定主要救治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组织医务人员成立临时医疗救护点;负责危险化学品伤害人员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10)市环保局职责: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体进行应急监测;提供污染物清除处置建议和环境恢复建议等相关环保技术支持,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负责调查特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发布环境污染的信息。

(11)市交通委职责:负责组织应急救援的运输车辆、船舶,运送疏散、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资。

(12)舟山海事局职责:负责制定海上交通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海上事故现场火灾扑灭,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实施海上交通管制;负责组织、指挥事发海域污染消除清理工作,组织海上搜救工作。

(13)市质量技监局职责:负责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并提供技术支持。

(14)市气象局职责: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天气监测、气象保障并提供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有关的其他气象要素。负责提供影响火势蔓延的气象要素预报。积极开展有毒气体扩散的方向和范围以及空气污染潜能预报等。

(15)市民政局职责: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救济发放;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县(区)政府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救助等相关善后工作。

(16)市城建委职责:协助市公安局维护事故周边控制区域的交通与治安秩序;负责相关公共区域废弃物的清洁与清理。

(17)市安全监管局职责:负责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制订与修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

(18)市财政局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为消防部门配备必要的专业防化、洗消车辆及装备提供经费支持。

(19)市监察局职责:负责对各县(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履行救援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援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的行为,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的行政责任。

(20)有关县(区)政府职责:协助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实施事故控制、人员救助、人员疏散、秩序维护、救援保障、受灾群众安抚等各项工作。

3应急救援准备

3.1县(区)安全监管局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县(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各县(区)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3.2各县(区)政府及各市级有关部门应掌握必备的救援设备和物资,在事故发生时能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3.3各县(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监督,确保危险化学品单位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开展重大事故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应与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起进行,并根据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和完善。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正常运作;

(2)现场人员是否能安全撤离;

(3)应急救援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4)有关抢险设备、物资能否到位;

(5)能否有效控制事故和消除隐患。

4事故报告程序

4.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做到:

(1)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

(2)立即拨打“”或“110”报警,同时按以下内容如实报告当地安全监管、环保、质量技监部门。

事故报告的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交通路线;

②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漏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涉及范围;

③事故原因、化学品名称和数量、事故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⑤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等事项;

⑥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4.2县(区)“110”报警台或当地安全监管局接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当地县(区)政府值班室和市安全监管局,值班室立即报告当地县(区)政府主要领导。

4.3县(区)政府确认事故后,立即上报市政府和市安全监管局,同时按照当地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先期处置,控制灾情。

4.4因抢救人员、控制事故、疏导交通、恢复生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事故发生单位、当地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5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

5.1舟山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值班电话“”和公安局“110”报警台接到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报警后,立即报告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值班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转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5.2根据本预案启动条件,由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经紧急商定后,做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决定,并确定现场总指挥,组成现场指挥部。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总指挥的指令,立即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

5.3现场总指挥根据事故的性质与程度,按照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职责组建现场救援工作组,与各组有关的各职能部门应当服从现场总指挥的指挥,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

5.4现场总指挥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救援现场的有关工作情况,保持信息的畅通,接受领导小组的指令。

5.5事故单位应当无条件配合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必要的协助,不得临阵脱逃。

6应急救援程序

6.1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总指挥立即指派有关成员单位的负责人调集车辆、船只和各专业队伍、设施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6.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现场。

6.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6.4专家组成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技术原则》(附件3),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及提出防范措施。

6.5各专业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6.6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专家组成员和环保部门指导进行现场洗消工作。

6.7事故得到控制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应妥善保护的区域,组织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要求:

(1)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救援队伍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络。

(2)车辆、船只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安排进行行驶和停放(停靠)。

(3)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物质大量泄漏的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物,手机应关闭,杜绝一切着火源。

(4)对有毒物质的泄漏,应急救援时必须使用正压自给式防毒面具;对于对皮肤有危害的物质,应急救援时必须穿全封闭化学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等。

(5)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7人员疏散

7.1建立警戒区域

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门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所涉及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道路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实行专人警戒,除消防及应急处理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易爆物品时,警戒区域内应严禁各类火种。

7.2紧急疏散

受灾区域内被围困人员由公安部门负责搜救;警戒区域内无关人员由事故单位配合公安部门实施紧急疏散。

7.3扩大疏散

当事故可能危及周边地区较大范围人员安全时,总指挥应综合专家组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实施群体性人员紧急疏散的建议,建议应当明确疏散的范围、时间与方向。

现场指挥部应当及时发布事故信息,经领导小组批准,及时发布周边地区人员紧急疏散的公告;当地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领导小组的指令,及时、有序、全面、安全地实施人员疏散,妥善解决疏散群众的临时生活保障问题。

8应急结束

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总指挥提议,领导小组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并向有关新闻单位发布信息。

9善后处置

9.1有关部门与事故单位应做好现场清洁与清理,消除危害因素。

9.2环保部门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的危害,提供处置建议等相关技术支持,并对事故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跟踪监测,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9.3安全监管部门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9.4当地政府督促事故单位、相关保险机构做好事故的赔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10预案演练

定期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救援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1发生火灾、爆炸事故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火灾控制,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10.2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险化学品泄漏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火灾控制,现场环境状况测定,周围容器的隔热降温保护,受伤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10.3发生同时具有火灾、爆炸、有毒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拟演练

主要演练专业救援队伍防护器材的使用,着火源的控制,现场环境状况的测定,泄漏区域防爆隔爆保护,泄漏点堵漏,中毒人员的搜救和现场急救,人员疏散、撤离及安全警戒区的设立等。

模拟演练必须与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一起演练,演练前要制定周密的演练计划和程序,检查演练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参与演练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等。

11经费保障

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各县(区)政府所需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各项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列入预算。

12其它

12.1参加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家组成员的指导下工作。

12.2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分工、联系电话变更时,有关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市安全监管局调整通信录。

12.3本预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12.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烟花爆竹

适配人群应急指挥部成员,消防救援人员,安全监管人员使用场景烟花爆竹仓储,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燃放现场
制定目的烟花爆竹容易炸、容易烧,怕出事伤人伤物。得提前想好怎么防、怎么救,不然真炸了乱成一团。
适用范围全市卖烟花的店、存烟花的仓库、运烟花的车、管烟花的部门。
职责分工副市长总管;安监局盯日常;公安管疏散和警戒;消防冲火场;卫生救伤员;环保测空气;交通保路通;气象报风向。
管理要求一出事马上报警;伤员立刻抬走;火马上扑;毒气马上测;群众马上撤;路马上封;专家马上到现场看。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每月查一次预案有没有写、练没练;谁不报事故扣奖金;谁拖着不去现场要通报;演练造假直接换人;查到隐患不改就停业。

为了加强对烟花爆竹事故的控制,预先对烟花爆竹的性质,可能发生事故的途径、危害程度及可能涉及的范围等因素进行分析,并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群众撤离,清除危害后果,最大地减少烟花爆竹事故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从“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确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应急救援原则: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

二、应急救援预案的作用和目标

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对象是指突然发生的,具有巨大影响和破坏力,造成火灾、爆炸,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性事故。

三、应急救援的指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成立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市的烟花爆竹重大事故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安监局、市供销社、公安局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市公安交警大队、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0798-6824057。

2、指挥部的职责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全市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3、各成员单位职责

(1)市政府办公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接烟花爆竹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履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职责,负责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市应急救援模拟演习;负责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救援专业队伍的组织、训练与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市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抽调警力、封锁现场、维持秩序,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预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5)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6)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救护、治疗应急预案。确定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7)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制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应急预案。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8)市交通局:负责制定运输抢险预案。指定抢险运输单位,负责监督抢险车辆的保养,驾驶人员的培训,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9)市供销社:负责监督检查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他们进行应急救援。

(10)市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服务应急预案。为事故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降雨量等气象资料。

(11)市发展计划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12)市经贸委:参与组织、筹备抢险器材和物资。

(13)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14)市民政局:民政局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5)市监察局:监督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参加事故调查,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

(16)应急救援专家组:由全市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在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中,负责对事故危害进行预测,为救援的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平时应做好调查与研究,当好领导参谋。

四、应急救援程序

1、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自救,并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向市政府进行报告,并组织做好指挥、救援工作。各有关部门应急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五、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1、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卫生局、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及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该组市卫生局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该组由市卫生局负责。

3、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专业抢险队伍、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火灾、爆炸类事故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中毒类事故由卫生局负责,道路运输类事故由交通局负责。

4、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5、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市公安局、市公安交警大队组成,由市公安局负责。

6、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部门组织。市经贸委负责。

7、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负责。

8、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和市供销社组成。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河区:烟花爆竹

适配人群安全监管人员,公安消防队员,企业安管员使用场景烟花爆竹生产,烟花爆竹运输,烟花爆竹燃放
制定目的怕烟花出大事,死人伤人,钱赔不起,大家慌乱。想快点救、少死人、少损失。
适用范围全市所有做烟花、卖烟花、运烟花、放烟花的地方和人。
职责分工市安监局牵头管总,公安管现场警戒救人,卫生管送医,交通管运人运物,其他部门各盯一块。
管理要求出事马上报119、120;划警戒区;保路通、电通、信通;专家到场定方案;不许乱动现场。
监督与检查安监局平时查预案练不练,出事时看谁没到位;县区领导必须到现场;没做到的通报,严重就追责。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烟花爆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池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池州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事故灾难应对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事故灾难。

(2)超出县、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灾难。

(3)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响应的事故灾难。

1.4 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成及职责

在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同志任总指挥,市公安局和当地县、区政府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由市安全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交通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协调与指挥中心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3)必要时,协调驻池部队参加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启动市烟花爆竹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2.2 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职责

(1)市安全监管局:承接烟花爆竹事故报告;制定烟花爆竹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的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省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的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并传达落实上级领导指示;负责成立应急救援专家组并开展工作;组织协调烟花爆竹事故的调查处理。

(2)市公安局:负责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以及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组织伤员的搜救,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3)市委宣传部:负责事故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4)市卫生局:负责应急抢险过程中的医疗保障,组织对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统计、通报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

(5)市质监局:负责涉及烟花爆竹生产产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质量检测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6)市交通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抢险物资和抢险人员的运送。

(7)市劳动保障局:参与有关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相关事务。

(8)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提供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2.3 专家组

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1)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处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议。

(2)对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进行技术指导。

(3)参与事故调查,提出事故灾难原因分析意见。

(4)参于制订、修订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5)承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2.4 日常工作机构

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作为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市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管理和实施救援预案。

(2)对全市范围内烟花爆竹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提出预测和预警。

(3)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组织制定烟草爆竹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导书。

(4)收集全市烟花爆竹应急救援资源信息,组建专家库和资源库,并负责联络。

(5)跟踪各地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指导各县、区、管委会和企业做好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6)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督促落实,做好应急救援联动组织网络的联系、协调工作,定期与相关部门和单位交换信息。

(7)汇集、上报事故灾情和救援情况。

(8)承办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警预防机制

3.1 预防

3.1.1 各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分级建立烟花爆竹重大危险场所数据库,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危险场所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分布、地理位置以及危险危害级别等内容;周边安全距离、地形、地貌、交通、电力、水源以及周围消防、医疗救护力量等,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3.1.2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合作,依法履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1.3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2 监测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负责收集有关烟花爆竹事故灾难信息,并定期将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提出事故灾难分析预测报告,报指挥中心。

3.3 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以及影响范围,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分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等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事故灾难。

较重(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灾难。

严重(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特别严重(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4 应急响应

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按照事故灾难等级分别响应。

发生一般事故灾难及险情时,应立即向119、120报警并及时报告当地县(区)级政府和安全监管局,启动县(区)级预案,并及时逐级上报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县、乡(镇)级政府负责同志应在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市有关部门应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工作。

发生较重事故灾难及险情时,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市县级政府负责同志应在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工作。

发生严重事故灾难及险情时,在省级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

发生特别严重事故灾难及险情时,在国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下,组织应急处置。

4.1 基本响应程序

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单位在报告事故的同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物件及重要痕迹等物证。

当地政府应当紧急启动相应级别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先行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迅速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伤员抢救、事故抢险、人员疏散和隐患处置工作。

封锁事故现场。根据人员伤亡和波及范围,设定现场抢险救援警戒区域。同时设立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保证救护车辆畅通。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物质的品种、数量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社会动员。当地政府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负责动员、调动有关人员、物资、设备、器材以及征用场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配合并提供尽可能的便利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延、阻拦和拒绝。

4.2 应急决策

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接到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安全事故灾难报告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情况作出以下处置,其中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还应在省、国家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处置:

(1)对事发地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要求,协调市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向市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

(4)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救物资救援,必要时请求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支援。

(5)发布启动应急预案指令。

(6)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导。

(7)落实上级和市领导有关指示,进一步采取相关处置措施。

4.3 指挥协调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企业应立即组织抢救,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当地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协调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组织人员疏散、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5)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4.4 应急联动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安全监管、交通、气象等相关部门参加,组织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开展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增援队伍。

(2)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部门负责,公安、交通等部门参加,组织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组:由公安负责,交通等部门参加,负责事发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确保运输畅通。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取证依据和资料。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部门负责,公安等部门参加,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同时要保证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社会动员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社会志愿人员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7)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财政部门负责,商务等部门参加,根据需要负责调集和征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的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用于应急救援。

(8)应急通信组:由通信部门负责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通信畅通。

(9)综合信息组:由现场指挥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应急工作人员必需的后勤保障工作。

(11)新闻报道组:在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的指导和协调下,制订新闻报道方案,适时向有关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

4.6 新闻报道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____]22号)和《关于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____年2月27日印发),由宣传部门统一负责对外新闻报道工作。

4.7 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险情得到根本消除,经现场指挥部检查确认,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火灾及环境影响时,由现场指挥部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指挥机构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理

5.1.1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租用场地,所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单位或事发地政府负责解决。

5.1.2 对伤亡人员和家属做好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5.1.3 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

5.2 保险

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应立即勘查,核实受损情况,向购买保险的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和受灾人员支付保险金。

5.3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可进行现场清理。

5.4 应急总结

应急结束后,应将应急救援期间有关文字资料、图片资料、录像资料整理归档,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按程序上报。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各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应配备相应的通讯设施,确保应急参与部门之间的联络畅通。

6.2 装备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重大烟花爆竹事故危险场所分布,配备相适应的救援装备,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及时调用。

6.3 队伍保障

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是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队伍。同时要加强以企业、乡镇为单位的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应对突发事件中的作用。

6.4 运输保障

公安、交通等单位负责运输保障。保证车辆在紧急情况下的优先安排、优秀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

6.5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技术队伍,及时开展医疗救治,根据需要及时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事故现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

6.7 技术保障

各地应根据辖区内烟花爆竹的数量和分布,建立由当地的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机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组成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专家参与起草本地的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方案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分析。

6.8 宣传、培训和演练

6.8.1 应当加强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6.8.2 应当组织、督促对有关职能部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和专业抢险救援机构开展相关人员的应急培训,提高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救护、防护撤离、消除危害等应急救援技能的综合素质。

6.8.3 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适时组织向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6.9 监督检查

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奖励与责任

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等方同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事故中玩忽职守,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市应急指挥机构联系方式

市安全监管局办公室电话:0566-2037571

传真:0566-2027336

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二科电话:0566-____066

传真:0566-2027336

7.3 预案管理

本预案则市安全监管局制定解释。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制定烟花爆竹应急预案后,应当报本级政府和上级安全监管局备案。

各县(区)安全监管局应当每两年或者发生烟花爆竹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