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运输规定
| 适配人群 | 爆破押运员,危货运输司机,现场爆材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运输,危险物品转运,施工现场爆材配送 |
|---|---|---|---|
| 制定目的 | 怕运输时出意外,炸药火药容易着火爆炸,路上颠簸、混装、停车都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运爆破器材的车、司机、押运员、看守人。 | ||
| 职责分工 | 司机管车和路,押运员全程盯货,看守人守住卸下的东西。 | ||
| 管理要求 | 车要检查好,挂“危险物品”牌,配两个泡沫灭火器,不许吸烟带火种,不许混装,不许中途停车。 | ||
| 监督与检查 | 车队队长每天查车查人,安全部不定期抽查,没做到就停运学习,再犯扣奖金。 | ||
1. 运输爆破器材必须有押运人员,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
2. 禁止用翻斗车、装载车、自卸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
3. 运输车辆出车必须经过严格检查,确保车辆完好状况,每辆车配备两只泡沫灭火器,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 运输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规章制度,严禁开快车或抢行,严禁在中途停车加油或修理。
5. 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运输,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爆破器材运输车辆,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守。
爆破器材运输规定:爆破器材装卸
| 适配人群 | 爆破作业人员,危货押运员,装卸监护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器材装卸,雷管运输作业,危险品搬运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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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目的 | 怕装卸时出意外,炸药雷管碰着撞着会爆炸,白天看不清晚上更危险,雷雨天也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干装卸爆破器材的人,装运的车,还有放器材的场地。 | ||
| 职责分工 | 监督员盯着现场,司机守着车,搬运工轻拿轻放,谁干活谁负责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白天干活,雷雨天停,雷管不能倒放立放,不准混装,不准扔不准踩不准拖。 | ||
| 监督与检查 | supervisor天天看,队长抽查,谁没做到马上喊停,再犯就换人干,出事全责自己扛。 | ||
1. 装卸工作应有专人在场监督,并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
2. 搬运装卸工作宜在白天进行,炎热季节可在清晨或傍晚进行,严禁夜间装卸雷管。
3. 搬运时应谨慎小心,禁止冲击、碰撞、拖拉、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器材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
4. 装车时,车箱底部应铺设软垫,雷管箱不准许倒放或立放,层间也必须垫软垫。
5. 同一车上不得装运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雷管与炸药也不允许在同一车箱或同一地点装卸。
6. 汽车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驾驶室,在雷雨时间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
爆破器材运输规定:爆破器材装卸运输有关
| 适配人群 | 爆破工,保卫科人员,安监科人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井下运输,火工品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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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装卸和运送爆破器材的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二)装卸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严禁私拆包装袋,严禁打开包装箱、检查后方可移交。出现可疑情况必须向公司汇报,由保卫科进行追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三)装卸爆破器材不准混装其它物品,装运雷管的运输车必须铺有软垫。
(四)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不得同车运输和同时装卸。不准倒装、立装、倾装。
(五)运送的爆破器材要符合计划要求,做到帐、单、物相符,出现不相符,进行严肃分析处理。
(六)火工品由保卫科负责下井前的全程监护,安监科负责从井口到作业地点的运送和监护。运输爆破器材车辆到达交接地点后,由保卫科、安监科、作业地点等人员进行交接处理。
(七)爆破器材入井时,必须直接运往作业地点,不准在井口、井底车场及其他任何地点停留。由调度室负责统一调度指挥,运转队、安监科落实实施。
(八)井下运输雷管、炸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专用车辆,并上锁。
(九)爆破工领取炸药及电雷管后,电雷管必须有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他人运送。运送时必须用药箱,严禁用手直接提携炸药。爆破工不得同时运送电雷管和炸药。
(十)运送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直接运送到临时存放地点,严禁中途停留,乘车时不得与其他人同坐一辆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严禁用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等运送爆炸材料。
爆破器材运输规定:爆破器材储存保管领退发放
| 适配人群 | 库管员,爆破工,押运员 | 使用场景 | 炸药库管理,爆破材料领退,井下爆破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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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管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上岗。
(二)库存爆破器材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帐目清楚、手续齐全。所有表格、台帐、票据记录无涂改、无差错,保存完整。
(三)炸药库必须符合要求,搞好防火、防潮、防水、防盗、防鼠、照明、防爆工作,做到设施完好,措施有效,保持卫生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分壁槽存放,并加设防爆隔离设施,性质不相同的炸药、雷管必须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保管,做到离开墙壁100mm,包装完好、封绳完整无缺,排放整齐。
(五)严格按设计安全容量控制炸药、雷管库存,不得超储。
(六)各项管理制度牌板齐全、正规标准,悬挂上墙,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库房内外做到卫生整洁,照明齐全,禁止带矿灯进入库房内,包装箱等物品摆放整齐,及时外运。
(七)待报废的爆破器材必须单独记帐和分别保管,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销毁处理工作。
(八)库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库内使用的矿灯必须加防爆套,库房干、湿度、风量必须符合要求,库内最高温度不准超过规定。
(九)发放炸药、雷管必须按矿审批的计划进行。当班计划、实领、使用、退库必须做到“四对口”,帐、卡、物“三相符”,日清、月结。
(十)火药库发放炸药、雷管时,保管员要检查炸药箱、雷管箱是否合格,不合格不得发放。
(十一)爆破工必须将上一班盖全章印的爆破材料领用单交回药库,并凭当日爆破材料领用单、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爆破作业许可证》领取炸药、雷管,缺一不得发放。回执单必须严格执行“五签字一盖章”制度。五签字:即值班干部、班(组)长、爆破工、收料人、发料人;一盖章:即火工品专用章。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交回药库,不得留给下一班使用。
(十二)发现雷管有异状,必须及时报告。质次、劣品、混装、脚线不正常、打号字迹不清晰的雷管禁止发放使用,应该报废的,按规定报废、销毁。
(十三)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逐个做全电阻检查并编号,未做全电阻检查、编号的不得发放。爆破工必须使用自己的雷管号。
(十四)火药库库管员应坚守岗位,严禁空岗。非库管员进入火药库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或保卫科开出的证明信,无证、信人员无论任何理由均不准入内。
(十五)因违反爆炸材料有关规定,造成丢失、被盗或其它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纪律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十七)井上所有接触火工品的人员,包括装卸工、押运员、库管员及汽车司机等都要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参加培训。井下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政审和专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人员。
(十八)爆炸材料库和发放硐室的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并填写爆炸材料交接班记录。
(十九)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发放爆炸材料:
1.未持有合格证件的爆破工。
2.凡未经领导签发、印章不齐全或涂改的领料单。
3.药箱、雷管箱不合格(如破烂、无盖板)或有箱无锁
(二十)爆破工将当班剩余的炸药、电雷管退库时,应持有当班班(组)长的签字,爆炸材料管理工要认真查对、验收,确认领退数量相符,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方可办理退库手续。退库的炸药、电雷管发放前必须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准发放。
(二十一)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严禁私藏电雷管及炸药。
(二十二)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淋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二十三)考核:
1.对存在问题的,一律按违章考核处理,性质严重的进行分析处理。
2.出现帐、卡、物不相符,火工品丢失,井上私存等严重问题,一律由保卫部按规定进行追查处理。
3.井下乱扔、乱放炸药、雷管,每块炸药罚责任单位100元,扣单位考核分1分;每发电雷管罚责任单位500元,扣单位考核分5分。对井下私藏炸药、雷管的,每块炸药罚责任单位200元,扣单位考核分2分;每发电雷管罚责任单位1000元,扣单位考核分10分。性质严重的,由公司研究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