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地产客户登记规定

适配人群置业顾问,案场主管,内勤专员使用场景客户接待,电话咨询,亲属购房
制定目的怕客户登记乱套,抢客户、漏登记、记错人,影响销售公平和公司收入。
适用范围所有销售员、内勤、主管,还有来访和电话咨询的客户。
职责分工销售员负责登记和跟进,内勤负责核对存档,主管处理争议,经理拍板特殊情况。
管理要求必须手写 电脑双登记,15天没跟进就换人,亲属按第一次全名算,不能涂改原始记录。
监督与检查内勤每天查登记表,主管抽查跟踪记录,涂改一次通报扣提成,两次直接走人,争议当场报主管。

商业地产项目客户登记规定

1.销售人员必须请自己接待过的客户于《客户来访登记表》或汇总表上留名,并在两张表上留下同一记录,由销售人员交内勤人员审核存档,内勤人员将资料分析处理并输入电脑。

2.电话咨询的客户原则上只做电话登记,不做客户接待登记,如登记应特别注明。

3.销售人员必须认真跟进自己的客户并做好记录,不得因跟进工作不足而造成客户流失;假如超过15天无任何跟踪记录或成交记录,不再视为第一位登记人的客户。

4.客户登记有冲突,以先登记者为准。客户登记必须是以客户姓名、联系电话为确认依据,否则无效。

5.如前后两次客户登记确定为夫妻、父子、母子等直系亲属关系,第一次全名登记视为有效登记。

6.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原销售人员在的情况下,由原销售人员接待;若原销售人员不在,则视为新客户,算做当天值班销售人员的客户。

7.销售人员不得涂改客户登记原始记录或跟踪记录等,一经发现,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成交提成充公;第二次立即开除。

8.如销售人员介绍团体客户来购房,可将该销售人员视为第一接待人,销售人员应将客户及时引见主管,但分配方案听从公司安排。

9.如出现以上各条以外的特殊情况,客户的归属由现场主管协助部门经理处理。现场出现争议,由主管负责处理。

商业地产客户登记规定:商业地产客户现场投诉接待

适配人群案场销售员,销售主管,项目内勤人员使用场景客户投诉接待,售楼现场服务,投诉登记归档
制定目的客户投诉多,现场接待乱,容易吵架或冷脸,怕影响项目口碑和客户信任。
适用范围所有销售员、内勤、主管,售楼处现场和电话投诉。
职责分工销售员负责接、听、记、安抚、反馈;内勤负责存档登记;主管负责统筹和季度总结。
管理要求必须微笑倾听,不争辩,不冷淡;填投诉表,写清姓名房号时间内容;情绪激动就带去安静地方。
监督与检查主管抽查投诉表填写和回访记录;没填好要重做;漏报或争吵扣绩效;客户二次投诉算失职。

商业地产项目客户现场投诉接待规定

1.接听客户投诉电话:销售人员接到客户投诉电话,必须耐心聆听,详细了解客户投诉问题,为客户填写投诉表,详细记录与客户谈话情况,告知客户答复时间,在投诉表上填写清楚并核对客户姓名、房号、电话、投诉时间、投诉内容等。

2.客户直接到现场投诉时,应及时接待并及时处理,如当时无法处理,指导客户填写书面投诉书。如客户情绪较激动,接待销售员应尽量将客户引到较为安静的地方,慢慢予以安抚,接待销售员应面带微笑,全神贯注的倾听,并要即时表示你的理解,快速处理。如客户提出无理要求,也不能直接回绝,可视情况婉转表达公司的立场,或找出有关协议、法规文件等说服客户,但如矛盾尖锐,可记录下来,事后处理,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也不得态度冷淡。

3.销售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必须核实投诉内容,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后,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客户,如由于有关部门等原因,投诉处理不及时,销售人员应在约定答复的时间内与客户取得联系,道歉及说明处理情况,并跟踪服务至投诉处理完毕。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时,可上交给主管统一处理。

4.销售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必须在客户投诉表上做好书面记录,在处理完后统一交给内勤存档。

5.现场内勤接到处理完的投诉表,分类填写《投诉处理汇总登记表》,销售主管于每季度出投诉处理总结报告。

商业地产客户登记规定:商业地产客户接待

适配人群一线销售人员,现场主管,内勤专员使用场景客户接待,电话咨询,楼盘推介
制定目的怕客户没人理,怕销售抢客户吵起来,怕客户被冷落投诉。
适用范围所有售楼处的销售员、前台区域、接待客户和打电话的事。
职责分工销售按顺序接客户,主管盯现场秩序,老客户来了最后那人接。
管理要求签到排队、门口候客、接待完签字、不抢不挑不插话、送客出门。
监督与检查主管天天看,同事能投诉,口头警告→罚200→罚500写检查→开除,客户投诉直接辞退。

商业地产项目客户接待规定

1.销售人员按签到时间先后,由外到里坐在柜台内轮候接待客户,即将被轮到的销售人员须站在门口等候客户,不得坐在柜台内。如轮到的销售人员因正在接待其他客户、接电话或其他公务离开前台,则跳过,以后再补。若轮到的销售人员因私事不在现场(如去洗手间、临时外出等)自动跳过,但算已接待一个客户名额,不另行补回。

2.销售人员在接待完客户后需于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并按顺序轮流接听电话。

3.销售人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业务员书面投诉,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罚款$200元;第三次以后每次罚款$500元,写出书面检查。

4.现场主管负责监督调整销售员轮流接待秩序,并保证每个客户能及时得到销售人员的主动接待。

5.每个销售人员均须按签到顺序接待客户,不得挑客户、抢客户。若销售人员正在接待客户,登记过的老客户来访则由排在最后的销售人员接待,不视为接待名额。

6.销售人员在接待第一次见面的客户必须委婉的询问客户以下两个问题:a.询问客户是否来过b.是哪一位销售人员接待过

7.销售人员不得挑选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售楼人员都要全力接待。

8.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正在接待的客户,而转接其他客户(客人多的时候,只能兼顾)。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立即辞退。

9.销售人员不得在客户面前争抢客户,不该在客户面前说的话决不允许说。销售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争执,也不得在成交后因销售人员之间发生争执而向客户查核当时成交或登记情况。一经发生,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肇事方罚款$5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开除。

10.因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主管查实后给予该销售人员书面警告,并罚款$200元。累计三次经部门经理同意根据公司规定给予该销售人员处分。

11.销售人员不得在其他销售人员接待客户的时候,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若遭到其他销售人员投诉,影响成交,主管查实后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200元。

12.销售人员在接待其他同事的客户时不得主动递送名片,除非得到该销售人员的同意。若客户主动要求,事后须及时知会原销售人员。

13.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人员促成交易,在某销售人员不在或繁忙的情况下,其他销售人员必须协助接待。

14.销售人员接待客户完毕,须送客户出售楼处,不得于客户背后谈论、辱骂或取笑客户。

15.每个销售人员都有义务做电话咨询,并鼓励客户来访售楼处(在售楼处具备接待条件的前提下),除非客户到售楼处后主动提出找某销售人员,否则仍然以轮流到的销售人员作为客户接待及登记人。

16.如电话咨询本公司其他楼盘情况,应耐心介绍及按公司的要求填写《客户信息反映表》,如该楼盘有独立售楼处,应将客户介绍给该售楼处。

17.销售人员原则上不得预留房号,以先付定金者为准,有特殊情况可请示现场主管。

18.销售人员收取定金之前必须先确定该单位确未销售,如有成交,应立即通知现场主管,主管应即时与内勤及其他相关人员取得联系,避免重复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