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施工场所职业危害分析防治措施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电焊工,粉刷工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防护,电焊作业管理,高空粉刷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工人干活时得尘肺、中毒、耳聋、中暑这些病。工地灰尘大、噪音响、材料有毒、夏天太热,不盯紧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建工地的施工人员,包括焊工、油漆工、粉刷工、振动机械操作工等。 | ||
| 职责分工 | 公司设安全管理科专人管;项目经理盯现场;班组长管本组人;工人自己戴好口罩耳塞、不超时干活。 | ||
| 管理要求 | 设公告栏贴规章;配口罩耳塞防振手套;通风排毒;挂警示牌;配急救用品;定期体检;培训上岗。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员每月查至少一次;查防护用品戴没戴、警示牌挂没挂、工人有没有证、干没干超时;没做到就整改,再犯扣钱;检查记录要留底。 | ||
一、施工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方针原则:
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依法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自己也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障职工获得相应的职业卫生保护,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社会保险。积极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料,公司安全管理科设专人负责各在建工程职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监督,加强对职工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在各在建工程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人员给予奖励。
加强职工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设置安全管理科为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置专职职工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职工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在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情况。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在施工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一旦发现职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工作。对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向施工人员提供相关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急救治措施等信息。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隐瞒或欺骗。按“三级教育”的原则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职工遵守职业病防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位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二、施工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措施
(一)、接触各种粉尘,引起的尘肺病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加强水泥等易扬尘的材料的存放处、使用处的扬尘防护,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在易扬尘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个人防护措施:落实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给施工作业人员提供扬尘防护口罩,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工人。
作业场所的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个人扬尘防护措施的落实,每月不少于一次,在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减少扬尘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二)、电焊工尘肺、眼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为电焊工提供通风良好的操作空间。
个人防护措施: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杜绝违章作业,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检查措施:在检查项目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工人作业场所的通风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8小时工作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三)、直接操作振动机械引起的手臂振动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
个人防护措施:机械操作工要持证上岗,提供振动机械防护手套,采取延长换班休息时间,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作业。
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警示标志的悬挂,工人持证上岗,防振手套佩戴,工作时间不超时等情况。
(四)、油漆工、粉刷工接触有机材料散发不良气体引起的中毒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坚强作业区的通风排气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相关工种持证上岗,给作业人员提供防护口罩,采取轮流作业,杜绝作业人员的超时作业。
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良好通风,工人持证上岗,佩戴口罩,工作时间不超时,并指导提高中毒事故中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五)、接触噪声引起的职业性耳聋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作业区设置防职业病警示标志,对噪声大的机械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减少噪音污染。
个人防护措施: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劳动防护耳塞,采取轮流作业,杜绝施工操作人员的超时工作。
检查措施: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作业场所的降噪音措施,工人配到,工作时间不超时。
(六)、长期超时、超强度的工作,精神长期过度紧张造成相应职业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减少工人劳动强度,位置工体、休息、娱乐场所,将强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
个人防护措施:不盲目抢工期,及时抢工期也必须安排充足的人员能够按时换班作业,采取8小时作业换班制度,及时发放工人工资,稳定工人情绪。
检查措施:工人劳动强度适宜,文明施工,工作时间不超时,工人工资发放情况。
(七)、高温中暑的预防控制措施:
作业场所防护措施:在高温期间,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防中暑药品、器材。
个人防护措施:减少工人工作时间,尤其是延长中午休息时间。
检查措施:夏季施工,在检查工程安全的同时,检查落实饮水、防中暑物品的配备,工人劳逸适宜,并指导提高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建筑业施工场所职业危害分析防治措施:建筑业加强农民工劳动保护
| 适配人群 | 施工项目经理,劳务公司负责人,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岗前培训,劳务分包,工地巡查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干活太危险,工人培训不到位,保险没交齐,合同乱签,出事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农民工、包工头、施工队和现场管理人员。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配好防护用品,班组长盯紧操作,工人自己戴好安全帽,不乱动设备。 | ||
| 管理要求 | 上岗前必须培训,高处作业系安全带,用电设备专人管,发现隐患马上停。 | ||
| 监督与检查 | 项目经理每天查,安全员不定期巡,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扣工钱。 | ||
建筑业农民工面临培训有缺陷、社会保险缴纳缺位、劳动合同落不到实处等诸多劳动保护问题,而拓宽建筑行业保险市场、促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发展等措施,不失为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的一套好“组合拳”。
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筑行业创造了出许多就业机会,大批农民工进入建筑业劳动。而建筑施工劳动强度大、风险高,施工队伍庞大、流动频繁,使得安全生产管理更具难度,劳动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切实改善建筑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民工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岗前劳动保护培训,从源头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加强和改进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保护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培训有缺陷
安全生产培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培训效果难以保证。培训教材缺乏统一标准,培训内容往往不能贴合农民工的实际认知水平,缺乏实际动手操作课程,使农民工理论听不懂、技能学不到,达不到安全培训的根本目的和预期效果。有些内容无法与当前建筑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相匹配。培训考核简单,培训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培训标准,基本上只要参加培训就可以上岗,有的甚至直接省略考核程序。
社会保险缴纳缺位
许多建筑施工单位所办理的社会保险并不全面,除了养老保险的参保率较高以外,其余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不容乐观。有的建筑施工单位内部存在不公正现象,只是选择性地为某一些农民工办理某些特定的社会保险,以应付上级监管部门的抽查。有时建筑施工单位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采用不正当手段贿赂相关的社会保险机构,订立虚假的参保合同以逃避长远的劳动保护投入,表面上办理了有关保险,实质上只是建立了一个“虚假空壳”。
劳动合同落不到实处
为数不少的劳务公司只与少部分建筑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拟定一份名存实亡的虚假劳动合同,以应对施工单位和上级管理部门的检查。有时部分劳务公司采取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简化程序、节省时间的目的。由于只是与农民工代表商议劳动合同的内容,所以对于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不可能征得每一位建筑农民工的认可。劳务公司往往会延长劳动时间、降低薪资待遇,而农民工又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所以劳动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是在违背建筑农民工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会增加日后劳务纠纷的发生率。
劳动监察不力
建筑施工单位内部劳动管理不健全,有些工作人员任意削减劳动保护经费,导致相关劳动防护装备得不到维修或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不能配备齐全,甚至购置假冒伪劣产品,从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监管部门职责也未履行到位,深入施工一线的现场检查频率较低,仅靠书面的安全生产调查报告来掌握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同时,对于被查出的违章企业的处罚方式比较简单,对于违章特别严重、屡禁不止的施工单位没有严厉整治。
农民工维权艰难
当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建筑农民工不知该向何种机构寻求帮助,也没有哪一家法律机构愿意主动提供帮助,更不可能进行无偿援助。法律维权需要充足的人证、物证作支撑,然而由于前期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办理环节中存在许多漏洞,建筑农民工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又不注意调查取证、搜集资料,往往造成日后维权过程中证据不足、无据可循的尴尬局面。
问题的根源
农民工有着先天不足
由于建筑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属于低学历人群,思想上对安全生产没有一个具体的认识。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的安全培训课程不感兴趣,不能很好地理解与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劳动保护技能。而在实际培训过程中,施工单位往往对农民工的文化水平疏于考虑,大多是一些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操作性不强。
施工单位责任缺失
有些施工企业弱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能,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在招收农民工时,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经过相关的条件审核与健康体检,草率录用,导致许多身体状况不适宜从事建筑业劳动的人员进入了庞大的建筑农民工队伍。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劳务分包的监督机制也不尽完善,无形之中助长了劳务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侵害了农民工的正当权益。
监管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建筑施工企业数量众多,农民工队伍更是不计其数,这确实增加了监管部门的工作压力。由于财力、人力资源有限,相关安全监管部门不能对每一个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监控,也无法全面细致地了解每一位建筑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情况。一些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缺少责任心,“行政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当建筑农民工遇到劳务纠纷、工伤认定赔偿等问题寻求帮助时,部门与部门之间也存在互相“扯皮”的现象。有些执法人员不注重加强业务操作的学习与钻研,使得业务水平、行政素质以及执法能力长期停留在一个较低档次的层面上,效率得不到提高。
改进的对策
加强劳动保护基础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要秉持一个最基本的理念,即尊重生命、爱护生命,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从招录的源头上做到谨慎细致。一方面要注意招录的农民工的年龄问题,既要保证达到法定劳动年龄16周岁,又要不超过建筑行业的年龄上限55周岁。另一方面要把好健康体检关,建筑施工单位在录用员工前,必须认真开展常规体检工作,对带有传染性疾病和患有不适合建筑施工行业的禁忌症的农民工不得录用。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加大对生产安全经费的投入,为每一位施工人员配备齐全的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的环境,设置隔离网、安全生产宣传栏及事故警示图标等;全力改善建筑农民工的生活条件,建立良好、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设施,根据季节合理调整农民工的作息时间;定期为建筑农民工组织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确保建筑农民工基本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的办理到位。
注重建筑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
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要贴合农民工的实际学习能力,教授内容不能刻板,不能一味灌输枯燥乏味的安全法律条文,要注重实践,注重劳动保护技能的训练。在培训过程中,用人单位要注意激发农民工的学习兴趣,可以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育手段,让农民工更易于接受知识,掌握技能。
安全生产培训不是一项短期任务,它必须始终贯穿于建筑企业的日常生产过程中,是一项长期且持久的工作,对此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培训机制。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效培训机制的有效途径,要注重师资队伍的建设,广泛吸纳有专业技能的人才加入到培训建筑农民工的队伍中来。
积极拓宽建筑行业保险市场
建筑工程保险是以各类建筑工程为承保对象的财产保险,一方面它有利于保护建筑项目所有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必要手段。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建筑工程保险的宣传力度,引导建筑企业参保投保。施工单位自身也应强化风险意识,积极办理建筑工程保险,通过多种渠道转嫁风险负担,提升施工质量,这无形之中也是在为每一位建筑农民工的劳动保护添砖加瓦。
由于建筑施工项目的不固定性,农民工队伍呈现出流动和分散性,所以即使参加了保险,离开此地到别的省、市打工也无法将社会保险带走。建议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基金银行模式,用一张社会保险ic基金卡进行流通,这样可以节省人力和物力,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
德国的建筑安全多年来一直处于不断改良的状态,其生产质量在欧洲位居前列。德国的建筑企业在施工前一般会聘请安全咨询公司对施工环境进行检测,做出安全等级评估,同时还可以向企业提供安全技术和人员培训服务,帮助企业减少事故发生。安全咨询公司属于建筑行业的衍生市场,专门针对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相应服务。建立安全咨询公司,减少事故发生率,这一做法在我国值得推广。
强化安全监管部门责任
安全监管部门在选拔人才时应当提高进入门槛,严格进行考核,对录用的人员在今后工作中也要定期进行培训、组织考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专业技能,增强服务意识。有关部门应当重点加大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派出专业人员深入到建筑农民工队伍中去,宣传基本的法律常识。利用和发挥电视媒体的监督职能,对危害建筑农民工的事件加以曝光,督促各建筑施工单位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对于疏于管理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必须依法处理,追究责任;对于发生事故的单位,在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损失的同时,还要根据情节轻重,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建筑业施工场所职业危害分析防治措施:针对建筑业危害职业健康因素及防治
| 适配人群 | 架子工,焊工,混凝土工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混凝土施工 |
|---|---|---|---|
| 制定目的 | 工地容易出事,比如砸伤、摔伤、电伤、中毒、噪音伤耳朵。大家干活时得小心这些危险。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包括开机器的、搬东西的、刷漆的、焊铁的、打桩的。 | ||
| 职责分工 | 工人自己要戴好帽子和带子,班长要提醒大家注意啥,安全员要天天看有没有问题。 | ||
| 管理要求 | 戴安全帽、高空系安全带、楼梯口装栏杆、洞口盖好或围好、拆防护要先打招呼、干完马上恢复。 | ||
| 监督与检查 | 工长每天转着看,安全员不定期查,谁没戴帽子就停工整改,再犯就扣钱,严重就换岗。检查结果贴在门口,大家都能看到。 | ||
针对建筑业,首先要知道危害源在哪里,然后针对危害源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并在工作中积极采用预防和进行自我保护。可以说在生产劳动中,预防和进行自我保护人人有责。
(一)、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是危害职业健康的因素之一
职业伤害事故是指因生产过程及工作原因或与其相关的其他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
1)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分类
2)按照我国《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1986)标准规定,职业伤害事故分为20类:
①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②车辆伤害:指被车辆挤、压、撞和车辆倾覆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③机械伤害:指被机械设备或工具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④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及检修时制动失灵造成的伤害。
⑤触电:由于电流经过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包括雷击伤害。
⑥高处坠落:由于危险势能差引起的伤害,包括从架子、屋架上坠落以及平地坠人坑内等。
⑦坍塌:指建筑物、堆置物倒塌以及土石塌方等引起的事故伤害。
2)防止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的综合措施:
①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需正确佩戴安全带)
②认真对待现场技术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在各项施工工序前都掌握现场施工要点及安全施工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做到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应对,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③“三宝”、“四口”和临电防护设施应严格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支搭。
④楼梯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并宜采用定型、标准、工具化产品;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预留洞口根据具体情况必须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挡安全网、装栅门等措施。临边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以上措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规定。
⑤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原安全防护设施。
(二)、施工环境因素是职业危害的主要因素,其受危害工种及预防措施主要有:
1、粉尘
施工现场粉尘主要是含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水泥尘(硅酸盐)石棉尘、木屑尘、电焊烟尘、金属粉尘引起的粉尘;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砼搅拌司机、水泥上料工、材料试验工、平刨机工、金属除锈工、石工、风钻工、电(气)焊等工种;
预防措施有:
(1)水泥除尘措施:在搅拌机拌筒出料口字安装活动胶皮护罩,挡住粉尘外扬;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将拌筒进料口飞起的粉尘吸走;在地面料斗侧向安装吸尘罩,将加料时扬起的粉尘吸走,通过风机将空气粉尘吸走送入旋风滤尘器,再通过器内水浴将粉尘降落,被水冲入蓄集池。
(2)木屑除尘措施: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可达到各作业点的粉尘浓度降至2mg/m3 。
(3)金属除尘措施:用抽风机或通风机将粉尘抽至室外,净化处理后向空气排放。
(4)洒水措施:现场清扫时先进行洒水,以防止扬尘。
2、生产性毒物
施工现场生产性毒物主要是铅、锰、苯、二氧化硫、亚硝酸盐等;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通风工、油漆工、喷漆工、电焊工、气焊工、电镀工等工种;
(1)防铅毒措施:允许浓度,铅烟 0.03 mg/m3 ,铅尘 0.05 mg/m3 ,超标者采取措施。采用抽风机或用鼓风机升压将铅尘、铅烟抽至室外,进行净化处理后向空中排放;以无毒、低毒物料代替铅丹,消除铅源。
(2)防锰毒措施:集中焊接场所,用抽风机将锰尘吸入管道,过滤净化后排放;分散焊接点,可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随时将吸尘罩设在焊接作业人员上方,及时吸走焊接时产生的锰烟尘;现场焊接作业声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以设置移动排毒设备装置焊接时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操作,以减少锰烟尘的危害。
(3)防苯毒措施:允许浓度,苯 40 mg/m3 以下,甲苯和二甲苯为 100 mg/m3 以下,超标者采取措施。喷漆,可采用密闭喷漆间,工人在喷漆间外操纵微机控制,用机器手自动喷作业,以达到质量好对人无危害的目的;通风不良的地下室、污不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大小,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等有害气体抽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苯中毒和铅中毒;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和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取机械送风、送氧及抽风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
3、噪声
施工现场噪声主要是来源于桩机、搅拌机、电动机、空压机、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人为噪声、交通工具等;主要受危害的工种有混凝土振动棒工、打桩机工、推土机工、平刨工、等工种及现场施工人员;
(1)声源控制:在各种机械设备排气口安装消声器和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代替高噪声设备与加工工艺。
(2)传播途径的控制:在室内用多孔材料进行吸声或对发生的物体、场所与周围进行隔绝。
(3)接收者的防护: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减少相关人员在噪声环境中的暴露时间,以减轻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严格控制人为噪声: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高声喊叫、无故甩打模板、乱吹哨,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
(5)控制强噪声作业的时间: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4、振动
施工现场振动主要是有砼振动棒、风钻、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等;主要受危害的工程有砼振动棒工、风钻工、打桩机司机、推土机司机、挖掘机司机等;
预防措施:在振源与需要防振的设备之间,安装具有弹性性能的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分振动被隔振装置所吸收;改革生产工艺,降低噪声;有些手持振动工具的手柄,包扎泡沫塑料等隔振垫,工人操作时戴好专用的防振手套,也可减少振动的危害。
5、防止职业病危害的综合措施:
(1)在思想上认识职业病对职工的危害,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了解并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2)设置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定期对职业危害场所进行测定,重视职业病危害工程技术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管理制度。
(3)根据危害的种类、性质、环境条件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有效的防护用品、用具;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应及时使用淋浴设施,定期进行体检,配合管理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发现有不适宜某种有害作业的疾病患者,及时报告并申请
调换工作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