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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优选6篇)

时间:2026-08-15 06:59:26
适用岗位:高校学工干部

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

适配人群高校学工干部,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人事代理辅导员使用场景高校辅导员招聘,人事代理聘用,学生思政工作考核
制定目的怕辅导员队伍不够强,学生思想教育跟不上,学校想招新人补缺口,照着别的学校做法试一试。
适用范围只管这次招的10个新辅导员,从报名到上岗全过程。
职责分工书记院长带头抓,副书记纪检书记一起盯,学工部干活,组织部人事处配合把关。
管理要求报名要材料真,资格审查公示两天,笔试考政治理论和写作,面试要演讲加答辩。
监督与检查领导小组全程盯着,材料造假直接刷掉,笔试面试按比例筛人,体检不合格不算数,公示期有人提意见得重查,没过考核就别上岗。

z学院____年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

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及河北省一系列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针对我院当前辅导员队伍建设实际情况,为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参照兄弟院校做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以人事代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学生辅导员。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院党委副书记、院纪检书记、主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院级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部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相关院(系、部)主要领导。领导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处),负责具体工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原则:坚持条件,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招聘名额和报名条件

本次招聘名额为10名。

报名条件:

1、国家计划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初始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3、年龄不超过30岁( 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30%,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在本科或硕士学习期间有担任2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或有辅导员助理、学生兼职辅导员一年以上经历且表现优秀;

6. 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留降级情况;

7、身体健康,符合学校体检标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推荐

招聘信息在z市人才招聘网和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者根据个人意愿填写《z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和各类证书原件、复印件,就读院校党委出具的党员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到z学院学工部报名。报名截止时间:____年8月25日。

(二)资格审查

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各类证书等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在校内公示两天。时间为____年8月26日―27日。

(三)笔试面试

1. 笔试: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重点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理论常识、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学生管理政策法规、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思考和理解等。根据笔试成绩按1:4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为:____年8月28日,

2. 面试:包括演讲和现场答辩。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学习工作成绩、应变能力和工作思路。面试时间为:____年8月30日。

3.确定人选: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综合排队(笔试占总成绩的40%),按1:1.5的比例确定人选,经体检合格者,报学校审批。

五、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专职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聘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续签聘用合同。

2、待遇:参照z学院新聘在编人员标准:市财政发放部分由学校发放,2000元/月;校内补贴部分按学期绩效考评发放,分为优(1000元/月)、良(900元/月)中(700/月)、差(500元/月)四等,聘期内两次评为差档次者予以解聘;保险部分参照在编职工确定(五险),在学校工作满4年以上,学校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

聘用人员学期绩效考评由学工部(处)、所属院(系、部)、所带班级全体学生三部分综合考评确定。

聘用人员行政职级、职称评定参照在编专职辅导员校内执行。

3、最终确定人选与我院签订《z学院专职辅导员聘用协议书》,9月4―5日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分配到相关院(系、部)。

4、聘用人员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办理和聘用人员待遇,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办理、解释。

咨询、报名联系人:王黎阳老师 电话:0319-3650621

附件1、z学院专职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z学院

____年8月16日

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某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

适配人群高职学生,学工处人员,申诉委员会成员使用场景学生申诉,退学处理,违纪处分
制定目的学生被退学或处分后容易心里不舒服,怕处理不公,影响学习和生活。
适用范围只管安徽长江职业学院的高职在校生。
职责分工分管院领导牵头,学工处办事,老师代表、学生代表一起查事,办公室设在学工处。
管理要求收到决定书5天内可写申诉,委员会15天内查完并回复,能听证就听证。
监督与检查学工处盯着办,不按时交材料算自动放弃,复查结果要书面给学生,超期不申不再理,谁拖了谁说明原因。

职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长江职业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____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以及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在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高职学生。

第二章 对学生的处理

第四条 学院对学生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应按照安徽长江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得当。

第五条 学院在对学生做出处理决定之前,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六条 对退学的学生,学院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报安徽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 对违纪学生做出处分,学院出具处分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安徽省教育厅备案。

第八条 学院对学生做出的退学决定书、处分决定书包括处理决定和处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第三章 申诉与复查

第九条 学生提出申诉是学生依法享有的权利,学院保护学生申诉权利。

第十条 学院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以及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第十一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一般由综合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总务处及保卫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办公室设在学工处。

第十二条 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院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人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情况以致逾期的,须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申明理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根据相关证据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第十三条 学生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的书面申诉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诉人所在的系、专业、班级、姓名及其他基本情况;

2、对事实的陈述、要求及理由、依据;

3、申诉日期;

第十四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根据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申诉请求,提供原处分决定的原始材料,并予复查,对申诉人提出的新的线索予以核实或查证,并听取原处分经办人及相关领导教师的意见。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可以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予以复查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申诉委员会依据下列规定做出复查结论:

1、原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维持原处理决定;

2、原处理决定缺乏足够证据,发回原调查部门重新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学生对新处理决定仍有异议的,仍可提出申诉;

3、原处理决定依据不足或者处理明显不当的,做出变更原处理决定的决定或建议。对变更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工处重新做出处分决定;对变更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工处重新做出处分建议,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经复查和必要的重新取证后,应及时做出复查结论直接告知申诉人并抄送相关部门;需要改变原处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院或学院相关部门重新研究决定。因故确需延长做出复查结论时间的,应提前告知申诉人。

第十七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院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院综合办公室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提出书面申诉。

第十八条 从处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院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十九条 被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院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院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二十条 对学生的处理材料,学院应真实完整地归入学院综合办公室档案和本人档案。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工处负责解释。

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和请假

适配人群班主任,系部主任,学工处长使用场景学期注册,课程考勤,实习考勤
制定目的怕学生老不来上课,学习跟不上,纪律松垮,影响教学秩序。
适用范围全院所有在校学生,包括上课、自习、实习、军训这些时候。
职责分工班主任管一天假,系主任管两到四天,学工处长管五到七天,院领导管八天以上。
管理要求必须按时注册,请假要交证明,旷课超15分钟算缺勤,晚自习得在指定地方待着。
监督与检查班干部每天记考勤,每周统计上报,系里公布结果,没请假就缺课直接算旷课,处分按条例来。

第一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完成学习任务。

第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持有关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院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劳动、军训等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持医生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者;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者;因临时发生特殊事故,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又不托同学代办,事后两天内亦不补办请假手续者;超过假期不补假者,一律按旷课或旷考处理。

自习和晚自修时间应在教室及电脑室阅览室、图书馆、音乐楼等场所学习,不能离开学院或在校园其他地方游逛逗留,如不自习自修又不请假,作旷课论处。

第四条 请假手续和审批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查批准;二天至四天,经班主任签意见后,由系(部)主任审批;五天至七天,经班主任、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由学工处长审批;八天以上(含八天)经班主任、系(部)主任、学工处长签署意见后,由院领导批准.

2、在学期终考试、考查时间请假者,不论时间多少,一律经班主任、系(部)主任签意见后送请教务处主任批准,方可以缓考,缓考不及格可以补考一次。

3、学生请假经核准后,须将请假单送交最终审批人或办公室登记存查,即谁审批谁存档。假满应到请假最终审批人或办公室销假。

第五条 请假期满而病未愈痊,或有特殊情况者,提出证明后,才得请求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同样。

第六条 凡擅自缺考,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如确有悔改表现的,经班主任、系(部)主任签意见后,送请教务处主任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

第七条 根据考勤,一学期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的考核,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第八条 学生旷课或旷考是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行为,根据旷课或旷考时间多少,情节轻重及检查态度,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纪律处分按《贵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处理。

第九条 各系(部)教学干事和学生干部负责管理学生请假和考勤工作,检查班干填写好“教室日志”工作。每周应将各班学生旷缺课情况作出统计和分析,报告系(部)主任,并向学生公布。每学期终,应做全学期的统计和处理意见。

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z学院学生奖励

适配人群学生干部,班团骨干,社团负责人使用场景学生评优,班团建设,社团管理
制定目的怕学生不重视技能训练,怕学风松散没人带头,怕集体活动没人管没人干,怕宿舍乱糟糟影响生活。
适用范围全院在校生、班级、团支部、备案的学生社团、学生寝室。
职责分工学生自己守规矩、干部带头干、辅导员盯进度、系里把关审核、学生处汇总、院务会拍板。
管理要求评前先公示五天、班级民主评议、系里按比例推、材料要盖章签字、获奖不能有违纪记录。
监督与检查各班要开评选会,系里查材料真伪,学生处复核名单,院务会最后定;漏报错报重来,弄虚作假取消资格,已发奖牌证书得收回。

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三)

为了大力弘扬勤学苦练、厚德强能的学风,鼓励学生苦练职业技能,提高综合素质,为广大学生树立学习榜样,根据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班团组织和在学院备案的各类学生社团。

二、奖项设置

(一)个人单项奖

院长奖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单项活动先进个人等六类,

(二)集体奖

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等四类。

三、评选条件

(一)院长奖章

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或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取得优异成绩者;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特别突出者;学业成绩特别优异者;经历特殊,正面影响较大者。

院长奖章是学院颁发给学生的最高荣誉,由院长审定并授予。

院长奖章的获得者,不影响其它奖励的申报和参评。

(二)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好。政治觉悟高,立场坚定,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z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德育年度考评成绩优秀。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善于钻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竞赛和职业技能竞赛;学年考试课成绩均在8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优秀;按规定时间获得教学计划要求的技能证书。

3、身体好。身体健康,热爱生活,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锻炼,体育成绩及身体素质达标。

4、无任何违纪现象。

(三)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担任班、团干部,各级学生会干部和社团干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工作成绩显着, 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学生威信高。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按规定时间获得教学计划要求的技能证书。

4、工作认真负责,严以律己,乐于助人,热爱集体,无任何违纪现象,德育年度考评成绩优秀。

5、所在班级班风好,学习风气浓厚,无重大违纪事件。

(四)优秀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要求进步。在班级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关心同学,热爱集体,自觉交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组织的一切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学习刻苦,成绩优秀。

(五)优秀毕业生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爱国热情和报国之志,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为优秀,无补考科目。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热心于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且成绩优秀;入校以来无违纪现象。

4、能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主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5、在校期间获得两次以上院级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获一次院级以上的奖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六)单项活动先进个人

基本符合优秀学生条件,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可参与评选单项活动先进个人。

1、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在维护社会公德、校纪校风、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2、 职业技能先进个人在教学实习、实验、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中,设计、制作新颖,有创新,技术精湛,成效显着;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展示竞赛活动,并获市(厅)级三等奖以上者;积极利用职业技能特长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者。

3、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积极参加各种文艺演出、比赛,并获得市(厅)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属二人以上共同参加获奖的应是主要组织参与者)。

4、体育运动先进个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优异,在市级比赛中获个人前三名、团体前三名;省级比赛中获个人前六名、团体前八名或破高校记录者。团体比赛奖主力队员。

5、科技创新先进个人在院级科技竞赛、学术活动中获一等奖者;在学院以上科技竞赛、学术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者;在学院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者;发明创造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6、通讯报道先进个人学年被市级以上电台、报刊采用的稿件5篇以上者;被院报采用的稿件8篇以上者;被广播室采用稿件50篇以上或被社团刊物采用稿件15篇以上者。发表采用的稿件均应有报刊原件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7、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热心为同学和集体服务乐于奉献,成绩突出者;在科技咨询、社区服务、义务劳动、第二课堂、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活动等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和优秀组织者。

(七)先进班集体

1、班风好。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纪、违法现象,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方法灵活多样、效果好;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关心集体,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已成风气。组织机构健全,班团干部齐备,管理制度完善。

2、干部素质好。班团干部团结一致,凝聚力强,在同学中威信高。班委会、团支部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有一套班务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经常向系和学院有关部门反应同学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及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到上情下达,下请上报。每学期开展主题班会不少于两次,班、团活动不少于六次。

3、学风好。学习风气浓厚,全班学生按规定时间获得教学计划要求的技能证书;学习平均成绩名列本系前茅,无考试违纪现象,考试不及格人次不超过本班人数的10%,全学年迟到、早退、旷课人数均不超过10人次。

4、文体活动好。经常组织同学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文体活动,全班同学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全班同学体育成绩及格率在90%以上,教室卫生能经常保持整洁,宿舍卫生评比成绩名列本系前茅。

5、全班同学能按规定时间注册,无故意拖欠学费现象。

(八)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机构健全。支部活动正常,按时交纳团费,支部成员团结友爱,自觉遵守学校

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2、工作务实创新。能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特色活动并在校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有值得推广借鉴的工作经验。

3、学风班风良好。支部成员学习勤奋,平均成绩高,支部成员积极参加学校的科技与创新活动。所在班级、宿舍卫生状况良好,无任何违纪事件发生。班级团员比例达到98%。

(九)优秀学生社团

1、严格按照《z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开展工作,管理规范,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活动经常,成效显着。

2、有相对固定的辅导老师,且辅导活动按计划进行。

3、社团资料完备,专业特色鲜明,参与学生进步明显。

4、积极承担学院和社会上的公益活动。

(十) 文明寝室

1、道德风尚好。宿舍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讲文明,讲礼貌,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主动维护宿舍环境卫生,积极参与宿舍管理和卫生清扫;宿舍成员互相尊重,没有打架、吵骂、起哄现象或其它无原则纠纷。

2、清洁卫生好。坚持每天卫生值日制度,随时保持个人、宿舍、厕所、盥洗室、走廊的清洁卫生;坚持每周大扫除,人人动手,墙壁、地面、门窗、玻璃干净,室内设施、物品摆放整齐,床上用品整洁;不在宿舍吸烟、喝酒、赌博,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室内外堆放垃圾,不从窗口向外扔物品、泼水、乱丢垃圾。

3、生活秩序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安全事故,无违纪现象;学习和休息时间保持安静,不吹拉弹唱、不高声喧哗;爱护公物,保持公共设施和家具完好无损;节约水电、粮食,不乱接电源,不用违章电器、燃具。

4、寝室文化氛围浓厚,全体成员勤学苦练专业技能。

四、评选原则

各奖项的推荐和评选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五、评选比例

1、院长奖章由院长根据学生对学院具有的重大影响和积极作用确定,不限名额。

2、优秀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

3、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1%。

4、优秀毕业生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

5、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3‰。

6、单项活动先进个人奖没有比例限制。

7、先进班集体不超过班级总数的5%。

8、五四红旗团支部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5%。

9、优秀学生社团不超过学生社团总数10%。

10、文明寝室不超过寝室总数的2%。

六、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间

每学年9月组织评定,在新学年开学典礼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二)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或集体依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

2、班级评议、进行评选。各班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分和各项先进条件,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由辅导员(班主任)主持召开评选会议,提出初评名单;

3、各系审查、评定。系选评领导小组对班级评选结果初步审查,按比例推荐出本系各类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4、公示。各系将初评的各类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系组织填写各类评优登记表和相关材料,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

5、学生处联评(审查)。学生处对各系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联评(审查)。

6、审批。由学院院务会议审定。

七、奖励标准

获奖集体和个人由学院发给奖牌、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如下:

1、院长奖章分金质、银质两种,金质奖章获得者,每人奖励10000元;银质奖章获得者,每人奖励5000元。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每生奖励600元。

3、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每生奖励400元。

4、精神文明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体育运动先进个人、通讯报道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奖励设立三个等次,获得国家表彰奖励500元,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300元,获得市(厅)级表彰奖励200元。

5、职业技能先进个人、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获得国家部级一等奖奖励2000元;获得国家部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奖励1500元;获得国家部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厅)级一等奖奖励1000元;获得省级三等奖、市(厅)级二等奖奖励500元;获得市(厅)级三等奖奖励300元

6、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个奖励300元。

7、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每个奖励200元。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学院学生公寓值班员考核

适配人群公寓值班员,党员学生干部,宿舍负责人使用场景宿舍值班,隐患排查,防火防盗
制定目的怕宿舍乱糟糟出事,怕小商贩混进来,怕火啊偷啊学生吵架啥的。
适用范围经管学院学生公寓值班员,就管那几栋楼。
职责分工党员负责人抽查打分,值班员盯好楼层、记好本子、戴好袖标、报隐患。
管理要求袖标不能丢,垃圾积水马上报,电线杂物清掉,防火防盗多留心。
监督与检查党员负责人不定期查,扣分直接算总分,优秀能进党校,不合格拖一年考察,全勤加10分。

经管学院学生公寓值班员考核办法

学院党总支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季度对公寓值班员进行全面考核,本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每人为100分,按违反本细则的相应条款所扣分数进行考核,即考核得分等于100分减去所扣分数加奖励分数。考核成绩分为三个等级:90分-100分为优秀,70分-89分为基本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考核条款如下:

一、处罚扣分

1、不服从负责人领导、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的,扣5分;

2、值班袖标或值班记录表丢失的,扣5分;

3、所负责楼层有污迹、积水、垃圾、有跨寝室乱牵电线,未及时反馈的,扣1分;

4、有杂物堆放在楼道上,未及时反馈的,扣2分;

5、不能及时汇报各种隐患,协助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的,扣2分;

6、未参加党员理论学习或工作例会的,扣5分;

7、服务态度不好,与学生发生争吵的,扣5分;

8、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学生反映意见较强烈的,扣10分。

党员负责人对值班员的工作实行不定期抽查,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纪或失职行为作如下处分:

9、未佩戴袖标者扣2分;

10、缺勤者每次扣5分;

11、值班期间失职,使小商贩溜入宿舍区设摊、挨门推销,每次扣8分;造成不法分子混入宿舍区作案的,每次扣20分;

12、值班期间工作不负责、未尽岗位职责,未造成事故及损失者,每次扣15分;因未尽责而造成事故及损失者,视情节扣20-50分;

13、在检查中发现有其它工作不负责、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奖励加分

1、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与同学合作,工作配合度较高的,加10分;

2、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并取得良好效果,视成绩给予5-10分的加分;

3、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不良现象苗头、制止打架斗殴等等,给予10-20的加分。

三、考核

1、考核优秀者,视为培养考察合格,按时进入党校学习或转正;

2、考核基本合格者,延长半年培养考察时间;

3、考核不合格者,延长一年培养考察时间;

4、全勤给予10分奖励。

四、其他

1、本管理规定从 ____年2月13日试行,在实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l教育学院学生劳动卫生检查

适配人群劳卫委员,学生社区委员,宿舍长使用场景教学评估迎检,学生社区管理,宿舍日常检查
制定目的怕教室宿舍乱糟糟影响评教,也怕学生不讲卫生养成坏习惯。
适用范围教育学院所有学生、教室、宿舍、卫生区。
职责分工班里推劳卫委员检查,社区委员会管小组,小组长收结果,管委会统计打分。
管理要求每天至少查一次,打分签名,差的贴原因,门上贴纸算差,上课没叠被也算差。
监督与检查检查员要签名,结果保密,差的交保证金,党员20元,干部15元,普通学生10元,不交就找家长,还进诚信档案。

为加强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学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主动成才,以良好精神面貌迎接我校本科教学评估,根据学校有关精神,贯彻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卫生管理条例,制订本办法。

一、目的

目的贯彻环境育人的要求,使学生学习休息的场所能保持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展现我院大学生良好的素质。

二、检查范围

1、教室卫生

2、学生宿舍卫生

3、卫生区卫生

三、检查标准、内容:

学校、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卫生管理条例所列卫生打扫标准要求为检查标准和内容。

四、检查的组织机构

各班推选劳卫委员等男女各1名学生干部,参加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组建社区委员会,由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分工,领导各小组检查。

五、检查时间、次数

在强化建设“讲卫生,倡文明,共建大学新秩序”期间,保证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具体检查时间每天上午或下午由各小组确定。

六、具体检查方式、方法

1、根据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学生卫生管理条例、所定标准实行打分制。

2、实行检查人员签名制,每位检查员在自己所查结果上签名。

3、各检查员每个人的检查结果,由各检查小组长上交学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统计结果,对检查人员个人具体打分情况,对外实行保密制。

4、实行先进奖励,末位缴纳卫生保证金制。

(1)每位检查员在检查中均按我院宿舍、教室数3%—8%评出特优宿舍、教室或较差教室、宿舍。具体数额:教室至少为1—2个;男生宿舍至少3—9个;女生宿舍为5—12个。

(2)较差教室通报该班班长、劳卫委员姓名、该天值日生须交纳卫生保证金:值日生为学生党员20元/人次,学生干部15元/人次,普通学生10元/人次;较差宿舍成员须缴纳卫生保证金:党员20元/人次、学生干部15元/人次、舍长15元/人次、值日生20元/人次、 普通成员10元/人次;较差责任个人20元/人次。

(3)较差或优秀教室、宿舍在检查单上须标明具体原因。

(4)教室、宿舍卫生在学校检查中成绩突出,受到表扬;教室、宿舍卫生整体水平全部达到院校要求,可免予通报免收卫生保证金。

5、实行一票否决制。

(1)凡被院校领导、检查组表扬或通报批评的,一律视为优秀或较差情况,接受奖励或处罚。

(2)教室、宿舍门、玻璃上贴纸,影响检查的,一律为较差情况。

(3)非休息时间(如上课、自习时间)检查时未叠被、卫生未打扫整理或无正当理由(伤病假除外)未起床的一律视为较差,个人缴纳保证金:党员20元/人次、学生干部15元/人次、普通学生10元/人次。

七、结果处理

(1)检查结果由劳卫宿管部统计、公示、留存并写入诚信档案,作为量化考核及各班评先树优的依据。

(2)卫生保证金在接到缴纳通知的当日内必须主动交给各辅导员再转交学生办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先进。

(3)缴纳情况,下周公示。未及时缴纳者,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并通知家长前来交纳,家长代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罚款。

《学院学生辅导员招聘办法(优选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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