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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搞好市场经济,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更好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租赁酒店(含酒店大堂及办公室)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拥有使用权,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商务酒店(含大堂及办公地点)现状租给乙方经营酒店项目。租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租金:
1、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个月的租金作押金;并预付一个月的租金,共款人民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2、每月___号前缴交当月租金,逾期交租者按应交金额的5%按日计收滞纳金;欠租一个月以上,即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出租的楼层,并不退还租金、押金。并于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自行搬迁乙方楼层内的设施、设备及一切货物,自行拆除装修。如超期不搬迁,楼层内的装修及一切设施、设备及货物等一切无偿归甲方所有,作为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保留电视柜及电视机等电器、保留家私等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具体物品清单须按照双方盘点的附件为准。
2、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提供相关租赁文件,由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证件,具体操作及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楼层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按该楼层现状及设施给乙方使用,在乙方租用期间,如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乙方要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乙方方负责按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向社区村委会水电部门缴交,并代收使用本楼内水电的所有租赁物业的水电费用。
5、如因甲方由于实际需要必须进行整改收回楼层,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要向乙方退还押金,还要按租金标准给乙方补偿三个月的租金,装修及设施等按照市场价折旧计算补偿给乙方。
6、合同履行当日起,甲方给予乙方_____天的时间作为装修免租期。
四、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楼内甲方已经做好的装修及电力铺设,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动。如协商好则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开业前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整的开业手续,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按时缴交各种税费,涉及此类问题,以及各种内外关系处理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须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商品市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行业规定》。
4、乙方必须在抄表发出水电通知五天内向水电组交清水电费,如因为超期造成停水、停电,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楼层并不退还己交租金和押金。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点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5、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及放射性物品,不准超线摆卖。不准在公共通道堆放货物、材料、杂物等,对违反的经营警告后不改,甲方有权对其罚款或收回经营场地并不作任何补偿不退还押金,对造成事故的必须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不准私自接电线或剪断电线,不得在水、电线路上装置超过电表、电线、水电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和机械,对违反的甲方有权处理,对造成事故的乙方必须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负任。
7、乙方负责租用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必须配置灭火器)和防盗工作,办理各种相关证件等。如在租用范围内发生安全防火、防盗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租期内,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如乙方向第三者转租或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楼层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的租金和押金。若乙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和租金。
9、出租楼层产权属甲方所有,在现有的情况下,乙方如要进行装修的,需书面申请并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给甲方审批,经申请同意方可动工进行装修。
10、租期满后解除合同,属乙方所有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处理,但固定装修及拆除时对建筑物有损坏的要无偿交给甲方,属甲方的一切设施乙方不得拆除或转移,否则照价赔偿。
11、乙方如在合同期未到时,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三个月的租金(即不退还押金),不再另行向乙方收取补偿金。
12、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意外事故
在租期内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不可避免的以外事故(包括自然灾害)或因政府征用场地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将按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同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__元(即第二年为_______________元,第三年为__________元,第四年为__________元......)。
3.(或)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二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三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四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五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第六期:租金为_____,付款时间为_年_月_日。
(乙方每____月、____年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
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_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赔偿违约金元。
本合同共___页,_____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联系地址: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编号:xx( )
出 租 方(甲方)深圳市国土房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 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 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租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门面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填地点) 栋 楼 号房屋,面积约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二、租赁期限:
1、本着赁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届满,如乙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期满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的权利。
3、合同期满前,如乙方不租赁经营,应于四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若未经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内壹年租金为 元,于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需调整租金,双方协商随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证金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退租的相关手续,并由甲方对其所承租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凭租赁合同和收据退还保证金。
五、房屋装修:
1、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届满,对乙方装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于补偿,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
六、其他费用:
1、水、电等费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数(计量),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
2、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使用的租赁物装修时的方案进行审批,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
(二)乙方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转租
(四)对租赁房屋装修时,执行甲方审批同意的装修方案
(五)合同期内,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卷门、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城市规划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甲方: (签章) 电话:
乙方: (签章) 电话: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租客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已不见踪影。所以:
1、若出租人是房东,请检查房产证上的户名或查看购房合同。
2、若出租人是二房东,则需要有房东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3、若出租人是租客,则需要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如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为了搞好市场经济,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更好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租赁酒店(含酒店大堂及办公室)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拥有使用权,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商务酒店(含大堂及办公地点)现状租给乙方经营酒店项目。租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缩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二、租金:
1、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个月的租金作押金;并预付一个月的租金,共款人民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2、每月___号前缴交当月租金,逾期交租者按应交金额的5%按日计收滞纳金;欠租一个月以上,即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出租的楼层,并不退还租金、押金。并于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自行搬迁乙方楼层内的设施、设备及一切货物,自行拆除装修。如超期不搬迁,楼层内的装修及一切设施、设备及货物等一切无偿归甲方所有,作为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保留电视柜及电视机等电器、保留家私等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具体物品清单须按照双方盘点的附件为准。
2、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提供相关租赁文件,由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证件,具体操作及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楼层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按该楼层现状及设施给乙方使用,在乙方租用期间,如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乙方要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乙方方负责按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向社区村委会水电部门缴交,并代收使用本楼内水电的所有租赁物业的水电费用。
5、如因甲方由于实际需要必须进行整改收回楼层,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要向乙方退还押金,还要按租金标准给乙方补偿三个月的租金,装修及设施等按照市场价折旧计算补偿给乙方。
6、合同履行当日起,甲方给予乙方_____天的时间作为装修免租期。
四、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楼内甲方已经做好的装修及电力铺设,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动。如协商好则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开业前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整的开业手续,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按时缴交各种税费,涉及此类问题,以及各种内外关系处理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须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商品市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行业规定》。
4、乙方必须在抄表发出水电通知五天内向水电组交清水电费,如因为超期造成停水、停电,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楼层并不退还己交租金和押金。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点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5、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及放射性物品,不准超线摆卖。不准在公共通道堆放货物、材料、杂物等,对违反的经营警告后不改,甲方有权对其罚款或收回经营场地并不作任何补偿不退还押金,对造成事故的必须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不准私自接电线或剪断电线,不得在水、电线路上装置超过电表、电线、水电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和机械,对违反的甲方有权处理,对造成事故的乙方必须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负任。
7、乙方负责租用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必须配置灭火器)和防盗工作,办理各种相关证件等。如在租用范围内发生安全防火、防盗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租期内,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如乙方向第三者转租或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楼层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的租金和押金。若乙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和租金。
9、出租楼层产权属甲方所有,在现有的情况下,乙方如要进行装修的,需书面申请并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给甲方审批,经申请同意方可动工进行装修。
10、租期满后解除合同,属乙方所有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处理,但固定装修及拆除时对建筑物有损坏的要无偿交给甲方,属甲方的一切设施乙方不得拆除或转移,否则照价赔偿。
11、乙方如在合同期未到时,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三个月的租金(即不退还押金),不再另行向乙方收取补偿金。
12、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意外事故
在租期内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不可避免的以外事故(包括自然灾害)或因政府征用场地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将按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同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梅山苑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年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宗旨,在充分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特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门面位置、面积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填地点)栋楼号房屋,面积约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使用,用于经营。
二、租赁期限:
1、本着赁合同期限为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以下简称合同期限)。
2、合同期届满,如乙方需续签本合同,应于期满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续签,否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的权利。
3、合同期满前,如乙方不租赁经营,应于四十五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若未经同意单方终止合同,属于乙方违约,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租金及支付时间:
本合同期内壹年租金为元,于签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在合同期内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需调整租金,双方协商随行情而定。
四、合同保证金的约定:
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元。合同期满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办理退租的相关手续,并由甲方对其所承租房屋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凭租赁合同和收据退还保证金。
五、房屋装修:
1、乙方进行装修不得影响、破坏房屋整体结构和建筑风格,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租赁期届满,对乙方装修未撤除部分,甲方不于补偿,其所有权属甲方享有。
六、其他费用:
1、水、电等费用按照乙方日常使用数(计量),按相关部门统一收费标准按月缴纳。
2、乙方经营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其自行承担。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保证租赁物的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
(二)对乙方使用的租赁物装修时的方案进行审批,适时提出修改建议,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
2、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
(二)乙方在经营中的债权债务及因经营活动所引起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承租门店进行非法活动,不得私自转租;
(四)对租赁房屋装修时,执行甲方审批同意的装修方案;
(五)合同期内,除房屋主体外的其他设施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卷门、水电设施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的使用权;
八、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实际发生的各种经济损失。租赁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城市规划和甲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补充条款: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十、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xx( )
出 租 方(甲方):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 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 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xx( )
出 租 方(甲方): 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可将出租房屋作 用途。
甲方保证出租房屋能够作上述用途使用,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六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贰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 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八条 租赁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房屋本体维修基金及其它应缴费用。
第九条 双方同意以委托建设银行托收为结算方式,乙方保证每月五日前其托收账户内有足够的金额支付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
每月五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应缴甲方的各项费用的银行托收日,托收不成功的租户可于托收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到甲方业务大厅缴纳现金,并承担由托收日后的第一日起计的应缴费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并且在乙方滞纳期间,甲方有权进行督促,有权停止水,电供应。
第十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在结清费用后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拾日内进行维修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使用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须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乙方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不得因装修或其它原因改变房屋结构,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 按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项费用达壹个月
(二)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五)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保证金无权要求退还。
第十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壹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同意续租,应重新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手续。甲方不同意续租,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甲方有权停止为乙方提供配套服务,包括水,电供应等。
第二十一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同时甲方有权按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支付一个月房租金额的补偿金给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说明理由,经甲方同意并支付其相当于乙方所租房屋一个月租金的补偿费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补偿费用,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承诺遵守“梅山苑住户公约”,“梅山苑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及其它与甲方达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协议,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违约,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壹份,有关部门执壹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 月 日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搞好市场经济,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更好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租赁酒店(含酒店大堂及办公室)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拥有使用权,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商务酒店(含大堂及办公地点)现状租给乙方经营酒店项目。租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金:
1、租金: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在订立本合同时一次性交个月的租金作押金;并预付一个月的租金,共款人民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
2、每月___号前缴交当月租金,逾期交租者按应交金额的5%按日计收滞纳金;欠租一个月以上,即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出租的楼层,并不退还租金、押金。并于发出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天内自行搬迁乙方楼层内的设施、设备及一切货物,自行拆除装修。如超期不搬迁,楼层内的装修及一切设施、设备及货物等一切无偿归甲方所有,作为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甲方提供的设施:保留电视柜及电视机等电器、保留家私等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具体物品清单须按照双方盘点的附件为准。
2、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提供相关租赁文件,由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等证件,具体操作及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有权随时对出租楼层的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按该楼层现状及设施给乙方使用,在乙方租用期间,如有损坏公共设施设备,乙方要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乙方方负责按水电部门的收费标准,向社区村委会水电部门缴交,并代收使用本楼内水电的所有租赁物业的水电费用。
5、如因甲方由于实际需要必须进行整改收回楼层,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要向乙方退还押金,还要按租金标准给乙方补偿三个月的租金,装修及设施等按照市场价折旧计算补偿给乙方。
6、合同履行当日起,甲方给予乙方_____天的时间作为装修免租期。
四、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1、楼内甲方已经做好的装修及电力铺设,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动。如协商好则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开业前须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整的开业手续,经营期间,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按时缴交各种税费,涉及此类问题,以及各种内外关系处理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须严格遵守《深圳经济特区商品市场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行业规定》。
4、乙方必须在抄表发出水电通知五天内向水电组交清水电费,如因为超期造成停水、停电,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楼层并不退还己交租金和押金。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点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5、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储存任何违禁品、易燃易爆、危险及放射性物品,不准超线摆卖。不准在公共通道堆放货物、材料、杂物等,对违反的经营警告后不改,甲方有权对其罚款或收回经营场地并不作任何补偿不退还押金,对造成事故的必须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不准私自接电线或剪断电线,不得在水、电线路上装置超过电表、电线、水电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和机械,对违反的甲方有权处理,对造成事故的乙方必须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负任。
7、乙方负责租用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必须配置灭火器)和防盗工作,办理各种相关证件等。如在租用范围内发生安全防火、防盗等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租期内,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如乙方向第三者转租或转让,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楼层并不退还乙方所交的租金和押金。若乙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甲方不退押金和租金。
9、出租楼层产权属甲方所有,在现有的情况下,乙方如要进行装修的,需书面申请并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给甲方审批,经申请同意方可动工进行装修。
10、租期满后解除合同,属乙方所有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处理,但固定装修及拆除时对建筑物有损坏的要无偿交给甲方,属甲方的一切设施乙方不得拆除或转移,否则照价赔偿。
11、乙方如在合同期未到时,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三个月的租金(即不退还押金),不再另行向乙方收取补偿金。
12、租期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意外事故
在租期内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不可预测、不可避免的以外事故(包括自然灾害)或因政府征用场地等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将按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对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增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同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代理人: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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