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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_____元(小写:¥元)
5、经营范围:。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___元,详细情况如下:
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
(1),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材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
(2)在公司账户开立前、所有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3)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将来的增资及注资解决办法:
在当前及以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各投资人所占股份比例保持不变。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的增资及注资需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出现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的情况,应首先通过各投资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投资来解决,不得用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债权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记付利息作为回报。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四方共同协商同意后聘任,其余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3)公司公司运营过程中若出现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情况,经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数以上同意辞退的,应辞退。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4)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处理;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五、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若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资金使用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各相关方有权要求资金使用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双方协商同意聘请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净利润的100%或由双方共同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股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2、退股:
(1)退股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半数以上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加股东: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九、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的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3技术股东合作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股投资经营网络有限公司。特订立本协议,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一、合股投资经营公司名称为:“网络有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住所地在。
二、经营范围为等。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可逐步拓展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投资方式为:甲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70%,折合公司股份为63%;乙方以现金出资,占现金出资总额的30%,折合公司股份为27%;丙方以技术出资,折合股份为10%,负责处理所有技术问题。
四、各方出资方式,甲方与乙方在第一期共投资200万,到使用完200万后再共追加投资100万,待追加的100万使用完后再另追加投资100万,如此类推,直到损益平衡后不再追加投资。
五、甲方或乙方在任一期投资中,如一方不按比例追加投资,而由另一方单独投资或多出资,则另一方按现金投资比率计算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如此类推,直至损益平衡不再追加投资时,另一方有权选择:(1)双方再按实际投资数(包括利息在内)重新计算各自投资额和应占的股份;(2)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股份比率计算各方应出资额,另一方有权就多出的投资部分算作一方向另一方的借款并按1%的月息计息,向一方追讨。
六、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由甲方担任,兼任总经理,并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负责人由三方协商出任。公司会计由方委派担任,出纳由方委派担任。
七、公司的重大事项经股东会决议,需由全体股东一致通过,一般事务由总经理全权处理。其他机构各司其职,做到勤勉尽责。
八、利润分配:甲、乙、丙三方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定按照股份比例在每个会计年度后一个月内分取红利。
九、甲、乙任何一方中途撤出资金,需提前一个月提出并需得到对方及丙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十、股份转让:甲、乙任何一方转让股份,需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且另一方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抽逃股金。丙方如需转让股份,必须经得甲乙双方同意。
十一、经营期限:甲、乙、丙三方合股投资经营的期限为年。以《公司章程》确定的起止时间为准。到期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如继续合股经营,续订协议确定。
十二、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应当严格遵守该协议。如果甲方违约,应按照乙方的出资额赔偿乙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如果乙违约,应按照甲方的出资额赔偿甲方损失,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10%赔偿丙方损失。若丙方未得到甲方和乙方双方的同意而擅自退出,或者不提供技术支持,则视为违约,需向甲方和乙方各支付违约金叁拾万元并负责赔偿甲乙的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也可经各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报有关部门一份备查。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零年月日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xxx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
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合伙人:____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投资人1: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2: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3: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合伙投资人4: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
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投资期限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合伙投资人1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资人2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3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4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5、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占总份额百分之____________,另百分之____________为活动股,具体支配根据股东商议后一致分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7、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8、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
第三人,
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①参与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兼秘书长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市场开发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配送保障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任期________年。分别主管:
①网络运用与维护。
②行政管理与财务。
③市场开发与宣传。
④市场配送与人事,各属其职,相互监督。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投资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
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
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底备案一份。合伙投资人1: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伙投资人2: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伙投资人3: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伙投资人4: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址: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大写______:人民币元(小写: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
6、性质:______.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详细情况如下:
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______。
(1),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材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
(2)在公司账户开立前、所有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账号:______)。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3)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将来的增资及注资解决办法:
在当前及以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各投资人所占股份比例保持不变。
未来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的增资及注资需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出现不能按出资比例出资的情况,应首先通过各投资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投资来解决,不得用股权投资的方式解决。
债权人的收益按同期央行利率记付利息作为回报。
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四方共同协商同意后聘任,其余人员由甲方全权负责招聘,乙丙丁各方不得干涉);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3)公司公司运营过程中若出现员工不能胜任其本职工作情况,经甲乙四方共同考查半数以上同意辞退的,应辞退。
若违反须按本协议第九条第2款处理;
(4)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四条第5款处理;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五、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若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资金使用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各相关方有权要求资金使用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双方协商同意聘请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六、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______%)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年度净利润的______%或由双方共同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七、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股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元。
2、退股:
(1)退股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半数以上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______%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__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____%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加股东:
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八、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九、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万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十、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的内部权利义务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乙方(签章):______丙方(签章):______丁方(签章):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 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 债权债务 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互利共赢,风险共担。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 是: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二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十三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五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七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十九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做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四十五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七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九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一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五十二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 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六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伙投资人1: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2: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3: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4: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
第二条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投资期限
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伙投资人1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资人2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3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4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5、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占总份额百分之____________,另百分之____________为活动股,具体支配根据股东商议后一致分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7、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8、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兼秘书长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市场开发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配送保障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任期____________年。分别主管:①网络运用与维护。②行政管理与财务。③市场开发与宣传。④市场配送与人事,各属其职,相互监督。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投资期届满。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底备案一份。
合伙投资人1: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投资人2: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投资人3: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投资人4: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互利共赢,风险共担。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十三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五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七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十九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做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四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四十五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六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七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八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九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一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六十二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第一章 总则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股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七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xxx,风险共担。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第十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
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二条 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十三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五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七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十九条 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
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十
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____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
第三十条第
(二)、
(三)、
(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做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三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________年。
第三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条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 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________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条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四十一条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四十二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 监事
第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四十五条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六条 监事每届任期________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七条 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八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
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九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一条 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五十二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 解散和清算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 公司因前条第
(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公司因前条第
(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公司因前条第
(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前条第
(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 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七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____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____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条 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
(一)至
(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六十二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三条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____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四条 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第一章总则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整)。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互利共赢,风险共担。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软件开发及销售。网站制作。网络设备销售及弱电工程施工。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_____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十二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十三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十四条董事可以在_____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五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做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十六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_____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_____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七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十九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
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二十四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理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二十八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如有本章第三十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三十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做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三十五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合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八章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七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三十八条总经理每届_____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可以在_____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四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四十五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六条监事每届_____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四十七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四十八条监事可以在_____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四十九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二)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一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五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五十四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五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五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_____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六十二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账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六十三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_____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2023股东入股合作甲方(企业):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了构建公司利益共同体,强化公司内部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增强员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识,促进公司增效、员工增收、增强公司凝聚力,甲方决定允许部分员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自愿、公开、公平、互助、共赢的原则,签订本入股协议书,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持股方式
1、内部员工持股主要采取出资购股和奖励股权两种取得方式。
1出资购股是指内部员工有偿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持股方式;
2奖励股权是指甲方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者、技术骨干和员工直接给予股权奖励的持股方式。
2、内部员工持股由持股员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条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00%),共分为股,每股为元。
第三条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时间:
1、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将按实际持股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协议书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
2、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
3、奖励股权部分:甲方以激励方式一次性无偿奖励给乙方公司股份共股,占公司总股份的%,该奖励股份部分只限于乙方按持故比例享受分红;
4、入股时间:出资购股部分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计算(生效);奖励股份部分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计算(生效)。
第四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股权比例(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例)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乙方按出资购股比例和甲方给予的奖励股权比例分享共同投资所获的利润。
2、甲乙双方各自以其所占的实际股份(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由甲乙双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双方共同占有公司的股份转让后,甲乙双方有权按其各自所占股权(出资)比例取得相应财产。
第五条利润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
1、净利润:是指在利润总额中按规定交纳了所得税以后公司利润留存,一般也称为税后利润或净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税费、成本(材料、人工、制费)、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所有应支出后,是为当月纯利润。
2、分红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年)。
3、分配方式:每年1次,拿上年度净利润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进行分红;剩余30%作为公司的发展基金,在乙方退股时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资比例与奖励股权无条件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第六条奖励股权的收回
1、甲方根据本企业经营状况及乙方的工作成绩,可以决定部分或全部收回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此为乙方职务调整或有重大过错或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经甲方公告或书面通知乙方),被收回奖励股权的持股员工自甲方做出收回决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该奖励股权部分的分红。
2、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终止时,甲方奖励给乙方的奖励股权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时甲方必须据实一次性支付乙方劳动关系终止日上一年度的相应的分红(劳动关系终止日当年的分红可视具体情况由甲方决定是否支付)。注:劳动关系终止包括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和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条出资购股的退股
1、自本协议签订日起3年内,如乙方正常辞职申请退股的,甲方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的分红;如因乙方自动离职、因故被辞退或解聘、开除等劳动合同解除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甲方按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后,应按乙方原出资额购回乙方所持有出资购股的股份,但可不给乙方申请退股当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红。
2、如因乙方泄露公司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即视为乙方自愿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赔偿并可起诉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或作出有损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有权立即退股,甲方必须无条件购回乙方所出资持有的股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现行年存款利率的1.5倍一次性赔偿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间的利率损失。
4、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职满3年,不论乙方是否在职,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购回乙方出资购买的股份,除乙方书面申请退股外。
第八条持股员工的永久持股权
1、乙方为甲方服务满3年以上的,乙方有权终身享有按其出资购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红的权利,该权利不因乙方劳动关系的终止而终止;未经乙方申请或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购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乙方的永久持股权为乙方出资购买的股权,不包括甲方奖励的股权。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作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东,乙方有权且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利:
(1)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2)参加公司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对公司重大事项行使表决权;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购;内部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
(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2、公司股东会需要对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批准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决定公司分立、合并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乙方有权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有权按所占的股份比例进行表决。
3、若甲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约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经营管理决策和股权收益情况,资产损益表、财务会计报告等,乙方均有权自行决定收回投资款或进行审计、调查等,而所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且乙方有权根据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
4、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持股或分红期间,以及在退股或离职后2年内,如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或与他人合作在甲方经营区域内经营、投资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
5、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后由甲方每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公布上月的经营成果,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
6、甲方保证公司的财务核算遵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绝不损
害乙方的合法利益,并向乙方公开核算结果。
7、自本协议签订日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债务与盈利均与乙方无关。
8、乙方接受甲方转入的包扣但不限于投资(奖励股)款、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
9、本协议中注明的甲乙双方的地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以下简称联系方式)均为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协议一方为履行本协议,以该通讯地址向另一方发送或者投递的函件、通知等文件,一经发出就视为对方知悉(如联系方式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10、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时间或情况(包扣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等)及政府行为,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把本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延长的时间应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第十二条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姓名(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合伙投资人1: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2: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3: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4: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投资宗旨
第二条 合伙投资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投资期限
合伙投资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1、合伙投资人1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合伙投资人2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合伙投资人3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合伙投资人4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5、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6、本合伙投资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投资期间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占总份额百分之____________,另百分之____________为活动股,具体支配根据股东商议后一致分配,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投资终止后,各合伙投资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7、资金增减由决定,并报请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8、财产为全体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投资债务先由合伙投资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投资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投资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投资人并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投资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投资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投资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投资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投资负责人及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投资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投资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投资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投资债务。
2、其他合伙投资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投资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投资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③检查合伙投资账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投资重大事项。
3、经营管理:由出资各方派人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计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一致通过的原则。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常务副总经理兼秘书长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市场开发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配送保障副总经理一人,由____________担任,任期____________年。分别主管:①网络运用与维护。②行政管理与财务。③市场开发与宣传。④市场配送与人事,各属其职,相互监督。
第八条 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1、未经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投资人私自以合伙投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投资,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投资人经营与合伙投资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投资人再加入其他合伙投资。
4、禁止合伙投资人与本合伙投资签订合同。
5、如合伙投资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投资实际损失赔偿。具体为: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投资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投资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投资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投资期届满。②全体合伙投资人同意终止合伙投资关系。③合伙投资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投资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投资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投资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投资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投资共同财产偿还,合伙投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投资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投资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投资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投资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底备案一份。
合伙投资人1: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2: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3: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投资人4: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2)乙方出资______元,占启动资金的______%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____%,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____%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_____%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_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_____%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协议书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 ;店名为: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 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对 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则双方都愿意继续经营此店,则双方无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或延长期限。 二、 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3天内50%到位,装修过半100%到位。 三、由甲乙方全权负责 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店铺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制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若连续亏损3个月以上,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参与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九、甲、乙双方对店铺财务共同协商,任何一方都具有财务监督权。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店铺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业务经营方式,利润分配等。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 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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