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嘿!你觉得谁家的广告好爷爷奶奶的年代,信奉“酒香不怕巷子深”,爸爸妈妈的年代,有所谓赔本也要赚吆喝的说法,而到了我们的年代,不管新旧媒体,铺天盖地的广告,让我们惊讶企业对于广…
“
嘿!你觉得谁家的广告好
爷爷奶奶的年代,
信奉“酒香不怕巷子深”,
爸爸妈妈的年代,
有所谓赔本也要赚吆喝的说法,
而到了我们的年代,
不管新旧媒体,
铺天盖地的广告,
让我们惊讶企业对于广告宣传的重视。
有时候还惊讶,这么高的广告宣传成本,企业还能赚钱吗?
别瞎操心了,俗话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别说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带来多大的效益,这费用人家缴企业所得税时,还能税前扣除呢!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标准
1
一般企业扣除标准不超过1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三类企业扣除标准提高至3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4
关联企业可按分摊协议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如何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规定:“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筹建期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按规定税前扣除。
一、定义不同。
1、业务招待费是指纳税人为经营业务的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2、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第三方)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广告宣传企业或产品,企业以公益宣传或者公益广告的形式主义发生的费用,应视为业务宣传费,按规定的比例据实扣除。
总之,区别主要是承接业务对象和取得票据方面,要看具体业务是否通过广告公司、专业媒体在电视、网站、电台、报纸、户外广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如果这两条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为广告费,否则只能作为业务宣传费。
二、所得税列支不同:招待费按60%列支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超过部分不得在以后年度列支,广告和宣传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列支,最长不超过5年;
(鉴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类同性,税法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合并在一起进行税前扣除。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对象不同:招待费以消费,如餐饮、酒店等为主,招待的主体一般具有特定和唯一性。广告和业务宣传以广而告之为主,宣传的对象广而散、具有不确定性。
四、媒介不同:招待费不需要特定媒介,招待取得正规的发票走完公司内部的审批流程后,财务就可以列支该费用:
但广告和宣传费不可以,特别是广告费需要符合两个外部条件才能认定为广告支出(正规广告发票、有资质的广告公司,两者缺一不可)。
以上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广告费,应计入“销售费用---广告费”会计科目,但在最新的会计准则(2006)里,在损益类科目里没有设营业费用这个科目,而是设了6601销售费用。
广告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广告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发布;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广告的支出,不属于广告费。
导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 30% 的部分, 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对税收是绝对的利好。
在实务中,其列支的范围到底的界限到底边际在哪,在操作层面到底有哪些需清晰或模糊的地方,对广大财务人员来说,存在许多盲区及误区,笔者作为近三十年从前一线企业财务税务及综合管理的从业者,对此有着自已独特的见解,现将这些分享给各位,希望能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准确的定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符合条件”具体应具备什么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释义,“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将从广告的制定主体、播放渠道、相应票据依据等多方面予以明确。因此,企业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第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第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第二、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广告性支出,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
二、具体费用的判断是什么?
根据上述规定,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例如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并且是为介绍本企业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进行宣传。
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
第一、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
第二、新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
第三、企业印刷的各种产品宣传册(不包括说明书)
第四、一些活动的冠名费用
第 五、在一些内部刊物上刊登的广告
第六、为推广产品召开宣讲会而发放的会议用品;
第七、为展览会消耗的宣传资料、参展样品;
第八、为宣传公司产品而发生的群发短信费用等。
第九,对部分大型活动的赞助费
第十、部分带着公益性质活动中,企业负责人进行的电视或电话采访或接受媒体的专访,将企业的产品、服务,品牌、形象进行软弄包装。
第十一,用自已的产品或形象为准备扶贫进行慰问
第十二、用自已的产品及形象,或外购的产品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进行帮扶,本质也是一种业务宣传活动。
三、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财涉税及财务处理问需清晰了解的十大问题
第一、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合计数”而非企业的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二、如企业有自产或外购及委托加工的商品作为业务宣传活动的纪念品,礼品,则该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如果没有转出,作应按照购进价值在出库或领用时,作视同销售处理,如某企业用外购的产品一批,价格为10000万,额为1300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纪念品用于公司的新产品发布会上,则财务处理为借记库存商品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货银行存款,在领用时,借销售费用---广告及业务宣传费11300,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在后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视同销售收入10000元,调增视同销售成本10000元,对企业所得税没有影响,但因调增了1万元的收入,使业务招待待费的扣除金额增加了50元,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基数扩大了1500元.
第三、由于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在当年抵扣不完,可以结转到下年继续扣除,且没有时间限制这一规定,使其成为企业的“黄金费用’,对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减少,对利润的正影响是长久的,企业完全可以对企业折业务宣传计划作到长远的规划,从而能更大限度的可从广告合作伙伴那争取优惠条件,反过来,又能使企业的成本费用有了明显的下降,对其净利润的实现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
第四、当然,企业的广告及业务宣传也应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得评估收益与成本,当企业的广告及业务支出,达到销售费用的一半,或金额超出了企业的净利润时,应临近支出的最高临界点,需从来控制。
第五,企业需每年对广告及业务宣传的效果及投放方式进行综合合评估,特别当企业毛利润的增加额不及广告及宣传费的支出时,需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方式及结构进行调整或控制。
第六,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应尽量找一般纳税人企业合作,并应通过公开招标4)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合计数”的方式进行,在日常经应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由于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相应的降低了费用的总金额。
第七,广告及业务宣传支出,也属于企业真实的交易,所以其采用票据方式结算的合理不过的事,所以那种认为,只有购销产品才叫交易的观点是错误及狭隘的。这样对企业经营现金流的改善是有好处的。
第八、企业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支出,与其他服务类的合同一样,应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执行情况报总,作为后续付款及合作延续的重要依据,这一点需有清楚的认识。
第九,对利用外购或企业委托加工方式购加公司标示及loge的宣传品支出需有两条底线需遵守,首先是该商品需入库,再出库,二是尽量从一般纳税人那取得专票,因为它被认为是视同销售,如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而税务机关在无法沟通时,存在着补税的可能。
第十、对企业的列入资料费中的印刷费支出,一定是不含企业产品的说明书的,说明书在工业企业应作为产品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列支,而在其他企业应列入销售费用的其他,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四、税务筹划的重点
第一,用足政策,额度用足,支付可采用非现金式,如票据,如交换
第二,扩大企业营业收入的金额,如果说企业的利润难以轻易操控的话,那收入就简单得多,利用关联方借款方式供应链化一批,利用直线,环线方式选换一批,为实务中是两种最主要的方法,在此不再详述
黄振实务财税点点通,持续讲企业的财务、税务、金融、资本运作、运营管理、业财融合等各方面的实务事,只是分享自已独特的观察及理解,仅代表自己的观点,不代表所有的观点正确,谢谢大家的关注,更感谢大家的的分享!
一般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销售(营业)收入*1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由于有扣除限额,所以这个“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就需要大家重点关注,那么它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
一、怎么界定这个“符合条件”?
“符合条件”实际上就是符合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概念,是真实意义上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实已经发生的合规凭据。我找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找到对其界定的文件,所以,建议大家先按会计核算和经营常规掌握。
二、什么是广告费?
根据已经废止的国税发[2000]84号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广告是经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2)已经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虽然文件已废止,但还是能为我们提供界定“广告费”的理论基础。
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活动。
综合来看,广告费应该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三、什么是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应该是指除了广告费之外,企业为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展会支出、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公关设计费、以及与产品宣传相关的食宿费、材料费、人工费,服装费、场地租赁费,等等。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营销、宣传的目的而发生的费用,既有共同属性也有区别,由于企业所得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限额扣除。因此企业无论是发布广告,还是制作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进行宣传,所支付的费用均应合并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中按照限额扣除。
微信公众号广告费的定价是:
1、核心城市,每千次曝光图文广告收费为150元,视频广告为180元。包含北京和上海;
2、重点城市,每千次曝光图文广告收费为100元,视频广告为120元。包含广州、成都、深圳、杭州、武汉、苏州、重庆、南京、天津、西安、沈阳、长沙、青岛、宁波、郑州、大连、厦门、济南、哈尔滨,福州等20个高活跃城市;
3、普通城市,每千次曝光图文广告收费为50元,视频广告为60元。包含除以上22个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
今夏最火的电视剧莫过于大型古装剧《延禧攻略》了,剧本精彩,服装道具考究,让粉丝们追起剧来就欲罢不能,但同时剧中出现的弹幕式广告植入也引发了不少的热议。
电视剧的播出免不了广告商的支持,针对不同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呢?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一般企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30%
政策依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烟草制造业
不得税前扣除!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注意: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博智税通,让财税变轻松
广告发布费是需要交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具体需要交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项目如下:5项收入必须缴纳
1. 广告代理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2. 广告发布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3. 广告宣传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4. 广告播映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5. 广告展示收入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1.爱惜粮食,节约资源,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粒米虽小犹不易,莫把辛苦当儿戏。
3.节约是一种美德,请珍惜盘中食物!
4.人人节俭一粒米,拯救世间千万人。
5.禁止乱占耕地、禁止耕地抛荒。
6.杜绝浪费,从我做起。
7.珍惜劳动成果。
8.饱之需,何必八珍九鼎?三餐之盘,定要一干二净。
9.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
10.精打细算,油盐不断。
11.惜衣有衣穿,惜饭有饭吃。
12.爱惜粮食就是热爱生命。
13.生命诚可贵,粮食价更高!
14.粥一饭,当思来处不地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15.勤俭节约食物光荣,浪费食物可耻。
16.节粮从我做起,建设节俭型社会。
17.用餐后应自觉,清理剩菜残羹。
18.勤俭永不穷,坐食山也空。
19.节俭从粮食开始。
20.省下一颗粮食,已许可以救活一个人的生命!
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记入销售费用科目。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撰稿:木兰英华 | vxid:mulanyhtax
作者:张兴东 | 图文:pinterest
转载请标注出处--木兰英华
增加所得税扣除限额的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同时,又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规定了扣除比例,超过比例部分不得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调增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广告与招待开支不断加大,如何使得逐年递增的费用全额获得在税前扣除,相信是很多企业关心的问题,下面通过介绍一个案例解析一下筹划方式。
例
某工业企业2023年度实现产品销售净收入1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2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000万元,企业税前会计利润总额为50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❶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00*60%=120(万元)
❷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00*5‰=50(万元)
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200-50=15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额
=3000-10000×15%=150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50+1500=1650(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的企业所得税额
=1650×25%=412.5(万元)
将该企业销售部门分离出去,单独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企业产品以9000万元销售给该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10000万元对外销售。工业企业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100万元和100万元,广告费分别为1500万元和1500万元。这样就增加了一道销售收入,因增值税是环环抵扣的,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也不会改变,但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将分别以两家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限额,其扣除限额增加十分显著。
对于销售公司
❶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60%=60(万元)
❷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00*5‰=50(万元)
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100-50=50(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额
=1500-10000×15%=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50(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的企业所得税额
=50×25%=6(万元)
对于工业企业
❶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60%=60(万元)
❷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9000*5‰=45(万元)
业务招待费不得扣除额=100-45=55(万元)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额
=1500-9000×15%=15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150=205(万元)
纳税调整增加的企业所得税额
=205×25%=51.25(万元)
这样企业便不用调增任何应纳税所得额,节省企业所得税355.25万元。
广告费应该记入营业费用:广告费。
营业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一、广告费是固定成本。固定成本的特征:
1. 成本总额不随业务量而变,表现为一固定金额。
2. 单位业务量负担的固定成本(即单位固定成本)随业务量的增减变动成反比例变动
二、酌量性固定成本
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年度开始前,根据经营、财力等情况确定的计划期间的预算额而形成的固定成本,如新产品开发费、广告费、职工培训费等。
由于这类成本的预算数只在预算期内有效,企业领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确定不同预算期的预算数,所以,也称为自定性固定成本。这类成本的数额不具有约束性,可以斟酌不同的情况加以确定。
1、把想要办理广告彩铃的电话号码,通过qq、微信、电话等会方式发送给录制中心工作人员。
2、把想要客户听到的广告内容,通过以上方式发送给工作人员。
3、制作好后,系统会发送短信通知客户回复短信开通,功能费5元每月,回复短信后等候十来分钟就能听到客户定做的广告内容了。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第一条与第三条的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给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人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综上,企业在筹办期间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据实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标准如下: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按照销售(营业)收入的30%限额扣除;其他企业按照销售(营业)收入的15%限额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如何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举例说明
例子:某汽车销售公司2023年支出广告费500万元。业务宣传费100万元,当年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为200万元。假设企业未发生不允许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以前年度可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80万元,某汽车销售公司2023年度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如何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解析:某汽车销售公司2023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金额计算与报表填列如下:
(1)可以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限额为(4000+200)*15%=630万元;
(2)实际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为500+100=600万元,以前年度可转结扣除的广告宣传费为80万元,合计金额为680元;
(3)(1)和(2)之间取孰小值作为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即2023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金额为630元,本年度需纳税调整减少630-600=30万元,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限额为80-30=50万元。
1.多种粮保稳定促发展。
2.节约行为是时尚的、优雅的、有品味、有内涵的;浪费行为是缺乏教养的、没文化的、粗俗肤浅的。
3.饱时省一口,饿时得一斗。
4.文明用餐,杜绝浪费。
5.省下一颗粮食,此时已许可以救活一个人的生命!
6.提高粮食品质,增强法制意识。
7.节俭需从点滴起。
8.粗茶淡饭,吃得到老;粗布棉衣,穿得到老。
9.我要光盘,拒绝“剩宴”。
10.学校食堂可真大,干净整洁靠大家,来买饭时请排队,争先恐后真不对。
11.有一种节俭叫光盘,有一种公益叫光盘。
12.多种双季稻、粮食安全之需要。
13.米一粟,当思来之不易,爱粮节粮须知人人有责。
14.家有万担,不脱补衣,不丢剩饭。
15.向舌尖上的浪费说不,向光盘的您看齐。
16.普及节粮知识,提高节粮意识。
17.用膳后应自觉清理剩菜残羹。
18.创建节约型社会,从珍惜粮食开始!
19.杜绝浪费,从我做起。
20.树立节约资源与能源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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