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部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十分注意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问题,扣除方法出现错误,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这几个方面,需要特别…
大部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十分注意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问题,扣除方法出现错误,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这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号)第一条: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查补收入可以作为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哪些扣除比例
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注意事项
关联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筹建期间。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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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用属于销售费用会计科目。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属于销售费用。
基本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有的话】
贷:银行存款
期末: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
商品房广告不属于要约,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一、广告费是固定成本。固定成本的特征:
1. 成本总额不随业务量而变,表现为一固定金额。
2. 单位业务量负担的固定成本(即单位固定成本)随业务量的增减变动成反比例变动
二、酌量性固定成本
企业管理当局在会计年度开始前,根据经营、财力等情况确定的计划期间的预算额而形成的固定成本,如新产品开发费、广告费、职工培训费等。
由于这类成本的预算数只在预算期内有效,企业领导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变化,确定不同预算期的预算数,所以,也称为自定性固定成本。这类成本的数额不具有约束性,可以斟酌不同的情况加以确定。
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实现的,它是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可靠的重要环节。会计核算中,不论发生什么样的经济业务,都需要在登记账户以前,按照记账规则,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确定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以便正确地进行账户记录和事后检查。
1. 广告费应该记入营业费用--广告费科目来进行核算。
2.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3. 营业费用性质为损益类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店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广告业五行属木,五行属木的行业:简单来看,木类或文职,比如林业木材、家具装饰、服装鞋帽、塑料制品、文具用品、轻工日用品等这样的一些行业。
五行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种系统观,广泛用于中医、堪舆、命理、相术和占卜等方面。五行的意义包涵借着阴阳演变过程的五种基本动态:水(代表浸润)、火(代表破灭)、金(代表敛聚)、木(代表生长)、土(代表融合)。中国古代哲学家用五行理论来说明世界万物的形成及其相互关系。它强调整体,旨在描述事物的运动形式以及转化关系。阴阳是古代的对立统一学说,五行是原始的系统论。
会计人员要知道: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一样吗?
广告费?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区别点
二者的根本性区别为是否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
相同点
1、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进行宣传而支付的费用。
2、在企业所得税上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均规定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企业无论是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通过广告公司发布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提醒
企业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40%需直接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余下的60%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0.5%扣除限额的部分仍应调增,因此一部分企业利用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概念上的相近,会把一些本应属于招待方面的支出并入业务宣传费,达到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因此提醒大家:
1、商场或购物中心的礼品费发票属于业务招待费;
2、向客户送礼还应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会计人员要正确区分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不可因混淆概念而违反税法。
政策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做了原则性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税〔2017〕4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所设计的税目税率表中,广告业是“服务业”税目项下所列举的“征税范围”,所以在可供选择的信息分类如果没有“广告业”的时候,就直接选择“服务业”填写。
广告制作费属于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应适用6%的税率。
广告费,应计入“销售费用---广告费”会计科目,但在最新的会计准则(2006)里,在损益类科目里没有设营业费用这个科目,而是设了6601销售费用。
广告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广告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发布;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广告的支出,不属于广告费。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开发商广告语一般属于要约邀请,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
支付广告费属于会计里的销售费用科目。营业费用这个科目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就是指的销售费用。
所谓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凡是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所获得的收入,扣除合理成本之后,都属于业主共有。所以说,小区电梯间的广告收入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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