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扣除比例二1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1.多种粮保稳定促发展。
2.节约行为是时尚的、优雅的、有品味、有内涵的;浪费行为是缺乏教养的、没文化的、粗俗肤浅的。
3.饱时省一口,饿时得一斗。
4.文明用餐,杜绝浪费。
5.省下一颗粮食,此时已许可以救活一个人的生命!
6.提高粮食品质,增强法制意识。
7.节俭需从点滴起。
8.粗茶淡饭,吃得到老;粗布棉衣,穿得到老。
9.我要光盘,拒绝“剩宴”。
10.学校食堂可真大,干净整洁靠大家,来买饭时请排队,争先恐后真不对。
11.有一种节俭叫光盘,有一种公益叫光盘。
12.多种双季稻、粮食安全之需要。
13.米一粟,当思来之不易,爱粮节粮须知人人有责。
14.家有万担,不脱补衣,不丢剩饭。
15.向舌尖上的浪费说不,向光盘的您看齐。
16.普及节粮知识,提高节粮意识。
17.用膳后应自觉清理剩菜残羹。
18.创建节约型社会,从珍惜粮食开始!
19.杜绝浪费,从我做起。
20.树立节约资源与能源意识,养成勤俭节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为了提高品牌知名度,避免不了需要做一些广告及业务宣传,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五可以抵扣,超过的部分可以年度结转后扣除,那么,本年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怎么填呢,不清楚的小伙伴赶紧和小哥一起来学习吧.
本年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怎么填
答:a105060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为例,相关政策--财税[2017]4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第4行'三、本年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列次填写计算扣除限额的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列次填报当年保险企业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
广告费的纳税筹划有下列几种途径
(1)未符合规定的广告费,转列业务宣传费.对不符合广告费扣除的上述三个条件者,可考虑按业务宣传费列支,以免被税务稽查机关剔除,因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可合并计算,总额在当年度销售收入15%以内部分可以扣除;
(2)履行申报手续.企业应及时履行手续申报广告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且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须与赞助支出严格区分;
(3)取得合法凭证.取得合法凭证为纳税筹划最起码的条件.广告费的列支,除应注意取得正式发票和有关附件等外来凭证外,尚应注意保存广告样张,以免查账时遭税务稽查机关质疑,此点常为企业所忽略,须特别留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申报扣除广告费,须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4)必须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广告,并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广告.
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药、食品(包括保健品、饮料)、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行业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以上就是本年计算扣除限额的基数怎么填全部内容了
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所以可以进行合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双方协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广告费应该记入营业费用:广告费。
营业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而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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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禧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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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的播出免不了广告商的支持,针对不同的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怎么样的呢?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一般企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30%
政策依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烟草制造业
注意:不得税前扣除!
注意: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广告公司能开服务费的,小规模纳税人广告公司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开具内容为广告费服务费都可以。
广告公司属于营改增行业范围,因此可以开具国税发票。
开广告费发票是指“通过一定媒体播发”。
两种发票所交营业税税率都是5%,但开具广告费发票是要另交“文化教育事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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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一般企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30%
政策依据:《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医药和饮料制造行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一般企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
计算公式: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营业收入*15%
政策依据:(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回答:烟草制造业
不得税前扣除!
烟草制造业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
注意:
企业筹办期间发生的广告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扣除!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博智税通,让财税变轻松
导读: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一般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不超过 30% 的部分, 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超过部分可无限期结转,对税收是绝对的利好。
在实务中,其列支的范围到底的界限到底边际在哪,在操作层面到底有哪些需清晰或模糊的地方,对广大财务人员来说,存在许多盲区及误区,笔者作为近三十年从前一线企业财务税务及综合管理的从业者,对此有着自已独特的见解,现将这些分享给各位,希望能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准确的定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符合条件”具体应具备什么条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的释义,“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将从广告的制定主体、播放渠道、相应票据依据等多方面予以明确。因此,企业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第一、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第二、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第三、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第二、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广告性支出,并取得能够证明该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凭据。
二、具体费用的判断是什么?
根据上述规定,广告费一般应通过媒体传播,例如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等形式,并且是为介绍本企业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进行宣传。
业务宣传费也是一种广告推广,是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
第一、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
第二、新产品上市新闻发布会;
第三、企业印刷的各种产品宣传册(不包括说明书)
第四、一些活动的冠名费用
第 五、在一些内部刊物上刊登的广告
第六、为推广产品召开宣讲会而发放的会议用品;
第七、为展览会消耗的宣传资料、参展样品;
第八、为宣传公司产品而发生的群发短信费用等。
第九,对部分大型活动的赞助费
第十、部分带着公益性质活动中,企业负责人进行的电视或电话采访或接受媒体的专访,将企业的产品、服务,品牌、形象进行软弄包装。
第十一,用自已的产品或形象为准备扶贫进行慰问
第十二、用自已的产品及形象,或外购的产品对贫困地区的教育进行帮扶,本质也是一种业务宣传活动。
三、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财涉税及财务处理问需清晰了解的十大问题
第一、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合计数”而非企业的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
第二、如企业有自产或外购及委托加工的商品作为业务宣传活动的纪念品,礼品,则该增值税进项税额需要转出,如果没有转出,作应按照购进价值在出库或领用时,作视同销售处理,如某企业用外购的产品一批,价格为10000万,额为1300万,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纪念品用于公司的新产品发布会上,则财务处理为借记库存商品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货银行存款,在领用时,借销售费用---广告及业务宣传费11300,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在后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视同销售收入10000元,调增视同销售成本10000元,对企业所得税没有影响,但因调增了1万元的收入,使业务招待待费的扣除金额增加了50元,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基数扩大了1500元.
第三、由于广告及业务宣传费在当年抵扣不完,可以结转到下年继续扣除,且没有时间限制这一规定,使其成为企业的“黄金费用’,对企业所得税费用的减少,对利润的正影响是长久的,企业完全可以对企业折业务宣传计划作到长远的规划,从而能更大限度的可从广告合作伙伴那争取优惠条件,反过来,又能使企业的成本费用有了明显的下降,对其净利润的实现具有非常明显的作用。
第四、当然,企业的广告及业务宣传也应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得评估收益与成本,当企业的广告及业务支出,达到销售费用的一半,或金额超出了企业的净利润时,应临近支出的最高临界点,需从来控制。
第五,企业需每年对广告及业务宣传的效果及投放方式进行综合合评估,特别当企业毛利润的增加额不及广告及宣传费的支出时,需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方式及结构进行调整或控制。
第六,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的支出,应尽量找一般纳税人企业合作,并应通过公开招标4)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的计算基数为“销售(营业)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的合计数”的方式进行,在日常经应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由于有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相应的降低了费用的总金额。
第七,广告及业务宣传支出,也属于企业真实的交易,所以其采用票据方式结算的合理不过的事,所以那种认为,只有购销产品才叫交易的观点是错误及狭隘的。这样对企业经营现金流的改善是有好处的。
第八、企业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支出,与其他服务类的合同一样,应提供相应的评估报告,执行情况报总,作为后续付款及合作延续的重要依据,这一点需有清楚的认识。
第九,对利用外购或企业委托加工方式购加公司标示及loge的宣传品支出需有两条底线需遵守,首先是该商品需入库,再出库,二是尽量从一般纳税人那取得专票,因为它被认为是视同销售,如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而税务机关在无法沟通时,存在着补税的可能。
第十、对企业的列入资料费中的印刷费支出,一定是不含企业产品的说明书的,说明书在工业企业应作为产品生产成本中的直接材料列支,而在其他企业应列入销售费用的其他,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四、税务筹划的重点
第一,用足政策,额度用足,支付可采用非现金式,如票据,如交换
第二,扩大企业营业收入的金额,如果说企业的利润难以轻易操控的话,那收入就简单得多,利用关联方借款方式供应链化一批,利用直线,环线方式选换一批,为实务中是两种最主要的方法,在此不再详述
黄振实务财税点点通,持续讲企业的财务、税务、金融、资本运作、运营管理、业财融合等各方面的实务事,只是分享自已独特的观察及理解,仅代表自己的观点,不代表所有的观点正确,谢谢大家的关注,更感谢大家的的分享!
扣除比例一 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 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 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广告发布费: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广告的支出,通过媒体(网站)发布,而取得的广告收入属于广告发布费。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其应该记入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属于损益类账户,用于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等。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扣除比例一 0%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比例二 15%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比例三 30%
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扣除的特殊情况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政策参考
1.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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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百分之十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所以可以进行合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可以双方协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某些支出项目采取税前限额扣除的办法,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虽然可在税前限额扣除,但基于其特殊性,实务处理中也存在着一些争议。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规定:“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实施条例还是财税[2012]48号文件,对超过扣除限额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作出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的规定,于是有的企业财务人员及税务工作者认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结转扣除没有年限的限制,即无限期结转,肯定能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得到扣除,只是扣除的期间递延而已。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只要实现销售收入,当企业盈利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结转扣除额可抵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缴税款;当企业亏损时,其结转扣除额并入了可税前弥补的亏损额,该亏损额能否得到完全弥补取决于其后五个纳税年度是否有足额的所得,如随后五个纳税年度所得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则其中一部分递延结转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同样无法实现“税前扣除”。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过限额的部分究竟应该如何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呢?笔者现通过实例予以剖析。
一、实例分析
(一)观点一: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能实现全额税前扣除
例1:假设甲公司2011-2023年各年的销售(营业)收入均为1000万元,会计利润总额均为200万元,2023年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6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比例为销售(营业)收入的15%。假设该公司2012-2023年度实际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为50万元,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23年度以前无结转扣除额。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具体分析计算见表1。
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各年度列示情况见表2。
从表1、表2分析可见,在年度纳税所得连续盈利(正数)的情况下,2023年度超过税前扣除限额而在当年所得额调增4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均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限额指标内得以结转扣除,只是在“会计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两者间金额变动(总额相等)和扣除时间上存在递延而已。
(二)观点二: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必都能实现全额税前扣除
例2:假设上例中甲公司2012-2023年各年度利润总额均为-50万元,其他数据与例1一致,则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的具体分析计算见表3。
从表3分析可见,2023年度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限额的450万元,虽然在每年的税前扣除限额指标内结转递延到了以后年度(至2023年结转完毕),看起来似乎实现了全额扣除,但实际上由于以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均为负数(包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结转扣除额),并未发生实质性的抵扣。《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由于结转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并入了纳税年度亏损额中,因此其结转扣除年限受五年弥补期的限制。在本例中,甲企业在以后各年度所得连续亏损的情况下,实际上无法实现逐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结转的部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也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税前扣除”。
二、笔者观点
笔者认为,税法明确规定“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即只要企业持续经营,超额部分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迟早能够实现全额扣除。这应该没有异议,争议的焦点在于企业在连续亏损情况下的税前结转扣除问题。
观点二认为,在纳税所得连续亏损的情况下,结转递延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能否得到完全弥补,取决于法定的五个纳税年度内是否有足额的所得。笔者认为,按此观点进行的税务处理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多交了企业所得税,也有违税法的立法意图。超额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属于跨年度纳税调整事项,不应该简单地理解为税前扣除项目,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中,“以前年度累计结转扣除额”、“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和“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均有单独列示。如对于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类似可于跨年度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便不能不加分析地一概当作以后纳税年度的一个纳税调减项目,如果在年度纳税所得连续亏损的情况下,不必在亏损年度填列“本年扣除的以前年度结转额”(因为事实上不能实现扣除),而应该让其继续保留在“累计结转以后年度扣除额”之中,这样可以等待以后年度纳税所得盈利时再予以结转扣除,从而可以避免受五年亏损弥补期限制的纳税风险。
作者:方飞虎,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来源:财务与会计。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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