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买房。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对我们的一种住房保障,最大的用途就是买房。在全款买房的情况下,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提取的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做房子的首付还可以将公积金用来偿还贷款或者贷款的利息。如果买房房款不够的情况下,公积金还可以用来贷款,公积金贷款也要比一般的商业贷
1、买房。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对我们的一种住房保障,最大的用途就是买房。在全款买房的情况下,公积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提取的公积金不仅可以用来做房子的首付还可以将公积金用来偿还贷款或者贷款的利息。如果买房房款不够的情况下,公积金还可以用来贷款,公积金贷款也要比一般的商业贷款便宜很多,相同的贷款金额,不仅还款年限缩短,要还的利息也比商业贷款的少,大大缓解了我们的还款压力。
2、装修。公积金除了买房还可以用来作为房子装修的费用,不过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能超过房子装修或者修建的费用。
3、房租。在还没有足够的钱买房的时候,公积金也可以用来付房租使用,在连续缴纳3个月公积金以后就可以满足提取的条件。
4、治疗重大疾病。如果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或者因为手术住院的,可以提取公积金作为治疗费用,但是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能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的部分。
5、终止劳动关系。如果不是本市人口,在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之后,想要离开本地,也可以提取装公积金,不过需要提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退休。在退休之后,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则要提供退休证明才可以。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权自住房,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由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购房拥有所有权的自主住房的。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由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 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4、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由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主的。
5、下岗、实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实业满12个月的。
6、离休、退休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9、出境定居的
10、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到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
2. 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盖章确认。
3. 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5. 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纳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 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 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 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 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提取条件为离退休、户口迁出、出国定居、丧失劳动能力、支付房租或房贷等,只要满足其中一条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至于公积金提取流程,这里以支付宝为例。用户登录支付宝,找到【城市服务】-【公积金】-【公积金提取】,选择要提取的城市,完成验证以后就可以提取资金了。
而没有开通网上提取公积金服务的城市,用户需要去当地的公积金中心现场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的(以下简称自有)。
2、偿还购买自有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支付房租的。
4、支付住宅维修资金的。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6、支付物业费的。
7、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9、出国(境)定居的。
10、正式退休的。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的一方必须与购房职工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
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购买自有住房的实际支出且每个提取人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人均须无本部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建修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自有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住房房租的。
5、本人、配偶及其具有赡养或抚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6、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公积金租房的提取条件为以下几点:
(1)购买自住住房的、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出境定居的、户口迁出本省区域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支付房租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在上列中就有租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了。要提取的话,如果你的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卡还没有激活,要拿身份证去相应的银行去激活。要不无法转账到你的账户。
(3)去房管所开无房证明:拿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去当地的房管那里,先写好无房申请表,再把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申请表,让房管所出一个无房证明。
(4)租房额度:一般情况下租住公租房的,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如果没有证明的话就按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来算。
(5)去住房公积金办理处申请:拿着房管所和国土局开的证明、本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户口本(如果结婚的,夫妻不在同一户口本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公积金银行卡复印件、填写公积金申请。
福州公积金提取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或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只能以夫妻名下的一套住房来申请提取。
二、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金额或购房总价,且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职工在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或办理委托冲还贷,申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
已办理委托冲还贷的职工不得再申请提取,申请委托冲还贷业务终止生效后,再申请复冲的,须间隔满12个月。
四、除销户类提取、提前结清贷款类提取、因特殊情形造成家庭严重困难类提取外,其他提取均应间隔满12个月。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说明如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离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1、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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