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住房公积金目前是不能全国通用的,因此如果当事人要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首先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接着当事人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公积金贷款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具相关的证明。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目前是不能全国通用的,因此如果当事人要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那么首先需要向申请办理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接着当事人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公积金贷款申请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具相关的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1、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抵押的,公积金贷款需要将房产抵押给贷款的银行。
2、银行将公积金贷款借出去时担心违约风险,因此需要将房产抵押给银行,如果未能还清贷款房产就会一直押在银行,一般房产证会作为抵押物,需贷款还清后才能去银行领取。
3、公积金贷款买房,房地产证作为抵押,贷款需要在收到前还清。在担保保证公积金贷款后,借款人无需前往房屋委员会取得房地产牌照,之后业主将带来原始身份证担保。
1、首先我们要打开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官网
2、这个网站查询是不需要注册的,我们可以点击右侧上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按钮查询。
3、然后在弹出的查询框中选择一种验证方式,可以是身份证、登记号等,然后输入密码,再点击下方的“查询”按钮即可。
4、如果查询成功,就会显示你的公积金信息。
5、如果查询不到,那么说明你还没有缴纳公积金,会提示'没有词条记录'的信息提示。
身份证后4位阿拉伯数字+00。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该公积金主要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1、贷款咨询。一般购房者需要向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管理中心进行业务咨询,询问一下当地是否允许你办理异地贷款,如果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资料等等。
2、贷款申请。那接下来购房者需要向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提交办理异地贷款的申请,工作人员会对你的申请进行确认,看看你所述的信息是否属实,确认无误之后,工作人员将为你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缴存使用证明》。
3、提交资料。其购房者需要持身份证、购房合同、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资料前往申请贷款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你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它们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与此同时,你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会对你的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办理贷款。资料审核通过之后,申请贷款的公积金中心就会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并且发放贷款给你。你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并且缴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会协同贷款的公积金中心督促你还款。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是什么的介绍了。如果我们想要在异地购买房子的话,我们需要办理一些流程,只要我们按照一定的条件办理就可以了。
可提取公积金的最高限额不可以超过住房购建的总额。已经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包括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在两年以上没有逾期还款的,可以申请提款住房公积金。提取后,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应该要超过借款人贷款余额的百分之十。如果职工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与单位已经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的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023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可以延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展期贷款超过原贷款期限的效力问题的答复》申请贷款期限变更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借款人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
2,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无不良还款记录,提供的收入证明应具备期限缩短后的偿贷能力,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作变更。
3,申请延长贷款期限,借款人应提供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偿还贷款客观事由的说明材料,同意对抵押物抵押期限作相应变更。
4,组合贷款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
1、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2、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一般为5%-12%,各个地区行业不一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1、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2、也就是说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原来首套住房的贷款,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
3、在住房公积金超过二次贷款以后第三次贷款是不会受理,需要还清以前贷款才可以继续贷款,只要在还清未还贷款时,公积金贷款又能继续申请。
想要修改住房公积金预留手机号,用户可以直接到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分理处进行办理,当然了,也可以选择由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填写相应表格后至所辖分理处申请变更。
若不方便的话,可以直接在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官网进行办理,打开官网后选择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登录后进入到个人中心页面,然后就可以选择修改号码了。
对于部分地区来说,是可以选择通过app进行修改的,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地区都可以的,用户在修改之前可以拨打服务热线咨询一下。
资料拓展: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申请公积金时需要的材料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或审批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是期房,需要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如果是现房,需要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如果是二手房,需要房屋买卖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没有规定需要交纳多久才可以取出,只要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提取条件就可以的,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贷款是有条件的,具体条件如下所示: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缴存状态正常,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或者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
购买住房的,已经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费用30%的前期费用。
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大修住房的,具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能够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有效担保。
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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