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 适配人群 | 设备操作员,安全管理员,机务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施工场内,设备安装,定期检验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保人命和公司东西,让干活顺当点,照着国家两个条例写的。 | ||
| 适用范围 | 管锅炉、电梯、吊车这些大家伙,还有开它们的人和管它们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子公司设备部和使用单位一起干活,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盯着看,出事找负责人。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能装没证不能修,没检完不能用,资料不全不能开工,境外设备得合中国规矩。 | ||
| 检查与监督 | 买设备走招标流程,装前报材料签安全书,装完30天内登记挂牌,日常要检查保养留记录,不干就停用追责,每月查一次,漏了扣钱。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机务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机务人员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施工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用锅炉、空压机(含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以及限于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
本办法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系指直接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以上设备操作人员、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挂钩工、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空压机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检验、日常维护保养、改造、报废,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和复审等。上述各项管理工作,由各子(分)公司设备部门与设备使用管理单位(以下称使用单位)共同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负责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章 特种设备购置
第四条 特种设备购置必须按集团公司《设备购置及租赁招标管理办法》办理申购有关审批手续,并通过招标采购程序选定设备供应商。
第五条 参加特种设备投标的供应商,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特种设备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三章 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改造
第六条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
第七条 在安装新购置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提梁机、移梁机、空压机、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之前,应当先将安装单位的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与安全保证体系(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与监督检验证明等有关资料,向各子(分)公司和各项目部设备部门申报。同时书面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使用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安装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锅炉、空压机、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等特种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检验合格后,使用单位(合同有约定除外)应当在30日内,到规定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且将安全合格标志固定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方可以投入正式使用。
第八条 特种设备的维修,在签订维修合同前,应先将维修单位资质证书、维修、维护保养合同文本内容、维修人员的资质证书等材料报各子(分)公司设备部门审查。经审核同意后,签署生效。
第九条 改造锅炉、电梯、起重机械、架桥机、运梁车、提梁机、移梁机、空压机、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
第十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经检验合格,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在30日内,将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原始资料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四章 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十二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包括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常规检查、维护保养、定期检验,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等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且定期自行检查,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安全性能年检的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锅炉一年;电梯一年;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提梁机、移梁机)二年;运梁车、铲车、叉车、电瓶车等限于施工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一年;空压机(含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一、三、六年;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或使用。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宣钢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安全环保部人员,生产设备部人员,车间设备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起重设备安装,特种设备检验,设备注册登记 |
|---|---|---|---|
| 制定目的 | 怕设备出事伤人,按国家规定来管设备安全,让起重机这些能稳稳当当干活。 | ||
| 适用范围 | 管公司里所有桥式起重机这类设备,从买、装、用、检到改、修全过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部盯着全流程,生产设备部管运行和维修,车间管日常操作和点检,大家各盯一块。 | ||
| 禁止行为 | 没证的单位不准干安装改造维修,没检验合格报告不能用设备,停用报废不办手续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招标前查资质,施工前交告知书,检验提前一个月报,不合格项目必须整改,不改就停用,查到违规按公司规定扣分罚款。 | ||
1、目的
为加强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国家安全监察目录体系内的桥式起重机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活动。
3、主要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
3.1.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从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环节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1.2负责审核所购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厂家和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
3.1.3负责审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证。
3.1.4负责审核办理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过户及注册登记使用证注销手续。
3.1.5负责审核公司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督促实施。
3.1.6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专业检查及考核。
3.1.7参与制定、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3.1.8监督、检查机电类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建档和台账。
3.1.9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3.1.10负责对机电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取证等教育工作。
3.1.11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2生产设备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其职责
3.2.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3.2.2负责制定、落实机电类特种设备大中修计划。
3.2.3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2.4执行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准入制度。
3.2.5负责公司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及处罚规定。
3.2.6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起重机械的选型。
3.2.7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运行、使用、检修、维护、安全等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
3.2.8负责组织特种设备设计、引用、制造、安装、检修、改造,各类形式的检测、检验、报废等施工方案审查,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项目中的特种设备竣工及试车工作。
3.2.9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2.10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确保帐物一致、信息准确。
3.2.11负责编制、申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校)验参数及申请检(校)验报告书。
3.2.12对于特种设备各类检测、检验应提前向生产部门申请作业时间,并召开有关协调会进行周密布署。
3.2.13负责监测、检验报告管理,对报告中提示不合格项目应安排整改。
3.2.14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报废审核和处理。
3.2.15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
3.2.16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3车间管理职责
3.3.1严格执行有关机电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公司规章制度。
3.3.2根据法律、法规、规程总厂规章制度,结合公司、车间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与安全管理台帐、运行、点检记录等。
3.3.3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3.4负责本单位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3.5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检修、改造、检测、检验等方案讨论与实施。
3.3.6检查、检测、检验发现各类问题,应按有关部室要求安排整改,暂时无法整改项目,应制定周密安全措施,监督运行或停止运行。
3.3.7机电类特种设备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室汇报,参与事故抢救,抢修工作,如实向调查组汇报事故经过。
3.3.8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从事机电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招标部门对承揽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准入制度。
4.2设备保障部对承担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协力检修的单位,每年结合资质年审时一同审查,并将审查的原始资料备份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复审备案。
4.3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设备处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合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
4.4从事安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的单位,必须填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经委托单位和作业单位盖章,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及设备出厂资料(移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须提供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及施工方案,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施工。
4.5新装(移装)、改造、大修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协同设备处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合格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由设备保障部、安全环保部会同施工单位、检验单位对设备安全性能、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及档案资料归档等情况进行总体验收。
4.6电梯、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起重机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其他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4.7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均由公司委托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负责检验。
4.8凡到期需检验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安全环保部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委托书》一式两份,提前一个月分别报市检验单位。
4.9新安装机电类特种设备在验收检验合格后30日内,凭验收检验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0移地安装及大修改造产权未发生变更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原设备注册代码不变,但在设备登记表移装、改造记录项目栏中须注明。验收检验后,凭合格报告,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1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检验后,检验报告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目或缺陷问题,由设备处落实整改,整改后由原检验单位复检确认,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12认真填写、妥善保管好《(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保证设备产品编号、注册代码、规格型号、内部编号、安装地点等关键登记信息清晰、准确。定期检验注册换证时,随同检验报告一并交付公司审核。设备所发生的重大维修、改造及事故隐患处理等情况应及时在特种设备登记表相关栏目中详细填写。
4.13《(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意见审核栏使用完后,以旧换新。因保管不善遗失登记表的,安全环保部负责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申领登记表重新填写补办;查不到相关信息不能补办的,一律按新安装设备重新办理告知、注册登记。
4.14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安全环保部应及时索取合格报告,并在检验后一个月期限内将《(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及合格检验报告送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换证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5公司内部因结构调整等原因,机电类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过户申请表》。新用户携带新、旧特种设备登记表、有效检验报告及过户申请表,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过户手续。
4.16凡暂停使用或报废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设备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登记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或报废注销手续。停用设备启用时,须重新检验并办理注册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5、考核
5.1凡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规定考核。
5.2凡承揽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作业的外委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自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与使用,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遵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风电项目特种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设备操作员,设备部专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安装,大修改造,日常巡检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保安全,让设备不伤人不坏掉。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所有用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的单位和人。 | ||
| 职责分工 | 设备部牵头办证培训检查,使用单位管日常,安全员盯现场查违章。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无证上岗,不准带病运行,不准不检不报不登记。 | ||
| 检查与监督 | 设备部每月查登记和档案,季度查检验记录,没做完扣分通报,整改超期停用设备。 | ||
为规范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范围: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
二、负责管理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为我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办法要求做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等各项工作。
三、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四、设备部对特种设备提供政策、法规、资格认证及安全技术方面的咨询,防止无证和假冒伪劣产品进我项目部。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为使用单位提供办理证照资格方面的服务。
五、设备部负责组织从事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对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考证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行为。
六、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备案文件报送设备部。设备部审核后,报送质量监督局,完成备案工作。
七、特种设备在安装、大修、改造后,使用单位应准备好验收文件报送设备部。设备部审核后,报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验收,并作好验收的组织工作。
八、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注册登记文件报送设备部。报送质量监督局并完成注册登记工作。
九、使用单位必须制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严格执行。
十、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设备部长期保存。
十一、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年检、月检、日检的常规检验制度,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特种设备带故障运行。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年检的组织工作。
十二、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特种设备
| 适配人群 | 加气站站长,维修工,技安科人员 | 使用场景 | 加气站运营,特种设备检维修,动火作业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想把特种设备管得更牢靠,让每个环节都按规矩来,不乱来不马虎。 | ||
| 适用范围 | 加气站所有人,管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检验这些事,还有配件采购和操作培训。 | ||
| 职责分工 | 总经理总管,副总盯重点,技安科写方案审材料,站长管站里日常,班长带班干活,维修工具体修设备。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用假配件,不能没批就施工,不能跳过检验,不能无证上岗,不能瞒报事故,不能不练预案。 | ||
| 检查与监督 | 技安科每周每月检查,站长每月演练四次,年底领导组织大演练,没做到就扣钱,严重就调岗,检查结果直接挂钩工资。 | ||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和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完成各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任务,特制订如下考核办法:
考核内容
管理考核办法
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一、不违法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改造和销售各类特种设备。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使用(充装)、检验、修理必须符合gb50156-____《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1、①方案不符合gb50156-____《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项次罚款100元。
②方案未经审核、批准即施工,扣责任人1000元。
③方案和验收报告未及时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扣责任人200元。
④验收未按gb50156-____《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每次扣罚分管领导500元,相关责任人每项次扣罚200元。
2、违反了2、3、4违反特种操作规程,违反巡检制度、违反特种设备维修、检验程序和规定,按《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办法》、《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条款对应扣罚。
1、对特种设备的技术改造、设备安装必须符合gb50156-____《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技改、安装方案由技安科负责编制,送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呈总经理批准,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其施工验收由安全生产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技安科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和维修工参加,验收合格后报集团公司技规部备案。
2、对特种设备的使用(充装)由加气站站长负责管理和监督,由班长负责操作、巡检。
3、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4、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2、坚决杜绝使用伪劣材料、配件,严格执行公司《材料采购制度》。
发生一次,全额赔偿,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
1、特种设备的配件、耗材由加气站维修工编制计划,站长签字认可,报技安科审核,逐级再报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严禁违反特种设备检验、修理的相关规定,检验、修理必须由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办法》、《场站动火作业管理办法》。
1、未按时申报特种设备定检工作,扣维修工500元,罚站长1000元,技安科200元。
2、维修工作未按规定批报,扣维修工200元,扣站长500元;维修方案不完善,扣技安科2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
3、未按动火作业申报程序报批,扣站长1000元,申报安全措施不完善,分别扣站长200元,扣技安科300元,扣分管领导300元。未严格执行申报安全措施的,扣维修工500元,站长1000元。
1、对特种设备的检验由加气站维修工根据特种设备台帐记录,按检验周期提前一月编制检验计划及站长签字认可,送技安科联系技监部门检验。
2、对特种设备的维修 由站长负责管理、组织,由维修工具体实施,方案送技安科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3、站长是场站动火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由站长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报技安科审查、分管领导批准。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由公司安委会负责下设办公室与技安科合并办公。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场站、班组三级管理网络。
1、我司安全管理体系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下设安全主管副总一名,技安科负责具体工作。场站站长为场站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场站安全生产,每个场站下设四个运行班组,运行班班组负责工作期间场站安全运行,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加气员、安检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同时协助班长管理好场站安全,维修工为场站安全监督员及设备维修管理员。
1、公司安全机构和体系已建立。
2、各级安全责任制已制订
1、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总经理;
2、公司安全管理第二责任人:副总经理
3、职能科室责任人:技安科科长
4、场站安全管理责任人:站长
5、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人:班长
6、岗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工
2、公司要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签订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1、每年公司与场站、场站与班组、班组与员工都层层签订了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2、严格按照《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进行考核。
1、公司级安全管理由集团公司负责考核。
2、场站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考核。
3、班组、员工安全管理由场站负责考核。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建立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
1、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2、特种设备管理动态管理体系运行的监督由技安科通过周检、月检逐项次检查,并按《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处罚。
1、公司安委会负责制定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操作规程。
2、分管领导、技安科、站长、班长负责逐级监督执行情况。
3、安委会负责实施职能管理和考核。
4、技安科负责监督、指导场站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体系。
1、加强落实公司《加气操作规程》、《压缩机操作规程》、《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压缩机维修保养规程》、《产品质量管理办法》、《干燥系统运行规程》、《设备巡检规程》、《运行交接班管理办法》、《特种设备维修制度》、《特种设备安全保护设施、附件定期试验制度》、《特种设备定期校验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2、清理完善特种设备台帐,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办法、记录及档案,对变更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按照《安全精细化管理办法》(第四章:奖罚)对应考核处罚
3、将特种设备台帐、记录及档案检查列入月检重点范围。
四、制定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确保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100%
按时(提前30天)上报各站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经技安科核实、审批后由场站负责落实。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率达到100%,技安科负责检查、监督、落实。
按照《设备精细化管理办法》对应考核处罚
五、认真做好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确保本单位的特种操作人员(极其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1、对新员工进行三级上岗培训,确保考核合格上岗。
新员工未进行三级上岗培训及培训未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员工不能上岗且继续培训或解聘。
1、新员工由总经办负责,技安科协助进行三级上岗培训。
2、上岗考核由技安科负责。
2、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确保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各级管理人员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不能履职,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履职。
由安委会负责、总经办承办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及消防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未培训及培训不合格上岗,扣罚总经办200元,降薪使用直至获得安全、技监部门颁发的合格资格证,方可重新上岗。
由总经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
4、对特种作业操作证期满的人员要提前30天计划予以更换新证。
延误办证、换证工作,每人次扣罚总经办100元。
换证、办证工作由总经办负责。
六、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棵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认真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学习应急预案,制定《场站应急处理预案》,认真执行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杜绝隐患不报、弄虚作假。
1、场站月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站长500元。
2、年度预案演练每少一次,扣分管领导1000元。
3、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按《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对应考核处。
1、预案的修改、完善由技安科负责。
2、月度预案演练由站长负责,全月每个场站不得少于4次。
3、年度预案演练由分管领导负责,技安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年不得少于2次。
七、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1、实行定期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2、违反法律、法规,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对应考核处罚。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某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与损坏追究办法
| 适配人群 | 机电副队长,专职设备管理员,包机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煤矿井下作业,综采综掘作业,主扇提升运维 |
|---|---|---|---|
| 制定目的 | 设备老出问题,影响安全。想让设备管得更细更严,少出故障,保矿上平安。 | ||
| 适用范围 | 管采煤机、皮带机这些贵设备,还有主扇风机、绞车这些特种设备。 | ||
| 职责分工 | 机电运输部牵头,各队机电副队长盯现场,包机人守设备,安全部门查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证上岗,不准设备带病跑,不准超负荷用,没煤安标志的不能下井。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检查记录要交,每周队里自查,月底报检修计划。漏查一次扣分,出事追到人。机运部每旬专项查,问题当天改。 | ||
第一条 为了强化我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设备现场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方针和“管理精细化、装备现代化、培训制度化”的原则,使我矿在用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程序化,降低设备非伤亡事故影响,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公司(____)416号文件“关于印发《窑街煤电公司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与损坏追究办法》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型生产设备是指直接从事生产的设备,原值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单台或成套设备,(如dtⅱ强力皮带机,sgz764前后部溜子,mg500-awd型采煤机,kj95型矿井检测系统,s1000a型综掘机以及以后购置的直接从事生产的原值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单台或成台设备),特种设备是指在用主扇风机、提升绞车、主排水泵、空压机、锅炉等。
第三条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一. 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管理组织
1.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保管、使用维护和修理,必须实行矿、部。队、班组四级管理。
2.矿机电运输部是实施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并由矿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通风灭火部,物资供应部协同监督管理。
3.矿机电运输部设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专职管理员,负责全矿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各使用区队必须是机电副队长和技术副队长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生产设备管理。
4.各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均要固定人员,包机到人,落实包机责任制,并配备专职维修人员,负责维修本队所属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
二.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职责
1.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主管部室领导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2)对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和考核指标,并组织检查执行情况。
3)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检查搞好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计划检修,组织好维修配件供应,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2.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员职责
1)负责建立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做到一台一档,登记和验证入井设备的煤安标志,掌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使用动态,实行帐、卡、物三对口。
2)负责矿内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合理调配,根据生产需要调整各队大型生产设备。
3)统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零件损坏情况,及时计划购置配件,保证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正常运转。
4)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煤安标志的日常管理,属于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有煤安标志认证号,否则不得入井使用。
3.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业务主管职责
1)负责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质量验收、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措施的编制工作。
2)每旬进行一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并根据每一台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技术状况,向上级领导建议设备的小修、中修、大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
3)负责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按规定的测定周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
4) 负责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5)参加大型生产设备、特种设备各类事故的追查,找出原因,制定完善相应的安全措施。
4.区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管理员、机电副队长职责
1)掌握本队所有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数量、规格及使用情况,负责维护检修工作。
2)主持分析追查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各类事故,并向机运部汇报。
3)负责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一周一检查、一月一总结,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
4)负责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及上报机运部所需的报表。
5)每月底15号前向机运部汇报一次设备使用情况及下月检修安排计划。
6)负责本队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安全、完好工作。
5.队包机人员职责
严格执行包机责任制
6.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持证上岗操作。
2)操作人员要掌握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性能,要管好用好保养好设备,做到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在开机前和开机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设备《操作规程》,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汇报和停机(倒机),严禁带病运转,造成故障扩大。
三.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 大型生产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机运部应参与编制《操作规程》和《安装质量标准》。安装完毕后,要由安装单位、使用区队、机运部、安全管理部的有关人员参加验收,进行试运转并办理移交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聊城市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报检工作
| 适配人群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锅炉压力容器使用方,特种设备主管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检验,定期检验申报,有效期届满前报检 |
|---|---|---|---|
| 制定目的 | 怕设备出事,想让单位自己盯紧安全,把该检的设备都按时检了,不让带病运行。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管他们按时申请定期检验这事。 | ||
| 职责分工 | 锅检所受理中心收材料定时间,使用单位填表交费,监察科盯着执行和解释。 | ||
| 禁止行为 | 不许到期不报检,不许材料造假,不许没检完就继续用设备,不许盖章签字乱来。 | ||
| 检查与监督 | 单位提前15-30天报检,锅检所3天内给回执、10天内安排检验,没按时办的县局统计时扣分,回执单是唯一依据。 | ||
为加大特种设备监管力度,提高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检验覆盖率和定期检验率,保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第373号令),特制定本办法。
1.制定依据
1.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条 第二款: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1.2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接到定期检验要求后,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检验。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报检方式
2.1 报检单位直接到聊城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以下简称市锅检所)申报检验。
2.2 报检单位通过传真向市锅检所申报检验。
3.报检程序
3.1 报检单位直接到市锅检所申报检验的按以下程序:
3.1.1 从“聊城特检网”下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
(附表一)”,按照规定项目填写完整
(一式两份),由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1.2 报检单位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检验费到市锅检所业务受理中心申请检验。
3.1.3 市锅检所业务受理中心审核申报资料、核定检验费用
(报检单位也可事先与市锅检所业务受理中心联系,核定检验费用),并与报检单位约定检验日期,报检单位交纳检验费后,领取 “特种设备报检受理回执单
(附表二)”。
3.2 报检单位通过传真方式申报检验的按以下程序:
3.2.1 从“聊城特检网”下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按照规定项目填写完整,由使用单位主管人员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3.2.2 报检单位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传真到市锅检所。
3.2.3 报检单位于业务受理中心联系核定检验费用,并将检验费电汇至市锅检所。
3.2.4 业务受理中心与报检单位约定检验日期,填写“特种设备报检受理回执单”,并通知报检单位检验日期。
3.2.5 “特种设备报检受理回执单”由业务受理中心传真至报检单位或由检验人员检验时交报检单位。
3.3 报检单位应当对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4 特殊情况,使用单位填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后,市锅检所可先落实检验,后交纳检验费,不影响县局报检率的统计。
3.5 特殊情况,使用单位主管人员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可由县局代理报检。
4.报检时间
4.1 报检单位要在特种设备有效期届满提前15-30天进行报检.
4.2 市锅检所接到报检单位报检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报检回执单。
4.3 市锅检所应于接到报检单位报检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特殊情况连续生产不能停产检验的,与企业协商确定检验时间。
5.附则
5.1 报检单位应当在检验前按报检回执单 规定的条件做好检验准备工作,保证检验顺利进行。检验前准备工作的具体要求可到市锅检所网站查询,也可向市锅检所业务受理中心咨询。
5.2 报检率依据 “特种设备报检受理回执单”进行统计。
5.3 本管理办法由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解释。
5.4 本办法自起施行。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管员,设备管理员,车间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设备安装,改造施工,定期检验 |
|---|---|---|---|
| 制定目的 | 怕设备出事,出事会伤人伤厂子,想让压力容器、管道这些一直稳稳当当干活。 | ||
| 适用范围 | 管公司里所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管它们装、用、检、修、改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环保部盯着全流程,生产设备部管运行和修,车间守好自己地盘;安全环保部查资质、办证、组织检查,生产设备部编计划、搞验收、管档案,车间天天点检、记记录、报问题。 | ||
| 禁止行为 | 没资质单位不准干安装维修,没办告知和检验不准联网送气,没证的人不准操作,超期不检或检不合格不准用。 | ||
| 检查与监督 | 设备部先审资质,安全环保部签字盖章,去市里办告知;施工要方案审查,耐压试验得一起参加;每月巡查、每季检查,问题要整改、复检,不改就按安全考核扣分。 | ||
1、目的
为了加强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条例标准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国家安全监察范围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的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活动。
3、主要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
3.1.1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从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
3.1.2负责审核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厂家和安装、修理、改造、无损检测及化学清洗作业单位资质。
3.1.3负责审核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书和办理使用登记证。
3.1.4参与承压类特种设备制造监制和产品验收工作。
3.1.5参与审查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方案及碰头联网方案,参与质量监督、耐压试验和整体验收,督促检查隐患整改。
3.1.6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考试及取证工作。
3.1.7负责审核公司在用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
3.1.8参与制定、修订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3.1.9负责组织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专业检查及考核。
3.1.10监督、检查承压类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建档和台账。
3.1.11参与承压类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3.1.12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2生产设备部是公司承压类特种设备主管部门,其职责:
3.2.1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运行管理工作,保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合法使用。
3.2.2负责落实承压类特种设备大修、改造计划。
3.2.3组织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施工方案讨论及整体验收、单位内联网工作。
3.2.4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3.2.5负责承压类特种设备的报废审核和处理。
3.2.6执行公司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准入制度。
3.2.7负责公司内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及处罚规定。
3.2.8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承压类特种设备运行、使用、检修、维护、安全等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
3.2.9负责建立承压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2.10负责建立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确保帐物一致、信息准确。
3.2.11负责编制、申报承压类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校)验参数及申请检(校)验报告书。
3.2.12对于承压类特种设备各类检测、检验应提前向生产计划部门申请作业时间,并召开有关协调会进行周密布署。
3.2.13负责监测、检验报告管理,对报告中提示不合格项目应安排整改。
3.2.14负责组织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
3.2.15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3车间管理职责
3.3.1严格执行有关承压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公司规章制度。
3.3.2根据法律、法规、规程公司规章制度,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与安全管理台帐、运行、点检记录等。
3.3.3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3.4负责本区域(或本单位)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3.5参与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检修、改造、检测、检验等方案讨论与实施。
3.3.6检查、检测、检验发现各类问题,应按有关部室要求安排整改,暂时无法整改项目,应制定周密安全措施,监督运行或停止运行。
3.3.7承压类特种设备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室汇报,参与事故抢救,抢修工作,如实向调查组汇报事故经过。
3.3.8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从事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化学清洗、无损检测工程(项目)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对其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准入制度。
4.2承揽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大修)的施工单位提供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单位和个人资质证明及施工方案,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签署意见,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施工。
4.3在新建、扩建、改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过程中,施工前,安装(改造)单位须编制施工方案,由设备部门组织,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环保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共同审查后方可施工,并由法定监督检验机构实行全过程监督检验,其耐压试验和整体验收需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安全环保部参加。
4.4在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过程中,设备部门确定专人对安装、修理、改造各工序质量进行验收确认。
4.5新建、扩建、改建压力管道与公司内部管网碰头,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后,经公司生产设备部、安全环保部批准后,由生产设备部拟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4.6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压力管道未履行申报告知手续和安装质量监督检验以及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未合格,不得联网碰头送气。
4.7承压类特种设备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应当具备承压类特种设备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须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4.8不能达到使用要求、闲置不用、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修理价值须报废的承压类特种设备,应填《特种设备停用申报表》,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登记后向原登记的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生产设备部应当对停用或者报废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9承压类特种设备,设备部门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新建、扩建、改建的承压类特种设备经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总体验收后,设备部门需填写《使用注册登记表》并签字盖章,凭安装、修理、改造质量监督检验报告以及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出厂资料、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人员资格证等,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查办理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证。
4.10坚持公司季度、车间检查制度,专业检查要做到有通知、有内容、有结果、有通报、有整改。使用单位负责人每月一次、管理人员每周一次到压力容器重点房所进行巡查,并记录签名备查。
4.11因公司内部整合、资产划拨等造成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变更的,必须填写《特种设备注册单位变更表》,办理过户手续。
4.12根据定期检验规程要求,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在用承压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加强运行管理与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13承压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根据安全等级状况确定周期(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由设备部门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委托书》一式两份,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批并安排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14在用承压类特种设备经检验后,检验报告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目或缺陷问题,由设备部门落实整改,整改方案经公司安全、设备部门讨论通过后实施,整改后由原检验单位复检确认,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15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证到期后,凭全面定期检验报告和《使用注册登记表》,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办理换证。
4.16严格执行安全阀、压力表定期校验规定,安全阀须每年校验一次,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表一年校验一次。
4.17检验单位在检验前,按规定要求填报安全措施表,明确委托单位与检验单位的义务与责任,确保检验工作顺利进行和人身安全。
5、考核
5.1凡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考核。
5.2凡承揽公司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作业的外委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自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与使用,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遵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监督
| 适配人群 | 质量技术监督公务员,特种设备监察员,A类专业技术监察员 | 使用场景 | 特种设备监管,事故调查处理,行政许可执法 |
|---|---|---|---|
| 制定目的 | 想让监察员更专业,队伍更整齐,执法更靠谱,别出乱子。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管考核、培训、日常干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国家质检总局管a类,省级部门管b类,县市部门管自己人,各盯各的活儿。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吃请、不能干生意、不能插手企业、不能指定安装单位、不能包庇违法、不能刁难人、不能乱改处罚、不能私分罚没东西。 | ||
| 检查与监督 | 先考试拿证才能上岗,四年一换证,到期前半年申请,要培训要笔试,没证不准干活,不换证就停职。 | ||
第一条 为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管理,提高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是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依法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分为a类(专业技术类),b类(管理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以下简称安全监察员)的考核、管理及培训。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a类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b类安全监察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管理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安全监察员进行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每万台(套)特种设备应配备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每2000台(套)特种设备应配备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每1000台(套)特种设备应配备一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其中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a类安全监察员配备比例应不低于30%,低于30%时,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提出增加的要求。
第五条 各类安全监察员应当经过考核,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以下简称安全监察员证)。未取得安全监察员证,不得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第六条 安全监察员考核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安全监察业务知识、行风廉政建设知识。a类安全监察员还应按承压专业和机电专业分别考核专业知识。各类安全监察员考核大纲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
第七条 安全监察员职责:
(一)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规、规章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二)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行政处罚;
(三)参与制定或者审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四)参加特种设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鉴定、评审工作;
(五)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履行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其中第(三)、(四)、(五)项工作应由a类安全监察员参加。
第八条 安全监察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二)不准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准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四)不准指定特种设备安装单位;
(五)不准替行政相对人说情、包庇和纵容违法行为;
(六)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
(七)不准擅自改变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
(八)不准私自处理罚没财物和样品。
第九条 申领安全监察员证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三)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a类监察员:具有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2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3年以上;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b类监察员: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工作、检验检测工作1年或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管理工作2年以上,并参加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不少于50学时。
(一)在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公务员(含按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第十条 申请人应当填写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申请表一式2份,提供着制式服装免冠正面1寸彩色近照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经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后,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核盖章后1份留存,1份另附1张照片报国家质检总局。
第十一条安全监察员证有效期为四年。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在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换证。
安全监察员在安全监察员证有效期内,应当参加不少于1次的安全监察知识更新培训。换证应当通过笔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