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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黄金楼层二手房买卖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________个单元,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第________座________楼________单元,合计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币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万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本合同一经签署,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证书到___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经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________页,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市公证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邮编:邮编:
业务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公司网站: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6章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50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 乙方授权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
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帐户管理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
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
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帐户清算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乙方授权签字:(盖章)(盖章)
2023黄金楼层房屋买卖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转让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出卖给,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同时出卖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上述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方式交付。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手续,待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取暖费、入网费、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空调两台,热水器,音响两台,凉,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等让与乙方。
十一、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款: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年月日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2023银行黄金买卖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乙方授权签字:
2023个人黄金买卖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乙方授权签字:
黄金现货买卖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开立账户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 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 买卖约定
第五条 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 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 实物交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 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 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 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授权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开立账户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 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 买卖约定
第五条 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 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 实物交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 增值税发票 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 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 甲方在指定的 清算 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 债务 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 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深圳 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授权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授权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开立账户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 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 买卖约定
第五条 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 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 实物交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 增值税发票 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 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 甲方在指定的 清算 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 债务 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 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深圳 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授权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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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开立账户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 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 买卖约定
第五条 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 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 实物交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 增值税发票 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 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 甲方在指定的 清算 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 债务 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 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深圳 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 乙方授权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2023个人黄金现货买卖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邮编:邮编:
业务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公司网站: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6章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50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乙方授权签字:
合同编号
出卖人: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大豆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大豆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大豆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大豆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大豆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大豆,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元。大豆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年月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大豆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大豆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__________元1公斤化肥__________元1袋农药__________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买受人
买受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开立账户
第一条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买卖约定
第五条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实物交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甲方在指定的清算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债务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由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授权签字乙方授权签字:
(盖章)(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网站: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黄金现货买卖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 开立账户
第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立账户,甲方为乙方提供一个资金帐号。
第二条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存入货币资金,乙方提取资金或销户时,甲方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的出入金银行账号。
第三条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自己的与黄金现货买卖相关的原始凭证有权随时了解自己帐户的资金情况或实物黄金情况,甲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二章 现货买卖方式
第四条 乙方可以通过电话、电脑等方式进行黄金现货买卖,甲方有权进行同步录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买卖记录。
乙方同意:
1、甲方的电话录音、电脑记录等在业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具有法律效力
2、不论乙方以何种方式进行买卖,若乙方在下一日开市前没有对每日结算单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对买卖记录的认可。
第三章 买卖约定
第五条 乙方确知,黄金现货买卖因时机而变动,而且分秒变动,并承认即使按照公布的价格,也有可能无法成交。
第六条 乙方将接受并遵守甲方规定的一切黄金现货买卖规则或其他有关黄金现货买卖的规定事项。
第七条 根据有关规定,乙方自行承担黄金现货买卖的相关税项及征税。乙方确认,乙方买卖的实物黄金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银行代为保管。
第四章 实物交收
第八条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向甲方提出交收申请,并提交 增值税发票 等相关凭证及票据。
第九条 货款的交收依照甲方交收办法执行。
第五章 资金帐户管理
第十条 甲方在指定的 清算 银行开设客户资金帐户
第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设置资金明细账,并在每日结算单中报告资金账户资金和实物黄金余额及资金和实物黄金的划转情况。
第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从乙方资金帐户中划转资金或黄金。
乙方买卖成交的货款或黄金
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买卖手续费和交收手续费
为乙方支付的实物黄金运保费
甲方与乙方签订的书面协议中双方同意的其他划款事项。
第十三条 乙方资金属于乙方所有。乙方资金不得用来抵偿甲方的 债务 或者挪作他用。
第六章 费用收取
第十四条 乙方开立账户需交纳开户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 甲方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收取买卖手续费。具体比例以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六条 乙方提取实物黄金需由甲方代为邮寄时,甲方按实际邮寄费用向乙方收取运保费。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七条 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中断、延误等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由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导致乙方所承担的风险,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 由于通讯设施中断、电脑程序故障、电力中断等原因导致指令传达、执行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章 帐户清算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通过撤销帐户的方式,终止与甲方签署的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终止合同,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深圳 市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第二十三条 甲方的《开户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要与本协议同时签署。
第二十四条 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本人或单位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于乙方开户资金汇入甲方账户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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