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购销供货合同怎么写才规范?本文根据受用户欢迎程度整理了11篇优质的购销购销合同范文,都是标准的书写参考模板,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11篇购销供货合同范文,希望您能喜欢。
2023加盟供货购销第一章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
法人代表:帐号:
地址:收款单位:
电话:邮编:
乙方:电话:
法人代表(负责人):传真:
住址:邮编:
代理区域:省市区(县)代理店编号:
第二章甲乙双方的责权利
一、甲方的责权利
1.甲方统一市场零售价格,并保证货品供应。
2.给乙方让利不低于零售价的五折。
3.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的销售人员进行有偿的销售技能培训及提供有偿远程教育培训资料。
4.筛选、代理、开发或保留科技含量高、作用显著的产品,以满足市场的需要。
5.向乙方提供适量赠品用于周转(经营满五年且业绩达标者,赠品全部归乙方所有)。
6.甲方保留对经营方式、业绩指标、让利及其分配方案的修订权和解释权。
7.甲方向乙方将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即市级店收取________元加盟费,对于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_______个月)未能完成相关加盟店手续,甲方将可设立新加盟店。
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连续_______个月内业绩不合格的加盟店,或业绩停滞后的加盟店,公司将会电话联系与书面通知,并通知在该店代理区域重新设立新加盟店,但保留其加盟店资格一年。
二、乙方的责权利
1.积极拓展市场,努力提高销售业绩,加强对业务员销售技能的培训。
2.自鉴订本合同次月起_______个月后,有权向甲方申请开设甲方的专卖店。在开设专卖店时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专卖制度(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使用甲方专用标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享有第⑧条之提成须每月销售业绩不低于_______元(按供货价)。
4.进行较大规模的促销活动或会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接受指导。
5.应保护甲方专卖店和产品品牌,自觉维护其声誉。严格遵循甲方规定让利销售的原则,不得倾销甲方商品,扰乱市场价格,加盟店及业务员不得夸大产品作用误导消费者,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身份与店主身份相符),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但乙方营业执照(名称栏)及相关证件中,不能涉及甲方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的字样。(未经特许授权)
7.乙方首次提货款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元(市级加盟专卖店)
8.乙方首次现款提货,公司按1:2给乙方配货(按优惠价计算),乙方享有其专卖店_______%的提成。
9.保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能良好地用于经营并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须请一担保人(自然人或法人)担保。担保人为连带责任担保。
10.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不得跨区域挂牌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公司将会收取_______-_______元的手续转让费。
第三章订货、换货制度
一、乙方须以现金或现款汇向甲方买货(即一次性买断)。首次的购货量根据章程选定的经营模式而定,以后每次订货的最低量不得少于_______元人民币,低于_______元购货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为保证有安全的库存,乙方应提前十日订货。甲方须在乙方货款到帐后五日内给乙方发出货物,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声明。
三、乙方购货后如因产品质量问题_______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并可持产品向甲方换回相同的产品(精品和赠品除外)。但不得退款、退货。换货的产品须是完好无损和保质期仍在一年以内的产品。
四、甲方在交发产品给予乙方时,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在货到三日内凭运输部门所出具的证明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换相同的产品,否则对此不予受理。
五、若商品的毁损、丢失属乙方的责任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若乙方要求所定之货走中铁快运、邮局,则由乙方承担_______%的运费。
第四章执行事项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管理和参与市场竞争,公司有权修订优惠计划及相关公司条例。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由甲方以“通知”、“通告”的形式告知。
第五章争议的解决
一、执行本合同和本合同未尽事宜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三、在起诉过程中,除涉及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可以继续履行。
第六章违约责任
一、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索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合同的其他条款可以继续履行。
三、未满经营年限而停止经营者,应向公司结算付清全部货款和全部设备款。
第七章合同的修改、终止
一、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修改,单方面修改无效(本合同第二章第一条第六款明确规定的条文除外)。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经营;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守约方可单方面书面宣告终止合同和利益关系。
三、乙方自签订购销合同之日起超过_______日不向甲方订货,合同即自行终止。
四、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第八章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后,乙方订货款全部到位即生效。
三、请办理市级加盟店的经销商在签订合同后,一定将汇款凭据、代理商加盟表、购销合同、订货单等先传真至公司,一周之内将原件邮寄给公司。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章)
(乙方承诺提交证件影印件属实)
代表:代表: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担保人:身份证号:卡号:
住址: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2023办公用具长期供货购销出买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买受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_____________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_____________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出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鉴于:
1.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设立之 有限责任公司 ,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文字定义
1.1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 买卖合同 ,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合同标的
2.1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产品名称为:牌型号的
2.1.2生产厂商为:
2.1.3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产品质量
2.2.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 违约责任 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产品包装
2.3.1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3.1.1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3.1.2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日至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 支票 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号:
单位名称:
4.交付
4.1交付方式
4.1.1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交付地点
4.2.1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4.2.2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 解除合同 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检验及质量保证
5.1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元作为质量 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 合同终止 之日起满个月后支付甲方。
5.5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退货
6.1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不可抗力
8.1“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附则
10.1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其他
11.1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 合同履行 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方即采购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供货方即报价人或报价人委托的配送企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和年月日中介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编号为的成交品种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采购品种和数量
1、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品种、方法或材质、规格、质量等以编号为的入围通知书所附的入围品种清单为准。
2、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采购数量以成交品种通知书所附品种数量为基准,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实际采购的品种数量核算。
3、乙方应按甲方的采购计划,及时组织供货,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用药。
本合同约定金额为(大写)万元人民币(¥)。
(二)品种的价格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品种的价格必须是成交候选品种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三)质量标准乙方交付的检验试剂及检验耗材应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以备验收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有效期乙方交付品种的有效期应与申报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除甲方对有效期另有规定,乙方所提供品种的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
(五)包装标准乙方提供的全部品种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单。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六)配送服务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企业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省属及设区市所在地医疗机构发出供货通知后
小时内送达,设区市所在地之外的医疗机构发出供货通知后48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及时配送。乙方应保证所配送的入围品种与入围时的品种规格及生产企业相一致。
(七)伴随服务乙方或乙方委托的配送商应甲方要求提供下列第项伴随服务。
1、品种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品种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进货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品种或其他不合格包装品种及时更换;4、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品种的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5.(八)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入围品种。
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采购其他品牌的非入围品种替代入围品种。
2、甲方在采购合同项下品种时,如需改变采购计划应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急救品种和特殊采购的品种除外。
3、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品种数量,在货物验收入库后60天内结清货款。
4、甲方在接收品种时,应对品种进行验货确认。
对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配送品种并提供伴随服务。
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妨碍按时配送品种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及省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
6、乙方就保证甲方在使用入围品种时,不存在该品种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争议,如产生争议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7、未经甲方及省、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九)合同履约保证金乙方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由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设立专门帐户统一集中收取和管理。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支付和返还按照(十二、履约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品种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质量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如果乙方没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品种或提供伴随,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作为乙方违约金。
乙方每延误(天或周)违约金为迟交品种货款,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应付违约金累计达到或超过最高限额,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同时报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在乙方延期交货期间,甲方可以采购其它同入围品种或自行采购该类品种,直至原采购货物交齐。同时甲方以书面形式向省或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报备。
3、甲方无正当理由采购其他品牌的非入围品种替代入围品种,或者未按要求进行备案采购,应按采购品种货款的5%支付违约金。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赔偿损失。
4、甲方无正当理由,延误品种入库或因其保管不当造成品种质量问题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5、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结算货款的,甲方除应交付货款和%滞纳金外,还应按货款的%支付违约金。甲方未支付应付货款的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
%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同时报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办公室。
甲方应承担双倍给付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赔偿责任。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产品的特征。
(1)【 】产品的税率为:____________ 【】% 总税费为 人民币【】元 ,含税总价款为: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2)【 】产品的税率为:____________ 【】% 总税费为 人民币【】元 ,含税总价款为: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上述产品的税前总价款为:____________人民币【】元。税率为:____________【】% 含税总价款:____________人民币【】元。
第二条、产品质量的约定。
1、质量标准及特殊要求:____________【】。
2、甲方的产品质量应当保证符合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果甲方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拒收,由于退货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乙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产品后 7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并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但是因为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或者产品在保质期内的,甲方还应当承担更换、维修的责任。
4、若甲方产品质量有任何问题,乙方在提出书面异议或通知甲方,乙方要求退货或换货中,来回产生的全部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拒绝退货或换货,甲方需在乙方提出退货的 7 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全部合同金额到乙方银行账户,甲方在退货或换货期间,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运输、保险等费用。
甲方产品的包装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用及交付时的上下货费用等按下列约定承担:____________
甲方产品的包装物制作和包装费由 负责。
甲方产品的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由 负责。
甲方产品的保险投保和保险费由 负责。
甲方产品交付时的上下货工作及发生的费用由 负责。
第四条、产品交付及质保期的约定
1、甲方产品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 】。
2、产品交付地点为 收货平台,甲方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交付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
3、产品的风险在乙方签订书面的收货单之前由甲方负责在乙方验收合格并向甲方出具收货单后产品的风险由乙方负责。
4、在合同约定期限内甲方违约未能及时交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甲方承担产品交付后质量符合双方的约定,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违约且拒绝收货、延期收货的,产品的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质保期:____________【】个月,质保日从验收当天开始,除人为及外力损坏外,其他损坏可免费维修。
第五条、价款结算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乙方收到发票后支付全款共计人民币【】元给甲方。乙方收到货后10日内支付货款。
2、乙方可以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甲方价款。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帐户为:____________
开户行地址: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
2、甲方有以下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要求甲方退回已支付的货款,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
(1)、甲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
(2)、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双方约定
3、乙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交付货款时,甲方有权拒绝发货,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为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在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继续履行合同,任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因素要求解除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商业秘密
1、甲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
2、无论何种原因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同意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非经乙方书面同意或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之需要,甲方不得使用、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
3、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10000元,或者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方因甲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则甲方应就差额部分予以进一步赔偿直至乙方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得以全额赔偿。
3、除本合同的约定外,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30天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函通知对方,友好协商解决,否则按单方违约进行处罚。
4、本合同项下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乙方方有权从应付甲方的任何一笔款项及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乙方方未直接扣除的,不应视为免除甲方的相应责任。
5、本合同项下违约方的损失赔偿范围包括守约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支出。
第九条、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先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项下的通知和其他通讯,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子消息等方式,向下述列明的地址、电子邮件、电话等指定接收通知的载体递送。任何通知包括但不限于诉讼送达、各类文书送达等,任一方或者法院通过邮寄的方式将任何文书邮寄至另一方提供的以下地址之日起,自收件方签收、拒签,或者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
2、双方指定的送达信息
(1)、甲方指定的送达信息
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2)、乙方指定的送达信息
管理公司: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3、双方通过定的送达地址中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行政送达地址。
4、任一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或者发生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被申请破产、停产、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
第十二条、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另一方提供其合法经营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签订本合同时,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 】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 电话: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_________________办公楼工程订购乙方产品(_________________品牌五金件),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幕墙两点锁:执手(白色) 1把/套
执手螺丝 2个/套
幕墙定位器 1个/套
套装锁头 2个/套
幕墙锁块 2个/套
共计_________套单价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二、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先行备货,待甲方发出送货通知后,乙方两日内将货物发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有货物由甲方指定负责人 牛亦海按样品规格、型号、数量验收,合格后在签收单上签字。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收货验收合格后付款。
五、包装运输:采用生产厂原包装,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卸货验收,运输及中途运输保险、卸货均由乙方负责。
六、质量标准;
1. 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质量标准。
2. 产品符合业主和甲方使用要求。
3. 按样品验收。
七、验收方式:
1. 甲方按到工地实际合格品数量验收。
2. 货到工地甲乙双方清点数量,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3.乙方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有关部门性能监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产品商检报告、备案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需加该企业公章,每种资料各五份。
4. 乙方供货,甲方在支付货款时乙方应提供给甲方发票。
八、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进行善后处理,不得影响甲方使用及工程验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 乙方必须做好售前售后服务,必要时对甲方进行无偿技术服务。
3. 向甲方提供完整且通俗易懂的五金件使用手册。
九、违约责任:
乙方如不能按期交货,每延误一天,甲方按未交货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罚款,乙方如不能按合同条款执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十、其他:
1. 如有用量增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作为合同附件,其他条款不变。
2.乙方应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商务活动需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当地的规章、制度,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并不因此减轻对乙方的处罚。
3.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而双发经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可向签约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其裁定结果是最终结果,双方均受其约束并接受,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2023企业供货购销购货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产品名称:
二、数量: 块。
三、价格: (含税价)。
发票要根据甲方的要求开具(如页岩砖等),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四、验收标准:甲方会同相关技术管理人员,仓管员,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如乙方所送货物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按实际情况签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承当运输、装车、卸车费用,并由施工工地相关人员指定堆放。
六、付款方式:
七、交货地点:
八、交货日期: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供应,并确保在 之内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供货原因造成停工待料的,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有乙方承当。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如甲乙双方遇到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结果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字代表:签字代表:
日期:日期
2023厂家生产供货购销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品名、规格、产地、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品名
规格、型号、牌号、商标
产地或厂家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备注
执行记录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到达站(港)及收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理损耗计算及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包装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2023供货购销供方:(以下简称供方)
需方:(以下简称需方)
项目名称:地址:
兹有需方与供方就订购下列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购销协议,特此签订合同。
一、标的(供应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二、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供方供应的产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指定样品和技术标准验收要求,供货时供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资料及资质资料。由于供方原因,造成破损或产品质量不合格、达不到约定标准时,供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免费更换。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费用:供方应在__年月日至__年月日止将需方订购的产品分批全部交付需方。
四、需方指定的签收负责人为,电话为。供方应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点:大良凤翔工地仓库,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卸货费用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费用):由供方按照合理运输的要求承担。需方在收到货后,应及时对货物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核对、检验,如发现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或短缺,应在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情况,供方应在收到通知且确定需方反映情况属实后的天内补发货物,所需费用由供方全部承担。
六、结算方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以下方法结算。
1、货物到达工地后,经需方人员验货后,即付清当批货款。
2、定金:本合同签订当日或三个工作日内,需方须向供方支付定金元。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即合同生效。
3、所有货款以人民币现金或支票支付结算
七、违约责任:
1、如供方未能按时供货,每逾期一日,供方必须按延期供货的货款的千分之三向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支付给供方的货款中扣除。
2、如需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需方必须按欠款额的千分之三向供方支付滞纳金。
八、合同在执行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九、不可抗力:双方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出具相关权力机关的证明并及时通报对方,进行协商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需方五份,供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地址:地址: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话: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67位用户关注
39位用户关注
97位用户关注
14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38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
7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