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机修车间电工,设备能源科人员,电气副总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高压设备检修,雷雨季节防雷,变压器油检测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电气设备,让它们安全运行,少出事故,多用几年,生产不耽误。 | ||
| 职责分工 | 机修车间管日常,总师办和设备动力科给技术指导,设备能源科编规程,机修车间做试验。 | ||
| 核心条款 | 新设备要试完才能用,每年做一次预防试验,继电保护要年年校,防雷设施雷雨前查,绝缘油要定期测。 | ||
| 执行要求 | 试验计划要报备,试验报告交设备科存档,检修提前三天通知,双票必须走完流程,值班员每天记保护动作情况。 | ||
1.目的作用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章程,对日常的使用检修工作进行规范,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防范各种事故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必要措施。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 对电气设备的管理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和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因此机修车间要加强对配电室及电气修理组的日常工作管理,使工作人员保持高度负责的工作状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2 由于电气设备的管理专业性很强,公司总师办及设备动力科应在专业技能上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对关键、重要设备的操作和检修,更要经常深入到现场进行工作督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3.1 凡新建、技改安装的电气设备,必须经交接试验合格,方可交付车间(部门)投入运行。
3.2 预防性试验是检查鉴定运行中供电设备和高压电气设备(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高压电机等)的绝缘性能、导线接头的质量及电气保护装置动作的可靠灵敏程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
3.3 预防性试验周期规定,原则上结合各车间(分厂)的电气设备大、中、小修进行,一年一次预防试验工作,超周期不试验,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
3.4 由设备能源科编制预防性试验规程、报表等,预防性试验人员实施执行。
3.5 预防性试验工作,由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其工作程序如下:
3.5.1 配电室高压电气,由机修车间提出计划,直接与市供电部门联系试验工作,计划交设备科备案。
3.5.2 各生产车间的高压电气,由设备所属部门提出计划报设备科审核、备案,电气副总批准,交机修车间负责试验工作。试验后,由机修车间提供试验报告,试验数据要准确可靠,交设备科和设备所属部门归档备查。
3.5.3 设备所属车间应派出电工配合被试设备进行拆装线,并协助机修车间进行高压试验工作。
3.6 列入年度计划的预防性试验的高压电气设备应做到不漏试,标准不得降低,严格按国家现行规定的规程执行。
3.7 电气在预试过程中,若发现主要设备的绝缘显著降低或重大绝缘缺陷和击穿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分析及时抢修或更换,抢修或更换试验合格后,方可投人运行。
4.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
4.1 继电保护装置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卫士,它可以排除或缩小故障的范围,保护电力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2 各种高压电气设备保护整定计算要正确,定值要合理,不能因鉴定不当造成保护枢动误动或越级跳闸。
4.3 继电保护装置调整校验动作要可靠,灵敏度要高,运行要正确,动作率必须达百分之百。
4.4 凡经整定的继电保护装置要加以铅封,不准随意乱动、乱调。
4.5 按照国家现行试验标准,每年进行保护调整校验。
4.6 投人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由配电值班人员或维护电工进行定时巡回检查,在运行日志上,要详细记录保护装置动作的次数和原因、信号反映影响范围。运行中出现误动或越级跳闸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车间汇报,车间应组织主管人员到现场检查整定值及保护装置,必要时重新调整,先做传动试验,找不出原因再做继电器的解体检查直至解决问题。
5.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
5.1 建立和完善电气设施的防雷保护设施,是防止雷电对电气设施造成损坏的重要安全措施。
5.2 各变(配)电室必须具有防止直击雷、感应雷及防止雷电波人侵的保护设施。防雷保护设施应做到先进合理,参数配合恰当,动作灵敏可靠。
5.3 随着电网系统的逐步扩大,从设计上应不断采用国内外先进防雷措施和设备,提高全厂电网系统的耐雷水平。
5.4 要定期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测,以保持其性能良好可靠。
5.5 全厂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以机修车间为主,设备科参加,组成电气防雷检查组,对防雷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限期解决。
6.绝缘油的管理
6.1 绝缘油的管理是一项有特殊要求、技术性很强的管理,管理好可以提高绝缘强度,延长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6.2 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试验标准,凡不合格者,不得投人使用。
6.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一般不宜混合使用,必须混合使用时事前应做好混合试验,符合下列要求,方准许投人使用:
6.3.1 混合油质不低于其中安定性较差的一种油质。
6.3.2 新油与运行中的油相混合时,其油质不应低于运行油之质量。
6.4 所有电气设备上变压油,应每年进行一次取样击穿试验,做简化试验,其简化试验项目包括闪点、酸、酸碱反应(其结果报告应存人档案),不合格者,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6.5 电气值班人员对运行中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油开关等备应定期检查(对公用设施,机修车间负责定期检查)于规定油品和泄漏者,应向主管人员反映,及时处理。
6.6 对大型变压器(1000kva及以上的)每两三年做一次油色谱分析。
7.主要电气设备检修 7.1 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应损、腐蚀、老化等规律,安排检修。
7.2 对主要电气设备应强调“检”字,只有及时地检查出问题及时排除,才能保障其强使用中的监控管理。
7.3 对于正在运行中的设备故障,在接到报告后,维修车间组织修复工作。对修理件,使设备尽快运行。
7.4 对于按间隔周期定时定点检修的设备,应在检修前三天通部门并按检修内恢复工作状态。
7.5 设备在检修过程应根据不同设备的具体情况,按公司设备动力科制定的检修标准严格执行。
8.双票制度管理
8.1 为了确保安全停电、送电,对电力检修作业,实行工作票及操作票制度。
8.2 电气工作人员在高压电气设备上进行安装、检修、调整和试验等工作,必须遵照工作票的规定,履行工作票手续。
8.3 架空线路及电缆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电源开关时,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4 各车间电源进线开关及配电屏计划停电检修和试验等工作,必须断开一级电源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5 事故处理及消除严重设备缺陷,属于哪一个车间,该车间电气主管人员或施工负责人应到厂总配电室履行工作票手续。
8.6 各车间如果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等工作时,如不需断开上一级电源的开关时,车间电气主管人员应在本部门配电室履行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8.7 凡计划停电检修或试验,以及事故处理等工作结束后,必须由原履行工作票手续人员到厂总配电室办理复电手续。
9.关于避免触电事故
9.1 严禁无电工证人员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9.2 严禁无经验电工和未在工作地段两段挂接地线的情况下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业。同时,验电和接地均需使用合格工具。
9.3 严禁约定时间停、送电,配电线路停电必须使用“停电区域图”。
9.4 严禁无人监护,单人在高压设备上工作,施工前必须遵守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规定。
9.5 严禁不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可不用操作票的操作应记入操作记录本)。
9.6 严禁未经核对盲目操作(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开关刀闸位置、操作模拟图)。
9.7 严禁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
10.附件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电气设备缺陷
| 适配人群 | 运行班长,值长,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设备巡检,缺陷上报,消缺验收 |
|---|---|---|---|
| 制度目标 | 让电网更安全,供电更稳更省,设备少出毛病,多用几年。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带头管,“三种人”各盯一块。运行班发现要报,值长和值班领导收消息,消缺单位动手修。 | ||
| 核心条款 | 缺陷分三类,ⅰ类马上报马上修,ⅱ类月报月清,ⅲ类季报季清。修完必须验收,不验不准送电。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巡检找毛病,发现就填票走流程。ⅰ类24小时内搞定,ⅱ类1个月内,ⅲ类3个月内。没按时修完算没完成任务。 | ||
1 为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经济供电,必须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2 所有设备必须按照铭牌或制造厂家的规定参数运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运行、检修规程。
3 对所有的电气设备,一律实行车间主任领导下的“三种人”管理责任制。
4 设备缺陷的分类
ⅰ类缺陷:设备出现绝缘、强度、温升等各方面超过运行参数极限值,严重危及安全运行,如不立即处理有造成断线、停电和设备损坏的可能,以及严重影响设备使用寿命和稳定运行的缺陷。
ⅱ类缺陷:虽未超过允许极限,但异常变化较大,在短期内发展将对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构成威协的缺陷。
ⅲ类缺陷:一般性缺陷,对设备的安全及经济运行无明显障碍,缺陷在短期内也无继续恶化的可能。
5 设备缺陷的汇报、处理与注销
5.1 ⅰ类设备缺陷随发现立即汇报。ⅱ、ⅲ类缺陷按月集中汇报,汇报时间为每月20日。
5.2 运行设备发生缺陷,运行班长应直接向值长及车间值班领导汇报。
5.3 消缺责任单位应根据消缺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消缺。ⅰ类缺陷从提报到注销不得超过24小时。对于ⅱ、ⅲ类缺陷的处理,消缺单位必须提报生产计划和停电申请。ⅱ、ⅲ类缺陷的最长处理周期分别为1月和1季度。
5.4缺陷处理结束后,应履行验收制度,不经验收,严禁恢复送电。
5.5 消缺及运行单位应严格执行缺陷注销制度。缺陷处理后,应以工作票形式向值长汇报消缺情况,无此汇报,将以未完成生产任务考核。
6 各班组应按规程要求通过巡检、检修、试验、分析等各种手段及时发现缺陷,按消缺传递程序汇报,并积极设法消缺。在缺陷未消除前,运行人员应按缺陷性质采取监督措施,保证缺陷不再继续发展。
7 凡属人为因素延误消缺致使缺陷扩大或造成事故,将以渎职行为按厂有关规定自上到下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人为因素主要发生在缺陷提报环节、缺陷传递环节、缺陷处理环节。
8 设备缺陷处理必须严格办理工作票,并按要求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电气车间
____年12月15日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电气设备检修
| 适配人群 | 设备专责人,变电运行人员,检修试验人员 | 使用场景 | 计划检修,事故抢修,临时检修 |
|---|---|---|---|
| 制度目标 | 让设备更健康,管好设备不坏掉,修的时候一定得修好,保证大修期间能安全用。 | ||
| 职责分工 | 生产部管计划和验收,调度管停电申请批复,施工单位负责修和记录,运行单位配合验收。 | ||
| 核心条款 | 应修必修、修必修好;没批不准停运设备;换大件要领导批准;修完得交总结和签字。 | ||
| 执行要求 | 计划修提前3天申请,调度2天内批;临时修前一天申请;事故抢修领导现场指挥;修完马上填记录,验收后交档案室存档。 | ||
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切实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状况,使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设备管理技术人员能更好地管理好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1.2电力设备的检修工作应严格按照部颁的各种设备的检修规程进行,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保证设备在大修周期内能安全运行。
1.3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计划检修、临时性检修、事故性检修及改建、扩建工程而影响正常运行的设备。
1.4本制度自二00二年十月一日执行。
2、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和执行
2.1检修计划编制的依据:
1、设备的缺陷及运行情况;
2、计划改进的工作、项目;
3、上一次大修、检修时间。
2.2检修计划的内容:
1、大修、检修的名称及内容;
2、大修、检修的用工、用料情况;
3、计划开工、峻工日期;
4、主要备品备件;
5、35kv以上主系统停电计划,由生产部会同县调按时间上报区调。
2.3停电计划内容:
1、大修、检修改进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工作范围;
2、需停电的范围(必要时应用一次图标明);
3、应采取的必要的安全措施;
4、系统改变运行方式、情况和意见;
5、具体竣工日期、时间。
2.4临时性检修的内容:1、高压配电系统因停电而安排的检修、应在前一天提出申请;
2、如设备发生严重缺陷直接造成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行,为防止事故发生,应及时提出申请。
2.5计划检修应在开工前三天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专责人)向调度提出申请,调度应在开工两天前批复。
2.6事故抢修应由公司领导在现场直接指挥变电运行人员与检修、试验人员共同完成任务。
3、检修管理
3.1设备检修应具备下列资料:
1、设备台帐;
2、设备图纸及产品说明书;
3、检修试验记录;
4、设备缺陷报表;
5、检修年度、季度、月度计划;
6、大修及检修工程总结;
7、大修及检修遗留项目。
3.2大修及检修后应会同运行单位进行验收评级,检修单位在事先应详细介绍其检修情况和遗留项目及运行维护中注意的问题。
3.3未经调度同意,不得将运行中设备及备用设备退出运行。
3.4设备更换、退出、拆除(变压器、开关、线路等影响固定资产变更),事先应经县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行施工。
3.5如在大修、检修中发现有下列情况可延长检修时间:
1、发现新的设备缺陷、不及时处理将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2、由于天气影响(如雷雨、大风、雪等)使检修工作中断,应及时提出延长检修申请(大修工作应在二天前提出,小修应在4小时前,一天以内的检修应在2小时前)。
3.6如遇下列情况,应尽快提前恢复设备运行。对检修中所遗留的检修项目,由生产部、调度所统一安排检修时间运行:
1、系统原因需尽快恢复供电的;
2、因特殊原因要提早供电的。
4、检修质量及验收规范
4.1认真学习及贯彻执行检修工艺规程、努力提高检修质量。
4.2每项工程应按规定计划的大、小修项目逐项进行(包括临时发现经批准的工作项目)。
4.3每项工程中应明确检修负责人,负责本工程规定的检修项目及质量、并对检修质量负责。
4.4检修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对造成返工的,按县公司有关规定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
4.5验收方法:
1、1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开关设备及500kva及以上变压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县公司生产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2、其余设备、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生产部相关人员参加验收;
3、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报“检修工程总结”,并经运行单位负责人及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交生产部、档案室存档。
5、设备的技术管理
5.1施工单位要建立大、小修工程进度表,及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
5.2每项检修任务完成后,应认真填报检修记录。
5.3检修单位、生产部专职人员应建立、健全检修设备台帐,包括:
1、设备的原始技术数据;
2、设备的历年大、小修情况;
3、历次检修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方案。
4、开关设备的拉合闸次数与跳闸次数;
5、设备在运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6、线路的一杆一卡检修记录;
7、遗留缺陷或遗留工作项目记录。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燃气电气设备检查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燃气使用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电气设备安装,燃气库房管理,防雷防静电检测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电气燃气出事,保护大家安全,减少火灾爆炸风险。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负责安装维修;保卫部抽查燃气使用;单位组织培训;专人管避雷和防静电检测。 | ||
| 核心条款 | 电气设备要专业电工干;新设备得检验合格才能用;燃气库房要防火防爆防静电;定期检修电气线路。 | ||
| 执行要求 | 发现问题马上报、马上处理;抽查结果必须记下来存好;培训要定期搞;避雷每年检一次,防静电定期检。 | ||
1、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
经过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4、保卫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单位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
安全意识。
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办法
| 适配人群 | 机电科人员,防爆检查员,区队网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供电,电气检修,瓦斯防治 |
|---|---|---|---|
| 制度目标 | 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瓦斯煤尘爆炸,改善设备状态,杜绝电气重大事故。 | ||
| 职责分工 | 机电科负总责;防爆检查组、电缆组等专业组各管一块;区队配兼职网员;水电队管通讯电源和架空线。 | ||
| 核心条款 | 电缆必须符合规程;防爆设备要“三证一标”;继电保护不能甩掉;漏电保护必须用;失爆一次罚3000元。 | ||
| 执行要求 | 入井前要检验签许可;电缆定期试验换新;开关保护按时调试验;值班电工持证上岗;两票制度必须落实;接地电阻按时测;每月检查兑现奖罚。 | ||
为加强我矿供电网络和电气设备的管理,改善设备状态,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搞好煤矿电气安全工作,杜绝电气重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管理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专业化管理
机电科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电气设备管理负管理责任,机电科下设防爆检查组、电缆管理组、电气管理组、小型电器组等专业管理组织。各区队要配备兼职管理网员,全矿要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管理网。
二、煤矿井下所有在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三、加强电缆管理
1、井下选用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
2、入井电缆出库前一定要做好外观检查、各种预防性试验。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
4、要坚持按规程要求做好矿井在用动力电缆,特别是通风机、绞车的动力电缆、下井主回路电缆的检查和定期试验,及时安排更换不合格电缆,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置,搞好检查、整定、试验工作
1、地面、井下6kv变电所必须按规定使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发现一次一处不用高压选漏保护装置的,罚有关单位1000元。
2、新型真空开关在井下作为总馈电开关使用时,必须坚持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功能,包括辅助接地的正确使用,做好漏电保护试验及远距离跳闸试验等。漏电保护功能不使用或者没打辅助接地的,每发现一次罚有关单位1000元。
3、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做好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的调整、试验,达到动作灵敏,可靠,杜绝越级跳闸现象。未按规程要求时间对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进行调整、试验,导致开关越级跳闸,影响我矿安全生产的,每出现一次此类现象,罚有关单位2000元∕次
4、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保、局扇风电闭锁,未坚持和甩掉不用的,禁止供电。另罚有关单位1000元∕次。
五、防爆设备的管理使用
1、严把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关,严格执行"三证一标"管理,不合格设备不许入井。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察员、设备管理员、区队管理网员共同检验合格,签发入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2、临时使用的非防爆电器(电焊机、电工仪表等)、照相器材入井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444条规定执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机电科防爆检查组负责对全矿的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防爆性能检查规定每周一次,发现一次一处电气设备失爆的,罚有关单位3000元,奖罚每月兑现一次。
4、各单位电气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按《三大保护细则》及《防爆检查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护工作。坚决杜绝一切失爆现象。
六、变电所的管理
1、变电所应设专职维修电工值班,值班人员需经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上岗的,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2、变电所内,应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如 有沙箱、消防锨、灭火器等。
3、严格落实两票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坚持专人停送电原则,谁联系谁送电,杜绝无计划停电现象(特殊情况除外)。检修停电时,必须先停电,后验电,再放电,然后打接地线,检修完毕,恢复送电时,必须先拆除接地线,然后按有关规定操作。
4、变电所内的供电系统图必须与实际相符,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七、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
1、严格执行用电接火审批制度。新安装的电气设备或者根据生产需要现场调整供电方案的,必须提前报机电科审批,电管组现场落实后,下接火通知单,并负责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对私自改线调整负荷的单位要给予1000-2000元处罚。
2、井下电气设备维护必须责任到人,实行包机制,要经常保持设备完好。对采掘区的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撤出后要立即升井检修,在用的应按规定轮换升井检查、并进行各种性能测试。对回撤的采掘区电气设备、小型电气以及电缆按规定时间出井,不能按规定时间出井的,100元∕天.台(根)。
八、其它方面规定
1、水电队要加强对矿井通讯的后备电源蓄电池的管理和检查,确保供电系统故障停电后,蓄电池供电时间保证在8小时以上。每月应对蓄电池进行一次不少于6小时实际带机供电试验,并做好记录。
2、水电队做好供电高压架空供电线路的日常巡视检查,特别要做好汛期前的全线路的防雷电、防雾闪、防滑坡、防塌陷检查,做好冬季雨雪天的线路防护工作,及时处理,提前预防,确保供电安全。
3、井上、下接地系统必须完整、可靠,接地电阻要定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接地电阻无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罚有关单位500元∕处。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某加气站电气设备安全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加气站运维员,电气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加气站作业,易燃易爆区域,雷雨天气操作 |
|---|---|---|---|
| 制度目标 | 管住乱动电设备的事,防着出事故,保大家安全干活。 | ||
| 职责分工 | 电工负责维修保养;主管部门批改动申请;各部门管好自己设备接地。 | ||
| 核心条款 | 不准私挪设备;电工要持证上岗;必须双人作业;防爆设备要合规;接地线单独设。 | ||
| 执行要求 | 定期查设备、测接地、做检验;发现异常马上报;警示牌要显眼;防护具得完好;记录要存档。 | ||
1.公司所有变电、配电设备、动力设施、照明电器,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准擅自移动或挪做它用,如确因生产检修等原因需改动或改变用途,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主管部门提出,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
2.电工作业须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电气维修安装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应有二名以上电工配合工作,电气维修安装作业不准单人单独进行。
3.各部门因生产需要所配置的变压器、配电柜、电动机及带金属外壳的电力开关等电气设施,应具备良好的保护措施,接地线应按规定设置,接地保护线需单独设置,严禁将接地线接在建筑物和其它设备上。
4.电工承担全公司的电气设备维修任务,对生产区域内的动力设备及照明设备应定期进行保养并经常检查各配电柜、开关柜和电机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生产区域是易燃易爆场所,所有的电气设备防爆问题对安全生产有着重大意义,电机、电缆、配电及照明等均可能因过负荷、绝缘损坏、接触不良等原因成为混合性易燃易爆气体的引发火源,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严格按要求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6.加气站电器及线路的选型、安装必须符合用电区域防爆等级要求。
7.加气站须认真执行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8.电气设备及电线、电缆严禁超负荷工作。
9.用电警示标志须醒目,防护用具要完好、有效。
10.电气设备和线路,应参照有关规程做好适时修理和报废。
11.要定期检查、测试设备、管线的导静电接地装置并保证完好有效。
12.在停电状态下,应使用防爆安全电筒。
13.对加气站内的电气密封要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必须用防爆工具立即修复或更换。
14.每季度做一次设备有效性检验,做好检验记录并入档保存。
15.电气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16.在高强闪电和雷击频繁时,应停止加气,必要时须切断电源,待雷击过后,再正常加气。
17.设备运行过程中,若发现异味、变音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反映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防爆电气设备入井
| 适配人群 | 防爆检查员,机电技术人员,电检员 | 使用场景 | 采掘工作面安装,井下机电检修,防爆设备下井 |
|---|---|---|---|
| 制度目标 | 管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让机电设备安全转,少出事故,保煤矿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电检员查防爆性能,设备组编号发证,机电科审批准备,安全科组织验收。 | ||
| 核心条款 | 设备下井前必查防爆性,贴合格证才准用;升井检修后要多人验收,贴证才入库。 | ||
| 执行要求 | 新工作面提前一个月报设计,安装完至少三天前通知验收;每台设备要有台账、有记录;失爆马上停机断电,处理不了快汇报。 | ||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机电技术科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
| 适配人群 | 防爆检查员,机电科人员,值班电工 | 使用场景 | 入井安装,井下运行,设备检修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井下电气设备失爆引发事故,保障人员安全和生产正常。 | ||
| 职责分工 | 机电科负责检查验收;防爆检查员签发合格证并组织验收;各队电工巡检自己管的设备。 | ||
| 核心条款 | 设备必须持证入井;安装后要验收合格才能用;喇叭口松动、密封圈反装、电缆损伤等都算失爆。 | ||
| 执行要求 | 班班检查、每周至少查一次每台设备;发现失爆马上整改;验收要填记录和合格证;送电前必须确认不失爆。 | ||
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光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五、防爆电气设备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通讯电话等,安装完毕,须经机电防爆检查人员验收,若发现问题,要责令安装人员限期处理,处理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
六、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内容有:设备名称、型号、负责人、安装时间、用途等,如检查发现失爆,要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七、各区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报调度室并作好记录,发现失爆要立即整改,严禁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运行。
八、机电科防爆检查员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日常检查,每周对每台件防爆电气的检查不得少于1次,发现失爆必须现场督促整改。
九、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严禁设备检修后出现失爆。
十、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爆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
十一、入井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
十二、处罚措施
1、发现电气设备失爆,罚责任单位1000元/处,包机责任人200元/次。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字,无防爆入井检查合格证禁止入井,否则罚责任人100元/台。
3、防爆检查员定期组织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查,并有检查验收记录,发现1次无记录,罚防爆检查员100元/次。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加油站电气设备检查
| 适配人群 | 电气巡检员,库区安全员,加油站站长 | 使用场景 | 加油站运营,危化品仓储,防爆区域作业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电气出问题,避免起火爆炸,让加油站仓库安全运行。 | ||
| 职责分工 | 站长负责总盯,电工做检查维护,安全员查记录是否真实。 | ||
| 核心条款 | 接地要好,避雷要测,配电室专人管,线路穿钢管,全用防爆设备。 | ||
| 执行要求 | 每月查接地和电缆沟,每季度大查一遍,留纸质记录,站长每月翻看签字,安全员不定期抽查本子。 | ||
为了使加油站、仓库各部位电气设备正常运营,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电缆沟有无积水,是否密封。
2、定期测试库区内的所有避雷装置及静电导地装置。
3、配电室专人管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
4、库区内的用电设备及线路走向必须合理,导体选择及敷设符合安全规定。
5、库区内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必须穿钢管敷设。
6、库区内的所有电气开关、灯头、接线盒,及其他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电器设备。
7、每季度全面检查库区内的电气设备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电气设备防爆
| 适配人群 | 防爆检查员,机电检修工,井下电工 | 使用场景 | 采掘工作面,井下电气安装,防爆设备巡检 |
|---|---|---|---|
| 制度目标 | 管住防爆设备乱用问题,不让带病设备下井,防止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机电运输科查入库设备;防爆检查员贴证复验;各队电工日常维护;队长盯现场执行。 | ||
| 核心条款 | 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不准有;密封圈挡板要合格;电缆胶必须灌满;非防爆设备不能上采掘面;接线嘴压紧要达标。 | ||
| 执行要求 | 新设备必须先贴证再入库;在用设备每周自查;检查员每月全覆盖;罚款当场开单;问题当天整改;月底汇总通报。 | ||
1、检修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经机电运输科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入可库或投入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ma标志,防爆检查员要复验并加贴防爆合格证,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
(1)、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罚责任人300元;
(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或密封圈,罚责任人300元;
(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罚责任人300元;
(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罚责任人300元;
(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罚责任人300元;
(6)、铠装电缆盒没有灌电缆胶而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7)、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到喇叭盒2/3、电缆胶裂纹、芯线能够相对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
(8)、连接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9)、接线腔与开关内腔或电机定子腔体通气的,罚责任人100元;
(10)、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11)、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罚责任人200元;
(12)、叠压式接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的,罚责任人200元;
(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间隙大于2mm着(小线嘴大于1mm者),罚责任人300元;
(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或小于10mm;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或小于4mm、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罚责任人300元;
(15)、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罚责任人300元;
(16)、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起不到密封作用,罚责任人200元;
(17)、电缆护套进入器壁长度不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18)、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质非钢板的,罚责任人200元;
(1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罚责任人300元;
(2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或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罚责任人200元;
(21)、喇叭嘴亲嘴、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罚责任人200元;
(22)、螺旋式接线嘴拧进少于6扣或使用三根指头能拧进半扣的,叠压式压线嘴能活动的,罚责任人200元;
(23)、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罚责任人200元;
(2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罚责任人200元;
(25)、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手指轻易把电缆推进,罚责任人300元;
(26)、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罚责任人200元;
(27)、操作手柄及按钮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罚责任人200元;
(28)、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3个“扣距”),罚责任人100元;
(29)、电工带电作业的,罚责任人200元;
(30)、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罚责任人200元;
(31)、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的,罚责任人200元;
(32)、各种安全闭锁装备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200元;
(3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的,罚责任人200元;
(34)、防爆面螺栓规格不一致的,罚责任人100元;
(35)、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100元;
(36)、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罚责任人100元;
(37)、接线压紧出现松动的,罚责任人100元;
(38)、停电作业时,不按规定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的,罚责任人100元;
(39)、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的,罚责任人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