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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有哪些(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89

【导语】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如下: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审批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有哪些

【第1篇】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如下: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6、赔付结案。

【第2篇】交通事故撞到人伤者一直不去保险公司处理

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承担。

2、医药费可以付,如果赖着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给,就说没钱了让其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

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

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不必支付额外费用。

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

【第3篇】交通事故保险多久赔付

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有时间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如果被保险人违背了上述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4篇】保险公司怎样支付交通事故赔偿

保险公司支付交通事故赔偿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5篇】交通事故定责50%保险怎么理赔

这一点需要看你买的险种是什么,交强险是必须要买的,有责情况下最多只赔12万2千元,其中医疗费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金11万,财产损失2千元。

然后再看投的是否有商业三责险,如果有,就看保额是多少的,是10万?20万?还是30万或更多。商业三责险赔偿时是按责任比例赔付的。如果是同责的话,在交强险赔完以后,剩余的部分由商业三责按责任比例50%来赔偿。如果在前两个保险赔过后,还不够的话,才是肇事者自己来赔偿。

【第6篇】交通事故完全是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不是的,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7篇】交通事故保险处理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理赔的程序如下:

1、向保险公司报案。

2、损失确认。具体内容包括向保险公司咨询有关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死亡的赔偿标准。到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和事故调解。

3、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领取赔偿。保险公司一般在10天内通知领取赔款,携带身份证,领取赔款。

【第8篇】交通事故后怎样进行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后进行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一、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二、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三、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四、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五、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第9篇】交通事故处理和车辆走保险流程

1、此类事故车损维修部分一般只能够责任方或者受害方垫付,保险公司必须收到修车发票才能理赔。

2、有关报废程序和维修程序价格上是有差异的,按报废定损的话一般价值要高一些。如果你方保险投保额度不足以赔偿所有损失,从费用角度上分析,应该按维修定损会更低。

3、如果保险公司认可车辆按报废处理,且差额赔偿你方有能力承担,就不需要走法律程序。

【第10篇】交通事故完全是由保险公司赔偿吗

交通事故完全不是由保险公司赔偿。

1、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如责任是对方的话,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付,如果车主因为违法驾驶造成车祸发生,根据保险条款进行赔偿甚至是不予以赔偿。

2、车主是全责的情况下,要负起全部的赔偿责任,一般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另外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进行赔偿。

【第11篇】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资料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理赔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第12篇】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时间是多久

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13篇】违章的交通事故保险会理赔吗

要看是怎样的违章。如果是以下这些情形的,保险公司不理赔: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第14篇】交通事故保险赔偿误工吗

保险公司赔付,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

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15篇】交通事故逃逸保险公司怎么赔

首先,交通事故中一方逃逸,那么根据道法,交警部门将会判逃逸方全责。

接下来就是按照全责情况下来处理了,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如果只是财产损失,则应当赔偿对方车辆维修费等财产损失,如果涉及到人员伤亡的,则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人身损害赔偿费用。

但是每个保险都有一个限额以及免赔项目,肇事逃逸后,免赔项目和限额以外的,受害方也只能向车主索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九十九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第16篇】酒驾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吗?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意思是既要赔偿对方的财产损失,又要赔偿对方的人身损害,先由交强险优先赔付,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事故双方根据双方的责任划分分别承担,购买了其他商业保险的可以请保险公司代为赔偿。但是一般酒驾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最后只能由酒驾人自行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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