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维修基金是交房的时候收取的,并不是贷款前缴纳,如果售楼人员要求用户在贷款前缴纳维修基金,那么属于违规操作,这个是可以举报或拒绝的。不交维修基金不会影响房贷申请结果,房贷…
维修基金是交房的时候收取的,并不是贷款前缴纳,如果售楼人员要求用户在贷款前缴纳维修基金,那么属于违规操作,这个是可以举报或拒绝的。
不交维修基金不会影响房贷申请结果,房贷的审批结果只与贷款人的信用资质情况、负债情况等有关。
1、维修基金不过户的后果 :维修基金不办理过户,且在没有维修基金缴存发票的情况下,购房者不能依法获得银行查询卡,所以不能查到专户的缴存和结余情况;2、当业主遇到紧急情况,如果维修基金没有办理过户,会因为维修基金的缴存者和产权人不一致,无法及时获得维修款项。维修基金的过户流程:
2、申请手续。先携带可以证明身份及产权归属的证件到总咨询台提出申请,包括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如果是贷款购房,带他项权证也可以。然后根据窗口行政人员的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房产证,在核实没有问题后,需要填写一份排号查询的表格,并领取取件通知单。最后在取得取件通知单后,购房者需要到指定的窗口胶水,并打印完税证明即可。
3、维修基金应缴费用。因为卖方在首次购房时,已经缴纳了维修基金,所以如果他愿意无偿的赠送给买房,那就只需要办理过户流程即可,但如果卖方不愿意,需要按照房屋使用年限,计算买方需要支付的费用,公式为(房屋的产权年限-原有业主住房的时间)/房屋的产权年限*总的维修基金。
购买一手房必须交物业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与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专项维修资金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各地房屋维修基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出入);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x比例x面积。但需要注意的是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产部门确定,所以维修基金比例在各地区之间都有一定的差异,房天下建议购房者到当地政府网站或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公共维修基金是建设部门规定的,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的,一般缴纳的比例是总房价的2%-3%,也有很多是房产开发商代收的,但收据必须是房管部门专设账户的银行出具,有了这个收据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业主需要将维修基金是交给开发商,很多开发商都会有一个账户,但现在各地基本上是由房管局代管,或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在指定银行设立专户,将维修基金转入专户存放并按规定使用。
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首期的房屋维修基金,而且业主需要在交房前就要交维修基金,它是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是可以选择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也可以委托开发商代为交付。如果说是让开发商代交的,那么开发商需在收到维修基金的一个月内,将钱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根据法律规定,若是不交房屋维修基金,是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房手续,购房者也就无法交房了。房屋维修基金主要是用于小区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养护和维修,由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监督,若要使用,必须达到三分之二的业主通过才行。
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对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条件限制。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原则上不能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确需使用的,须由物业管理企业,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维修工程结束后,物业管理企业须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验收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2、中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2004年,房屋维修金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其缴纳标准也由最初的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变为2008年的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订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3、房屋维修基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基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有过买房经验的人肯定都缴纳过房屋维修基金,但是大多数人并不清楚维修资金和维修基金的区别,很容易混淆。请看下文。
1. 适用的对象不同。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而专项维修基金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
2. 交纳主体不同。专项维修资金交纳的主体是业主,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
3. 适用范围不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而专项维修基金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4. 所有权不同。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维修基金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
维修基金迟了几年才交可以,说明如下: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1、可以向物业或者业主大会说明情况,然后取消签名的有效性。具体可以不可以取消,需要看协商的结果。一般情况下,如果有合理理由的话,是会同意的。但是因为签了字之后,不好涂改等原因,存在被拒绝的可能性。
2、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3、所以如果发现维修基金使用存在问题的话,那么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1、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2、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3、每位购房者在购买新房的时候都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换句话说,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如果不交的话,对您的利益是会有较大的损害的。
不缴纳维修基金是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根据国家的商品房产权证书的出具管理规定,业主在办理房屋的房产证之前,必须向有关部门出具自己已经缴纳相应比例的维修基金的交费凭证。
没有交费凭证的存在,办理房产证书的。
房产部门是不可能给业主出具房产证的。
因为维修基金是为了公共区域的建设需要而建立的,因此必须缴纳之后才能给业主出具房产证书。
1、在各地都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方规定为交房之前缴纳房屋契税,有的地方规定为合同签订满10天即要缴纳。而根据目前主流操作,期房的房屋契税缴纳时间为: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缴纳房屋契税。
2、开发商交付房子后,购房人缴纳契税和维修基金之后才能拿钥匙,要看购房者与开发商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协议内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房人必须先支付契税和维修基金之后不再拿钥匙,按本协议购买房屋的人为向开发商收取契税和维护基金。
3、后果:逾期付款要收取滞纳金和罚款税。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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