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第一、支付令的解释: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第二、支付令的申请条件: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
第一、支付令的解释: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第二、支付令的申请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和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义务;
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好办法,但只能体现在债务人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不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方可实现。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清偿能力、清偿期限、清偿方式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 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 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 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 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欠款支付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
2. 请求事项。
3. 事实与理由。
4. 申请法院。
5. 申请人签名及签署日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应该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共同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各有关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五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通知债权人:
(1)请求给付金钱或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的;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没有对待给付义务的;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通知不予受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因此,如果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它债务纠纷,以及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接到支付令之日起15天内没有执行该支付令的但又对支付令没有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及《民诉解释》第429条的规定,申请支付令需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根据的事实、证据的。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也就是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肯定。
4、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5、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6、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7、债权人未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由申请人负担。
申请支付令的费用怎么计算:
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三分之一交纳。
附: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 1万元以下50元;
2. 10万元以下,标的额×2.5%-200元;
3. 20万元以下,标的额×2%+300元;
4. 50万元以下,标的额×1.5%+1300元;
5. 100万元以下,标的额×1%+3800元;
6. 200万元以下,标的额×0.9%+4800元;
7. 500万元以下,标的额×0.8%+6800元;
8. 1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7%+11800元;
9. 2000万元以下,标的额×0.6%+21800元;
10. 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0.5%+41800元。
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支付令是由法院开出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应当及时给付。
起诉是指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参加下,在审理和执行民事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诉讼活动产生的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总和。支付令用于督促程序,起诉则发生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是指在督促程序中由人民法院发布的限令债务人履行支付义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法律文书。
支付令也称为支付命令、督促决定。
支付令具有既不同于裁定,又不完全同于判决的法律效力。
对支付令法律效力的理解,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支付令具有督促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效力。
二是支付令具有同生效判决相同的法律效力。
可以运用督促程序代替诉讼程序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限定的督促流程,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不可以。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
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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