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告属于广告业,广告业是指通过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展示、发布、检测、管理、调查、发布、科技研发、技术推广、效果评估、媒体运营、品牌代理等方式获取利润的产…
广告属于广告业,广告业是指通过广告创意、策划、设计、制作、展示、发布、检测、管理、调查、发布、科技研发、技术推广、效果评估、媒体运营、品牌代理等方式获取利润的产业门类。
广告产业的主体:主要包括广告公司、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大众传播机构的广告经营部分,以及以各种公共场所、交通工具为媒介发布广告的经营机构。大众传播媒体正因为有了广告,才使得媒体经营稳定,人们才有了选择廉价得到众多媒体信息的机会。在国际上,除了少数由政府资助的公共事业性媒体,几乎全部大众媒介都依靠广告收入来维持经营。中国的电视台对广告收入的依赖度占70%,报纸对广告的依赖度占85%以上。如果没有广告,我们将不能收看免费电视,报纸订阅费也将高出现价两倍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所设计的税目税率表中,广告业是“服务业”税目项下所列举的“征税范围”,所以在可供选择的信息分类如果没有“广告业”的时候,就直接选择“服务业”填写。
广告制作费属于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应适用6%的税率。
会计人员要知道:业务宣传费和广告费一样吗?
广告费?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所提供的服务,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而支付给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费用。
业务宣传费?
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
区别点
二者的根本性区别为是否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
相同点
1、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进行宣传而支付的费用。
2、在企业所得税上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均规定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企业无论是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通过广告公司发布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提醒
企业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40%需直接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余下的60%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0.5%扣除限额的部分仍应调增,因此一部分企业利用业务宣传费与业务招待费概念上的相近,会把一些本应属于招待方面的支出并入业务宣传费,达到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因此提醒大家:
1、商场或购物中心的礼品费发票属于业务招待费;
2、向客户送礼还应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会计人员要正确区分业务招待费与业务宣传费,不可因混淆概念而违反税法。
政策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做了原则性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税〔2017〕4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执行。
关键词广告属于关键词推广。关键词广告(adwords)是指显示在搜索结果页面的网站链接广告。它属于cpc(cost-per-click)收费制,即按点击次数收取广告费。
关键词广告(adwords)也称为“关键词检索”,简单来说就是当用户利用某一关键词进行检索,在检索结果页面会出现与该关键词相关的广告内容。由于关键词广告是在特定关键词的检索时,才出现在搜索结果页面的显著位置,所以其针对性非常高,被称为性价比较高的网络推广方式。
广告业五行是,属水的行业。广告产业一般将广告产业分为狭义的广告产业和广义的广告产业。狭义的广告产业由从事广告制作、广告代理以及相关广告服务活动的广告公司构成。
五行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种系统观,广泛用于中医、堪舆、命理、相术和占卜等方面。五行的意义包涵借着阴阳演变过程的五种基本动态:水(代表浸润)、火(代表破灭)、金(代表敛聚)、木(代表生长)、土(代表融合)。中国古代哲学家用五行理论来说明世界万物的形成及其相互关系。它强调整体,旨在描述事物的运动形式以及转化关系。阴阳是古代的对立统一学说,五行是原始的系统论。
大部分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都十分注意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问题,扣除方法出现错误,可能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那么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扣除的这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基数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规定:
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因此,企业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根据《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20号)第一条:
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查补收入可以作为计提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基数。
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有哪些扣除比例
1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注意事项
关联企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
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筹建期间。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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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费,应计入“销售费用---广告费”会计科目,但在最新的会计准则(2006)里,在损益类科目里没有设营业费用这个科目,而是设了6601销售费用。
广告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广告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发布;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制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禁止广告的支出,不属于广告费。
商品房广告不属于要约,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又称为“要约引诱”。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广告也属于服务业,交营业税,按营业额的百分之五缴纳,还有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附加税,一般是营业税的百分之十,在地方税务局交。
广告费属于现代服务业,已经营改增,属于国税局管辖。如果公司自己不具备自开发票的资质,则只能到国税申请代开,并且只能以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开具百分之三征收率的发票。现在广告业属于营改增的范围。
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行为,开发商广告语一般属于要约邀请,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等为要约邀请。
售楼广告内容没兑现属于违约,应当将该内容视为要约,而买卖合同的订立则视为买受人对出卖人要约的承诺。在此特定的情形下即使该说明和允诺没有明确订立在合同之中,也应当认定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该内容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 内容具体确定。
2.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支付广告费属于会计里的销售费用科目。营业费用这个科目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就是指的销售费用。
所谓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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