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可向社保局投诉,或者提出辞职要求给予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可向社保局投诉,或者提出辞职要求给予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
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可向社保局投诉,或者提出辞职要求给予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
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未给员工及时足额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2.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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