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
公积金可以用于租房。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租住公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公积金贷款还在还款期间是不能申请抵押贷款的。如果还清贷款后,想要申请抵押贷款,还需要满足这些条件:
1、所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示房产证;
2、房子应是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质住房;
3、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稳定的还款能力,信用良好。
房贷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转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同意提供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在公积金贷款申请地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公积金贷款一般没有最低额度,每个城市只规定了最高贷款额度,具体额度一般由还款能力、房价成数、账户余额、最高限额综合确定。
每个影响因素的计算方法:
1. 还贷能力:{(申请人月收入+申请人公积金月缴纳金额)×还贷能力系数-申请人现存债务月还款金额}×贷款期限。如果同时使用配偶的公积金时,公式中缴纳额度需换成夫妻的总和。
2. 房价成数:全额房款×贷款成数。
3. 账户余额: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 最高限额: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最高限额由它们根据地区经济条件来动态调整,所以要提前问清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的限额。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1. 贷款对象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商业贷款属于个人住房贷款,面向所有人群。
2. 贷款利率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房贷利率大约是3.25%,具体以实际为准;商业贷款5年以上基准利率大约是4.9%,具体以贷款银行的房贷利率为标准。
3. 贷款比例不同:首套房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比例几乎都是8成,即首付20%;很多“限购”城市首套房商业贷款的比例是7成,即首付30%,至少也是首付25%,“不限购”城市的首套房商业贷款的比例是8成。二套房的贷款政策,商业贷款的限制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多很多。
4. 贷款流程和审批时间不同: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是在办理过户之后审核贷款,审批时间大约是40个工作日,并且需要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决定权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只是执行机构;商业贷款一般是在购房者办理过户之前审核贷款,审批时间大约是20个工作日,主要审核机构是银行,即决定权在银行。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2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3、2023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停交不影响公积金贷款,但是要按时往贷款卡中充钱,以免影响扣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员工离职并不一定能够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规定情形之一,其中包括离休、退休,也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但并不包括离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的商品房,其中存量房、经济适用房、自住住房都是可以的。
2、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商业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还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申请提取公积金还款时,提取还款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正常,不能出现停缴、缓缴的情况。
2. 申请提取公积金还款时,借款人必须正常还款两个月以上,信用良好,无逾期行为。
3. 提取公积金还款的借款人在办理提取还贷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里应留足6个月以上的缴存额度。
用户还可以通过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进行还款。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 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公积金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各地区要求不统一。
3. 申请人具有稳定的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4. 可以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担保。
5.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申请转公积金的贷款外没有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 商业贷款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且无逾期还款记录。
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出现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被宣告死亡;决定出境定居等情形,其中离退休比较常见,一般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等材料,然后申请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单位变更或终止(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停薪留职或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
6、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并经本人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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