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没有交社保也可以领取失业金,只要符合法律文件规定的要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第一个是参与了失业保险,并且已经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第二个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最后一个条件…
没有交社保也可以领取失业金,只要符合法律文件规定的要件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第一个是参与了失业保险,并且已经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第二个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最后一个条件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需要注意的是其需要主体资格,也就是目前是失业还没有就业的人。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以前没有交过社保,是不存在补缴这种说法的,必须先参保,然后才能补缴。
如果没到退休年龄,可以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满15年后就可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退休前缴费不满15年的话可以补缴。如果你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选择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也是15年,同样也可以补缴。
不算。工作经历和交不交社保没有关系。工作经历是指应聘者的所有工作历史,无论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全职的还是兼职的。工作经历是企业选拔招聘人员的主要参考要素之一。
工作经历是无形的个人资产,和社保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说工龄,现在国家规定,职工退休,是按照缴费年限计算,那么,没有缴费,也就没有缴费年限,所以,也就无形中,缴纳养老保险金年限也就计算了工龄,不缴费的,就没办法计算退休费,也就不可能算作工龄。
可以,个人社保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是可以取出来的:
1. 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 参保人因故死亡。
3. 参保人出国定居。
4. 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
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
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欠缴的保险费补齐,并不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本人负担。
再次参保时,仍须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
五十岁没交够社保不可以退。
社保一般是不能退的。有的情况下也可以退,具体情况如下:
1、外地:可以在离职后申请退还个人缴费部分,但单位交的部分不能退。
2、不能中途退保,只有死亡、出国定居或者到交费不满15年才能退;但也只能退还个人部分,单位那部分退不了。
没交社保可以贷款,一般满足年龄在18~65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个人征信良好、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即可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银行等贷款机构根据申请人的个人资质(收入水平、收入稳定性、个人资产等)进行审批,社保作为个人资产只能作为个人资质的一部分并不会起决定性作用。
社保可以作为个人资产的一种,如果有社保可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增加审批通过的概率。
查询社保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持身份证到当地社保机构直接查询,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还可向社保业务人员当面咨询,他们有解释、解答的义务。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如果社保累计没有交满15年,那么就不能领取退休金。对于没交过社保的情况,社保是可以补交的。但补交有一定的年限限制,比如说北京可以在退休前一次补交10年的社保基金,而其他城市只允许补交5-8年,还有一些城市则不允许补交。
社保不能补交,那么只能延迟退休了,继续上班的同时继续交社保,直到交满15年才可以拿到退休金。另外也可以将职工社保转移到城乡居民社保,这种情况允许一次性补交社保基金,但由于统筹账户的钱无法转移,因此会造成实际到手的退休金低于职工社保退休金。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可以去通过社保中心查询、拨打12333电话查询、还有通过人社局中国站查询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1、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当地社会保险中心查询是否缴纳社保;
2、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中国12333;
3、可以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站查询是否缴纳社保。
签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缴纳社保,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保登记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百以上三千元一下罚款,对用人单位处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查询方法:
1、社保中心查询:持身份证到当地社保机构直接查询,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还可向社保业务人员当面咨询,他们有解释、解答的义务。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购买社保通常是需要挂靠单位的,需要和单位有相应协议才能缴纳的社保,跟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协议后就算落实工作单位了,所以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后就不算应届毕业生。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还属于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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