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积金取出来销户没什么影响,其实如果这是在你辞职后取出来的,你这个帐号就已经注销了,但以后还能再继续交。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公积金取出来销户没什么影响,其实如果这是在你辞职后取出来的,你这个帐号就已经注销了,但以后还能再继续交。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出现了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被宣告死亡;决定出境定居等情形,其中离退休比较常见,一般需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等材料,然后申请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卡销户未结算这是职工抄办理销户提取后,职工的公积金尚未结袭算的一种状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公积金销户后余额会划入指定的账户。
公积金销户办理步骤如下:
1.需要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销户申请,领取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相关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
3.手续办理好后,个人需要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等材料打印出来。
4.上述步骤完成后。销户后的余额会划转到指定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能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保障。
1. 提交申请。申请人持相关资料与证明向单位提交申请,并填写一式三联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
2. 单位初审。单位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申请人有接收单位的,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申请人无接收单位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公积金中心封存户并通知申请人。
3. 公积金中心审核。申请人持填写好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以及单位注销的相关文件或证明交由公积金中心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出具审核意见并鉴章。
4. 银行销户。单位持经公积金中心审核盖章的一式三联《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名称变更、注销申请表》到开户银行办理手续。银行按照中心要求进行审核后,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办理销户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后,就不能再使用。
二、公积金销户提取是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后,再到指定是银行提取。中心需要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辞职证明。中心会给您三联单的单据,然后到指定的银行办理转款即可。
三、符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满足以下其中一条即可: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公积金是现在每个职工都要缴纳的一种保险。并且,公积金的保费是由公司以及职工共同承担的。一般是用来购买房子的。不过,公积金是可以进行销户提取的。下面看下销户未结算的公积金怎么提取?
销户未结算的公积金提取方式是:首先是公积金销户,用户携带相关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然后再将携带的资料交给工作人员,提供指定的银行卡,在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完成销户,并且将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转入到指定银行卡中,通常在一周左右时间可以完成。
不过,公积金销户提取一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需要购买自住房,建造自住房或者是翻建、大修自住房;已经离休或者是退休的人员。达到我国法定退休年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当前职工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已经与工作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外籍户口的工作人员已经和本地的工作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若是出国定居和单位解除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通常要每月房租金额在家庭收入的15%以上;如果是公积金缴存人已经宣告死亡或者是死亡的,能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缴存人办理了住房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来还款。
销户提取是全额提取公积金的方式之一,但北京公积金有规定,只有符合的特定人才能申请全额提取,全额提取的钱可以由提取人自由支配。北京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条件满足以下8种条件就能办理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例如职工是需要购买房屋或者是需要大修自住住房等,而在深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是需要带上相关的资料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带审核通过之后,大概三个工作日左右就会到帐。而非深圳户口的职工要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必须要满足停缴三个月以上的条件。
法律依据: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公积金销户后余额会划入指定的账户。
公积金销户办理步骤如下:
1. 需要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销户申请,领取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相关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核;
2. 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
3. 手续办理好后,个人需要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等材料打印出来。
4. 上述步骤完成后。销户后的余额会划转到指定账户。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2)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次月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3)发生以下情况的提取转账终止:
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的
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
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区、县管理部应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对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区、县管理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自行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
公积金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1、退职销户提取:区县级以上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减通知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退职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身份证。
2、已故职工销户提取:县级以上公章部门出具的公积金继承公证书原件、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
3、在职期间触犯法律并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司法部门开具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提取人银行卡及身份证。
4、户口迁出本市销户提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及银行卡。
5、退休销户提取:提取人退休证或退休批复原件、身份证及银行卡。
公积金销户后是能再办理开户的,职工销户后若符合缴存条件的可再次设立账户缴存,由新单位专办员为您办理个人账户设立业务。
公积金账号不变,会有新的公积金联名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1、公积金销户了能再开。
2、即使职工已经把原来的公积金账户销户了,但是也还是可以重新再开户的,只要职工入职了新的工作单位,并且符合公积金的缴纳条件的话,那么就可以由新的工作单位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帮忙重新再开一个公积金账户,然后职工就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了。
3、不过职工的公积金账号一般是没有变化的,而职工一般会获得一张新的公积金联名卡。一旦职工的新公积金账户正式启动以后,系统就会自发的为职工发起制卡,为职工提供一张新的公积金联名卡。
4、公积金账户一旦被销户以后,这个账户就无法再使用了,职工只有重新再开一个公积金账户,才可以继续缴纳公积金。假如职工以及新工作单位不符合公积金的缴纳条件的话,那么一般是无法再重新开一个新的公积金账户的。
若想要重新开公积金账户的话,那么就一定要符合公积金的缴存条件,并且需要由新工作单位帮忙开户。
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一般的公积金销户之后,通常会在三个月里面就会到帐。因为各个地方的规定也都是不同的,所以具体还得看当地的住房公司积金管理中心。对于购买、翻建以及大修自主住房的,或者是房租超出了家庭工资收入比例的,都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储存余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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