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
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购房公积金提取方法介绍
1. 一手房提取:
(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2. 二手房提取: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主买房人的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首先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单位证明、户口迁出证明、购房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其次交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核实,符合者填写《提取申请书》及《提取清册》,一同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经管理部审核通过就可以提取了。
1、如果申请人需要买房、建房、租房或者范围翻修等这些情况,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2、如果申请人已经到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这时只要出示相关的退休证明,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3、由于在工作中或者某种原因导致申请人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也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4、申请人打算在国外宣定居生活,且办理了国外定居证的,也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
5、当申请人的户口不属于所缴纳城市的户口或户口已经迁出本市时,且与所工作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缴纳人因故死亡了,其继承人都是可以提取公积金。
6、如果男性年龄达到45岁,女性年龄达到40以上经常出现下岗情况的,超过一年均可以提取公积金。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首先我们要打开北京住房公积金的查询官网
2、这个网站查询是不需要注册的,我们可以点击右侧上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按钮查询。
3、然后在弹出的查询框中选择一种验证方式,可以是身份证、登记号等,然后输入密码,再点击下方的“查询”按钮即可。
4、如果查询成功,就会显示你的公积金信息。
5、如果查询不到,那么说明你还没有缴纳公积金,会提示'没有词条记录'的信息提示。
1. 银行收到申请和相关资料后,会对借款人进行考察、审核。
2. 一旦审核通过,会通知借款人来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3. 需要办理保险、抵押登记等手续。
4. 手续和合同办完后按约定放款,借款人按时还款。
盐城住房公积金查询的电话号码是多少?下面简单的说说。需要了解的接着看下文。
1. 盐城住房公积金查询客服热线:12329。
2.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3.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4.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5.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6.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7.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首先,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而且,需要根据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同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注意要加盖单位预留印鉴以保证有效性。
2、第二步,要拿着我们上边所提到的证件、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明材料,去职工当初公积金缴存开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
3、第三步,经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之后,确认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确定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是真实并且合法的。
4、假如你所提供的文件不完整的话,就需要尽快申请补齐;假如你的申请条件符合、个人情况填写正确,并且身份也属实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准许你的提取要求,并告知你到相应的银行去办理支付手续;假如你不具备申请条件的话,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会通知你的,并且还会在通知里告知你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原因。
5、一般情况下,在你提出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求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需要在你申请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审核完成的,并且会把结果尽快通知给你。
6、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你的申请,并且通过审核的话,你需要提供指定银行的个人储蓄账号。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之后就会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
7、当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手续之后,会把你所申请支取的金额划入你所提供的账户中。而之后你只要自己到银行,拿着银行卡就能支取住房公积金了。
如果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可以选择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模式贷款。
商业贷款手续简单,但利率较高,尤其每个银行的利率有差异,建议大家在选择办理的时候记得多比较择最优。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办理并使用的时候,需要个人贷款达到您所在地规定的公积金的最高上限才能使用,且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公积金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商业贷款部分按照商业贷款的利率计算利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手机提取公积金和买房提取公积金,两种对比手机提取公积金更快。
住房公积金是指用于住房的社会福利,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
该公积金主要由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
现在当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断交公积金,一般还是会影响贷款利率得。当连续断交三个月,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利解除公积金贷款合同或者执行商业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会先要责令交完欠下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间正常按月足额缴存。拒不缴存的话,就会被追回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执行商业贷款利率。公积金停缴对贷款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2个方面:
(1)欠缴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单位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对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解除贷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地址:周口市大庆中路与交通东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西。
2. 客服电话:0394-8205985。
3. 贷款服务电话:0394-852990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一是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二是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三是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四是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住房公积金可以装修住房的。
2、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条件: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房屋产权证明或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购买新房尚未拿到房屋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供全额购房发票以及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书;
4、具有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装饰装修企业签定的住房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相关资料;居民自行装修的需提供工程预算表;
5、具有良好的信用,能保证提取公积金装修的真实性,并在提取公积金前投入项目建设,提供住房装修首付税控发票或工程预算表所需建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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