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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来吗?(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31

【导语】可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来吗?

【第1篇】住房公积金退休后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2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1、借款人具有城镇户口。

2、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从后往前推算)。

3、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5、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6、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7、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3篇】武汉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第4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时间均符合规定期限。一般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5、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5篇】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是主要用于住房的政策性资金,除了用来贷款买房外,也可以将账户内的前提取出来,很多人对住房公积金都是不怎么了解的,那么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这种情况是一年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额为上年度的还贷金额;

2、提取公积金还自住房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年内的还贷金额;

3、提取公积金用于房租: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年内的房租;

4、提取公积金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只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余额,不可以按年提取。

【第6篇】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

首先关注微信公众号,然后点击屏幕左下方的“公积金查”。其次进入页面后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接着页面会跳转至全国各省市住房公积金查询入口汇总。那么你可以根据你所在的省市地区选择相对应的市、区。在此以重庆市渝北区为例,点击“渝北区”后,会进入---重庆个人公积金查询系统入口,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到手机屏幕下方的信息查询,分个人、单位等,此时点击“个人查询专区”中的“公积金缴存查询”后面的“登录”,页面会跳转至--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点击“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最后点击“立即注册”,注册完成后再登录进行查询。

【第7篇】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

1、柜台查询。到柜台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时候,必须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公积金卡,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后,直接将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积金卡拿给柜台的工作人员,即可查询到住房公积金的余款。

2、网上查询。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余款,首先要做的是登入当地公积金的网站,找到查询余款的界面,输入本人的公积金账号与签证号,再将验证码输进去,点击查询就可以查到住房公积金的当前状态和余额。

3、电话语音查询。拨打当地公积金的电话语音查询号码,根据提示输入相关账号即可查询到住房公积金的当前余额。不过有些地方通过电话语音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时候,需要输入电话查询密码才可以查询到公积金的当前余额。

关于如何查询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8篇】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违法吗?

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内进行办理;如果单位逾期还不进行办理的,则可以处罚单位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该单位限期缴存;如果该单位逾期仍不进行缴存的,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9篇】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离婚时怎么分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作为国家对在职职工购买住房的补贴,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几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制度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是关于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条款,根据该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对住房公积金的主要特征进行如下把握:来源的特殊性。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内。2、主体的特定性,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3、资金的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帐户的专有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应当由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并经审核后,在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帐户。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实行专户管理。6、提取的限制性。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怎么分。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与处理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致,但亦应从实际出发。总的来说我认为应当坚持以下几个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因此享有平等的分割权,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没有固定职业,没有住房公积金帐户,没有购房补贴,以后购买住房可能会有困难,会使孩子成长缺少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因此在对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时可以适当对抚养孩子的一方予以照顾。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当事人自由处分原则是民事案件的特有原则,离婚案件中对住房公积金的处理也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合情合理地分割。但要注意住房公积金是个人专项资金,其帐户没有可转让性,在分割时不可对公积金帐户进行处分。新的司法解释对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做出明确规定,使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有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千差万别,仅以现行婚姻法进行调整是远远不够的,遇到具体案件,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进行解决,通过实践不断地探索、总结和提高,为建立我国婚姻法合理完善的夫妻财产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10篇】住房公积金密码忘了怎么办呢?

有公积金联名卡的,密码是身份证后四位+00,没有联名卡,可拿身份证到柜台办理。

如没进行过密码修改,可以用公积金对账号的后六位找加密码。

可拨打客服96688或在网站办理挂失,之后持证件到柜台办理。

【第11篇】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符合当地的购房政策,征信和收入经过考核,购房资料准备齐全,在异地具有抵押物或担保人,银行才会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12篇】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怎样操作

除了使用公积金贷款之外,还有很多人会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如今公积金也可以网上提取了,对于市民来说非常方便,那么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怎样操作呢?下面我们来看看操作流程。

公积金

首先打开自己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着点击网上办事中心,输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及密码,选择个人提取业务,点击支付本市住房租金提取,根据提示仔细核对是否有误,正常的话点击提交受理业务,一般来说3个工作日左右将到账。

1、需要提前讲一下的是,想要在网上提取公积金,必须先办理电子签约。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也可以线上办理,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2、办理完电子签约后,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了。我们先微信关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

3、关注之后,进入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我们点击“我要办理”,“我要提取”。

4、然后,我们选择提取类型,除了贷款买房外,还有两种提取类型。本次我们以组合贷款还贷提取来演示。

5、进行到这一步时,就需要登录账号了,一般是用身份证号登录。

6、登录之后,就能看到当前你可以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了,我们输入金额,按步骤提取就可以了,网上提取一般需要转天(下个工作日)才能到账。

【第13篇】住房商贷转住房公积金怎么转

1、首先,你需要向商贷银行提出申请。然后领取《个人住房公告基金转贷资料夹》,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商贷银行,以下这些资料也是必须同时提交的:贷款人身份证件、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商贷的《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原件和购房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评估报告;所有产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所需材料。

2、其次,材料提交完成后,银行会查询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如果符合规定,银行会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按照商转公的要求,银行需告知转贷人持相关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相关材料至少包含,个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户口本、房屋两证、银行出具的《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

3、第三,到了这一步就开始签合同了,商转公申请人拿到担保公司担保函后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对于超出公积金贷款上限的商贷部分需要用自有资金补足。

【第14篇】住房公积金有利息吗

1、住房公积金有利息。

2、计算公式:

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年度为当年的7月1日——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3、实际举例:比如,一职工自2023年9月开始缴住房交公积金,每的缴交额为500元,加上单位的500元,每月进入帐户内的余额有1000元,至2023年6月30日结算时,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有余额10000元,这10000元将按当时的活期利率0.4%计息:当年的利息:10000*(0.4/100/12*10个月)=33元当年的本息:10000+100=10033元。

【第15篇】使用借呗会影响住房公积金吗

使用借呗是否会影响公积金,要分情况来看。比如说借呗有逾期记录,且是连续的、金额较大的逾期记录,那么对于用户申请公积金贷款是有影响的。而借呗每期都按时还款,这样征信报告中都是良好的还款记录,会有助于用户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16篇】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个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满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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