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
2023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一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经过提取审核,否则不予提取。
2、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其主要审核包括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资料、提取额度、提取流程等等。
提到住房公积金相信很多网友都不会陌生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 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查询,请访问中国社保网,进入社保查询栏目然后选择自己所在省市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查询。
3. 通过当地(区号)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但借款人通常必须还款一年以上才能申请提前还款。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提前还款或一次性还款。申请人在受托银行办理贷款结算时,应将银行出具的还款结算单提交信贷部,信贷部工作人员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信贷部业务印章,信贷部工作人员审查后,会注明贷款人已结清的贷款并签字。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一条:债务的提前履行,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5个险种,社保加上住房公积金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1. 首先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应该按照自己的用途准备好相关资料,比如说要买房,那就必须提供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
2. 准备好相关资料之后即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公章。
3. 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4. 单位的工作人员将盖了章的提取审批表转交给职工,职工可以以此为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
没有时间限制,但需要满足提取条件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这样就是提取公积金成功了。
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海南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2、购买二手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海南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海南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4、大修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海南省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借款人仅单方在海南省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
自从国家推出公积金政策,国内各个地方响应政策,很多人都已经够买了公积金。那么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如何购买呢?请看下面内容吧。
1.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 签订借款合同。
6.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56-158号松柏大厦14楼。
2. 邮编:362000。
3. 电话:0592-5108026。
4. 传真:0592-5104976。
5. 网址: http://gjj.xm.gov.cn。
国家规定企业单位需要为在职职工缴纳五险一金,其中的“一金”指的就是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购、建、大修房屋、租房时使用。那么,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几次呢?
一、购房
如果你是因为要购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每月可以提取一次用来还房贷,也可以每个季度全额提取一次,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四次。不过需要注意,累计提取的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实际的住房支出。如果打算一次性付款购房,那么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
二、租房
如果你是因为要租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话,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且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房租费用。一般是在每年的3、4月支取。
三、大修房屋
如果你是因为装修房屋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话,一般是一年可以提取一次,不过也有的城市是可以半年提取一次。
归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
住房公积金隶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实施与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除此之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住房公积金是主要用于住房的政策性资金,除了用来贷款买房外,也可以将账户内的前提取出来,很多人对住房公积金都是不怎么了解的,那么住房公积金多久可以提取一次?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这种情况是一年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额为上年度的还贷金额;
2、提取公积金还自住房贷款: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的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年内的还贷金额;
3、提取公积金用于房租: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可以超过一年内的房租;
4、提取公积金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只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的余额,不可以按年提取。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2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3、2023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4、202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2023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5、从2023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2023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12%就是人们应缴公积金的系数,例如本人月平均工资是100元,应缴公积金的系数是12%,那么本人的应缴公积金的数额就是12元。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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