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由用户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前往当地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查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账户余额等信息;2、一般情况下公积金都是有一个公积金联名卡的,用户可以开通公积金联名卡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然后就可以实现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3、电话查询:直接拨打
1、由用户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前往当地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查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账户余额等信息;
2、一般情况下公积金都是有一个公积金联名卡的,用户可以开通公积金联名卡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然后就可以实现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3、电话查询:直接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告知需要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怎么查的介绍了,通过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能贷10-20万左右。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肯定就是用于房屋的储金,所以很多朋友购房时都会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借别人的吗?
1. 首先住房公积金是专款专用的,只有自己本人可以使用,不得借用,不限区域限制城市。也就是说只能是本人购买住房才能使用,如果你要用别人的住房公积金就一定要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
2. 除此之外,可以看借用人与你是怎样的关系,有些地方规定,女子可以借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是儿女的。
3. 子女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房,购买自有住房,办理首套住房贷款,并且父母名下没有未偿清的公积金或组合贷款,可以申请提取父母公积金账户余额,领取到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公积金余额,不超过首付,只能提取一次。
综上所述知道一般情况是不可以的,但具体问题可以咨询当地社会保险中心,还有住房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然而一些朋友没了解过,不知道在宝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什么材料。
1.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2. 借款人夫妇双方单位情况证明一式两份。
3. 夫妇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簿复印件一式两份。
4. 借款人自筹30%以上的购房资金证明或预付款收据复印件一式两份。
5. 夫妇双方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复印件2份,未婚的由单位出具未婚证明1份,结婚证丢失的,且年龄较大的由单位出具证明。
6. 购房合同。
7. 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和证明;房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房屋估价证明,有关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其他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所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我们需要备好以上的所有材料。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同时贷款装修贷和房贷。
我国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有着明确的规定,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时候,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本息之前,是不能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也就是说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贷装修贷和房贷中的一个,两者不能同时贷款,如果使用了公积金贷了房贷,再想贷装修贷,就需要将房贷的全部本息提前还清,这样才能办理装修贷。所以住房公积金不能同时贷款房贷和装修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是指恢复原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封存的职工重新就业或者与原单位恢复工资关系时,职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恢复正常状态。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由职工所在的单位办理。
如果职工在原账户封存单位恢复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只需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送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即可为职工启封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封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启封的,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您好,夫妻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一起还款的,市民提取公积金或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系统都会有使用记录。
一个家庭如果公积金使用过两次不同的房子,无论是提取还是贷款,第三次就不能再提取了,但可以扣划公积金贷款,扣款是没有次数限制的。
在申请时双方提供身份证、结婚证、购房缴款凭证、双方的收入证明、购房的合同、首付款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购买住房。住房公积金当然首要任务的购买住房了。但买房支取公积金也分为很多种情况:a、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支取;b、商业贷款可提取作为首付,亦可以提取作为偿还贷款;c、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偿还贷款。
2、可用来支付租房费用。主要是用来支付政府补贴经济租赁房,也可以用来支付市场的租房。这将为很多租房的人提供一定的帮助,要知道,在一个城市生存下去,房租是个很大的问题,解决了房租也算是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了。
3、建造、翻修、大修自住房。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土地上的自住房贷款的,可提取公积金金额,但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修房的总费用。
4、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购房。很多年轻人公积金不多,购房压力大,这时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进行购房。主要是针对那些从来没使用过公积金的人。
5、销户可提取全部公积金。比如职工达到法定年龄退休后,可以提出公积金。或出国到国外定居的、丧失劳动力的也可以提出账户里的公积金。另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法律制裁的、户口迁出本市的,都可以销户提取公积金。
6、治疗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或做手术住院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但应在出院一年之内,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取出来。
7、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如果职工被纳入本市的低保范畴或特困范围的,职工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被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期间及其之前的公积金金额。这点要注意。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为:
1、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申请,然后提交贷款资料;
2、银行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然后与申请人进行面谈;
3、银行查看申请人夫妻双方的信用情况,需要打印征信报告;
4、银行把申请人的信息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通过后即可签订合同;
5、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6、银行把贷款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1、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2、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也就是说,职工在找到新单位后,可以将其原单位封存的公积金转到新单位或者申请全额提取都是可以的。
3、一般来说,如果某个人是持续在工作的,自己的公司以及本人都在按月的缴纳五险一金,是不会出现这种状况的。公积金账号封存的情况大多数是由于自己离职而导致的。也就是说当你离开了自己的现在岗位之后,五险一金没有缴纳才会被封存。除非每个月到本地的人力市场去申请自己缴纳全部的五险一金,否则个人账户只会处于永久封存的状态,直到找到下一家为你缴纳五险一金的公司为止。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五险一金中的一种,缴纳公积金达到一定数额时,可以用来买房、租房、当养老金等等,可以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轻松。下面我们马上来看看相关知识。
1. 住房公积金必须交。
2. 根据我国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积金与社保一样为必须缴纳的项目之一。
3. 如果有单位未履行或者逾期其职工缴存公积金时,将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在实际中,只有部分有条件的单位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如今的公积金政策也只属于条例,未向社保一样达到立法的程度。
而且若公积金本人达到了退休年龄,可以将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作为养老金使用。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 工资、奖金。
2. 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11条第2款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贷款条件如下: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 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5.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一年以内提出申请,以签订购房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批准之日起计算。
6.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需要在住房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7. 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认可的房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管理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达到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额度。
3、购买自住普通住房且能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首期房款额占所购住房总价的比例不低于30℅(含30%,下同),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5、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襄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规定的其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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