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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能否被申请强制执行(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46

【导语】<p>《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p><p>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能否被申请强制执行

【第1篇】住房公积金能否被申请强制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

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从此可以确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属于职工的个人所有的储金。

被执行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时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划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时,人民法院有权针对不同情形划拨被执行人的财产。

既然住房公积金属于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性质,人民法院当然可以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划拨。

【第2篇】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和封存流程

1、职工住房公积金由管理部转移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时,必须在新单位先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同时,新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开户时,应要求所在银行打印“住房公积金查询书”(简称“查询书”)并加盖银行印章后,交职工办理转移时作为开户证明。

2、职工将“查询书”交原单位,原单位经办人根据“查询书”的有关信息填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连同“查询书”提交所属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各管理部的转移业务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开出信汇凭证,划拨到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3、中直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受托银行收到汇入的住房公积金后,根据附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的有关信息,通知职工新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4、职工新单位接到银行通知3日内,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交受托银行,将转入资金划入职工个人新账户。

【第3篇】住房公积金交满一年可以取出吗?

住房公积金交满一年符合之一可以取出: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4篇】住房公积金怎么查询不到

查询不到住房公积金可能是因为查询方式有问题,建议更换一种查询方式,或者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公积金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但如果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不到,那可能是因为单位并没有按照约定,为职工缴纳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第5篇】上海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上海市公积金缴存比例

1.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3年上海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与2023年保持一致,依旧为:单位缴纳7%,个人缴纳7%。

2. 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个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1%至5%,具体比例可由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第6篇】住房商业贷款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吗?

1. 住房商业贷款是可以转换为公积金贷款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2. 要求申请人在当地正常足额缴纳了公积金。一般情况下要求必须连续缴纳公积金12个月,且申请商转公的时候公积金贷款处于正常缴纳状态。

3. 原住房商业贷款还款在一年以上。商业贷款不足一年是无法办理商转公的。

4. 所购房产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毕竟贷款是要以产权证来作为抵押的。

【第7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固定的吗

1、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是固定的,其利率通常是浮动利率,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随时做调整的,各大银行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都是根据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来的,不过对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央行不是一年调整一次,通常是调整一次之后会沿用很多年。

2、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以下(含)2.75%;五年以上3.25%。若您需要了解当地贷款是否有优惠,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贷款期内,当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调整时,新的贷款利率从第2年的1月1日起执行。

3、若是你想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去就近的银行咨询下,最好是提供明确的购房面积与单价,这样工作人员可以帮助你算出贷款的利息来。

【第8篇】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3.25%,5年期以下年利率是2.75%。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9篇】退休后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

1、我们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可以在网上进行预约,也可以去柜台进行办理,退休后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方法,其实也有很多,我们需要有一张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这个申请表可以在网上预约,也可以在柜台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将这份表填好。

2、如果去柜台办理的话,一定要带好职工身份证原件,还有相应的退休材料。

3、除此以外,我们还需要准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年满60周岁的男性,或者是年满55周岁的女性,可以不用提供。除了这两个年龄之外,都需要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

3、如果本人没有办法到达现场办理的话,也可以委托配偶进行办理,但是需要提供配我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当然也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将这些提交给相应的机关进行确认,确认完毕身份没有任何的异议之后,可以提取公积金。

4、在网上办理的话,我们要进入住房公积金的网站,然后点击住房公积金业务,自主办理服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总结的关于退休后如何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及信息,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第10篇】上海住房公积金比例为多少

上海公积金比例,如下说明:

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自2023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3年月平均工资。202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第11篇】周口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1. 地址:周口市大庆中路与交通东路交叉路口北200米路西。

2. 客服电话:0394-8205985。

3. 贷款服务电话:0394-8529906。

【第12篇】住房公积金每月几号到账

经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提取款项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个人可于第4个工作日到银行柜台或atm机上查询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款项是否到账;提取款项未到账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管理部查询。

【第13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怎么查

1、由用户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前往当地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可以查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账户余额等信息;

2、一般情况下公积金都是有一个公积金联名卡的,用户可以开通公积金联名卡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然后就可以实现在线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3、电话查询:直接拨打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告知需要查询公积金账户信息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怎么查的介绍了,通过以上的相信大家都有所了解了,希望对大家有用。

【第14篇】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证明

1、购房凭证(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购房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积金提取的本人银行账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若是已婚,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购房者本人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单一份。

5、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在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使用权了。

【第15篇】什么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是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二是职工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三是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四是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6篇】夫妻俩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夫妻任意一方连续缴纳6个月公积金就可以公积金贷款,一方缴纳最高可贷40万,夫妻双方都缴存最高可贷70万。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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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以下贷款申请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8成。

(二)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三)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收入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最终能贷多少额度是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收入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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