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个人购房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申请贷款的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没有使用过。(3)借款人的家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2)申请贷款的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
1、个人购房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的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且没有使用过。
(3)借款人的家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的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3、购买房子共有产权保证房。
(1)契合个人购房贷款的上述条件。
(2)已按有关规则签订《上海市共有产权保证住宅预售合同》
上海公积金标准:个人是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是我们的长期住房储金,主要被用于购、建、大修住房的时候。不过各地关于公积金的政策规定都会有所差别。那么,上海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上海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必须得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取出来: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己所有的自住住房。
2.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 无房但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4. 家庭收入低、经济困难,需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的。
5.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6. 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调离本市。
7. 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8. 离、退休或死亡等。
而你要提取的话,可以直接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待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再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申请领取公积金即可。管理中心在审核通过后,就会将公积金转到指定的账户里。
提取上海公积金分为三个步骤。一是需要申请者先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二是等待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然后申请者需要到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最后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与此同时,上海市公积金的提取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职工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上海公积金可以这样取出来:
1、需要申请者先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等待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然后申请者需要到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
3、最后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在2023年上海市政府就已经推出了全面办理异地贷款政策,所以上海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贷款的。
以下就是上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的主要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向上海市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2、审核申请:相关管理机构将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缴存贷款情况、住房公积金是否结清、是否具有购房证明和公积金存缴使用证明;
3、建立异地公积金贷款账户:此账户将会记录该账户以后的公积金贷款和还款记录。
上海公积金比例,如下说明:
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自2023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3年月平均工资。202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 办理上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所贷款的额度要求不得高于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金额的倍数,不得高于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补充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
2. 另外个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5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不能超过60万。
3. 也就意味着若是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0000元,那么最高可贷款额度为50万;若是账户余额为10000元,那么最高可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上海公积金补缴手续如何,说明如下: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5、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相关说明: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1、通常情况下首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30年。
2、而对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相对就比较严格的,对于房龄低于5年(含)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然是30年。
3、对于房龄在6至19年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为35年与房龄之差;对于房龄超过20年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15年。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 现在叫公积金联名卡可以和工资卡关联,就是一张储蓄卡,目前单位交了公积金一般都是由单位人事进行帮忙办联名卡的。你想查具体金额可以问行政负责人让他告诉你公积金号在当地公积金管理局官网查询即可。
2. 考虑到大部分人对公积金联名卡需求不大,有的单位就直接省了办卡这个步骤。如果各位要办公积金联名卡的话,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还是会为大家办理的。
3. 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公积金是一项劳动者的福利。上海的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呢?想知道的网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2.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产证发证日在2023年2月10日及之后)。
3.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产证发证日在2023年2月10日之前)。
4.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5.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6. 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
7. 提前结清贷款。
8.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9. 低收入经济困难提取申请人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10. 家庭生活困难。
11. 离退休。
12. 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出境定居。
14. 离境提取(在沪工作的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和台港澳人员)。
15.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6. 其他特殊情形—自愿缴存期满、错缴更正、重复账户合并。
17. 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
上海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提取出来。
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有:
1. 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2. 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借款人的直系血亲且同一户口一年以上)。
3. 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和所购房屋产权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未成年人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人证明。以上人员及监护人(如有)应到场签字。
4. 借款人已婚的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未婚或离异人士提供单身承诺书。
5. 期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6. 售房单位出具的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7. 开发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和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
8. 开发商或销售代理商收款账号。
9. 由放款银行发行的支持通存通兑功能的还款存折或借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10. 其他资料(受理机构根据需要收取)。
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说明如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离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1、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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