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用于住房,既然是解决住房问题,当然是买房、租房都可以了;在租房时,可以提取出来缴纳房租,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账户余额也不得高于租房实际所需。在用于买房时,用处就更大了,可以用于购房首付、办理贷款或者父母提取出来为子女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比一般的商业购房贷款要低得多,这
1、用于住房,既然是解决住房问题,当然是买房、租房都可以了;在租房时,可以提取出来缴纳房租,提取金额不得高于账户余额也不得高于租房实际所需。在用于买房时,用处就更大了,可以用于购房首付、办理贷款或者父母提取出来为子女购房。用公积金贷款,利息比一般的商业购房贷款要低得多,这也是大多数劳动者购房的首选方式。除此之外,农村的朋友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旧房翻修以及宅基地新建等,住房公积金在其本职住房问题上的确很有用处,也最便于提取。
2、用于看病,有的人说明天这住房公积金每个月缴纳这么多,自己不买房不租房也不修房子,这一大笔钱放在账户里,当自己急需用钱的时候怎么办?自己的钱自己还用不了了?按照公积金提取规定,当劳动者发生最大疾病需要钱看病就医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治病。
3、用于生活费,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当生活费的,否则不就相当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没有条件限制了吗。要以生活费为由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必须满足属于贫困人口这样的条件,比如能够提供低保证、属于建卡立档贫困户等,才可以申请提取。
4、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况,以上三种情况属于一般范围,法律还规定有其他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比如劳动者离职离开本地、退休、出国定居或者死亡等。
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宁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购买自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住本市住房;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辽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
2、职工及配偶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
3、职工及配偶近12个月未办理住房消费类提取。
4、职工公积金账户正常连续缴存满3个月。
2023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为:一、提取人是用于购买自住房或者修建自住房的,且提供了购房合同。二、退休员工可以提起公积金。三、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的员工也可以依法提起公积金,但是要提供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凭证。四、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员工也可以申请提取,但是提供贷款凭证。五、非本市户口的员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且离开本市工作的,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
2、离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
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款
5、购买新房、二手房
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
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
8、还贷委托提取
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只要符合提取的条件,带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公积金办事中心办理提取就可以了。
所需材料;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目前上海公积金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填写个人住房合同或者房贷证明即可。
提取西安住房公积金主要看用途,也就是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才能提取,要求是用来购买或建造住房、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无房产并未租住本市住房等,符合这些条件的情况下才能提取使用。
二、西安无房租房提取公积金时应该注意什么
1.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在西安租住公共租赁住房也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租金的,提取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有提取人本人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等材料,此外还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单身的要提供单身声明或单身证明。
2. 租住商品住房提取
租住商品住房,要求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而且有租住在本市住房中,本人和配偶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若是在本市有住房的话,就不能提取了,提取时要出具无房产证明,而且要是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西咸新区等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才有效。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或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的。
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的。
4、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5、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1、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其他住房消费;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2、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条件是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北京工作的,城镇户口职工仅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单位核实职工提取材料后,出具“提取申请书”,单位经办人持上述材料来办理提取业务。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退休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的(以下简称自有)。
2、偿还购买自有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支付房租的。
4、支付住宅维修资金的。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6、支付物业费的。
7、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9、出国(境)定居的。
10、正式退休的。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房提取。
3.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4. 职工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 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6. 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 出境定居。
8.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
9. 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或托管满半年。
10.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1. 外籍职工提取、在蓉就业的港澳台同胞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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