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积金如果不贷款买房的话,也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的,那么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呢?其实提取公积金的方法很简单,直接到公积金中心或者在公积金网办理即可。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1、首先登录上海公积金网,在它的首页找到业务指南,点击提取,然后进入支付房屋赁费用页面,就可以查看详细
公积金如果不贷款买房的话,也是可以提取出来使用的,那么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呢?其实提取公积金的方法很简单,直接到公积金中心或者在公积金网办理即可。
上海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首先登录上海公积金网,在它的首页找到业务指南,点击提取,然后进入支付房屋赁费用页面,就可以查看详细的介绍包括:申请范围、办理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2、需要填写两张表格,一张是房屋租赁费用申请表,一张是房屋状况信息查询申请表。建议提前在公积金网站下载并填好,这样就不用到现场排队填写,节约时间。
3、拿着提前这些准备好的材料,去各自所在的区办理。
先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然后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之后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最后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净资产额超过已收到股本额而为特定目的积存于公司的基金。
上海公积金比例,如下说明:
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度相同。即,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职工本人和单位缴存比例各不低于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取正整数)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其缓缴额。
自2023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由2023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3年月平均工资。2023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23年1月1日起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后发放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1. 现在叫公积金联名卡可以和工资卡关联,就是一张储蓄卡,目前单位交了公积金一般都是由单位人事进行帮忙办联名卡的。你想查具体金额可以问行政负责人让他告诉你公积金号在当地公积金管理局官网查询即可。
2. 考虑到大部分人对公积金联名卡需求不大,有的单位就直接省了办卡这个步骤。如果各位要办公积金联名卡的话,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还是会为大家办理的。
3. 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随着政策不断的更新变化,现如今基本上的企业都有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项非常大的福利。
1. 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
2. 只要购房者满足当地的购房条件,便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
3. 但在办理之前需先得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的允许,并开具公积金存缴证明。不过有些城市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不能使用的话,则可以将公积金中的余额取出作为还贷资金。
公积金如果要用于异地贷款购房的话,那么最好提前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政策。
上海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根据公积金的相关法规,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需要购买、翻建自住住房的,或者是已经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是当事人已经出境定居的;当事人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2、本人、配偶或者是直系亲属因为重大疾病或者是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3、职工在职时去世,其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人可以领取该公积金。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上海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根据公积金的相关法规,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需要购买、翻建自住住房的,或者是已经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当事人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者是当事人已经出境定居的;当事人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2、本人、配偶或者是直系亲属因为重大疾病或者是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3、职工在职时去世,其继承人或者是受遗赠人可以领取该公积金。
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
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协议》和拆迁专用收款票据。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工程建设许可证》。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也可提供《居民身份证》。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县)、区级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1-4级残疾证明和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出市定居的,原为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迁移证明,未迁户口的需提供与苏州市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须经当地劳动人事部门鉴证);原为苏州市外户口的,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暂住证》或外地《户籍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本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永久居留证境外身份证)》。
8、偿还普通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普通住房贷款还贷证明》。属商业性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和所购住房《房屋所有权证》。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和代领人《居民身份证》。
10、低保对象且账户封存半年以上的,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
11、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账户封存二年以上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明材料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12、职工含配偶)租赁一处普通自住住房且支付房租超出本市上年职均工资10%以上的,提供租赁协议和租金。
现在的工作人员几乎每个月都需要缴纳公积金,这样在未来购房时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能够有效的解决住房问题。那么上海市公积金网站如何登陆呢?
1. 进入到上海公积金网站。
2. 选择个人登录。
3. 进入登录页面:如果已经注册过,则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如果是第一次使用,则选择“新用户注册”(下面步骤是新用户注册的指导)。
4. 注册新用户,同意服务条款。
5. 填写注册信息,并获取验证码,到下一步输入验证码完成注册。
6. 注册成功之后返回登陆界面,输入设置好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个人账户的查询界面。
上海公积金封存后的提取方法:首先要向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转账支票,加盖预留印鉴。其次携带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申请公积金提取。最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并将公积金提取金额转入职工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搭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
1、通常情况下首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最长可以贷30年。
2、而对于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相对就比较严格的,对于房龄低于5年(含)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然是30年。
3、对于房龄在6至19年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为35年与房龄之差;对于房龄超过20年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15年。
公积金是一项劳动者的福利。上海的公积金提取方法是什么呢?想知道的网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2.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2(产证发证日在2023年2月10日及之后)。
3. 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产证发证日在2023年2月10日之前)。
4. 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5.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6. 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
7. 提前结清贷款。
8. 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9. 低收入经济困难提取申请人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10. 家庭生活困难。
11. 离退休。
12. 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出境定居。
14. 离境提取(在沪工作的外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和台港澳人员)。
15.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16. 其他特殊情形—自愿缴存期满、错缴更正、重复账户合并。
17. 未在异地缴存且封存满半年以上提取。
1、申请人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以下简称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参加自愿缴存的申请人向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提供申请资料齐全的,区、县管理部应按规定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区、县管理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住房持有状况进行核定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内),根据系统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有疑义的,可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申请人的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的:
(1)每月上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从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每月下半月完成受理的,第一笔提取资金在次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本市银行借记卡账户内。在申请人申请提取时间段(该时间段最长为一年)内,每三个月由市公积金中心自动审核通过后,三个月的申请提取资金在当月月末前自动转入申请人指定的本人名下银行借记卡账户内。
(2)提取转账发起时,如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的,提取转账中止,次月区、县管理部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补充提取成功的,提取转账正常进行;余额仍然不足的,次月区、县管理部再次通过系统自动发起补充提取。再次补充提取余额仍然不足的,提取转账终止。申请人如仍需办理提取手续的,应重新向区、县管理部提出申请。
(3)发生以下情况的提取转账终止:
申请时间段结束后申请人未再向区、县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的
申请人不再符合提取条件的
申请人连续两次补充提取失败的。
4、申请人的提取申请审核不通过的,区、县管理部应告知申请人审核不通过的理由。申请人对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应向区、县管理部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自行提供有效的无房证明。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1、上海交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
2、只要购房者满足当地的购房条件,便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
3、但在办理之前需先得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员的允许,并开具公积金存缴证明。不过有些城市对此也有一定的限制,如果不能使用的话,则可以将公积金中的余额取出作为还贷资金。
公积金如果要用于异地贷款购房的话,那么最好提前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相关政策。
上海补充公积金可以税前扣除,但是需要按规定办理不能超出规定。
个人不超过7%,单位不小于1%。
由于补充公积金账号和基本公积金账号存在关联,计算机在扣款时就会根据关联规则自动从对应的补充公积金账户内进行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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