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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盖半个章(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90

【导语】发票盖章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问题,但是也是我们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的问题,看似简单一戳,但若盖不好,轻则发票被退回,重则面临重罚!一、国家明确规定:发票这样盖章罚款1万!编辑切换为…

定额发票盖半个章

【第1篇】定额发票盖半个章

发票盖章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问题,但是也是我们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的问题,看似简单一戳,但若盖不好,轻则发票被退回,重则面临重罚!

一、国家明确规定:发票这样盖章罚款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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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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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最新!不同发票盖章要求汇总!

票种

发票盖章要求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⑴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版开票软件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⑵使用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uk)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不必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附件2《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第二条第(二)项第4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通用定额发票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推行通过区块链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三条

发票章不清晰,盖了两个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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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统一回复:

厦门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文件暂无规定因发票专用章不清晰重新加盖为无法律效力的情况。

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税务局给了明确答复:发票上盖章不清晰的“可以补盖”。

注意:补盖的印章要保证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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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票章其他问题: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政策参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实务中有很多企业记账联也会盖上章,这也是可以的。

5.电子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需要。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当然现实中很少出现这种被罚款的情况,一旦发现补上章不就完事了。

【第2篇】14年的定额发票没写日期15年报销

来源:管理学季刊

说不清,这是苏三第几次到中国人民币大学的财务处报账了。当然这一次,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像从前一样,他轻车熟路的先去一些个体小书店买发票,然后按照7%的税点把钱返给小书店老板,两人目光相接,像多年前地下组织交接文件一样,默契于心,更默契于发票。

如果不是生在中国,苏三这一生也不会认识“发票”这种奇怪的东西。说发票是钱,又不能交易;说不是钱,却又比钱还重要,重要性甚至超过支票。苏三一直想在著名的“千度千科”给发票建一个词条,内容都想好了,很简单,只有一句话:“发票,一种荒诞派道具。”只是苏三是安逸的顺民,一直没有建立这个词条。只是,苏三还是忍不住想起多年前,他与发票之间那难忘的第一次,堪比破处的第一次。

那年,苏三还是一个翩翩少年,作为中国人民币大学的本科生,他对生活对未来对自己充满着希望。大学是伊甸园,不是印钞机;是象牙塔,不是埋骨地。那年苏三只有二十一岁,那年苏三上大三,那年苏三喜欢许巍。

那年,苏三和他相熟的一位老师申请到了一个学术项目,省级的,算来算去,一共有万把块钱。这是中国学术界有特色的表现:理工科一般都是十万以上;文科一般都是一万多。因为文科实在是没啥用处,而且搞文科的人一向嘴巴比较碎,闲着没事儿就骂娘,给点钱打发塞丫的嘴就够了。不管怎样,在有个万把块钱的项目来给本科生做,已经不错了。苏三知道感恩,于是他问老师,开始做了,经费在哪儿呢?

老师说:为了防止经费挪用,当然在课题结项的时候才能拿到,一开始哪有经费?

苏三不解:没有经费,我们买书、打印、复印都要花钱,谁出钱啊?

老师说:你先垫着吧,到时候留着发票。

苏三想想,还是想不通,既然已经申请到了课题,为什么不能先把钱取出来以供项目所需,非要 先做出项目来留着发票最后去报销?经费的用处为什么不用在项目中而要做完了项目才给?

苏三开始努力做项目了,他辛辛苦苦,爬梳资料,还坐火车到其他地区的图书馆和大学去查资料。写项目论文更是一个字一个字写过去的。作为优秀大学教育出来的优秀文科生,苏三知道什么叫做感恩。只是发票,苏三一直很纳闷。他去买书的时候,书店的老板总是不给他开发票,说:小伙子,你买的书太少了,不能给你开。

苏三问:为什么?

老板说:税务局一个月就给我一本发票簿,你就这么百十块钱,开不了几张我这就用光了啊。

苏三听不太明白,就问:那我要开怎么办?

老板说:你年底来吧,带着你这一年买书的所有的小票。

苏三悻悻的走了,一晃一年过去了,项目论文也完成了,负责的老师很满意,苏三也觉的开心。到了年底,老师告诉苏三,可以去报销经费了,就由苏三去报账吧!

苏三很高兴,先去书店把一年买书的钱开了一张发票,算起来有三千多块钱。加上一千多块钱的复印费和打印费和近一千的交通费,一共还不到五千。苏三问老师,这钱,不够一万啊?

老师说:剩下的六千,就是你辛辛苦苦写论文,出成果的劳务费啊!真是个傻孩子!

苏三更高兴了,排了一天的队,带着发票去财务处报账。财务处的会计们都还蛮热情,一看苏三的发票,就说:同学,你这些发票都不合格啊!

苏三说:我这都是正经开的发票,怎么不合格?

会计热情的说:项目规定,购书发票超过一千的,要附上买书的书目,而且单张发票不能超过一千五;项目规定,劳务费不能超过10%,你最多报一千,你怎么填了六千?项目规定,复印费和打印费不能超过200,你这一千块的发票最多只能报销200;项目规定,交通费不能超过500,你这最多也只能报500。

苏三听不太懂,觉得发票就是发票,怎么还有这么多规定?只好回去找老师。老师也没办法,说:哟,这么复杂?那你就按照要求重新开发票吧!

苏三想了想,书票好办,就去书店找老板给打印了这一年购书的书单。加上200的复印费,500的交通费,一千的劳务费,加起来一共还不到五千。还剩下五千多的钱不知道该怎么报。

苏三只好又去找老师,老师说:那你就再去开五千的书票吧!总不能让经费报不出来吧。

苏三只好又去找小书店的老板,能否给他开五张一千块钱的发票。老板不干了,说:给你开发票,我就得给税务局上税,哪能随便给你开啊!

苏三一听,那怎么办?就问:那您给税务局上多少的税啊?

老板说:5%。

苏三说:那我就把税点返还给您,您看怎样?

老板翻着白眼,看了苏三一眼说:那不行,你得给我7%。

苏三一听,怒了,说:你这也太欺负人了,白赚钱啊!我不买你的了,我去别的书店开!

老板笑呵呵的说,那您请便吧。

苏三又找到另一个书店,说明来意,那家老板很严肃的说:我们没有这种服务。

苏三赶忙求着说:您就行行好吧,我把税点返给您。

这老板继续严肃的说:那得返给我7%的税点,这是统一价。

苏三傻眼了,原来买发票也形成了市场!没办法,只好说:那您给开吧,开五张,每张一千,7%就7%!

这老板仍然严肃的说:税务局每个月只给我一个发票簿,一共就几十张,我一次开不了五张,只能给你开两张。

苏三问:两张就两张吧!但是,为什么税务局一个月只给您一个发票簿啊?还不够您三天卖的书的啊!

老板严肃的说:这样我们每个月卖多少书他们都能征税。而且能防止你们这种买发票的。

苏三无语,开了两张发票走了。又到了第三家书店,这家还不错,开了三张给他。

拿着新整理好的发票,苏三又排了一天的队,来到了财务处。财务处的会计仍然很热情,报了七千块钱,又对苏三说:同学啊,您这发票有三张都是连号的啊!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定,连号的发票不能报!连号说明您这发票都是同时开的,可能有猫腻!

苏三又晕了,只好拿回来那三张连号的发票,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还是会计热情,说:同学啊, 您这个项目今天下午就过期了,得赶紧想办法报啊!

苏三赶忙去找老师,老师说:已经报出七千了啊,不错,还剩下三千,也来不及找书店了,我看你就去学校东门的天桥下面买几张假发票吧!

苏三赶忙又跑到东门,只听旁边好多抱着孩子的妇女在喃喃的说:发票发票发票发票发票发票发票发票发票发票发票……

苏三一听,戴上墨镜,凑过去,假装老练的说:要三张发票,怎么卖的?

妇女警惕的说:三张太少,只能算你五十块钱一张。

苏三也凭借多年的经验,老练的说:太贵了,十块钱一张。

妇女说:你狠,十五,成交。

于是苏三又买了三张看上去和真发票完全相同的家发票,在离财务处下班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冲进了财务处。又排了四十多分钟号,终于轮到了,苏三忐忑的把发票交给财务处会计。

会计仍然热情的说:小伙子!您这发票是假的啊!我们不能给你报。

苏三一惊,装作很愤怒的说:怎么会,我这是真的!

会计笑着说:别蒙我了,我们这些会计,每天要看多少发票啊,早就练就了一双识别真假发票的火眼金睛!再逼真的假发票也逃不过我们的慧眼!

苏三不禁连连叹服,一面把假发票拿回来,就当这三千块钱丢了;一面暗地里佩服会计真是敬业。回去后,苏三给老师汇报了这些,老师颔首笑而不语。

苏三问:为什么不直接把经费给我们,反正我们最后也要上交研究成果,他们批准经费,难道不是为了成果?为什么冒出来个发票?

老师说:有发票是为了防止滥用经费。

苏三说: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对发票有那么多规定?这个不能超过一千,那个不能超过两百,而且不能连号?

老师说:这是对发票的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

苏三继续问:既然如此,那谁能保证这些发票恰好等于经费的金额呢?有的人不够,有的人还用不了?不够的只好去买发票了。

老师说:买发票也正常,毕竟你也为税务局贡献了税点。

苏三又问:可税务局又防止别人购买,每个月只给书店一本发票簿。导致买真的买不到多少,只能去买假发票。所以学校东门总是聚集着那么多卖假发票的妇女!而且假发票越来越逼真!

老师说:对啊,所以这就需要会计来把这些假发票挑出来,免得损害国家利益。

苏三恍然大悟,说:我懂了!因为假发票越来越多,所以会计的慧眼也越来越尖,能识别世界上最逼真的假发票。

老师继续颔首笑而不语。

苏三的领悟是深刻的。后来他交换到国外的大学学习一年,也申请到了一个项目。不过,他们只是把苏三申请到的经费打到了苏三的账户上,只要苏三在结项的时候把成果保质保量上交就可以了。如果质量不合格,经费就会收回;如果质量合格,经费怎么支配是苏三说了算。

苏三想,果然是蛮夷之国,一点都没有优越性。还是比较好,成果就是做得再烂,只要有发票,也能拿到钱;成果做得再好,如果没有发票,也拿不到钱。而且,还同时培养出了大批独具慧眼的会计,打造了一个买卖真发票的市场,盘活了一个制贩假发票的市场,这当然是国外赶不上的。

苏三窃喜,原来用学术赚钱这么简单!从那之后,他继续读硕士读博士,当讲师当副教授当教授,评硕导评博导,他都发扬了发票的优越性,因为学术的起点是发票,终点也是发票,过程无论怎样艰苦或清闲,也不过是发票。

【第3篇】用定额发票可以报销吗

最近,有市民打出租车时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收到的出租车机打发票居然无法报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无法报销的“假发票”

▲旧版发票

出租车机打发票为何不能报销?经税务部门确认,这位乘客收到的机打发票为过期的旧版发票,这类已经作废的发票印章显示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

▲新版发票

而新版可报销的机打发票则印有“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的印章。

▲可报销的手撕和机打发票。

另外,旧版发票为“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新版发票则为“云南通用机打发票”。

除了机打发票,手撕发票的印章和发票名称也进行了相应的改变。

旧版发票与现用发票的区别:

1.发票名称不同。旧版发票是“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现用发票则是“云南通用机打发票”。

2.发票抬头的印章不同。旧版发票印章为“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现用发票印章为“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3.看发票要素是否齐全且正确。现用发票除了上述要素外,还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监督电话、公司简称、公司电话、车牌号、上下车时间、单价、收费里程、收费时间、收费金额(现金收费、ic卡收费、卡余额)等。正常的出租汽车机打发票以上要素缺一不可。

除了关注发票具备的要素外,市民还要注意发票上的车牌号、上下车时间和收费等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果这些发票信息与实际情况有差距,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然而发票换版已经两年多了,为何还有人在使用旧版发票呢?

上午,记者打车进行了调查。

记者对话出租车司机:

“发票换过了,以前云南省的发票作废了,换过一批全国统一发票。”

“是什么时候换的发票?”

“已经有两年了。”

“那些旧版发票怎么处理?”

“也没说是交回去,但是就是说不能用了,就是作废了。”

这位的哥告诉记者,所有机打发票在公司统一领取,不用付钱,而手撕发票,部分出租车公司需要司机自行购买。针对部分出租车司机仍在使用旧版发票的情况,他也有着自己的看法。

出租车司机:“有些司机怕是不知道是旧版,但我们不存在这种情况,我们的发票都不出钱。”

看来,这位的哥很清楚旧版发票不能再使用了,下车时,记者分别索要了手撕发票和机打发票。但奇怪的是,这位的哥给的手撕定额发票为新版发票,但机打发票却是旧版的,无法报销。

随后,记者拨打了昆明浩泰出租汽车公司的电话。

昆明浩泰出租汽车公司客服人员:“发票2023年的时候,就让他们交过一次,因为机打发票没用之前,外观预卷是完全一样的,司机领去以后,就丢在后备箱里,我估计他没有清出来,打的时候又没有习惯去检查一下,我们要求检查发现是过期的发票,就不能用,要换一卷。”

针对类似的现象,记者也向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进行了反应。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工作人员 董女士:“驾驶员手上还有留存,没有使用完的(旧发票),部分驾驶员可能在发票不够用的时候,还会拿出来使用,对驾驶员使用过期发票的问题,我们在我们的日常管理工作当中,我们会督促企业,对这一方面的工作,进行宣传和教育, 我们也会积极配合税务管理部门,加强对驾驶员使用税票的管理工作。”

针对市民反映

出租车机打发票存在“造假”的情况

云南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也作出了回应

↓↓↓

云南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在回应中表示,将让驾驶员检查所持有的全部发票,停止使用无效发票,并尽快交回公司。

出具违规发票

将受税务部门处罚

提醒各位驾驶员自省自查!!

部分来源:昆滇经济、云南世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8099999记者报道

【第4篇】定额发票怎么领取

10月21日,满洲里市首台定额发票自助领取设备在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区正式投入使用,这是合作区税务局持续推进“互联网+税务”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以前人多的时候,领用发票需要排队等很久,现在好了,有了定额发票自助机,再也不用排队了!”正在办理业务的杨女士高兴地说道。

据了解,定额发票自助领取设备投入使用后,通过实名认证的领票员,只需要验证通过本人身份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并选择相应面额的定额发票即可领取,整个过程只需1分钟左右的时间。大幅减少了纳税人办税时间,切实提高办税服务质效,进一步缩短了办税时间,实现纳税人和服务人员办税效率 “双减负”。定额发票自助发售终端以其实用性和便利性受到了征、纳双方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第5篇】通用定额发票报销金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一次性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完全相符。只要业务金额与发票金额确实一致,符合其他发票开具规定,则并非“虚开发票”。比方说:张三出差住宿,花了1000元,发票开具金额1000元,发票与实际消费金额是一致的。

至于报销金额多少,那是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问题。也就是说,依法、据实取得发票,这是一个环节;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报销,这是另外一个环节,并不会因此而导致所取得的发票必然就会违法违规。

事实上,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出差都有规定了相关费用报销金额标准。但是人家员工、业务员喜欢吃好住好,那也没有关系,拿回来发票按照规定定额报销即可;这还是比较常见的。

当然,实际发生上述情形,建议取得并在记账时附上业务员支付依据(资金流水、收据之类)、个人对于业务情况说明、宾馆结算清单以及价目表、公司关于相关费用报销标准规定之类,以待税务机关核查时证明并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计税(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时,显然应以公司实际报销(负担)金额为准;员工个人承担金额不得用以减少相关应纳税额。

当然,我们将上述例子修改一下:张三出差住宿,花了1000元,要求酒店发票开具金额2000元,这本身已经属于虚开发票,而与如何进行报销又无直接关系了。需要注意的是,虚开发票属于税收违法行为。虚开取得发票,当然不能用于计税抵扣、扣除等,而且还会面临相应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时候,甚至可能涉嫌犯罪而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会计头条app,作者:草木财税,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6篇】餐饮定额发票税率

餐饮发票是企业财务人员日常工作最常见的发票之一,但是对于餐饮发票涉及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很多财务人员却陷入一些误区。

一、所有的餐饮发票都入“业务招待费”是个误区

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的内容就是宴请,所以最常见的就是餐饮发票入“业务招待费”,因此被一些财务人员误认为所有的餐饮发票都入“业务招待费”。虽然会计与税务都未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明确界定,但是实践中无论是税务还是会计,“业务招待费”招待的对象至少是“外人”——企业以外的人员。因此,如果餐饮发票招待的对象不是“外人”时,还是统统的计入“业务招待费”是不是就错误的呢?

二、餐饮发票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在企业日常实务中,经常会发生逢年过节等员工聚餐的情况,参与餐饮活动的人员全部是企业员工。另外,还有员工野外作业或者加班加点等,由于员工吃饭不方便,企业向员工提供工作餐。

上述的情况,会计上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税务上可以按照国税函(2009)3号属于“职工福利费”。

三、餐饮发票可以计入“差旅费”

企业职工出差,一般都规定有出差补助或补贴标准。职工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也可能是餐饮发票。对于职工出差期间的餐饮发票应该合理进行划分:如果职工出差期间,带着企业任务去宴请了客户等发生餐饮发票,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职工个人出差期间在补贴标准以内的消费,则应计入“差旅费”。

对于出差补贴是否必须提供发票,全国政策并不统一。北京市地税局明确要求出差补贴须提供发票,否则无票补贴部分计入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广西区地税局则明确只要是在合理范围内的出差补助可以无票补贴。因此,企业财务人员需要了解所在区域对此的政策。

四、餐饮发票可以计入“会议费”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经常也会召开各种会议,邀请一些专家、客户、官员、媒体、供应商、企业员工等参加。作为会议费,必然包括为会议召开而发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因此会议费中有餐饮发票实属正常。但是,税务局为防止企业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对于会议费的税前扣除一般会要求提供与会议相关的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等可以证明会议费真实性的资料。

五、餐饮发票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对于职工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可能在发生的费用里面会有餐饮发票,对于餐饮发票是否计入“职工教育经费”目前存在一定争议。虽然财政部税务总局等11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规定了11大类,但是问题就出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实务中有人认为职工外出参加培训期间,必然要发生与培训相关的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等,因此应该作为“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在职工教育费中进行列支并税前扣除。但是,也有人认为如果这样做会挤占职工教育费,不符合财建(2006)317号文件的精神,同时也有将业务招待费或职工福利费转移到职工教育费的嫌疑。

对于因职工培训而发生的餐饮费发票,企业在税前扣除前应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避免产生税务风险。如果主管税务机关不认可餐饮费可以通过职工教育费税前扣除的话,可以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少数职工外出培训发生的餐饮费发票,可以作为“差旅费”进行列支;如果职工集体培训发生的集体餐饮活动,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六、餐饮单位售卖食物可能不是餐饮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62号)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的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因此,餐饮单位外卖食物的应提供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而不是传统的餐饮发票。

七、餐饮发票的形式要求

在实务中,餐饮发票一般有三种形式:卷式机打税控发票、定额发票和电子发票。要想发票得到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机打发票应该规范开具,手工开具或手工涂改的无效,发票上应有规范的企业发票专用章、消费项目、付款方单位名称等。定额发票各地格式不一致,有些地方的定额发票上也要求填写付款方单位名称,如果未填写的应该补充填写。定额发票也必须要有规范的发票专用章。

2、注意防止假发票。餐饮发票中的定额发票假发票较多,财务人员应该通过税务局网站等进行甄别,把假发票挡在报销之外。

3、注意防范电子发票的重复报销,财务人员可通过工具软件的方式来进行防范。微信小程序《电子发票台帐》通过扫描发票二维码快速录入自动生成电子发票台帐报表,建立专有的发票池。有了这个工具后解决了发票的重复报销和假票入帐问题,并且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了。

【第7篇】定额发票是国税还是地税

国家定额发票使用范围是怎样的?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如果你的定额发票丢失的话,应及时通知税务部门,逾期的话你就要按你当时所购买的数量来交纳税金了。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关于“定额发票供应”的规定:“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以申请定额发票开具。

定额发票几年过期?

1、定额发票,除非税务局明确规定某个版的有效期,否则是一直有效的。

2、定额发票侧面的年份是印制或发行年份,并不是有效年份。

3、从理论上讲,如果没有手写填上日期,定额发票是没有跨期问题的。也就是能够一直使用。

4、某个版本的定额发票即将停止使用的时候,税务局会发相关通知的。

定额发票查询是否过期:

1、可以到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发票是否过期。

2、拨打12366税务热线查询发票是否过期。

3、通过工商局官网查询发票上的销售单位,咨询发票是否过期。

【第8篇】国税定额发票真伪查询

1,什么是定额发票

我们常说的手撕票,它不记名,金额固定,无开据日期,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所需额度就可,商家在领用时必须在手撕定额发票上盖好发票专用章。也是指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补充说明,申领发票时是不需要花钱的,缴纳税金是在你开出去多少,留底票,然后按规定时间去税务局缴税费)

2,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各地不一,有些地方全面推行机打发票了。一般纳税人有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收款金额小的,比如收取停车费用,可以提供定额发票使用。

3,如何领用定额发票

初次申请领购发票流程首先申请办理领购发票资格认定(税务行政许可)

一、业务概述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二、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本涉税事项最长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定额发票可以当场办结。

在线申领流程 (选择在线申请并采用邮寄方式领取)

1,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登录成功之后点击我要办税----点击之后选择发票使用----点击之后选择发票领用----点开之后选择领取方式(邮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领取版位数量----选择领票员输入邮政编码点击提交

4,定额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机关。(各地具体不一,可去税务局询问)

5,如何查验定额发票真伪

可到取得发票地方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该发票的流向信息。

【第9篇】怎么计算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关于发票

发票的种类有很多,

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

这些发票都是可以作为原始凭证

粘贴在记账凭证上的,

是记账的重要依据,

也是报销的必要条件。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向税务部门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交纳税金的。

市 民 反 映

随州市很多行业(宾馆、商店、酒店、加油站等)均在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消费者持此类发票无法在公司报销(来电人不愿提供具体公司名称)。来电人认为所有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的商户都属于偷税、漏税。

市 民 诉 求

1、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所有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的商户是否属于偷税、漏税;

2、咨询为什么商户均在使用湖北通用定额手撕发票,而不是正规机打发票。

市税务局反馈:

投诉人反映我市很多行业纳税人使用湖北通用定额发票,无法在公司报账等诉求,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予以回复:

1、湖北通用定额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统一印制的,不用填开的,有固定数额的发票,共有小额10元、20元、50元、100元等面额的版本,纳税人可根据业务需要选择使用,与机打发票性质相同;

2、对于反应的无法在公司上账或报销不了事宜,建议提供具体公司名单,税务机关将对公司进行政策辅导,帮助投诉人解决无法报销等事宜;

3、纳税人使用定额发票后,按季度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做好日常征管工作,对发现未如实申报的将予以处罚,并督促纳税人及时如实申报。

【第10篇】地税局通用定额发票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

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萌萌

今天,小编正式答复大家: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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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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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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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来源:厦门税务,同安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第11篇】全国定额发票查询平台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还能用吗?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这种票还有效吗?

今天,小编正式答复大家: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1、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2、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只有百元版一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3、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第12篇】地税定额发票停用

1月份,小王在外出差取得了一张出租车发票。但小王拿到财务处报销时,财务却不给报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小王取得的这张出租车发票,开票日期在1月份,但发票上的发票监制章却是旧版发票监制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全国统一启用的发票监制章,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因此,公司财务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question1

是不是所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都不能使用了呢?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我们在取得发票的时候,应当注意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如果是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可以当面拒收,并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专线:12366。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 “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新版如图:

通俗的说,我们辨别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只要看发票监制章第二行是否是“国家税务总局”字样就好了,如果是,即为新版。

question2

question3

电子发票是否受到影响?

其实,税务机关系统后台已经更换了监制章,大家不需要担心。

最后附上,可能涉及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类别: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电子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通用机打发票

5.通用定额发票

6.各类冠名发票。

【第13篇】有国税的定额发票吗

从事财务会计的小伙伴,平时是不是经常需要录入大量的发票信息呢?这个过程既枯燥又乏味,还得集中精神看数字,避免出现错误。其实我们只需要使用软件,就可以自动将发票的内容识别出来了。那你们知道识别定额发票的软件哪个好吗?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分享几款不错的识别软件。

软件一:万能文字识别

【软件简介】

这款软件顾名思义,就是一款主打文字识别的软件。它采用了ai智能识别技术,不仅可以识别图片、视频、音频的文字,还能够识别发票、身份证、护照等各种票证信息。

它的识别定额发票功能,支持png、jpg、jpeg等多种图片格式的批量识别,不仅可以节省我们的操作步骤,还可以大大提高我们识别发票的效率。

如果习惯使用手机操作的小伙伴,可以试试这款软件的app,我们可以直接在手机上对发票进行拍照然后识别。

软件二:wpsapp

【软件简介】

小伙伴都有用过电脑版的wps吧,它可以帮助我们做到很多编辑文档表格的操作。其实它在手机上也有app,并且还附带了许多实用的功能,我们只需要使用【文档处理】下的【发票助手】功能,就能够实现识别定额发票的操作。

以上,就是今天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觉得这些识别定额发票的软件哪个好呢?如果你们还有其它不错的识别发票软件,欢迎将它们分享出来。

【第14篇】定额发票查询平台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

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今天,小编正式答复大家: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1

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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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3

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15篇】定额发票还能不能用

新的一年,国地税合并,电子票据全国推行,在这些背景之下,我们的发票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和我们的会计工作息息相关,所有人都必须知道!

1

财政部最新政策:

全面推广电子票据!

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 》

这个通知决定统一规范全国财政票据式样,启用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

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具体式样见附件1和附件2)。原则上各地区可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各地区原有票据式样和全国统一的票据式样并行。二、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适用于各类财政票据。三、为确保财政票据编码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性,财政电子票据编码和财政机打票据编码应按全国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制。

财政电子票据式样↓↓↓

财政机打票据式样↓↓↓

2

税务局紧急通知:

国地税合并,发票大改!1月1日起执行!

这些发票将不能用了

一、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非常明确,国地税合并后将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时间也从2023年1月1日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

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发票换版本,换监制章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一句话,也就是凡是涉及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得换。

为什么这里小编不说地方税务局呢?

因为16年营改增,地税发票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只留下国税发票。营改增之前的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都早已经改版为国家税务局监制。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现在国地税机构又合并,当然又需要变了哦,国家税务局也不存在了,都变成税务局了,所以当然又得变了。

变成这种了,国家税务局的字样消失,统一变成××税务局,比如河北省的,就是河北省税务局。

这个政策依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这样还要特别说一下,有些朋友看了一些文章,又跑来问定额发票还能用不?通用机打发票还能用吗?

这里小编也强调一下,就是一个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如“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具体通知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革前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发布本公告。

(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有何变化?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需要进行相应升级。

(三)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式?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何时完成?

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发票监制章如何使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六)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张图片要收藏,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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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定额发票不能用了?

新规执行后,定额发票也不能继续使用了吗?

1、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更改为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上海通用定额发票自2023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新版发票监制章如图所示:

因此,定额发票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必须是合规的定额发票!如下图所示的定额发票自19年1月1日就不可以再使用了哦!

如果您手上有这种定额发票还未使用,建议请尽快将这些发票整理出来交到税局,并换成新版定额发票。

如果您收到这种定额发票,请跟您企业的员工说明,以后不要拿着这种发票来报销了!

使用定额发票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定额发票如何查询真伪?(湖南举例)

登录当地税务局发票辨伪系统网站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即可查询。

2、定额发票如何验旧?

登录财税专家客户端,点击“办税中心”,选择“发票办理”菜单,点击“发票验(交)旧”功能,即可进入发票验旧的办理。

3、丢失定额发票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报告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其次,需要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丢失发票或擅自损毁发票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因此,提醒大家务必保管好手里的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旧版发票交给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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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发票章需要换?

一、以前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就不用换,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这些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不用更换。

二、以前是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就需要换,具体有哪些?

需要更换监制章的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联式)、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通行费发票、出租车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需要更换监制章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联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飞机行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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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必须知道的发票使用规定!

1、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纳税人用税控设备开出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后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可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因此,只要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都可以继续使用。

2、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等,在2023年12月31日后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原发票换票证

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原通用定额发票

原通用手工发票

原通用机打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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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不要不当回事!

发票用的不对不得税前扣除、抵扣税款

可能各位不知道事情的关键所在,那么小编就给各位介绍个案例:

2023年1-8月,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571929075)从哈尔滨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75632710x)购入水泥熟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不含税金额合计56,191,679.51元,进项税合计9,552,585.39元。开票日期均为2023年,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经调查,上述业务真实,取得的发票,除加盖旧式专用章外,没有其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办法规定,发票专用章属于发票的基本内容,是确定发票法律效力重要形式特征。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新的“发票专用章自2023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的规定,以上69张发票均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国税发[2008]40号文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规定,经请示哈尔滨市国税局研究同意,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上69张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限企业于2023年9月30日前,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件告知:

1、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然后依法向哈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2、本通知要求其他事项的,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哈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是2023年的案例,但是结合现在税前扣除和税款抵扣的政策可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于作废!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告诫各位,发票启用新版监制章之后,一定要注意了!

【第16篇】定额发票有报销期限吗

做产检项目有哪些?一次大概需要多少钱?

常规的产检项目应该有: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心、胎位,18周如果没有查过血尿常规现在就应该查了,应该预约查思维彩超和心脏彩超了。不同阶段的产检费用是不相同的,一般第一次产检是在14周左右,花费400—500元左右,如果增加肝功能、b超等项目,可能要达到1000。如果您选择三甲医院最一整套完整的产检,大概花费是在2000左右。如果是单纯的产检,其实15元就够了。需要提醒的是,产检费是可以报销的。

产检费用能报销多少

如果参加医疗保险的孕妇,有好多产检费用是可以免费或者直接刷医保卡缴费即可,在生育完以后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而这其中就包括大部分的产检费用。报销的项目有尿hcg检查,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和心电图,b超等的检查。还有肾功能肝功能和血糖,以及产科检查。一共可以报销12次产检项目。

产检费用在哪里报销

报销产检费用的流程有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或者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携带资料,到民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生育保险是一项地方性质的法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相关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都不一样,最好是打电话到相关的负责部门进一步咨询,以免多跑冤枉路。

产检费用报销时间期限

生育保险报销有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时间长的可在18个月内报销,但部分地区及城市限制于6个月内。

孕妇产检发票丢了能报销吗

按照规定丢失发票的这种情况,只能享受生育津贴不能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即使通过医院、单位等部门证明也无法进行报销,因为报销必须要有发票原件,否则不予报销。

工作人员表示,生育保险分为定额补贴和生育津贴两项内容。定额补贴就是住院费报销,一般出院即报。生育津贴则是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支付标准按企业上年度缴费基数进行计算。这部分报销需要职工住院费用的原始发票,申请人原始发票丢失,仅凭医院开的发票复印件是不能走账的,为此不能领取生育津贴。工作人员提醒市民,一定要保留好住院的原始发票,一旦丢失将直接影响到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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