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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票入账期限(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65

【导语】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是哪年的费用就入到哪年。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

费用发票入账期限

【第1篇】费用发票入账期限

企业会计准则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是哪年的费用就入到哪年。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一)、如果企业2023年已经关账,入账在2023年,涉及的科目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其他应付款、货币资金。

同时报表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1)利润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所得税、净利润

2)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未分配利润。

(二)、如果企业2023年未关账,直接入账在2023年,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不涉及报表调整。

(三)、如果从企业自身来看,企业还需从内控出发,做好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允许跨年报销,以减少或杜绝因调账、补账引起的麻烦。

【第2篇】公司没有发票的费用怎么处理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些无票支出,也就是真实发生了业务,也支付了费用,但没有获得发票。这样就会导致企业成本发票欠缺,没办法进行税前抵扣,企业就要承担高额的税负。那么公司开销没有发票怎么办?已付款无发票怎么处理呢?

有的企业就会通过虚开发票来解决发票问题,买票、虚开发票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一旦被税局查到,不仅要补税,还要被罚款、滞纳金、列入不诚信黑名单,严重的还要判刑。下面比安财穗给大家看一个案例:

2023年11月高某华、刘某章、何某、张某、郭某莎等五人在没有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利用所控制的20余家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依照规定,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对高某华等五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缓刑3年的刑罚,并相应处以 5万元至15万元的罚金;没收高某华等人的违法所得4,407,905元,上缴国库。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知道,虚开发票的惩罚是很严重的,不仅仅是面临税务罚款,更重要的是,会因此背负上刑事责任,用虚开发票的方式来降低税负,风险及代价是很大的。那么传统方法已经行不通, 企业财务人员又该如何在解决企业财税难题的同时, 又能保证自己职业生涯安全呢?

合法合规的方案还是有的,企业可以从源头开始规划业务流程,通过和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合作,在合规范围内重新搭建企业的用工模式,这也是目前很多企业降本增效的做法。

比安财穗拥有技术过硬的智能化灵活用工结算系统,财税结算管理满足企业与个人的一切要求,批量支付、集中开票、业务合规、风险防控有保障。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帮助企业代征代缴,实现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发票流、信息流五流合一,破解平台企业的灵活用工风险,促进企业合规发展。

【第3篇】企业费用开个人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一、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抬头发票

1、机票

2、火车票

3、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人身意外保险费

4、员工出差产生的财政收据签证费

5、职业技能报名费,必须是符合职工教育经费范围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6、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7、核酸检测费

8、水电费,公司租个人房屋办公,租赁合同约定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

9、外籍人员实报实销的房屋租金

二、不可以税前扣除的个人抬头发票

1、餐费

2、住宿费

3、加油费

4、车辆保险费

5、车辆维修费

6、非外籍人员报销房屋租金

三、个人抬头的通讯费发票能否税前扣除

1、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即因公通讯费,需要证明,可以税前扣除,作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的工资薪金的14%限额扣除

3、与取得收入无关,也不是工资福利支出,不允许税前扣除

四、个人抬头的医药费发票税前扣除的条件

1、必须是公司职工

2、必须是公司实际发生的支出

3、单位没有实现医疗统筹

【第4篇】通讯费用补贴需要发票

03

星期日

2023年4月

通讯补贴征收个税么?

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国税发〔1999〕58号

通讯补贴操作要点:

进行通讯制度货币化改革的

★通讯制度货币化改革后,省税务局确定一定扣除标准,凡是在标准内的,不交个人所得税,超过标准的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通讯补贴在会计上计入工资总额

★通讯补贴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要发票,以发放明细表税前扣除

★企业需要制定通讯补贴发放办法,明确标准

★通讯补贴是社保缴费基数

★ 有的部分税务局认为通讯制度改革主要是针对实行通讯费用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而对于企业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合理的实报实销的交通补贴、通讯费用原则上可据实扣除。

也有部分税务局认为通讯制度改革的规定也可以适用于企业。

未进行通讯制度货币化改革的

★因公发生的通讯费可以实报实销,但是出于内控的考虑应当制定相应的标准。

★因公发生的通讯费不属于工资薪金,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会计上计入通讯费明细科目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取得发票

★通讯补贴不是社保缴费基础

★个人认为发票抬头是个人的,不影响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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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未收到发票的费用

发票丢失登报流程如下:

发票丢失人如果需要办法发票丢失登报声明需要先获得发票的名称、发票的代码票号、发票的金额、开具时间、以及发票的开票方等等信息,这些信息需要编辑完整才能办理发票丢失登报,这些信息可以通过我们留存的复印件或者照片获得,常见的获取方式是找发票的开具方查询。

取得发票丢失登报声明的信息后可以到距离自己近的登报窗口办理,也可以在通过互联网进行办理,互联网办理以“登天下”程序为例,发票丢失登报在微信小程序或者支付宝首页搜:登天下,就可以办理登报

发票丢失登报费用:

发票丢失登报的费用在100元至300元左右,在不相同的城市和不相同报纸上发布发票丢失声明的费用都不相同,发票丢失登报的收费方式一般是按照发票丢失的份数或者发票丢失登报的字数进行计算的。

发票丢失登报怎么写

发票丢失登报常见的书写方式是:xxx遗失xxx公司开具的xxx发票x份,代码:xxx,票号:xxx,金额:xxx,声明作废,如果不确定发票丢失登报的格式是否好用,可以把书写好的内容发给开票方进行确定后在进行刊登。

【第6篇】预提费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

【导读】:跨年度费用在汇算清缴是我们会计小伙伴们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汇算清缴因为会存在上一年度发生的费用及发票有差错,没有收到发票等情况,而且还会影响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收方面的影响,那么,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整理了关于跨年度费用在汇算清缴时的处理方面的知识,请大家一定细细的阅读。

跨年度费用在汇算清缴时的处理

答:目前,对于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企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其相应的所得税处理如下:

1.作为预提费用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前扣除费用,对于预提利息、水电费等预提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可以在当年度税前扣除,企业需注意提供预提的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相应业务证明单据。预提费用当年做纳税调整的,下一年度实际支付时可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一般收到发票才付款的(即下一年度付款)可以采用这种做法。

2.先计入成本费用,收到发票后再补做原始凭证

先计入当年的费用,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原则,但不能取得发票的话,这部分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对纳税年度以后才取得发票的,缴纳所得税分以下情况处理:

(1)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2)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的,仍可以作为所属年度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当年多缴纳的所得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3.实际收到发票时再入账

对于这种情况,目前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虽然只是时间性差异,严格按税法的要求,上年度的费用不能在实际入账年度扣除,但企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客观原因引起的。

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的政策依据

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虽然不过是时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配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有关税法的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跨年度费用在汇算清缴时的处理内容,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如果大家还有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我们会计学堂的小编哦!

【第7篇】费用发票与企业所得税

导语:哪些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知,企业用于实际经营的成本类、费用类、税金类和其他支出类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

具体来说,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纳企业所得税=(各类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25%。另外,20%和15%是优惠税率。而10%属于代扣代缴税率。

成本类票据包括哪些?

对于商贸公司来说,企业购进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企业的成本票据。这也是企业公司最基本的票据。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成本类发票包括的范围要更广一些。比方说,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运费的增值税发票,生产设备的增值税发票以及燃料发票等,都是企业可以合法税前扣除的凭证。

对于服务行业来说,不仅有购买商品的增值税发票可以税前扣除,企业购进的服务类发票,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费用类票据包括哪些?

对于费用类票据来说,主要就是企业的三大费用。即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只要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费用支出都可以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当然,这里需要企业获得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福利费、车辆使用费以及租赁费等。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广告及业务宣传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以及租赁费等。

而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以及手续费等。

哪些支出即使没有发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

1、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可知,对于企业来说,实际支付的工资所得,不需要任何外部票据就可以在税前扣款。

企业在扣除工资薪金所得时,只需要提供工资单、代扣代缴个税证明等资料即可。

当然,在个税改革以后,企业再想通过支付工资所得的方式进行偷税漏税,已经越来越困难。企业还是把自己的工作重心放到业务上面吧!

2、资产损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的规定可知,企业在发生资产损失后,根据实际损失申报即可,并不需要外部资料。

但是,企业在申报损失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资料,从而证明资产已经达到了报废或处理的条件。

当然,企业虽然不需要外部资料,但是对于实际损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涉税申报。没有申报的资产损失,也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3、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工会经费。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以及《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的相关规定可知,企业在税前扣除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工会经费时,不需要取得增值税发票。

当然,这里只是说,企业在税前扣除五险一金、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工会经费时,不需要发票。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还是需要取得相关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具体来说,税前扣除五险一金和补充养老保险,需要取得社保缴费凭证;税前扣除工会经费,需要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或税务局代开的工会经费凭据。

总结:

虎虎在上面介绍的这么多票据以及凭证,都是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依据。但是,由于“税会”之间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时,即使企业的税前扣除票据没有问题,也需要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这一点,我们要给予一定的认识。不要把税前扣除凭证与纳税调整搞混了!

其它与“哪些票据可以冲抵企业所得税”相关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问一问提问卡”卡片提问以便及时获取一对一的针对性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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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作为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违约金及违约金利息是否属于价外费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详细地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违约金及其金利息属于价外费用。

违约金如何开具发票?根据上述文规定,可以得知违约金等价外费用和价款在税目的确定方面,具备同质性,即不管价外费用属于什么性质的收费,都应当和价款选择同一税目计缴增值税,使用同一编码开具发票。

违约金专用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九条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故对于取得与价款同质性的违约金等价外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是合法有效的,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此外,对于价外费用的销项税金或者进项税金,准确的计算方法如下: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特别提示:平销行为返还不是价外费用,它属于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应按含税收入直接计算冲减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依据:国税发〔1997〕167号第二条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第9篇】若没有收到发票能计入相关费用吗

案 例 分 享

经常遇到会计人员问,去年的一张费用发票比如2000元的咨询费,去年忘记报销,去年也未计提,2023年了想报销,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咨询服务费 2000元

贷:库存现金 2000元

请问:

是否正确?有无税务风险?

风 险 解 析

上述账务处理是错误的,不得计入当期损益,应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正确的报销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元

贷:库存现金 2000元

计算多交的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00元

结转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500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00元

政 策 参 考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涉 税 提 醒

通过以上分析:

(1)2023年费用未入账,应当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向税务机关申请在2023年计算扣除;

(2)对于跨年度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过5年追补期。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每日会计实操整理发布

【第10篇】营改增后企业费用发票

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如何使用是试点纳税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全面推开试点近两个月来,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提问,总结出了常见的30个问题,估计你也碰到过,赶紧收藏,工作中用得上。

一般问题:

1、定额发票有哪几种面额?

答:通用定额发票目前有:0.5元、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等8种面额。

2、若营改增企业既有营业税发票又有增值税发票,发生增值税业务,还能否开具营业税发票?

答: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其结存的原营业税发票应缴销不再使用。

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余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该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哪一栏次?

答: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存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

4、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是否可以领用通用定额发票和手工发票(百元版)?

答: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确有需求如不便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小额收费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

5、纳税人提供企业管理服务,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是按季收费,6月末收取二季度管理费时应如何开票全额开具国税发票还是按比例划分后分别开具地税发票和国税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因此,该业务应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划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销售收入。

6、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

答:纳税人应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购买方提供4项信息: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果购买方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若实际付款人(现金、刷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属于其他个人,但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为单位的,销售方可在“备注栏”注明实际付款人的名称和有效证件号码。

7、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

答: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8、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票面栏次无法满足开具需求的,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明的信息,发票票面无相应栏次的,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

9、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计税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除以下情形之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可以开具专票: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

(2)纳税人销售旧货的;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

(4)税收法规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情形。

10、自然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目前,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

11、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入账?

答:根据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电子发票,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12、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

13、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一笔业务,金额超过500万,可否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还是需要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再领票自开?

答: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4、原纯地税户,营改增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人,可否选择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不买税控机具?

答:不可以。一般纳税人应当自行开具发票。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行业问题

(一)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

15、销售建筑服务、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时开票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16、建筑分包项目,总包方和分包方分别如何开具发票?

答:分包方就所承包项目向总包方开票,总包方按规定向建筑工程发包方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体现差额扣除分包款。

17、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总公司为所属分公司的建筑项目购买货物、服务支付货款或银行承兑,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国税函〔2006〕1211号规定,对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的情形,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8、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房产属于2个以上共有人所有,发票上如何开具共有人信息购货方名称一栏可以打印两个共有人名称,但纳税人识别号只能录入一位购买方身份证号,发票如何开具?

答:对于共有人购买房产时,发票购买方名称一栏可以填写两个共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先填写其中一个共有人有效证件号码,在备注栏内填写另一个共有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房产地址等信息。

19、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是在不动产所在地代开,还是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

(二)金融服务

20、贷款服务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试点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利息所含的增值税额不能销项税额中抵扣,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营改增后,存款利息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营改增后,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2、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关于营改增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涉及发票信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地税〔2016〕62号)规定,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税款信息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23、证券公司营业部向客户收取交易佣金及交易所的证监费、经手费、过户费等收费,交易所结算公司是开票给证券公司总部,还是开给各家营业部?

答:按提供应税服务的流向开具发票,交易所结算公司开具发票给证券公司总部,证券公司总部开具发票给营业部,营业部开具发票给客户。

(三)现代服务

24、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

答: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填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

(四)生活服务

25、农产品收购企业如何领用和开具收购发票 ?

答: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需要开具收购发票的,应按照《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专用)使用规定》第五条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为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增加开具收购发票的授权,纳税人可通过税控开票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

26、提供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抵扣?

答: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其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免税”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7、物业公司代收代交的水电费、代收的维修基金在地税时虽然开票但交营业税时可以差额扣除,营改增后,怎么开具发票?

答: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如果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收代交的水电费,不属于物业公司的价外费用:

(1)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将发票开具给客户;

(2)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

(3)物业公司按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水电费与客户结算。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指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8、物业费及水电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除了购买方属于其他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其他情况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9、健身场所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纳税人提供体育服务,除了购买方属于其他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其他情况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0、如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住宿费和餐费如何开具发票?

答:由于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餐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所以一般纳税人到酒店消费,如发生住宿费和餐费,可以开具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两行填列住宿费和餐饮费,或者开具一张住宿费专用发票一张餐费普通发票。提供餐饮服务,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1篇】公司没有费用发票

疑问

我公司经常存在支付费用没有发票的现象,我们都是找票来代替,这样合法吗?是否有税务风险?

答复

首先你单位这种找票行为是违法的,属于虚开发票行为,而且即便是你找票替换了白条,也没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建议一

1、杜绝找票、替票现象;

2、支付了费用即便是没有发票,也要入账,次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以后不管是采购还是支付费用,最好找正规单位合作,都是可以开具发票的。

建议二

(1)发票不是商品,不是你想开具什么就开什么;

(2)开具发票应如实填报发票内容,卖的什么就要开具什么;

(3)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4)一张发票、一个税号,一种商品、一个编码,规范开票、才能规避风险。

参考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参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参考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参考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五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参考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以下简称公告)第二条规定: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郝守勇 郝老师说会计

【第12篇】网上申领发票费用

第一步,我需要登录电子税务系统,输入税号后,选择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我们这里选择的是河北电子税务)

第二步,进入电子税务局后,我们在功能搜索输入发票两个字,这样就带出来了相应的功能,今天我们要领取电子发票,所以我们选择发票领用(电子发票)

第三步,点击发票领用后会让我们刷脸认证,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再在手机上登录河北税务,我们在电子税务局选择的哪个身份登录的,在这里就选择哪个身份登录,登录之后再用首页的扫一扫扫这个二维码

扫码完成之后确认,这个时候就申领完成了。

最后,登录我们的金税盘进入票源管理,网上领票管理,领用发票

最后一步,点击手工下载,输入我们刚才在电子税务局领取发票的份数就可以了,这样就完成了。

【第13篇】没有发票可以入费用吗

公司出账没有发票怎么办?无票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其实发生真实支出无法取得发票是很多企业存在的问题,但是有的企业就会通过买卖、虚开发票的手段来处理。虚开发票是重罪,无论是自己给别人虚开,还是别人给自己虚开的发票,都属于虚开的行为。

无票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

上月,上海税务稽查局联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成功侦破上海首例骗取留抵退税的案件。

该案件是虚开团伙关联企业叠加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利用收取开票费用的方式,在没有发生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大量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帮助收票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总计涉嫌虚开发票价税55.87亿,下游企业40多户企业涉嫌骗取留抵退税1500多万。

此类案件在网上也有过不少报道,这也说明用此种办法来解决公司出账没有发票怎么办以及无票费用怎么做账务处理这些问题已经行不通,而且还会构成犯罪,企业相关负责人切勿明知故犯。

今年的税务稽查格外的严格,金税四期系统上线后,直接就是“以数治税”,在大数据的监管下,所有的税务都是透明化的。但企业降本增效势在必行,合规的解决办法还是有的,比如在合规范围重新搭建企业的用工模式。

灵活用工即为企业提供专业而灵活的用工服务,以有效应对企业季节性、临时性、周期性的发展变化。主要有两种运营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平台直接承揽用工企业的服务、劳务,再将服务分拆后转包给一个或者多个自由职业者,其业务本质是采购服务再销售。第二种模式是灵活用工平台企业,仅提供业务外包服务,为用工企业和自由职业者提供交易平台和通道,只收取服务费。

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属于第二种,即为企业打造合法合规灵活用工解决方案。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是中国灵活用工行业典范品牌,获国家一级灵活用工管理服务企业资质,在资金安全保障方面,有中国人保、平安保险提供双重保险。

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帮助企业代征代缴完税开票,个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增值税合理筹划,破解平台企业的灵活用工风险,促进企业合规发展。

【第14篇】百望电子发票平台费用多少

2023年6月28日,千米网旗下全资控股子公司南京万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米电商云”)与百望电子发票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望电子发票”)合作签约仪式在南京举行,千米网副总裁(万米电商云ceo)邓一波、百望电子发票(江苏)总经理崔艳辉等领导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

据悉,作为千米网核心的私有云电商软件及解决方案服务商,万米电商云前身是千米网私有云事业部,专注新零售、新分销电商软件及解决方案。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双方将在智能税务、电子商务全程信息化、联合推广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协力对电商企业的业务流、税务流提供优质的服务。

万米电商云服务的企业均为中大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电商业务既有b2c的业务,也有b2b的业务,开票量大,开票效率要求高,随着市场竞争力不断的加大,常规的纸质发票已经满足不了企业的需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 货票分离,发票单独邮寄,提高了企业的发票快递成本;

2. 货票匹配,要求发票与货物需要一一匹配,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成本;

3. 纸质发票开具需要投入大量打印设备及耗材,硬件成本高;

针对以上电商行业的通用痛点,万米电商云携手国内领先的电子发票一体化服务商百望电子发票,共同为电商客户提供全闭环的电子发票一体化服务。

电子发票作为电子商务全程信息化的最后一环,对电子商务实现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和无纸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加快电子商务全程信息化,大幅降低发票印制与管理成本。对降低纳税人经营成本、节约社会资源、简化收票环节、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有着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

1. 降低企业发票领用存成本:发票自动化开具,无需投入人力手动管理;

2. 降低发票的邮寄成本:无需邮寄,客户自助收票,降低企业的发票快递成本;

3. 降低发票投诉:避免消费者因丢失纸质发票产生退货或者售后维修的纠纷;

此次合作,万米电商云作为百望电子发票唯一的电商系统服务提供商,将运用互联网思维帮助企业规划电商发展战略落地,为企业提供完整的电商解决方案,而百望电子发票作为万米电商云的电子发票服务商,将帮助电商企业解决方案打通电子商务闭环的最后一公里,意味着今后万米电商云的客户将享受到电子发票带来的红利。

百望电子发票是由中润四方控股,专注于电子发票软硬件产品一体化服务的公司。依托于国家标准的安全存储、流转技术和国内独家高效防伪税控服务器,打造安全、便捷的全国电子发票一体化发票通云平台(fapiao.com),为企业提供电子发票的开具、存储、交付、记账、报销、查验等综合性服务。目前已经服务的客户有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国家电网、顺丰速运、中粮集团、京东、唯品会、飞牛网、科沃斯机器人、莱克吸尘器、大洋百货、汉堡王、星巴克、味千拉面等大中小企业。

推广电子发票行业应用,打造中国电子发票第一大云生态圈,百望电子发票凭借“融合创新、协同发展”的合作理念,还会同阿里、微信、中科曙光、甲骨文、金蝶等企业构建起生态合作体系,并与中科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数据通信科学研究所、工业和信息化电子工业标准研究所、北京电子科学院等科研单位展开深度合作。通过与万米电商云的共同努力,协同推动电子发票的应用,使广大电商企业和消费者共享电子发票推广带来的红利。

【第15篇】运输发票抵扣地税费用

导读:发票抵扣是一般纳税人不同于小规模纳税人之处,劳务费发票可以抵扣吗?哪些发票不能抵扣呢?通过学习会计学堂的小编为大家梳理的本文,你会发现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将是一目了然的。

劳务费发票可以抵扣吗?

答: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劳务费用取得劳务费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

二、根据营改增实施办法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发生的劳务费不是属于上述不得抵扣情形,则可以正常抵扣。

营改增后劳务费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营改增后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税率是3%。个人劳务到税务局开增值税发票,除了交增值税外,超过减除额的还交个人所得税,另外,还要交附加税。

其税率:1.增值税:开票额/(1+3%)*3%;

2.个税:根据开票额大小,开票额较大的才交;

3.城建税:增值税*7%或%;

4.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

5.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

6.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1%.个人按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个人需要开具发票的,可以向国税局申请代开,按照3%征收率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缴纳地税局征收的附加税如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缴纳地税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

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销售额5000元~20000元(含本数)。(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元~500元(含本数)。

劳务费发票可以抵扣吗?只要不是用于上述七个不能抵扣的情形,都是可以抵扣的。关于劳务费的处理还有许多明文规定,小编只是列举了其中一部分在上文,想要获取全部的内容还需要询问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在线为你免费提供哦。

【第16篇】发票的邮寄费用由税务局承担

经常出差的朋友,时常会遇到出发及到达机场,都无法打印行程单的情况,请航空公司邮寄,则让乘客负担邮费。

消法的相关规定如下,其中并未涉及邮费由哪方负担,但个人之见,应由航空公司负担,航空公司在乘客付款时,就应出具行程单,若无法当面出具,理应由其承担邮费邮寄给乘客。各位怎么看?法律工作者的见解呢?

我与航空公司交涉,请其承担邮寄费用,对方称我们是按照消法规定出具行程单呀,并不是不出具呀,但费用得由乘客自行承担。可能会有一些朋友遇到过同样情况。

第二十二条【出具发票、凭证和单据的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费用发票入账期限(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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