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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征收汇算清缴(3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95

【导语】企业的税务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忽视的大事,对于公司内部的税务处理上刻不容缓。那么企业如何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怎么操作?下面就来和我们钇财税一起来看看吧!企业如何进行汇算…

定额征收汇算清缴

【第1篇】定额征收汇算清缴

企业的税务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忽视的大事,对于公司内部的税务处理上刻不容缓。那么企业如何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怎么操作?下面就来和我们钇财税一起来看看吧!

企业如何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怎么操作?

首先,大家要清楚的知道汇算清缴的时间

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举个例子,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

汇算清缴后的所得税往往和会计报表中的所得税额不一致,需要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纳税调整事项,会计核算上并不需要反映,会计与税法产生的差异,比如招待费,只需要年终汇算清缴时在纳税申报表上进行调整,不需要进行会计调整

2、由于纳税调整补税导致的净利润的变化,需要在会计报表上反映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哪些?

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还能做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要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

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工资、薪金支出

3、职工工会经费2%,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2.5%

4、公益、救济性的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会计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业务招待费

汇算清缴流程:

1.整理账本

做汇算清缴前,需要先把账本和整年的报表打印出来,因为后续工作需要查看账本和相关的报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2.补报收入

账本和报表都整理好后,先查收入,看看当年是不是有收入没有入账,特别是末开票收入,没有入账的话,都需要补报收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3.及时付款

对于已入账的费用,比如计提的工资,没有付款的类的费用,需要及时付清款项,否则汇算清缴的时候,不能计入费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4.剔除费用

会计和税务上很多的费用扣除标准都不一样,比如业务招待费税法上:按营业收入的0.005、业务招待费的60%,孰低法计算,这中间的部分,需要剔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5.核查税款

汇算清缴除了收入、费用需要重新计算外,还需要核查当年的税款是否足额计提及缴纳、比如印花税、城建税这些,是否按购销合同和增值税足额计提并缴纳了,如果未足额的,还需要在汇算清缴时补提并及时缴纳。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6.填写申报表

收入、费用都按税法计算和确认好数据后,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企业所得税(年报),填写1-5步中少列的收入,多列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

7.税款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年报填写好后,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自动计算出相应的税款,当年多缴的税款可以申请退还,少缴的税款进行补缴,到时,企业的汇算清缴工作就完成了。

企业如何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怎么操作?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2篇】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汇算清缴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又开始啦!

今年也是截至到2023年5月30日结束。

大家知道,查账征收的企业是必须要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

那么,核定征收企业呢?

大白菜会计学堂今天给大家说一下。

核定征收企业分为二类:

一类是定额征收的,此类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但是根据国税发[2008]30号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14条,此类纳税人年度终了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实际经营额或实际应纳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额超过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的,按核定经营额或应纳税额缴纳税款。不过,如果实际年度经营超额,如何如实申报,大家可以想一想,呵呵。

一类是定率征收的,此类纳税人需要进行汇算清缴!根据国税发[2008]30号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13条,此类纳税人年终进行汇算清缴时,应按规定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版)》,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时限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这是关于纳税人汇算清缴的分类图

第二个问题,定率征收的纳税人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其实就是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我们来打开国税申报系统,注意2个所得税申报表的截止时间

季度和年度申报都存在

第1处是本季度申报所得税的地方,申报所属期是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数据来源是2023年1季度数据

这个企业是小微企业,最终税率是10%

第2处是2023年度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申报所属期是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注意数据来源于去年的总收入(按收入核定)或总成本费用(按成本费用核定)。注意申报截止时间和查账征收一样,也是2023年5月30日

数据来源于去年的总收入或总成本费用

好了,关于核定征收企业的所得税年度申报就讲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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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定额征收的企业还有汇算清缴吗

岁聿云暮,一元复始。

时间已至2023年12月,再过十几天,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就将接踵而至。

按照惯例,本公众号顺时推出《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包括“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两大类)。

从现在开始至2023年6月底,专题将陆续推送本人撰写的文稿,以及本人认为内容准确、有用的其他资料。

欢迎关注、阅看!欢迎转发!

202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之一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2023年度汇算清缴重要事项

整理/段文涛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计算,实行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征收管理方式。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专指“居民企业纳税人”,下同)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年度汇算清缴期限】

纳税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以前。

【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7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二、个人所得税

按照现行税制,个人所得税有两类(两项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一)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其中一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的范围】

1.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所称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限】

纳税年度的次年3月31日前。

(二)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按规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1时间办理汇算清缴。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纳税人可按照方便就近原则选择办理申报的税务机关:

①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②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③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具体事项请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届时发布的《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应退补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需要汇总纳税年度取得的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的收入额,按规定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以及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综合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期限】

纳税年度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

【简易年度汇算退税期限】

对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本公众号推送汇算清缴专题至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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