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直接融资租赁中租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向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
中租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向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2.售后回租
承租企业将其拥有的设备出售给中租,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中租租入该设备。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实质上设备的风险和报酬由承租企业承担。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3.厂商租赁
厂商租赁是设备制造厂商与中租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以融资租赁方式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进行融资,并进行后续设备资产管理的一种业务模式。
适用于设备制造厂商。
4.杠杆租赁
由中租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的租赁方式。中租通过成立一家项目公司,通过投入租赁物购置款项的部分金额,即以此作为财务杠杆,为租赁项目取得全部资金。
适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5.联合租赁
中租与国内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共同作为联合出租人,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企业。
合作伙伴一般为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
6.委托租赁
中租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一种租赁方式。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
此模式可实现与投资机构、优势企业进行租赁投资合作。
7.转租赁
转租赁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中租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承租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
今年,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接连发布对中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国泰大搜车(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山财财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安诺韵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4家融资租赁公司从事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的批复。
天津:2023年至今已新增32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天津市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扶持力度较大,且注册在天津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也较多,近些年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也较多。
2023年,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意8家融资租赁公司从事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业务;
2023年,天津市又新增10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2023年,天津地区新增永钢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攀西金隆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赋界吉瑞(天津)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联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11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2023年,截至目前,天津新增4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天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2023年起已陆续公示33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其中有1家已经于2023年3月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上海:7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有2家为合资转内资
2023年,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确认核晟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网汇(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招商局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和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家公司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资格。
其中湘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首家通过股权变更成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融资租赁公司。
2023年,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又确认了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微创天牛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上海润宗设备租赁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资格。
其中创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也是经过股权变更后成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
内资融资租赁:审批停滞、机构变革和恢复审批
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先后经历了审批工作的停滞、审批机构的变革和重新恢复审批,目前全国范围内也仅有四百余家内资融资租赁试点。
据悉,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04年至2023年间共发布了十三批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共192家,其中有部分融资租赁公司现已注销或变更,存续企业有183家。
而后,审批陷入了停滞。2023年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机构变更为银保监会,各地也很少进行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审批工作。
直到2023年,天津、上海等地才陆续恢复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审批。国家大力支持自贸区开展融资租赁试点工作,未来如果监管部门能够出台相关的统一准入政策,会有更多优秀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加入。
本文探讨融资租赁的业务模式和特点。
融资租赁在三者中适用范围最窄,门槛最高
一、概述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按照出租人获得租赁物来源的不同,融资租赁可分为直接租赁与售后回租,直接租赁又因供货方是否提供回购而衍生出细分种类厂商租赁。
工银租赁规模大、实力雄厚,在航空及大设备租赁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1.直接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选择,向供货方购买租赁物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有权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归属于承租人或出租人的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最为便捷
2. 售后回租是指承租人将其合法拥有的租赁物出售给出租人,出租人再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有权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归属于承租人或出租人的租赁方式。
3.厂商租赁与直接租赁类似,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如出一辙,区别在于厂商,即租赁物的供货商也参与到融资租赁关系中。厂商会给出租人推荐客户,对推荐之客户厂商应当对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承担保证责任,或者在承租人违约的情况下对租赁物负有回购责任。
天津的东疆新区依靠优惠政策吸引了大批租赁公司入驻
二、各类型融资租赁特点
1.直接租赁特点
(1)主合同当事人为两方,即出租人和承租人,承租人就约定租金金额及期限分期清偿。主体单一、权责明确、业务固定,从贷后管理而言,该业务管理较为简便,管理人只需督促承租人按期还款即可。如发生纠纷而诉至法院,该模式也不会产生大的分歧。
(2)由于直租模式下承租人为主合同唯一债务人,租赁合同能否按期履行主要依赖于承租人持有或可控制的货币资金水平,使得出租人实现债权的风险较高。
(3)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但占有、使用权归承租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后并不会实时监控租赁物,由承租人负责租赁物的保管、维护及善意占有及使用。融资租赁的标的物大多为动产,动产以占有为权利外观。这就增加了出租人丧失租赁物的风险。
2.售后回租特点,售后回租模式特点与直租模式类似,但只有一点除外,主合同均为两方当事人,出租人地位与直租模式相同,但承租人还兼具租赁物出售人的角色。
3.厂商租赁的特点
(1)融资租赁关系为三方,除出租人与承租人外,厂商作为介绍人在该业务模式下成为固有的保证人或回购人,出租人的权益因而多一层保障;
(2)厂商承担保证的方式,或为交纳保证金,或为承担保证责任,相对应的是厂商并不是对所有业务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3)厂商承担保证或者回购责任的前提是,承租人未按照融资租赁合同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欠付一定期限的租金、未对租赁物尽到妥善保管、处分租赁物等情况。
远东是国内较大的融资租赁公司之一
三、融资租赁应注意事项
1.租赁公司 往往将融资成本称呼为“本金”,这一点不可取,因为有可能将融资租赁认定为借贷的可能性。因此在融资租赁模式中融资成本可称呼为“租赁成本”;
银保监将会如何管控融资租赁行业?拭目以待
2.目前实务中将租金与违约金分别计算,随着银保监的管控,也许融资租赁中的租金、违约金、手续费等全部收入会受到上限规定;
3.由于融资租赁以租赁物为载体,作为动产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较大,因此该类业务对风控及贷后管理要求较高。如果资方没有实力搭建风控及管理团队,还是不要轻易尝试融资租赁业务。
下篇文章笔者将分析保理、融资租赁及借贷现状,希望给各位提供融资及经营的多种选择。
查理芒格说过一句话:自己是锤子,见谁都是钉子!
我对这句话真是感同身受。
我现在主要研究商业,及支撑商业的供应链管理、金融、科技等方法和工具。所以经常会发表一些出圈的方法和解决方案。
这些方法,大多都是站在商业的目的来思考,组合用,而不是单一用,但是这么组合用,就会打破大多数人的认知和习惯。
就遭到了很多的反对声音,还好,我自己心里素质好,又不然,我这原创估计早停了。
商业的目的,最基本的就是要挣钱。通过解决客户的问题,来实现自己挣钱的目的。当然,除了挣钱,还有一些社会责任。但是挣钱绝对是最基础,也是最核心的。
那我们成立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供应链公司的目的是啥?
当然是挣钱了!
难道为了玩啊,做慈善啊?
那能不能还玩了,慈善也做了,还把钱挣了呢?那你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在现实中非常难,特别是在这么竞争激烈的环境下,专心挣钱,都竞争不过人家呢,那有本事边玩边把钱挣了。
那为什么很多人会非常在乎,什么是正经不正经保理、真融资租赁假融资租赁呢?
而且很多人还在捍卫自己的这种思想!
我觉得捍卫这种思想的人,主要是三类人:
一是这方面的专家学者;专家学者干啥的,专门研究这方面的知识的,他们的成果也主要是知识,包括观点、看法等等。干的时候越长,他越专业,在这个行业里有一定影响力,然后他就会捍卫这种知识。因为除了保护自己的地位外,还有就是习惯。如果超出他研究的问题聊天他的问题,相当于你来破坏他的权威和地位。那他肯定要跟你pk的。
二是打工的;打工的和老板,虽然都是人,都在一个公司,但是因为位置不同,挣钱的方法不同,看待公司的业务肯定不是在一个维度。从老板的角度看,公司的业务、员工、、、甚至是公司本身,都是它的工具,挣钱的工具。脑子聪明的老板,非常知道他要的是啥,什么是目的,什么是实现目的的工具、方法、手段。但是员工就不会想这么多了,员工靠啥挣钱?靠出卖自己的技能和时间挣钱。
那么技能的培养,是需要很长时间的。而且公司为了让员工发挥最大的效应,一般都是让他干一个自己非常熟悉而专业的岗位。干的时间越长,越熟练,自信心越大,随之思维也越来越固化。干业务的满眼都是客户,干财务的满眼都是成本、干法律的满眼都是规则、干风险管理的觉得到处都是坑、、、,这个岗位对专业性要求越高的越明显,因为思维定式长期养成,想改变非常困难。
如果有人说要跳出这个工具搞创新,或者取代这个工具,他们肯定是反对的,一定会捍卫这个工具的先进性、合理性、发展性等等。
因为突破了他的认知,他没见过、不会了,这得需要重新学习和思考。刚才说过,学习一个新的技能,从新手到成手到专家,需要非常长的时间,自己现学根本来不及,也没有时间学习。在单位已经很忙了,回家还有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
如果自己不捍卫,自己的岗位可能就保不住了,因为会有新的人,比你更熟悉你的人代替你。
你看,公司一般提出要转型啥的,第一个反对的一定是员工,老员工。
啥叫转型?
就是要改变利益相关者的交易结构!岗位要换、知识要换、利益肯定也要换、、、对于员工来说,现在挺舒服的,要改未来还不知道改啥样呢,所以员工,特别是老员工都会反对。
员工都是希望稳定的!毕竟车贷、房贷、上有老下有小的,不稳定也不行啊!
在利益和观念面前,想改太难,有的时候观念比利益还难改。
三是专门的协会等组织;特别是政府审批的一些专门协会,例如保理协会、融资租赁协会,因为民政局或者主管单位,已经核定了他们的经营范围,他们必须要在核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保理协会,不可能天天宣传融资租赁。反过来,融资租赁协会,不肯能天天忽悠保理。
如果不断的要跨行、调整方向,会员都跑了改行了,他们就没业务了,那肯定不行,没业务吃啥喝啥?所以必须要捍卫!
三类人中,其实谁都没有错。
我经常说的一句话:孩子的世界里才有对错,成人的世界里只有利益。
前几天,我写了一篇文章,叫被监管、股东、员工困死的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转型非常难,其实也是一个道理。
所有的人,都是被一个一个井困住,只是有的人井大井小而已,想成长,我们需要不断的从一个小井跳到一个更大额井。
这个世界不管你愿意不愿意,都是一个多元的,是由多个因素构成的,是变化的,我们只有突破自己,拥抱变化,站的更高,才能看的更远,更完整和全面,我们离幸福才能更近!
真心希望,所有的人,都能解放思想,放下自己的固执,从多个角度,多元思维来看待事物,你会发现不一样的天,之前困扰你的问题,根本不是问题,因为很多问题在一个层面根本解决不了,需要上升的另外一个层面才会有答案。
也真心希望所有的人,能够分清,什么是目的,什么是目标,什么是实现目标的方法、工具,千万不要把手段、方法和工具当成目标。我们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工具、手段来实现我们的目标,不能被工具所困,工具好用就用,不好用就换!
作者:鲁顺 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院长
融资租赁公司一直是新三板上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狗年伊始,融资租赁行业传来捷报。沪、深交易所和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于近日联合发布《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后简称“指南”),正式对融资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业务提出规范发展,这也是继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又一个对融资租赁行业来说的重大利好消息。
对于新三板上的九家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这无疑是它们最好的新年礼物。
行业人均年创利超400万 九公司占三板总净利1%
融资租赁作为传统银行信贷和股债融资的重要补充,一直是众多中小企业融资时的重要选项。目前,融资租赁从业务模式上来说,主要包括直接租赁(即直租)和售后回租(即回租)两种方式。
直租模式下,融资租赁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动用自有资金或者融资款购买租赁资产,然后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收取租金,租赁届满时根据合同确定是否转移资产所有权。从承租人角度来看,融资款只能定向购置所需设备,而不能挪作他用。
而回租模式,则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回租的租赁物一般约定在租赁期满后,由承租人以象征性的极低价款购买。相较于直租的融资款只能定向购置所需设备,融物特征较为明显,回租模式则更倾向于融资,更多的是一种企业因流动资金不足、业务扩张导致资金支出需求攀升的融资行为。
从两种模式的占比情况来看,我国在金融租赁方面颇具“中国特色”。兴业研究统计,美国市场上直租的比例远高于回租,但在我国,80%以上的融资租赁方式为回租,充分体现了我国中小企业将融资租赁作为融资工具现象的普遍性。
融资租赁受到欢迎的背后,反映的是近年来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以及双创浪潮引发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增长。相关企业也在日益增长的需求下,“闷声赚起了大钱”。
证券时报近日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剔除国银金融租赁、江苏金融租赁及皖江金融租赁等9家公司后,其余57家金融租赁公司员工总人数仅有5070人。由这5070人构建的金融租赁群体,2023年实现净利润约224亿元(未经审计数据),人均创利高达442.52万元。
而新三板上,主营融资租赁业务企业的业绩,在上万家三板企业中,颇为瞩目。目前,挂牌新三板的企业中主营业务含括融资租赁的企业共有9家,分别为吉美思(830887)、融信租赁(831379)、福能租赁(832743)、中国康富(833499)、皖江金租(834237)、东海租赁(835072)、上瑞控股(835312)、康安租赁(835319)以及子西租赁(839174)。
据犀牛之星统计,这9家企业分别在2023年、2023年合计实现净利润8.01亿和10.85亿元,占比新三板市场同期总净利的0.75%和0.98%。
仅9家企业的净利润之和,就已接近新三板过去两年净利润的1%,这个行业的盈利能力显然不容小觑。但这个行业在新三板的绽放还在延续,犀牛之星观察到,目前还有8家主营融资租赁的企业正在申报挂牌新三板。
新政或解行业痛点
再来看看这次出台的《指南》确认的融资租赁债券资产证券化。所谓租赁资产证券化,即以租赁资产作为基础资产,由租赁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简单来讲,就是以租赁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租金)为支持,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证券进行融资,并将租赁资产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离的过程。
其基本过程可描述如下,由融资租赁公司将预期可获取的稳定的现金收入的租赁资产,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资产池”,然后将这个“资产池”销售给专门操作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由spv以预期的租金收入为保证,经过担保机构的担保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筹集资金。
为什么说这次《指南》确认了融资租赁债券资产证券化是重大利好呢?这就需要了解一下融资租赁企业的痛点了,虽然被说“闷声赚大钱”,但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也有不少难言之痛。
事实上,由于承租人多为中小企业,租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完全依赖承租方按时缴纳租金,信用风险过于集中,以皖江金租为例,其2023年、2023年应收账款中的坏账准备分别为273.15万元和492.95万元,增长幅度高达80.47%。
另据商务部统计,2023年融资租赁企业实现总收入1535.9亿元,较上年增长35%,但其中融资租赁业务收入973亿元,占总收入的比重为63.35%,较上年下降11.94%。
信用风险过于集中,业务收入下降明显,市场规模拓展自然受限。此外,融资渠道过于单一也是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的发展“瓶颈”。
随着全国第五次金融会议的召开,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并特意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强化央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成为行业共识,银行业自此开启强监管、去杠杆模式。
业内人士指出,强监管地去杠杆,其实就是变相拒贷。在货币政策转向稳健以及监管层面持续推动金融去杠杆化的背景下,银行业融资规模萎缩,信用派生创造能力正在呈下降趋势,商业银行负债端成本开始上行,而一直以来将银行作为主要的融资渠道的融资租赁公司也不得不面临“囊中羞涩”的窘境。
风险难释,窘境难解,此时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融资租赁债券资产证券化不亚于一条康庄大道。毕竟,资产证券化的模式,不仅能降低信用集中风险,拓宽融资渠道,还能降低融资成本,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是解决当前痛点的最佳选择。
这已不是融资租赁证券化首次出现政策利好。早在2023年,国务院办公厅便发布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对融资租赁业务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3年,融资租赁业务领域覆盖面不断扩大,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显著提高,成为企业设备投资和技术更新的重要手段;一批专业优势突出、管理先进、国际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统一、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法律法规和政策扶持体系初步形成,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从目标的完成度来看,首先融资租赁业务覆盖面方面,近两年融资租赁总额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能源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基础设施及不动产、通用机械设备和工装设备,资产相对分布稳定,变动较小。
其次市场渗透率方面,中小企业的发展苗圃——新三板显然有着一定的代表性,据犀牛之星不完全统计,2023年,总共有284家新三板公司进行351次融资租赁,融资总额达59.94亿元,其中12家企业融资租赁金额超1亿。这一融资总额对于上万家新三板企业来说,显然仍处于起步阶段。
另据兴业研究统计,截至2023年末,我国融资租赁企业资产总额为21538.3亿元,总负债为14088.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4%,较上年同期上升4.5%。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此负债水平处于相对低位,未来仍有较大的攀升空间。
随着此次《指南》的出台,关于2023年前“统一、规范、有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建立,法律法规和政策扶持体系初步形成”的目标显然已经接近落地,但我们离“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显然还有不小的差距。
最近开始有很多朋友咨询残值租赁的汽车以租代购产品,老黄就详细给大家分享一下残值租赁的一些经验。
一、汽车融资租赁的发展阶段划分
汽车融资租赁有很多的划分标准,市场上把现在的阶段叫做2.0、3.0、4.0阶段的都有。
老黄是从产品设计角度把汽车融资租赁进行了一个阶段性划分,按照产品设计划分,现在是汽车融资租赁2.0阶段。
按照产品设计划分,汽车融资租赁会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价格竞争阶段。
第二阶段:灵活竞争阶段。
第三阶段:服务竞争阶段。(暂时不讲)
第四阶段:理念竞争阶段。(暂时不讲)
第一阶段:价格竞争阶段。
主要包含收费价格和首付比例两个手段。是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最开始使用的竞争手段和产品设计方向,在这两方面已经完成充分竞争,一般企业不再有绝对竞争优势。
我在前一段时间的原创文章中,对于价格竞争阶段(又称价格战阶段)有过相关描述。
参考文件:【原创】只知道说“利息低、首付低、门槛低”的汽车金融销售,是能力不足的表现
第二阶段:灵活竞争阶段。
又叫个性化阶段,主要包含相关的灵活性的产品设计。汽车融资租赁一直在喊竞争优势包含利息低、首付低、门槛低、灵活性等等,但是一直没有企业真正意识到什么是产品的灵活性。其实残值租赁就是一个很重要的灵活性的设计方向。
有了合理的残值租赁产品设计方案,就能达到不但首付比例低,月租金还款也低的效果,充分调动购车客户的积极性,解决客户的月租金还款压力大的问题。这也是汽车融资租赁2.0阶段的第一招,后面还有很多其他策略可以使用。
两年前(2023年下半年)老黄初创的汽车以租代购项目中,老黄曾经设计过一款残值租赁的产品,后来因为资金方出现问题,项目关停,这种残值租赁的产品就没有在市场上推广。当时,老黄非常坚信只要资金方不出现问题,用不了两年时间就能进入行业前三的市场地位。我们设计的产品在大部分同行还在竞争首付比例的年代优势非常突出,很容易突破竞争,快速占领市场。
二、残值租赁的概念
残值租赁,也称带残值的租赁、尾款模式租赁,指的是也就是必须带有残值的融资租赁业务。残值租赁业务中,除了首付款项、月租金以外,还会设置一个较大金额(一般稍低于残值实际价值)的残值价格作为客户取得车辆所有权的前提条件。
残值租赁产品能够充分发挥汽车融资租赁的灵活性,真正解决客户痛点,激发客户购买欲望。
例如,客户打算购买一款总购车价10万元的汽车(包含车价、购置税、第一年保险、上牌费等税费),现在市场方案和残值租赁方案对比:
通过以上对比可以看出,在总价格和首付比例不变的情况下,残值租赁方案能让客户的月租金由3100元降到1990元,大大减轻了用户还款压力。这样客户一方面租期还款压力轻了,另一方面到期可以选择退车,既是多了选择权,也减轻了到期压力。
其实在上半年的文章中,老黄已经提到过残值租赁的模式,只要认真仔细看老黄文章的朋友应该知道。那就是在关于以租代购产品设计的文章中,举例说明的时候提到的。
参考文章:【原创】实际操作中,以租代购产品应该如何设计?
三、残值租赁的合作模式
1、主机厂合作模式
很多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和主机厂都有很深的合作关系,汽车融资租赁公司批量采购主机厂车辆,主机厂可以按照固定价格回收融资租赁退回的车辆。这样融资租赁公司就不用了考虑合同期结束后退回车辆的市场残值价格,而直接按照主机厂回收价格设计残值租赁产品就可以了。
这里要说明的是,融资租赁公司和主机厂合作残值租赁,最好是直租产品,也就是以租代购产品。如果是回租产品,那么意义不是太大。至于为什么?老黄这里卖个关子,以后文章中会解答。
实际,市场上有和主机厂合作,主机厂也进行二手车价格兜底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但是却做得不成功。原因之一就是他们开展的是回租业务。
2、二手车商合作模式
有些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和二手车车商(或者二手车平台)合作,由二手车平台保证车辆回收的价格和速度,甚至有些汽车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方或者母公司就是二手车平台(例如:毛豆新车、优信一成购、弹个车等等),那么他们其实是很有残值租赁的先天优势的。
实际情况是,至今没有这样的汽车融资租赁公司设计残值租赁产品,说明这些公司的产品设计部门和高层管理者对于汽车融资租赁还缺乏深入的认识和了解。
3、第三方评估兜底合作模式
还有些汽车融资租赁公司和第三方车辆评估公司合作,汽车以租代购合同开始前就由第三方车辆评估公司给对应的车型合同期内每年的残值评估和兜底价格。这样,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也可以按照第三方车辆评估公司的兜底价格进行残值租赁的产品设计。
4、融资租赁公司自主模式
如果以上合作方式都不采用,那么汽车融资租赁公司也可以自主设计残值租赁模式。
说到这里,很多人会奇怪,为什么有机会用上面的合作方式而不用?老黄给大家解答一下。以上的合作方式都是要计算投入产出比例的,如果不合适,那么就不如自主模式。
例如:如果第三方兜底模式每台车评估兜底费用为300元,那么100单汽车以租代购业务就要给合作机构30000元。而如果产品设计合理,100单业务只会有大约20辆车退回,只会有大约2辆车因为各种原因车辆残值低于评估价,每台车最多低于评估价5000元,总计也就损失大约10000元。那么就没有必要花费30000元去保障10000元损失了。
二手车残值的价格一般取决于品牌、车型、新车价格、年限、里程、事故、外观、交易次数等等原因。二十万元以内的家用轿车,只要不出重大事故,那么合同期结束以后的二手车价值不会有太大变动,上下差距也就是三四千元。只要在残值租赁设计残值价格的时候参考一下二手车专业人员的意见,设计稍稍保守一点,基本就不太可能出现亏损。
残值租赁的市场已经打开,看看哪些企业能够尽快脱颖而出吧!
最后,老黄还是要说一个老生常谈的一句话:“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汽车融资租赁行业越往后发展,越需要专业化的团队,不管是产品设计、风控审核、产品运营、租后管理等等都需要专业化、系统化的知识,碎片化知识或者不懂装懂必然造成顾此失彼,会不断出现问题,让企业的损失越来越大,直到最后企业被迫关闭!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
导读:
融资租赁行业一直面临融资渠道单一,融资困难的问题,资产证券化为租赁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并且由于租赁应收款的债权范围明确,易于证券化,较其他类型 abs 发展迅速,短期内集聚了大规模的发行体量,但随着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信用质量下行趋势明显,2023年以来发展势头明显受到遏制。
2023年2月9日,沪深交易所、报价系统联合发布了融资租赁abs业务指南,下文将就融资租赁 abs 进行一个较全面的分析。
目录
一、融资租赁abs介绍及市场发行情况
二、abs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意义
三、融资租赁abs基础资产筛选及尽调指引
四、租赁abs涉及的实务操作性问题
五、已发行租赁abs基础资产及增信措施特点
六、pre-abs可行性
七、领带金融学院七分钟讲解视频融资租赁abs实务要点
一、租赁abs介绍及市场发行情况
租赁abs介绍
租赁资产证券化即以租赁资产为基础资产,由租赁公司作为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发行设立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根据发起主体经营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融资租赁 abs和金融租赁abs,前者可在交易所、保交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企业 abs 和 abn,而后者仅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信贷abs,并由银监会进行监管审批。
首单融资租赁 abs 远东首期租赁资产支持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于2006年5月10日,由国内融资租赁龙头公司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东方证券(12.110, 0.37, 3.15%)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发行规模仅为4.86亿元。此后资产证券化 2023年重启后,是发展最为快速、持续的基础资产类型。
而在信贷 abs 发行步入正轨之后,第一单金融租赁 abs-交融 2023年第一期租赁资产支持证券(简称“交融 2014-1”)于2023年9月16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发行规模10.12亿元,交易结构采用日趋成熟且常规的信托模式。
租赁abs市场发行情况
2023年租赁abs共发103只,发行总额达1462.92亿元。相比上一年,发行数量减少19只,发行总额同比增长仅为21.33%。其中租赁企业abs发行75只,发行金额为828.99亿元,发行金额同比减少19.92%; 租赁信贷abs发行11只,发行金额达345.67亿元,发行金额同比增长164.13%; 租赁abn发行17只,发行金额达288.26亿元,发行金额同比增长626.27%。2023年,在8218 家融资租赁企业中,共有129 家租赁公司参与过租赁资产证券化,企业参与度很低。已发行的租赁abs发行金额仅占租赁资产合同余额的2%,这也说明了资产证券化在租赁行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图表2 :租赁abs前五大发行机构
数据来源:cnabs,兴业研究(数据截止2023年11月)
2023年1月共发11只租赁abs/abn,发行总额达132.07亿元,较上月环比下降22.34%。其中包含2只租赁abn,发行总额为29.69亿元,9只租赁企业abs,发行总额为102.38亿元。
二、abs对于融资租赁公司的意义
abs作为一种融资途径,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具体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其较为突出的有两点:
对于大型的租赁公司来说,abs可突破企业的杠杆限制。
大型租赁公司,其业务规模逐步拓展,客户需求增加,而资本金规模相对稳定,增幅较其业务规模增幅甚微。尽管相对小贷公司来说,至少10倍的杠杆水平已经很高,但监管杠杆限制仍对其业务扩张带来限制,而abs融资可实现债务和资产出表,非杠杆融资,可使表外资产大规模扩张。而大型租赁公司其实融资渠道相对畅通,公开发债和银行借款等传统融资方式的融资成本也并不高,相对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突破杠杆限制是大型融资租赁公司的头等需求,因此这类公司的abs发行必然要求出表,自持次级的比例不能过高,且不会提供差额支付、担保等支持措施,更不会在abs到期日进行回购。
对于小型的租赁公司来说,abs可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小型租赁公司融资渠道相对受限,主体信用资质难以达到发债企业的信用要求,即便银行给予的授信全部使用,杠杆使用程度也远低于监管要求,且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这类公司发行abs的目的中,拓宽融资渠道和降低融资成本甚于出表,且鉴于其资产质量略弱、资产池集中度略高,发行的abs优先级要达到较高的信用等级以降低融资成本,一般需要外部支持,租赁公司通常选择差额支付而非寻求外部担保的方式来提高信用等级,此时便无法出表,而租赁公司本身对出表需求也并不强烈。
三、融资租赁abs基础资产筛选及尽调指引
3.1 基础资产标准
发起机构为正式营运1年以上的金融租赁公司或正式营运3年以上的非金融租赁公司;或在银行有授信的外商投资或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可查看融资租赁合同、发票、支付凭据等资料;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为合法机构,不存在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注销营业执照或涉及重大仲裁、诉讼;
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5级分类体系中的正常类,同一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尚未支付的所有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应全部入池,全部租赁合同己起租。
基础资产或租赁物件不涉及国防、军工或其他国家机密,不涉及诉讼、仲裁、执行或破产程序。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不包括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
产品存续期限不超过5年,加权期限不超过4年,优先级的评级应当在aa以上;
资产权属清晰、合同条款清晰,无任何不得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且无须取得承租人或其他主体同意,原始权益人合法拥有基础资产,且基础资产上未设定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担保物权,可查阅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原始权益人承诺等文件;
基础资产所属行业和所在地区应当尽量分散,单笔基础资产的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资产包总额的15%,以最大限度扩大标的资产包中的资产笔数。原则选择具有变现容易、流动性强的租赁资产;
原始权益人已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支付了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物件购买价款(原始权益人有权保留的保证金、应由承租人承担的部分、购买价款支付义务未到期或付款条件未满足的除外)。原则选择具有变现容易、流动性强的租赁资产;
除以保证金冲抵租赁合同项下应付租金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不享有任何主张扣减或减免应付款项的权利。
3.2 尽职调查指引
基础资产所在地区和所属行业应当尽量分散,基础资产所在省市不低于5个,单个行业集中度不超过30%。
单笔基础资产的入池租金原则上不得超过资产包总额的15%,以最大限度扩大资产包中的资产笔数。
承租人优先选择在出资行有授信的客户,剩余未收租金期限在一年以上。
基础资产所处行业应符合出资行授信政策,原则上不介入高污染、高能耗及产能过剩行业。
基础资产所对应的任一份租赁合同项下的到期租金均已按时足额支付,无违约情况。
三、租赁abs涉及的实务操作问题
严格来说,租赁abs的基础资产是租赁公司依据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和其他权利及附属担保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抵质押权、第三方担保、保证金项下的相关权益、与租赁物相关的保单及承租人未能及时还款时处置租赁物的收入所得等。
融资租赁通常涉及保证金,系承租人在租赁期初向出租人缴纳的、承诺在以后每个付款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的一定比例的现金,正常情况下承租人最后一期租赁款偿付完毕后,保证金会返还至承租人,或者直接冲抵最后未付的租赁款。而在任一还款日,承租人逾期未付租赁款时,可从保证金中扣除。租赁abs中,考虑到入池租赁应付款相关的保证金同时入池,会大幅缩减募集资金规模,因此一般不会将保证金实质入池,而是留在原始权益人账上代为保管,一旦某笔租赁资产逾期,按照约定基础资产实质包含了“保证金项下的相关权益”,逾期资产对应的现金流会从保证金中划入专项计划。
关于租赁物方面,尽管基础资产及其转让并不直接涉及租赁物,但是构建在租赁物基础上的租赁债权,因此入池债权相关的租赁物不能是已设立抵押、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所有权存在瑕疵的租赁物。而在基础资产转让至专项计划/信托计划阶段,租赁物是不跟随租赁债权进行转移的,主要是由于专项计划/信托计划并不具备租赁牌照。
存续期内,若承租人未及时偿付租金并经催款后无力缴纳,需要求原始权益人尽快处置租赁物进行现金流回收,并将所获款项抵偿未偿租金及相关费用入池,原始权益人对租赁物所有权的拥有仅为“代持”性质。也正因如此,为防止租赁物在原始权益人破产清算时被列入清算资产,其信用质量下滑或风险事件发生时一般会触发权利完善事件,将租赁物物权转移至专项计划或其他指定租赁公司。但这一处理方法可能使得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争议,导致租赁物无法处置。进而,承租人可能对原始权益人享有的租金请求权提出抗辩。若法院对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认定,可能给专项计划造成损失。
基础资产转让时,应通知债务人,并进行抵质押权的变更登记,未办理上述事宜的,一般需要通过权利完善事件来规避相关风险。
税务方面,由于承租人所需要的增值税发票在租赁应收款的每个付款日由原始权益人开具,而租赁应收款转让至专项计划/信托计划时,专项计划不具备开票资格,计划管理人/受托人由于内控原因,一般也很少能代为开票,开票方便只能由原始权益人承担,但有些地区的税务部门并允许这一操作,实际业务过程中,通常与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存续期内租赁应收款的开票问题,尽量仍由原始权益人代为开票,简单快捷。
四、已发行租赁abs基础资产及增信措施特点
4.1 基础资产特点
基础资产笔数较少,同质化程度低,质量存下行风险
除重卡租赁等承租人是个人的 abs 外,70%左右的租赁 abs 产品基础资产笔数都在 100 笔以内,一万笔以上的租赁 abs 仅占 8%左右,其中,资产池笔数分布 1-10 笔和 10-20 笔区间内的分别占比 15%和 27%,租赁债权分散度较低,集中度风险偏高。且承租人是中小企业甚至小微企业,信用质量存下行风险。
季付为主,基础资产利率水平较高
约 78%的租赁 abs 基础资产均采用季付方式,且还款额度一般是按照承租人的融资需求和还款进度要求定制化设计。资产池加权平分利率分布在 2.07%-18.59%之间,利率分布在 2%-6%的租赁 abs 占比仅20%,约一半的租赁 abs 基础资产利率分布在 6%-10%之间;约 25%的租赁 abs 基础资产利率在 10%以上。总之,利率水平较高,易超过证券利率水平形成超额利差为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信用支持。
资产池承租人行业集中度较高
从行业分布来看,约 58%的租赁abs基础资产分布于多个行业(混合租赁),而42%的租赁abs基础资产仅分布于1个行业,包括租赁公司仅为abs通道的单一承租人abs。分布于1个行业的 abs中,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工业制造、电子、能源、医疗等行业。在混合租赁中,上述行业的租赁资产也占据了主要地位。基础资产所处行业的集中度提高了租赁abs的风险,同时租赁物主要为机械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企业固定资产,流动性较差,回收价值低。
图表3: 基础资产种类
4.2 增信措施特点
图表4:租赁abs一般交易结构
以优先/次级分层结构、超额利差等内部增信为主
租赁abs较少设置外部增信措施,内部增信是其主要增信措施。未 设置差额支付以及担保机制等外部支持措施的abs产品占69.79%,两项增信措施均采用的abs仅占5.56%。
图表4 :租赁abs交易结构种类及次级占比分布
内部增信措施方面,优先/次级的内部分层仍是优先级最主要的支持来源。在所有已发行的租赁abs产品中,次级占比超过 10%的约占一半左右,约四分之一的abs次级占比在 15%以上。最高次级占比达33.94%。总体来看,次级对于优先级的支持力度较高。除此之外,次级对优先级的支持还需叠加超额抵押综合分析。
租赁abs的基础资产利率水平较高,易形成超额利差对现金流偿付提供保障。在所有已发行的租赁 abs产品中,加权贷款年利率超过优先级利率的产品占比超过90%。
普遍设置保证金账户提供信用支持
尽管保证金初始不入池,但租赁 abs 一般会在专项/信托计划账户下设置保证金科目,与原始权益人约定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转入保证金科目的条件。在承租人未能如约缴纳租金的情况下,保证金科目的资金将对差额进行补足。相较于其他债权资产,保证金属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有安排,为租赁 abs 提供了一定的信用保障。
信用触发机制相对成熟
租赁abs产品一般设置三类信用触发事件:违约事件、加速清偿事件及权利完善事件。违约事件指同资产支持证券兑付相关的违约事件。加速清偿事件指同参与机构履约能力、资产池违约率相关的加速清偿事件。尽管专项计划/信托计划在账户安排上略有不同,但这两类事件触发后的处理思路类似,都是将支付各类费用后的账户资金优先偿付优先级证券本息,剩余资金再分配给次级证券持有人。
权利完善事件主要用于解决租赁物所有权争议问题及资产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通知债务人、抵质押变更登记问题。权利完善事件的触发条件一般是原始权益人出现风险事件或者信用级别下调,为彻底实现租赁债权及租赁物所有权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不至被列入破产清算资产所设。权利完善事件触发后,租赁物物权需及时转移,通知债务人、抵质押变更登记等工作均需完善。
部分租赁 abs也会设置回收款转付机制,尤其在发起主体信用风险增加或其他事件触发时,一般会将长周期的归集转付机制缩短,如季度归集转付变更为月度归集转付,加快资金回收频率,并要求承租人还款现金流直接支付至专项计划账将户。
另外,少量租赁abs也会设置回购条款,要求原始权益人在违约事件或加速清偿事件触发时回购剩余所有基础资产,该类 abs 并未真实出售基础资产,难以实现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且无法出表。
静态池结构为主
目前已发行的租赁abs产品基本为静态池结构,仅有少量项目设置了循环购买机制。静态池结构有助于降低再投资风险,但资金利用率较动态池略弱。
六、pre-abs可行性
实务操作中,券商在前期对接融资租赁公司时,什么类型的融资租赁公司才是真正适合开展pre-abs进行融资的呢?
1、期限错配
由于pre-abs融资模式的起点是过桥资金的介入,终点是租赁资产证券化回款偿还。在整个流程中,过桥资金往往具有借款期限短、难以展期的特点,与银行授信相比其期限的灵活性相对较差。而租赁资产证券化回款的整个周期包括两个阶段:租赁资产包的形成以及资产证券化回款。
这也就意味着券商作为计划管理人在拟计划开展pre-abs融资时,应关注两点:一是融资租赁公司目前是否存在可以第一时间进行融资放款的承租人客户,进而推断新租赁资产包的形成周期;二是对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到募集资金到账的周期是否有足够的把握。监管政策和市场环境在不断变化,对于券商能否在给定的时间内拿到交易所的无异函,并将该abs产品进行销售,募集资金到账,对于券商而言都是不小的挑战。如果租赁资产证券化回款周期大于过桥资金的借款周期,不管该过桥资金是否可以及时偿还或是展期,可以说本次pre-abs的融资模式已经失败了。
就上述情况而言,对于已经开展过证券化融资且主体资质较好的融资租赁公司来说,是比较适合开展pre-abs的融资标的,也是过桥资金方比较青睐的一类企业。
2、利率倒挂
就过桥资金的资金成本而言,该笔资金在前期介入时基本已经是锁定的,而资产证券化回款资金的资金成本则须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偏好决定。在不存在上述期限错配的情况,券商作为计划管理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帮助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募集资金到账,但是该笔资金的资金成本高于起初过桥资金的资金成本。
这对于融资租赁公司而言,相当于用高成本资金置换了前期低成本资金,进而又一次压缩了其可获利的利差,在考虑前期过桥资金沉淀期的资金成本以及各种中介机构费用后,其综合成本有可能高于融资租赁的放款利率,进而形成负利差,这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是得不偿失的。
因此,券商在选择pre-abs进行融资时,须对过桥资金的资金成本、承租人的融资租赁成本、中介机构的各项费用以及证券化回款资金成本进行合理预测,以防止利率倒挂的现象发生。
3、再融资能力
券商在开展pre-abs模式融资时,关注融资租赁公司的再融资能力主要是防止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失败时过桥资金的偿还问题。如果租赁资产证券化回款周期大于过桥资金的借款周期,或者本次资产证券化发行失败,融资租赁公司借用的过桥资金也已经放款完成,此时该主体是否还有足够的再融资能力及时偿还该笔过桥资金,这也是券商应该极为关注的一点。但在目前已有的案例中不难发现,开展pre-abs的融资租赁公司往往都有外部强主体对该笔过桥资金进行担保,以避免发生融资租赁公司自身流动性不足造成过桥资金借款违约。
来源:债市研究
在业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聪明的企业家绝不会将大量现金沉淀到固定资产的投资中,固定资产只有通过使用(而不是拥有)才能创造利润。”
作为企业进行长期资本融通的一种新手段,融资租赁通过“借鸡生蛋”形式,不仅能使企业不必仅靠自己的积累去拥有设备,还可以靠“占用设备”产生效益。目前,我国很多中小企业设备落后、技术水平低,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进行设备更新和改造尤为重要,而这需要大笔资金。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信用等级低,盈利不够稳定,要通过银行贷款或境内外上市,很难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租赁就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
(一)融资租赁的基本概念
创业企业如果需要买入大型设备而自己无法负担一次性支付所需的大量资金的话,可以选择融资租赁。在市场上,有这样一类专门开展租赁活动的公司,他们按照企业的要求融资购买设备,并在合同规定的较长期限内提供给该企业使用,企业每期支付一定的租金,到租赁期满后,企业自动获得该机器设备的所有权,或者是再支付最后一笔费用后就获得所有权。
这有点类似于分期付款,是企业取得借入资金的一种方式。
融资租赁不是以资金形式直接购买,而是以付租形式向租赁公司(即出租人)租用设备。融资租赁同经营租赁有很大区别。经营租赁的目的是获得设备使用权,在租期满后设备归还出租公司;融资租赁除了在租期内获得使用权外,租期满后企业还获得设备所有权。因此,融资租赁在资产估价、租金计算方面需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同时,设备的租赁期比较长,占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
(二)融资租赁的优缺点
融资租赁的主要优点:
(1)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一般中小企业因为资信问题,很难从银行取得贷款。现代租赁具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有轻松回收、轻松处理的原则以及能参与经营等,因此对承租企业的资信要求不是很高,对项目的担保要求不是很高,主要是看项目的现金流量是否充足,甚至有许多项目还不要求担保。
(2)节省项目建设周期。融资租赁将融资和采购两个程序合成一个,因此可以提高项目建设的工作效率。由于租赁本身的灵活性和抗风险能力,也减少许多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必要的繁杂手续,可以使企业早投产,早见效益,抓住机遇,抢占市场。
(3)有利于技术改造。率先使用先进设备,而不用担负由于技术进步使设备落伍淘汰的风险,对企业及时更新技术装备,迅速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古有率十分有利。
(4)避免通货膨胀影响。如果一个企业填制一套生产设备,靠自己积累去采购需要很多时间。在通货膨胀时期,早采购比晚采购费用要低。采用融资租赁可以先得到设备,再用设备产生的效益去还钱,可以说是“借鸡下蛋,卖蛋买鸡”。虽然自己没鸡,照样可以吃鸡和鸡蛋。
融资租赁的主要缺点:
(1)资本成本较高,租金一般高于其他负债筹资手段。
(2)由于租赁期一般较长,在租赁期内企业没有获得所有权,又受制于租赁合同,这时如果市场上有更新更好的设备出现,企业可能无法兼顾设备的更新,不利于企业提高设备装备水平。
(三)融资租赁的操作流程
1.选择租赁设备及其制造厂商
承租企业根据项目的计划要求,确定所需引进的租赁设备。然后选择信誉好、产品质量高的制造厂商,并直接与其谈妥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技术要求、数量、价格、交货日期、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条件等。如果承租人对市场行情缺乏了解,也可由租赁公司代为物色租赁设备和制造厂商。
2.申请委托租赁
承租人首先要选择租赁公司。主要是了解租赁公司的融资能力、经营范围、融资费率等有关情况。选定租赁公司之后,承租人提出委托申请,填写《租赁申请表》或《租赁委托书》交给租赁公司,详细载明所需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价格、供货单位、预定交货期以及租赁期限、生产安排、预计经济效益、支付租金的资金来源等事项。租赁公司经审核同意后,在委托书上签字盖章,表明正式接受委托。
3.组织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签订购货合同
在租赁公司参与的情况下,承租人与设备厂商进行技术谈判,主要包括设备造型、质量保证、零配件交货期、技术培训、安装调试以及技术服务等方面。同时,租赁公司与设备厂商进行商务谈判,主要包括设备的价款、计价币种、运输方式、供货方式等方面。承租人与设备厂商签订技术服务协议,租赁公司与设备厂商签订购货合同。
4.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公司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主要条件包括:租赁物件、租赁物件的所有权、租赁期限、租金及其变动、争议仲裁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租赁合同的签订表明承租人获得了设备的使用权,而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租赁公司。
5.融资及支付货款
租赁公司可用自有资金购买设备,但如果其资金短缺,则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融通资金,或从金融市场上等集资金直接向供货厂商支付设备货款及运杂费等款项;也可由租赁公司先将款项提供给承租单位,用于预付货款,待设备到货收到发票后,再根据实际货款结算,转为设备租赁。
6.交货及售后服务
供货厂雨按照购货合同规定,将设备运交租赁公司后转交给承租人,或直接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向租赁公司出具“租赁设备验收清单”,作为承租人已收到租赁设备的书面证明,货货厂商应派工程技术人员到厂进行安装调试,由承租企业验收。
7.支付租金及清算利息
租赁公司根据承租人出具的设备收据开始计算起租目。由于一些事先无法确定的费用(如银行费用、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等),租赁公司在支付完最后一宗款项后,按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调整原概算成本,并向用户寄送租赁条件变更通知书。承租企业应根据租赁条件变更通知书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再根据同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以及租赁费等收入偿还借款和支付利息。
8.转让或续租
租赁期届满后,租赁公司按合同规定或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承租人,或收取少量租金继续出租。若转让设备所有权,则租赁公司必须向承租人签发“租赁设备所有权转让书”,证明该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已归属承租人所有。
(四)融资租赁技巧
虽然融资租赁对企业来说是一种快捷、廉价的融资方式,但是,一些企业融资租赁业务还是比较难以展开,主要是由于信用“瓶颈”。一方面,承租方如果不能及时交付租金,租赁公司将面临巨大的风险;另一方面,租赁公司购买设备的资金主要靠银行贷款,银行对于租赁公司的信用也心存怀疑。
为了解决这些难题,企业在融资租赁时,可以考虑一些创新租赁模式。比如,企业可以设计一系列担保和反担保协议,充分利用银行信用和出租物品的自身价值,使各方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价值链。
首先,为了降低承租方违约的风险,承租方可以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通过当地有一定实力的银行为其出具保函,保证在承租人违约时,由银行对其租金余额进行担保,这样就保证了租赁公司不会受到损失。
其次,为使银行确保安全,还可以采取两种措施:一是由制造厂商对设备进行回购担保即在承租人不能履约的情况下,制造商对租赁物进行回购;二是租赁公司将租赁物所有权在开具保函银行为承租人进行反担保。
通过以上运作方式,使租赁公司、承租人、银行、制造商一起承担风险,从而为开具保函的银行和整个项目的安全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汽车融资租赁市场正处于汽车金融领域发展的风口上,它将会是推动整个汽车金融产业链变革升级的重要因素。
但随着汽车融资租赁领域不断扩张,违约和诈骗也时有发生,租后管理的压力进一步提升,每一家汽车融资租赁公司,都在想方设法加强租后资产管理能力,分散风险,走长远发展之路。
租后管理是融资租赁业务防范风险的重要一环,作为汽车金融行业,融资租赁项目涉及的金额越大,期限越长,在整个业务环节中租后管理的重要性越发凸显。
管理好资产首先应该有一个良好的租后资产管理团队。卡尔数科从事汽车融资租赁领域数年,拥有的优秀且专业的租后资产管理团队有以下四点特质:
1. 丰富的租后管理经验,顶尖的管理技能
卡尔数科租后资产管理团队了解最前沿的租后管理知识,懂得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客户还款时他们用规范的言行去跟客户沟通,凭借多年的经验,他们可以第一时间判断出客户的难点,适时调整话术,拉近与客户的距离,逐步将脑海中的计划付诸实践,从而实现最优化的租后管理结果,提高效率。
2. 档案部将客户信息进行统一立体化管理
卡尔数科的租后管理部设置了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统一进行客户信息管理。因客户数群庞大,卡尔数科还建立了在线档案管理系统,将所有客户档案按照区域地点进行分案管理,并且在系统内部设有一键查询功能,一但发现逾期客户,租后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该系统第一时间查询客户申请资料,辅助租后提醒客户还款的管理工作,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线上管理系统应用客户信息电子化数据库的管理模式,除此之外,卡尔数科还设立了资料档案库,将合同等其他客户相关资料信息进行区域分类管理,当租后管理工作涉及到法务起诉流程时,卡尔数科的法务人员可以通过该资料库快速调取客户资料信息,卡尔数科可以对个别刻意违反合同不还租金的客户第一时间提起诉讼,更好的维护公司利益。
3.专业的客服,为资金回流保驾护航
卡尔数科建立的租后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可以为资产管理部门的客服人员提供数据参照。系统会自动将客户进行分类,当客户快到还款日期时,先进的资产管理系统会根据自定义规则,在到期日前给客户发送还款提醒短信,并配有ivr对客户进行还租提醒。这样做一方面起到提高客户感受度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给客户充足的时间去准备租金,让客户不至于因忘记还租日期而产生逾期。
此外卡尔数科的预警系统还可以自动监测动态数据变化情况,例如定期定时对客户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根据他的以往还租数据预测其下期还租日期,一旦客户有重大变动,系统会自动报警,卡尔数科资产管理中心的客服部会第一时间联系该客户,通过客户的回答分析该客户还租行为,判断其逾期风险的大小。
4. 严格遵循租后资产管理原则,合法合规是重中之重
卡尔数科资产管理部门不仅遵循法务部门出台的管理规定,规范提醒客户还款行为,同时资管中心负责人凭借其多年的租后资产管理经验,遵循着“有礼有节原则、多管齐下原则、防微杜渐原则、嘴勤脚快原则、关注车辆原则”这五点原则,在五点原则的基础上,他们在实践中还积极创新,从而让回款率有了很大提高。
此外,他们还会定期参与法务合规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可以说他们的租后资产管理能力已经处于行业的前端水平。专业合规的管理方法加上卓越超前的专业素养,让卡尔数科的回款率越来越高,资金回流越来越迅速!
汽车融资租赁租后资产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控制风险、提升汽车金融公司的资产质量,这不仅能减少坏账率,同时能够创造稳定的资产,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卡尔数科正是认识到租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才会不断加强资管中心团队建设,不断提高该部门的整体素质,保证企业现金流的通畅性,为整个业务保驾护航。
本公司现转让多家融资租赁公司,价格优惠,有需要的老板请私信
融资租赁:你买一个你尚未拥有的东西,找融资租赁公司,要融资租赁公司去买,买完之后你付租金,租这个东西的使用权。合同期限届满后,东西的所有权归你。
【融资租赁专业表述: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
融资性售后回租:你已经拥有了一个东西,但是你缺钱且还想用这个东西,就找融资租赁公司,把这个东西卖给融资租赁公司(所有权转移),你拿到一笔流动资金。然后你再去付租金,租这个东西的使用权。合同期限届满后,东西的所有权归你(所有权完璧归赵)。
【融资性售后回租专业表述: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综上:
融资租赁业务属于“现代服务业”内的“租赁服务”。因为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他们是把自己买到手的资产实物租给你,是传统租赁服务。
融资性售后回租属于“金融服务业”内的“贷款服务”。因为对融资租赁公司来说,他们相当于抵押了你的实物资产,给你一笔钱,然后你分期还本付息以保证你实物资产的使用权,是贷款服务。
本公司主要经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牌照,出售现成管理人备案牌照,深圳金融行业公司壳出售: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基金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担保,融资担保,保险代理,小额贷款,互联网金融,金融服务,金融控股,第三方支付牌照,等金融行业公司壳,房地产公司,债务催收公司,出售现成访港车牌,粤z中港两地车牌,办理港珠澳车牌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是国际上最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市场功能完善的融资租赁业是一种具有战略性的新兴现代服务产业,大力推进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可以有效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促进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加快商品流通、扩大内需、促进技术更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依托越来越强大的中国实体经济,融资租赁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将越来越重要,经济占比越来越大。积极发展融资租赁业,是我国现代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当下,关于推动融资租赁行业发展的政策频频出台,国家正在通过政策鼓励、科技创新的方式推动行业的健康稳固发展。未来,我国将会培育出更多脱颖而出的优质企业跻身行业一流,拉动内需、带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利好政策不断出台 融资租赁业呈健康发展状态
融资租赁具有很强的生命力,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中国融资租赁行业在经历初创、迅猛发展、清理整顿、发展与问题并存等四个阶段后,逐渐走向规范、健康发展的轨道。
近年来,在国务院以及商务部、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利好政策的鼓励下,融资租赁行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企业数量、行业实力和业务总量都比上年大幅增加,在经济发展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为整个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
根据中国融资租赁协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23年年底,国内金融租赁合同金额为28509亿元,占比为39.6%,与2023年和2023年数据相比,呈翻倍式增长趋势。单从2023年度金融租赁行业整体盈利情况来看,43家披露净利润的公司均实现盈利,且大部分公司净利润处于稳定增长的阶段,仅有6家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为负。从业务领域看,融资租赁公司服务的业务领域已经涵盖航空、航运、大型装备、工程机械、医疗行业、教育文化、三农、能源行业(含新能源)、绿色环保、车辆与轨道交通、城镇公用事业等众多传统与新兴领域。
2019-2023年国内金融租赁行业市场规模(单位:亿元)(参考自中研网)
金融科技持续赋能 推动融资租赁行业数字化转型增效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3年)中提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
伴随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正加速着金融发展的创新升级,为金融行业提供源源不断地新活力。传统融资租赁行业的经营模式、业务流程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大背景下正在重塑。融资租赁行业正在向着数字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进行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了融资租赁业务发展的必经阶段。
互融云融资租赁系统是借助金融科技技术,基于银行系统架构设计,系统集融资租赁客户管理、立项申请、资信评估、业务运营、风险管理、财务核算,租后监管等一站式业务管理模式,支持直租、回租、经营性租赁等业务模式的融租业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全面,多终端覆盖,集pc+app(android/ios)全终端产品于一体的系统服务。
信息技术在融资租赁业务中的使用,改变了传统的获客方式、风控模式和管理模式,一种基于金融科技的融资租赁生态正在形成。互融云融资租赁系统在满足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倾力打造规则引擎,覆盖业务全周期全场景的业务开展配套接口,全程通过可视化流程管理,智能数据决策分析、强大的风控体系让您的业务更智慧更高效。帮助企业完善业务、合理规划管理、智能风控、减少贷款坏账率,降本增效。
互联网金融技术作为当下金融行业的创新业态,正在进一步深入影响融资租赁产业的发展。将有效带动融资租赁行业的改革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增强行业综合竞争力,加速数字化全产业链运营与管理,实现现代化技术推动产业转型增效。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属于民法典合同编中两个典型的有名合同,虽然都是租赁合同,但二者却有着根本的区别,为了便于区分,下面我们将租赁合同称为一般租赁合同。
一、合同涉及的主体不同。
1、融资租赁合同涉及三方主体和两个合同。三方主体是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而两个合同分别为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合同和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出卖人虽不是融资租赁合同的缔约方,但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却有赖于出卖人基于买卖合同的交货义务的履行。
2、一般租赁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主体,只涉及一个租赁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形式不同。
1、融资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
2、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但租期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三、租赁物的来源不同。
1、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一般是由出租人出资,根据承租人的意愿购买。
2、一般租赁合同中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自有。
四、租赁物所有权的功能不同。
1、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的所有权虽然归出租人所有,但其最主要的功能是担保租金债权的实现,有时出租人自始至终都不占有租赁物,而是由出卖人直接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
2、一般租赁合同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完全归出租人所有并支配,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只是让渡了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权能。
五、租赁物所有权的风险负担不同。
1、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发生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来承担。
2、一般租赁合同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限内发生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租人来承担。
六、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维修义务承担主体不同。
1、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承担的功能以融资为主,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定,因此出租人一般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维修义务,而是由承担人来承担。
2、一般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来承担。
七、租金的对价基础不同。
1、融资租赁合同中,租金大多覆盖了租赁物的购买价格,相当于租赁物所有权的对价。
2、一般租赁合同中,租金只是承租人占有、使用租赁物的对价。
八、合同期满后租赁物的归属不同。
1、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的归属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对其作出约定,包括由出租人收回租赁物、所有权自动转移或承租人支付象征性的对价留购租赁物。
2、一般租赁合同中,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仍归出租人所有。
九、解除合同的限制不同。
1、融资租赁合同一般禁止承租人中途解约。
2、一般租赁合同则无解约禁止的限制。
一
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二
历史
世界融资租赁发展史
现代融资租赁产生于二战之后的美国。二战以后,美国工业化生产出现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设备,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赊销等方式销售自己的设备。由于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转移,资金回收的风险比较大。于是有人开始借用传统租赁的做法,将销售的物件所有权保留在销售方,购买人只享有使用权,直到出租人融通的资金全部以租金的方式收回后,才将所有权以象征性的价格转移给购买人。这种方式被称为“融资租赁”,1952年美国成立了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现更名为美国国际租赁公司),开创了现代租赁的先河。
我国融资租赁发展历程
1、初创期:1981-1986年,1981年4月中信公司与日本东方租赁公司合资成立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同年7月与内资机构合作成立了中国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这两家融资租赁公司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创立。
2、发展期:1987-1996年。国家相关部门鼓励发展,行业规模不断增长。
3、风险爆发期:1997-2000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加之行业发展不稳定,前后有广东国际租赁、海南国际租赁、武汉租赁公司、华阳金融租赁公司等公司倒闭。
4、制度重建期:2001-2006年。2001年融资租赁四大支柱--法律、会计准则、监管、税收等制度建设全面启动。
5、创新发展期:2007-2023年。
6、高速发展期:2023年-至今。随着2023年3月13日中国银监会发布新版《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2023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融资租赁进入高速发展期。
三
特征
1、融资租赁是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一种交易活动
2、融资租赁涉及出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三方当事人和至少两个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
4、融资租赁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5、承租人对设备和出卖人有选择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6、融资租赁的租期较长,租赁期限大致与设备的使用年限相同
四
种类
直接租赁
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购买并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
售后租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回租租赁是指设备的所有者先将设备按市场价格卖给出租人,然后又以租赁的方式租回原来设备的一种方式。
回租租赁的优点在于:一是承租人既拥有原来设备的使用权,又能获得一笔资金;二是由于所有权不归承租人,租赁期满后根据需要决定续租还是停租,从而提高承租人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三是回租租赁后,使用权没有改变,承租人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对设备很熟悉,可以节省时间和培训费用。设备所有者可将出售设备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其他投资,把资金用活,而少部分用于缴纳租金。回租租赁业务主要用于已使用过的设备。
杠杆融资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获取项目的资金,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委托融资租赁
一种方式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电子商务租赁即依靠委托租赁作为商务租赁平台。
第二种方式是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第三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根据合同支付货款,又称委托购买融资租赁。
联合融资租赁
通常情况下,联合租赁是指在融资租赁业务中,一方当事人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构成。在目前的实务操作中,比较常见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联合出租人租赁模式,另一种是联合承租人租赁模式。
融资转租赁
转租赁是指转租人根据最终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从原始出租人那里租入租赁物后,再转租给最终承租人的一种租赁交易。实际上是一个项目两笔租赁,设备的所有者与使用者之间没有直接的经济或法律关系。
五
功能
融资功能
融资租赁从其本质上看是以融通资金为目的的,它是为解决企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产生的。需要添置设备的企业只须付少量资金就能使用到所需设备进行生产,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笔中长期贷款。
促销功能
融资租赁可以用“以租代销”的形式,为生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一可避免生产企业存货太多,导致流通环节的不畅通,有利于社会总资金的加速周转和国家整体效益的提高;二可扩大产品销路,加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投资功能
租赁业务也是一种投资行为。租赁公司对租赁项目具有选择权,可以挑选一些风险较小、收益较高以及国家产业倾斜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同时一些拥有闲散资金、闲散设备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融资租赁使其资产增值。而融资租赁作为一种投资手段,使资金既有专用性,又改善了企业的资产质量,使中小企业实现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
资产管理功能
融资租赁将资金运动与实物运动联系起来。因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在租赁公司,所以租赁公司有责任对租赁资产进行管理、监督,控制资产流向。随着融资租赁业务的不断发展,还可利用设备生产者为设备的承租方提供维修、保养和产品升级换代等特别服务,使其经常能使用上先进的设备,降低使用成本和设备淘汰的风险,尤其是对于售价高、技术性强、无形损耗快或利用率不高的设备有较大好处。
六
融资租赁与相似法律关系的区别
一般租赁的区别
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种适应性较强的融资方式,市场潜力很大。
简短概括一个是从出租人处选租赁物,一个是从出卖人处选租赁物。并且一般租赁是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融资租赁是根据资金占用的时间计算租金,这也是为什么融资租赁是一项金融业务受金融监管的原因。
分期付款的区别
(1)分期付款是一种买卖交易,买者不仅获得了所交易物品的使用权,而且获得了物品的所有权。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租赁行为,尽管承租人实际上承担了由租赁物引起的成本与风险,但从法律上讲,租赁物所有权名义上仍归出租人所有。
(2)在期限上,分期付款的付款期限往往低于交易物品的经济寿命期限,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限则往往和租赁物品的经济寿命相当。因此,同样的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所获得的信贷期限要长。
(3)分期付款不是全额信贷,买方通常要即期支付贷款的—部分;而融资租赁则是一种全额信贷,它对租赁物价款的全部甚至运输、保险、安装等附加费用都提供资金融通。虽然融资租赁通常也要在租赁开始时支付一定的保证金,但这笔费用一般较分期付款交易所需的即期付款额要少得多。因此,同样一件物品,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的信贷总额一般比分期付款交易方式所能够提供的要大。
(4)融资租赁期满时租赁物通常留有残值,承租人一般不能对租赁物任意处理,需办理交换手续或购买等手续。而分期付款交易的买者在规定的分期付款后即拥有了所交易物品,可任意处置。
(5)融资租赁的对象一般是寿命较长、价值较高的物品,如机械设备等。
(6)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待遇上存在区别
两者并不基于同一种合同之债,分期付款的法律关系是买卖之债,标的物的所有权在买受人即受让方;融资租赁的受让方则只享有所有权中的部分权利即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合同完毕之后才可能获得完整的所有权。
抵押借款区别
抵押借款和融资租赁的混淆性主要发生在汽车金融领域之中,更加明确的说是抵押借款和售后回租型融资租赁亦产生一定混淆。
由于机动车做为动产是以交付为物权变动生效要件,机动车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也仅是准予或不准予机动车上道行驶的登记,而非物权登记。汽车售后回租型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为简化交易流程、避免机动车多次变更登记造成机动车贬值,往往并不到机动车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人,而只是合意及交付将所有权进行转移。这种情况下,为避免个别承租人将车辆转售“善意第三人”,出租人往往会要求承租人为机动车办理抵押登记以增加租赁物的权利瑕疵外观,这种情况下就与抵押借款购车业务在《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外观上存在极强的相似性,需要通过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及相应材料来对法律关系进行区分。
向上而生,聚力成城。
融资租赁作为一种金融业态,资产规模已经超过6万亿元。这一蓬勃生长的业态正逐渐从金融舞台的边缘向中心靠拢,成长为众多金融业态里重要的一极。
与此同时,众多融资租赁公司也日渐呈现专业化、差异化,租赁的资产管理的属性也得到逐渐夯实。以综合实力论,工银租赁、交银租赁等一批中资租赁公司已经有了与国际顶尖同行掰掰手腕的实力。以单项特色论,绿色租赁、汽车租赁、跨境租赁、军民融合租赁等子领域,出现了一批细分市场王者。
学有目标、干有方向。
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自2023年7月起将推出《向对标要思路——标杆租赁企业竞争力分析》系列,为转型中的中国融资租赁业寻找榜样企业,优化战略思路。
第十三期:最佳外资租赁公司——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在第五届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的中国融资租赁“腾飞奖”颁奖典礼上,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获得“最佳外资租赁公司”。
颁奖词:
日立租赁有两大鲜明特点:日资企业的传统和中国市场的融入。
日立租赁成立于2005年,是日资企业在华独资设立的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耕耘中国租赁市场十四年,参与并见证了中国租赁行业快速成长。
值得一提的是,母公司日立金融集团,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数十年的租赁经验以及良好的品牌背景。日立租赁继承和发扬了日立集团的“开拓者精神”的传统,并遵循中国经济的发展轨迹不断探索,将国际租赁经验融入了中国市场情况 ,实现了公司高速可持续发展。
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01公司概况
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日立租赁”)成立于2005年4月15日,是日资企业在华独资设立的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母公司为日立金融株式会社(下称“日立金融集团”)。目前注册资本为1亿美元,实缴资本1亿美元。
日立租赁旗下拥有两家全资子公司:2023年12月成立的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和2023年1月成立的日立(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日立租赁总公司与两家分公司共同开展业务,以扩大公司的辐射范围,发挥更大的地区优势,获得更多的商业伙伴与合作机会。
股东情况
日立租赁由日立金融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下称“日立金融管理”)持股90%,由日立(中国)有限公司持股10%。
日立租赁的母公司日立金融集团是日立集团重要的金融合作伙伴。创立于1957年,是日本规模最大的租赁公司之一。截止2023年9月,日立金融集团在全球设有超过30家的集团子公司,金融网络覆盖世界各大洲,其中包括中国、日本、美国、加拿大、英国等主要国家。
股东日立金融管理是日立金融集团于2023年6月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统管中国境内的所有子公司;股东日立(中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日立集团在华的投资活动和业务。
02战略情况
日立租赁自成立以来便一直遵循“为人服务”的战略方针,为建立一个健康、安全、舒适的社会做出贡献。作为对社会负责任、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企业,日立租赁根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开展金融服务业务,努力通过展开与联合国sdgs17个目标相契合的业务,解决重要课题、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为社会创造价值。
此外,日立租赁作为日立金融集团在中国大陆的窗口,协助日立金融集团在指定领域以普通合伙人或直接注资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活动,对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的政府系租赁公司参与股权出资、与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下属的租赁公司进行合作。
03经营情况
日立租赁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公共事业、健康医疗、设备制造等,同时在其他产业如互联网、环保等领域紧抓经济转型机遇,寻求拓展机会,形成了以公共事业为主,医疗、互联网、环保等领域为增长点的业务结构。
(1)公共事业
日立租赁通过回租和转租赁的业务模式,围绕着城市设施、现代交通、教育领域、航空器材等公共事业领域积极拓展业务,使得公共事业的债权份额大幅增加,从2023年占比5%增长到2023年的60%,成为公司的支柱业务领域。
(2)健康医疗
健康医疗领域主要包含医疗领域、养老领域、康复领域、护理领域等,业务模式以直租和回租为主,授信主体为各地各级医院。该领域贡献了日立租赁第二大债权份额,占比超16%。并且在医院建设中,日立租赁结合日立集团的相关产品,可以向院方提供设备+金融的综合解决方案。
(3)设备租赁
日立租赁与包括日立集团企业在内的设备厂商展开深度合作,主要以直租的模式开展相关业务,租赁物包括工程机械、影院设备、办公设备等,业务范围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地区。
(4)绿色租赁
全球气候变暖、资源枯竭、生态系统破坏等各种环境问题日趋严重。日立租赁也积极从事诸如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天然气冷热电联产、水力发电、污水处理、节能减排等绿色租赁事业,为环境保护贡献一份力量。
(5)互联网金融
我国的消费主体和人群的消费观正在发展巨大的转变,80后90后为网生一代,受互联网影响较深,互联网消费和互联网金融正处在高速增长期。日立租赁紧跟时代步伐,与包括bat在内的互联网领军企业积极探讨模式创新,在新零售、汽车金融等领域开展了实质合作,预计互联网金融会成为新的业务增长点。
04融资方式
日立租赁作为一家纯外资租赁公司,融资结构仍以银行融资为主,其中外资银行资金占绝大多数,公司已与一些银行建立了长期信赖的合作关系,融资来源稳定,保证了资产端业务的开展。
2023年(第二届)中国融资租赁“腾飞奖”评选正式启动
2023年(第二届)中国融资租赁“腾飞奖”评选已正式启动。本届腾飞奖评选主要针对各类融资租赁公司及融资租赁产业链条上银行、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金融科技公司、人才服务公司等机构进行,通过“企业申报+企业调研+数据评比+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产生获奖名单。
2023年(第二届)中国融资租赁“腾飞奖”获奖名单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第六届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颁奖晚宴上正式公布。
具体评选流程如下:
2023年07月12日-10月18日 奖项申报与企业调研
企业申报的同时需填写“企业调研表”,获取“企业调研表”方式见下方
2023年10月19日-10月31日 材料审核与数据评比
2023年11月01日-11月06日 专家评审
2023年11月07日 颁奖晚宴公布获奖名单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合同可以约定承租期满后设备归出租方还是承租方。
其实就是企业没钱一次性购买一个大型设备,找个中介单位先购买,然后自己分期付款,类似购房分期付款的意思。
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p/f,i,n)表示的是复利现值系数,(p/a,i,n)表示的是年金现值系数。f是终值、p是现值,各类系数文字的描述方向和符号表达的方向是相反,记住这个规律,否则就有可能把系数选错。
(1)残值归属于出租方,那么残值变现金额就要从设备原值中扣掉。残值出售是若干后发生的事情,这个时候的价值要折现到期初购入时的价值,才和原值是同一个时间点价值。最后余额除以年金现值系数,就求a的年金。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每年筹集a金额来还款对财务资金预算相对简单。
(2)残值归属于出租方,那么残值变现金额归承租方所有,经济利益也属于承租方,每年的租金直接用原值除以年金现值系数即可。
(3)以上公式只是一个简单的道理公式,实际上融资租赁除了包含设备的原价以外,还包含出租单位的贷款利息、出租单位管理费用、员工工资等,首付还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押金,综合算起来内含利率要比银行利率高出很多,出租方也要赚钱的。
(4)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的主要区别:
a、作用不同: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产生经济效益。经营租赁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b、租赁程序不同:经营租赁出租的设备由租赁公司根据市场需要选定或企业自己闲置的资产,然后再寻找承租企业,而融资租赁出租的设备由承租企业提出要求购买或由承租企业直接从制造商或销售商那里选定。
c、租赁期限不同:经营租赁期较短,短于资产有效使用期,而融资租赁的租赁期较长,接近于资产的有效使用期(资产使用寿命的75%以上)。
d、设备维修、保养的责任方不同:经营租赁由租赁公司负责,而融资租赁由承租方负责。
增值税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
2、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属于“租赁服务”中的“融资租赁服务”,“融资租赁服务”根据租赁资产的不同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分别适用13%和9%税率。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规定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提取折旧费用,分期扣除。”
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折旧最低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 20 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 10 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 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 4年;
(五)电子设备,为 3 年
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规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印花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新增“融资租赁合同”税目,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2、根据《印花税法》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属于应税项目。
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
3、按照《印花税法》的税目税率表,融资租赁企业根据主营业务类型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目。融资租赁直租业务适用的税目为“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回租业务适用的税目为“融资租赁合同”。
4、《印花税法》规定,“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依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的税金为价款金额的万分之三,“融资租赁合同”的税金为租金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租赁合同”的税金为租金的千分之一,“借款合同”的税金为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5、2023年12月24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就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二、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房产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规定,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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