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背景 | 小区外面老有乱停车、小广告、陌生人晃悠,得有人盯着 | ||
|---|---|---|---|
| 核心职能 | 守好小区大门外一圈,盯人盯车盯设施,防偷防抢防乱来 | ||
| 工作内容 | 天天绕着小区外头走几圈,看路灯亮不亮、消防通道堵没堵、绿化带被踩没踩、牌子歪没歪、车停得对不对 | ||
| 协作关系 | 听安全班长安排,跟门岗、巡逻岗、监控岗常碰面,交接班要当面说清,发现大事马上喊人帮忙 | ||
小区外围安全管理岗岗位职责
外围安全岗在安全班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小区外围周边安全,其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周边环境情况,加倍警惕,发现可疑情况或治安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2.熟悉住宅区楼宇的结构、单元户数、楼座排列、各种公用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系统掌握住宅区整体情况。
3.巡视住宅区外围,勤走、勤查,加强复杂地段和事故多发段的治安巡逻。
4.巡查时注意小区外围卫生和公用设施设备、绿化地等情况,发现违章和破坏行为及时处理和报告。
5.巡视时检查各路口安全疏散标识是否醒目、正确,有无消防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违章停车行为。
6.发现违法犯罪分子立即报告,等待增援或灵活处理,并及时将现场情况通知增援人员。
7.加强小区外围车场巡逻,对进入车辆应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通知车主到场处理。
| 制度目标 | 管好工作地方的健康问题。防职业病。让有害东西少点。保护员工身体。 |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盯检测评价。财务要出钱。综合办负责干活、存档、公布结果。生产部和车间要配合。 | ||
| 核心条款 | 有危害就得有人天天看。每年至少测一次。三年评一次现状。超标马上改。结果要公开。 | ||
| 执行要求 | 监测系统不能坏。检测结果必须告诉员工。档案要全要存好。结果报安监部门。随时接受检查。整改要快,不能拖。 | ||
1、目的
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3、定义
3.1 作业场所: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施工场所。
3.2 职业危害: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3.3 职业接触限值:职业接触限值是指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包括化学有害因素和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4、一般管理
4.1 如果作业场所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应设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没人报、报得慢、报得乱,耽误救人和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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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会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和车间。 | ||
| 职责分工 | 现场人员要马上报,车间负责人和安环处快去处理,还要告诉安全组,单位负责人一小时内必须上报政府。 | ||
| 管理规定 | 不能瞒报、迟报、漏报;报告内容要写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损失、已做措施;现场不能乱动、不能毁证据。 | ||
| 监督与罚则 | 调度室电话63057随时接报;没按流程报的要追责;现场被破坏或证据没了要查清楚;安全组定期检查报告记录是否完整及时。 | ||
1、职业病危害事故实行报告制度,凡发生事故,均要进行报告。
2、职业病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车间负责人和安环处报告。
3、车间负责人和安环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处理,同时报告生产管理部安全组。
4、如情况紧急,生产管理部安全组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 制定目的 | 怕井下起火出事,想把火灾风险压到最低,让大家干活更安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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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人,还有管设备、材料、密闭、灭火器这些活儿的单位。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总抓,安监处和调度室盯着查,综合工区管材料库,各队派人天天看灭火器和沙箱。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带火下井,不准随便焊东西,录像拍照得先批,灭火器不能放地上,消防材料不能乱拿。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处和调度室每周查,发现没放好或过期就罚钱,月底前整改完,不改翻倍罚,罚款从队里工资扣。 | ||
为做好井下防灭火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防灭火管理制度
1、井下及井口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烟火下井。
2、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其他焊接。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巷道内进行焊接工作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填写烧焊报告,报矿长、总工程师、安监处长批准。
3、井下录像、摄影必须提前制定专门措施,报矿长审批。
4、井下机电设备硐室、皮带运输机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必须备有灭火器、沙箱、消防锨,数量不得少于2个。
5、井下所有防火密闭都要悬挂说明牌和检查牌,定期检查密闭前有害气体,当测定结果出现异常时,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分析出现异常的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