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立背景 | 因为要管全省的网络维护,得有统一标准和考核数据。 | ||
|---|---|---|---|
| 核心职能 | 管流程规范、盯作业计划、处理故障、发预警、审设备方案、管网络调整、抓安全生产。 | ||
| 工作内容 | 写流程文档、盯计划执行、催故障解决、发预警信息、审设备改造、管割接操作、查安全问题。 | ||
| 协作关系 | 跟地市维护人员对接,向运维主管汇报,配合网优、工程、安全部门一起干活,用邮件和会议沟通。 | ||
1.参与制定、修订全省性的维护管理流程、规范,提供维护管理流程的支撑手段和考核数据。
2.制订和监督执行维护作业计划,达到维护工作的例行化、日常化,确保网络运行平稳。
3.进行网络故障的管理和督促解决,对突发事件提供通信保障、大型故障的通信恢复等事宜。
4.审核、发布交换网预警信息,根据通信任务,提出合理利用资源的建议,并负责设备整治和设备改造方案的审核、实施及效果评估,确保设备处于最佳运行状态。
5.对满足网络发展需要而进行的网络调整、割接等工作进行管理,以保证网络平稳、安全、资源数据准确。
6.分析安全生产及事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设备及生产现场的安全。
| 制定背景 | 档案老丢、乱放、发霉、被烧,没人管得严 | ||
|---|---|---|---|
| 适用范围 | 医院所有纸质档案和管档案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档案室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科室送档,院办抽查卫生安全 | ||
| 管理规定 | 不许外人进、分类编号放、禁烟禁危险品、保持清洁、调温控湿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设施和卫生,发现乱放扣当月绩效,破损档案要登记补救,三次不改通报批评 | ||
人民医院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室应有专人管理,非专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档案必须分类存放,档案箱橱摆放整齐、编号有序,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三、为确保档案室的安全,禁止室内吸烟,严禁存放易爆易燃等危险物品。
四、档案室内备有“七防”基本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延长档案的寿命。
五、经常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根据气温、温度变化,掌握启闭窗户,以调节室内温、湿度。
六、按规定及时接收各类档案,承办鉴定和销毁无保存价值和过期的档案。
| 制定目的 | 学院要用好钱,保障教学行政运转,管住现金流动,别出乱子,让钱花得明白踏实。 | ||
|---|---|---|---|
| 适用范围 | 管财务资产处所有人,管取钱、存钱、付钱、记账这些事,还有保险柜和印章。 | ||
| 职责分工 | 财务资产处牵头,出纳管收付和保管,审批岗管额度把关,审核岗管支票盖章,负责人盯检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白条抵库,不准挪用现金,不准坐支,不准一个人办完全部流程,不准不预约就取大额现金。 | ||
| 检查与监督 | 出纳每天盘库对账,每月结账前盘点,负责人不定期抽查,发现短款自己赔,长款交学院,问题要登记上报。 | ||
职业学院现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合理、有效地安排和使用学院资金,保证学院行政、教学及各项工作需要,加强学院现金管理和经济活动监督,促进学院事业健康有序地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财务资产处是学院现金管理责任单位。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人员要求
第三条 现金核算及管理岗位设置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设置支现审批、现金出纳、现金支票审核和签章岗位。
现金审批岗位负责审批现金出纳员取现额度、超过现金支出范围和额度的特殊支出项目。
| 制定背景 | 怕秘密漏出去没人管,想早点发现漏洞,快点查清楚,少损失点东西。 | ||
|---|---|---|---|
| 适用范围 | 全所所有人、所有部门,碰密品密件的事都算。 | ||
| 职责分工 | 保密办公室带头干,各部门配合,保密委员会盯着看,员工都要报。 | ||
| 管理规定 | 泄密了马上报,不能拖不能瞒,一次只报一件事,内容要写全。 | ||
| 监督与罚则 | 报了就核实,小问题办公室查,大问题委员会查,不配合就罚,轻的批评,重的交司法机关。 | ||
失泄密案件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所保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保密局《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对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其目的在于及时发现隐患,查补漏洞,查处泄露国家秘密事件,减少损失。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失泄密案件报告制度者知悉,或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行为和事件。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密品、密件,自发现下落不明之日起,绝密级十日内,机密、秘密级六十日内查无下落的,按泄密事件处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泄露国家秘密事件报告是指,各部门或员工,包括对泄密事件的当事人、举报人,向上级保密组织的报告时限及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