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矿上出事老是报得慢,有的干脆不报,公司摸不清底数,怕小问题拖成大事故。 |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下属矿和项目部的安全信息上报这事。 | ||
| 职责分工 | 矿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副矿长第二,安全科长第三。其他员工发现瞒报能举报。 | ||
| 管理规定 | 伤亡事故1小时内电话报,24小时内补表;隐患和未遂事故24小时内报;月报表每月最后一天交。 | ||
| 监督与罚则 | 不准迟报漏报谎报瞒报,违者矿长罚1000元,安全科长罚500元;举报瞒报奖1000元;资料归安监部管,年底当考核依据。 | ||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业公司对下属矿(项目部)安全信息调度管理。
第二条安全信息调度报告第一责任人为矿长(负责人),第二责任人为安全副矿长,第三责任人为安全科长或经矿长授权的其他人员;矿其他员工发现矿方有隐瞒不报的有权向公司安监部举报。
第三条安全信息调度的报告对象为公司安监部。
第四条安全信息调度报告分类:
1、人员伤亡事故类;
2、重大安全隐患类;
3、重大未遂事故类。
| 设立背景 | 井下工人要用矿灯和自救器,得有人管充电发收,不然没法下井干活。 | ||
|---|---|---|---|
| 核心职能 | 管好矿灯和自救器,充好电、发得准、收得清、修得快。 | ||
| 工作内容 | 充灯、发灯、收灯、修坏灯、填记录本、擦设备、扫屋子。 | ||
| 协作关系 | 跟下井工人打交道最多,听机电科安排,和维修工一起修灯,跟安全员核对发放数量。 | ||
矿灯房岗位职责
1、熟悉矿灯自救器的性能结构和原理,并严格执行矿灯的充电操作规程和自救器的有关技术要求。
2、坚守岗位,严格遵守矿灯自救器发放制度,对矿灯自救器发放,回收底数要清楚,并及时填报管理记录本。
3、保证充电质量,不出现红灯,不漏放,坏灯在及时修理,灯盖,灯锁要保持完好状态。
4、经常保持矿灯自救器,充电架及室内外的清洁卫生。